看了凸子今天的文章,就其第一点,谈谈个人看法。
凸子原文:
昨天一直在想关于婚姻中的精神独立和恐惧因素这个话题。所以想问问大家的意见。
1。精神独立性。婚姻当中,一方会不会因为什么原因,而失去精神的独立性。也就是说,在行为和思维的时候,不自觉地站在对方角度考虑而忽略自我的需求。这就好像是一种责任感在作怪。当然如果两方的观点一致,这种非独立的精神并不会导致任何不妥。但是如果因为两方逐渐在思想上走远,那么一方如果因为这种精神部独立的因素所作的任何决定,都有可能违背自身的意愿。争取回到精神独立状态的努力,算是背叛,还是解放呢?
我的个人观点:
关于婚姻中精神的独立性,这是个很玄妙的话题。什么是玄妙?就是怎么解释都对,所以没有什么固定答案。但是我认为:
恋爱中精神占绝对主导,婚姻由精神和物质构成。物质决定精神也适用于婚姻。这里的物质包括形象和抽象的东西,比如房、孩子、存款等属于形象的分类,夫妻间的感情得到法律承认、由婚姻引发出的社会关系、人们的道德观决定的夫妻双方家庭外部的生存环境(比如任何一方如果因为行为不被道德观接受导致婚姻解体,周围的人对其进行交往间的孤立导致在以前的环境中无法生存下去)等等。
婚姻中的任何一方,都会在行为和思维的时候,不自觉地站在对方角度考虑而忽略自我的需求,或者说即使首先考虑自我需求的时候也会不自觉的考虑对方需求,这是极其正常和必须的。婚姻和别的事务一样,得到的同时必然会以失去另外的东西作为代价的,比如:男人失去了自由,和朋友喝酒聊天变得渺茫,甚至荷尔蒙分泌造成的看到漂亮异性会不自觉的多看几眼的自然现象都要在相关的时候进行人为的控制或克制。
婚姻需要责任感来维护,的确是“维护”,就象房屋、汽车的保养。因此婚姻没有责任感的存在,必然要走向解体。为什么?因为人的第一属性不是社会性,而是原始的动物性。当然,动物也有社会性,比如性交对象相对固定。在这里只谈原始的生理上的动物性。动物性是有攻击性、猎奇性的,这是自然现象。当今人类社会是文明社会,一个“文明”成了对于人的动物性的约束。人和动物的区别就是有相对高级的对事务价值的判断取舍能力和相对的对事情的克制力。而着两种“能力”在“文明”的约束下,在婚姻中显得更为重要,这种现象可以理解成“责任感”。
当然如果两方的观点一致的时候,对行为的取舍显得可以能更多的符合双方的利益,因此人不会“困扰”,也不会在精神上受取舍的折磨。但两人思想相左时,一方如果因为这种精神不独立的因素所作的任何决定,都有可能违背自身的意愿,这就是精神上的妥协,让人觉得“痛苦”。但是,不管前者还是后者,对于婚姻而言,其物质结果应该是一样的。婚姻是一个载体,包含了两个人,两个人做的任何事情都会成为婚姻的组成部分。
在婚姻这个由两个人作为最基本元素构成的事务中,每个人都要追求“精神独立”的话,必定是动物性战胜社会性(注:这里的“动物性”是指人的“自然性”),最后婚姻解体,如果一个人觉得自己因为对方而“精神不独立”并且不能接受时, “文明”对婚姻的束缚力也会失去。所以“过分”强调“精神独立”是对婚姻的被判,也是对人的“动物性”的一种解放(注:这里的“动物性”也是指人的“自然性”,就是人的人性——“人性本私”)。
那么怎么对待“精神独立性”? 你没有问,我的看法就是:一句俗话——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葫芦搅茄子,搅在一起混着好好过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