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公开自己的内心世界,因为在心灵隐蔽的一角,都会收藏着自己好的和坏的东西,生怕把其拿出来受人嘲弄,所以人们管其叫隐私。法律也考虑人性化的东西,以其强有力的条文加以保护。所以隐私就成为最具个人化的私有财产,而且是不容掠夺的。
然而,有些东西,包括隐私在内,在岁月沉淀了长久之后,慢慢的会发酵,而且愈久愈醇,有的竟芳香四溢,有的则如宝在室,闪闪发光,逐渐地不断地滋生出张扬的欲望,想待人品赏评如。因此,有的人管其叫美好的回忆,也有的人管那叫岁月的芳香,名人们还给它们起个好名叫《回忆录》。总之是把其拿出来展示给人们,让人们欣赏或评品,这时的隐私就不成为隐私了,而是成了一种财富,成了人生一种弥足珍贵的“古董”。如同我们在最艰难的岁月中吃过糠、咽过菜,那时是无法人前说的。而现在却成了一段历史的回忆,人们可以公开的回忆甚或缅怀了。所以,有些隐私也和解冻的档案一样,已不是什么非值得隐藏起来才珍贵的东西了。相反,却觉得让世人知道更有意义些。因为,对于自己,那毕竟是经历过的最刻骨铭心的痛。
人们对于恋情一般是讳莫如深的,因为那是人们内心世界的事情。却曾在心灵的深处或者说生命历程中刻下深深的烙印。那种烙印是任凭岁月的风尘如何吹打也无法磨平磨光的。所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月光如水的夜晚,隐秘的恋情便不约而至,人们就会想起来,想起来……。并反复的把玩,反复的摩挲,那种屡屡的甜丝丝的痛,就会来在枕畔,飘浮起来,来打发那段不能入睡的时光。从隐私总数看,恋情或情感类隐私可能占人类隐私的十分之九。
文人们都对隐私有种癖好,把其用金泊纸一层层的包起来,放在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对于不能和他志同道合或者让他心灵抖动的人,任你是黄金万两,皇帝老子都无法探知他的秘密,而对于他认为臭味相投,意气同声者,那怕它是个丑巴怪,不名一文的乞丐,他也会向他倾心相诉,无任何保留,如再遇到的红颜知已,则会更肝胆相吐,甚至把体腔掏空也在所不辞,这就是文人的贱。而文人往往还会自作多情,把有些简单的事想的复杂有加,加边加沿。不过文人多时又很浅薄,把非常复杂的事情想的简单,简单的让人觉得傻。不该成为密秘的他当了隐私,而该成为隐私的他认为不是密秘,所以文人的悲哀在于写《回忆录》,因为那就是文人的隐私。
隐私对于政治家可能就是野心,也可能就是要成为将军的那个士兵的内心活动。总之,政治家于隐私有时就是手段,就是政治家独有的人际关系。
然而,隐私最悲哀的是对于艺术家,尤其是那些仅凭一首歌或一部电视剧就成为著名的“家”们,隐私成了他们手中的一块招牌,为了名气,无论好坏,统统先把隐私大白于天下,他们已不觉得还有什么值得隐私的了,只要有名气,换个三妻四妻,轮个三夫四男已无什么羞答答的感觉。就象常人要喝水吃饭一样。但常人喝水涨死了,吃饭膛死了,是没有吵作必要的,而他们又和谁托拍了,在哪裸泳了,嘴对嘴了,拍了写真集之类却是可大书特书的隐私大揭密。会让报纸或电视卷几级大风,吹得那些不愿睁眼的人来了精神,“呵,某某又怎么啦”,如此如此。不信,连大名鼎鼎的***在自白呀,……什么之后已无隐私可抖了,实在想不出什么高招之后,只好偷税漏税。这才各大报纸连篇累牍的登其消息,连她最早的恋人都想去狱中看望了。
然而,至于常人隐私不是没有,而是从不敢对人说的,因为他认为人那隐私就是丑事,是羞于出口也羞于让别人知道的,所以从古至今,有多少隐私埋在了地下,是无法统计也无法估计的了。况且隐私对于常人并非只有一件,那可就只有数学家用模糊数学去定义了。
如此看来,隐私是每个人都有的东西,就象人们的脑袋一样,是人的情感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乱论隐私是该掌嘴的,本来,我也有隐私的,想一下自己既不是文人,又不是政治家,还不是艺术家,充其是不过是扔在常人中找不找的人。所以也只好把隐私隐起来,徒发一阵劳骚了事。谢谢你偷看,这就是我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