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农民、打工者,在自己的国度里,成了外来者,在希望的田野上,成了贱民。”
2003年6月27日
孙志刚,一名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因无暂住证而在广州被收容,三天后死于非命。此事因“南方都市报”的揭露而舆论哗然,举国关注。三位博士上书直指收容制度违宪。结果,凶手被严惩,实行多年的收容制度寿终正寝,而被更人道的现代救助制度所取代。
许多大案轰动一时,但很快会被时间遗忘。而孙案必然将被书写在中国法制发展的大事记上,甚至会书写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大事记上。孙案的特殊,在于孙案的演变中,新闻媒体为民请命,学术精英指点时弊,政府部门从善如流。出现了罕见的三者良性互动。孙案的意义,在于启动了改革不良制度的按钮,从而突破了普通的沉冤昭雪的窠臼。
就直接导致孙志刚之死的收容制度而言,这一制度的本意,在于收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但逐渐异化成一个对付城市外来流动人员,尤其是众多的农村打工者的恶法。据所暴露出来的情况,一些收容所对外来人员刁难、折磨,甚至勒索、绑架,无所不用其极。早为外来者所痛恨,却敢怒而不敢言。然而,值得指出的是,我们批判的锋芒应不止于收容制度,而是收容制度背后所反映的国民不平等待遇问题。
中国的收容制度,以及相联系的户籍制度、暂住证制度等等,构成了一套将国民不平等制度化的体系,将农民、外来打工者等弱势群体固定在社会金字塔的最底层。孙志刚之死,只是不巧以大学生的身份,被误认为是一个外来打工者而已。人们会问,假如孙志刚仅仅是一名普通打工者,那此案会引起同样的关注吗?
自古至今,中国以农为本。农业既被视为国本的高尚职业,乡村即是国人精神家园。中国士大夫进则出山,退则归田。曾几何时,以户籍制度为核心,加上所附带的种种经济政治利益条件,演变成一个国民歧视的体系。广大的农民、打工者,在自己的国度里,成了外来者,在希望的田野上,成了贱民。户籍本来应是职业和居住的标识,却变成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甚至演变成了一种保护特权,压制弱势的劣制,加剧了中国的城乡对立,工农对立和贫富差距,人为地在社会上划分了鸿沟,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民权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个弱势阶层,并非是微不足道的少数,而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群体。据统计,2002年,中国外出务工经商者有1.5亿到2亿,连家庭就有5到6亿。这些所求无多的打工者,拿着最低微的报酬,却为中国经济发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他们是城市繁荣的功臣。然而,正是这些人,被称为盲流,每每面临被驱赶,被收容的命运。
有人为这种制度辩护,认为有助于稳定城市,稳定社会。其实,这更多的是基于既得利益的保护,而并非是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理由。农民进城,本来就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在其二元经济模型理论中,把农业剩余人口向工业的转移,作为是工业化的条件。在中国近年的发展中,最为滞后的恰恰是农业人口转化以及城市化的速度。据统计,中国的城镇化率,与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相比,要低10个百分点。而与工业化国家相比,要低约20个百分点。换言之,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就是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现行的种种做法,拖了整个中国经济进步的后腿。在这一方面,户籍制度难辞其咎。
所以,孙案的意义,在于用一条年轻的生命告诉人们,用制度来维护人为的鸿沟,不仅在道义上失德,在政治上失分,也在经济上失策。因此,改革的手术刀,应该指向这些劣法和劣制。
孙志刚走了。仅仅是因为他在自己国家的城市里没有暂住证。然而,他会使更多的中国人自由的流动和安居,享受平等与尊严。他的生命的价值,将在中国社会的进步中得到最大的补偿。因此他会在人心中永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