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知识扫盲(5)----职业绿卡: I-140表格说明(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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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40 外籍工作者的移民申请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

 

  1. 表格的用途

 

表格用于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职业移民的移民签证.

 

  1. 谁可以申请

 

2.1  美国雇主可以为以下外籍人士提交申请:

 

1.1.1       至少在学术领域有3年教学或研究经验, 取得国际公认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2.1.1.1  在大学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担任,或即将担任终身职位, 并在学术领域从事教学工作;

 

2.1.1.2  在大学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担任和2.1.1.1中提到的有可比性的职位, 并在该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1.1.3  在私营企业中担任和上述职位有可比性的职位, 并从事研究工作. 该私营企业必须至少有三个全职从事研究的工作者,  并且其成就在该领域获得过书面上的承认.

 

2.1.2       在提交申请3年前, 就已经在公司或企业, 或其它合法团体工作至少1, 并且寻求进入美国,为同一雇主, 或其分枝机构, 或子公司继续从事行政或管理工作的外籍人士.

 

3.1.3       在科学, 艺术, 或商业领域具有高等学位, 或者具有杰出才能, 并且确实可以为美国的经济, 文化, 或教育, 以及美国的繁荣带来利益的的外籍职业工作者.

 

4.1.4       那些从事在美国找不到合格工作者的工作, 具有至少两年的专业培训或工作经验的技术工作者.

 

5.1.5       具有大学本科学位的职业工作者.

 

6.1.6       那些从事在美国找不到合格工作者的工作, 具有少于两年的专业培训或工作经验的非技术工作者.

 

2.2   另外, 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 也可以自己提出申请:

 

1.2.1       获得国家级或世界级公认的, 在科学, 艺术, 教育, 商业, 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

 

2.2.2       具有高等学位, 或者是在科学, 艺术, 或商业领域具有杰出才能, 并且寻求基于美国国家利益上的对工作合同这一要求得以豁免的人士(NIW)

 

  1. 申请总说明

 

用黑色笔清晰填写或打印, 回答所有问题. 如果某个问题对您不适用, 请填写 “N/A”. 如果对于某个问题的答案是 “none”, 请填写 “none”. 如果需要额外的空间去回答问题, 请另附纸张. 另附的纸张上, 请写清: 您的姓名, A#, 和您回答的问题题号. 提交申请的同时, 必须同时提交所有要求提供的原始证据. 申请必须有正确的签名, 和申请费.

 

  1. 原始证据

 

如果是为那些在科学, 艺术, 教育, 商业, 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士提出的申请:

 

您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提供如下证据证明, 该外籍人士确实获得过国家级, 或世界级的承认, 其成就获得该领域专家的一致肯定.

 

4.1            获得过一次国际性的奖励;

 

4.2            下列证据中的至少3:

 

4.2.1            因为在该领域的突出表现而获得过国家或国际颁发的稍低级别的优秀奖;

4.2.2            在该领域的协会会员资格. 这种会员资格必须是经由国家级或世界级专家评判的拥有杰出成就的人才能获得的会员资格;

4.2.3            曾经被专业刊物, 或主要商业刊物, 或主要媒体报道过的外籍人士;

4.2.4            有证据显示, 你曾经审查其他个人或团体的工作;

4.2.5            有证据显示, 你在自己本来从事的科学, 学术, 艺术, 体育, 或商业相关的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

4.2.6            有证据显示, 你曾在专业刊物, 或主要商业刊物, 或主要媒体发表过学术文章的;

4.2.7            有证据显示, 你的作品曾经在艺术展览或展出中被展示的;

4.2.8            在具有崇高声望的组织中表现了卓越的领导才能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4.2.9            有证据显示, 你指导本领域的高薪工作人员或涉及其他领域的极高薪工作者;

4.2.10         有证据显示, 你的艺术(作品)的商业成就, 比如票房收入或记录, 录音带, 录影带, CD的销售.

 

4.3            如果上述标准对你的职业明显不适用的话, 你可以提交其它可比证据证明你的申请资格; 并且

 

4.4            有证据显示该外籍人士进入美国后是作为在该领域的专家来工作的. 证据可以包括: 继任雇主的证明信, 预先签定的工作合同等委任书, 或者是该外籍人士进入美国后继续工作的详细工作计划说明.

stefanie88 发表评论于
hi, I wanna ask a question, can L1 apply GC by self? we don't wanna hire a lawyer.thanks
lliu 发表评论于
你好

你的博克很有指导性。希望你能够也贴出关于I-485表的填写细节。我会经常来浏览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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