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陕西省委就庞家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通报提及,庞家钰道德败坏,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通报说,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庞家钰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撤销其省政协副主席职务和政协委员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省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次全体会议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的通知,一致通过了撤销庞家钰省政协副主席职务和政协委员资格。对其涉及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庞家钰,男,汉族,1944年4月出生,吉林省九台市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起,历任宝鸡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
经查,1997年至1999年,庞家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8万元;违规批准设立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宝证公司),宝证公司累计造成损失达3.16亿元;在负责宝鸡市冯家山水库取水工程建设中,严重失职渎职,引水、输水管线先后6次发生爆管,造成经济损失1008余万元;道德败坏,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通报指出,庞家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道德败坏,与有夫之妇私通,性质恶劣,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极坏社会影响。庞家钰严重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是放松思想改造,世界观、权力观、利益观严重扭曲,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了党性原则。他由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