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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小白兔,各位大侠关于I-751中的证明信

affidavit sworn to 中的证明信是需要被公证(notorized),还是需要证人在律师面前宣誓签字。

本人准备自己申请,其他材料都已具备,想确认这一点。如果county的公证可以被移民局接受,就不用再次麻烦律师了。这一点,在表格说明中并未说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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