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蕭惟仁,雲縣四湖鄉人,義務神職人員。有個人網站http://info.taiwantt.org.tw/tda/viewforum.php?f=4。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argent特區)
台灣不必軍購
2006/10/29 00:05
蕭惟仁
臺灣目前是美國軍事佔領區,美國軍政府按理必須負責台灣一切國防,為什麼台灣需要軍購?
按照法理美國應該無條件防衛台灣,臺灣沒有軍購問題,只有地位被蒙蔽的問題。國際地位一旦釐清,臺灣無需花錢買武器。
問題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竊據臺灣,說他擁有台灣的主權,美國為了龐大的利益不予拆穿,藉機出售武器賺取軍費。
這是一場黑吃黑的遊戲,在這當中,流亡政府霸佔臺灣,壟斷政治資源,獲取經濟利益,只好暗地裡向土地的主人繳租金,這個暗盤租金就以購買武器名義支付(誰不知道都是買一堆破銅爛鐵?),同時還可以大撈佣金;美國可以假借出售武器名義大撈錢財,又不必負管理軍事佔領區的責任,所作的全是違法勾當。
說穿了,美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掩蓋歷史真相只為了彼此的利益,吃虧的是廣大的台灣人民。這顯然是一項世紀大醜聞,美國與中華民國政府狼狽為奸,騙台灣人的錢。現階段臺灣人應該拒絕購買要求防衛,否則發展核武自我防衛,叫美國閉嘴。就這麼簡單!
我們不妨想想:台灣當年是美國打下的,美國擁有支配權,在她不承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時,為了拉住台灣他訂了國內法臺灣關係法,這表示臺灣是他的土地。
依照美國台灣關係法美國必須防衛台灣,保障台灣安全,在美國台灣關係法之中有沒有規定必須在什麼條件下,美國才防衛臺灣?有沒有任何但書?沒有。
既然沒有任何條件與但書,美國為了落實台灣關係法,保障台灣安全,不能假借任何理由賣台灣武器。這才合乎邏輯。
不能說我美國進駐需要時間,在還沒進駐之前這段時間台灣必須自我防衛而要求台灣向他買武器。頂多只能免費提供武器給台灣做這段時間的防衛。因為防衛台灣是你自己願意的,是你的權利也是義務。
不能說防衛台灣,台灣人也有責任,所以台灣必須付出代價向美國買武器,因為美國把台灣當作自己的土地,處處干涉台灣內政。如果美國讓臺灣主權獨立,台灣可以效法瑞士建立中立國,發展核子武器保護自己。美國處處約制臺灣,理當無條件保護台灣,否則美國就必須扶持台灣建國,讓台灣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
如果美國認為台灣是中國的,請拿出法理說服臺灣人,讓臺灣人乖乖作中國人,不能一方面認同中國的主張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然後又要賣武器給臺灣跟中國對抗。
美國人必須講道理才能贏得全世界的尊敬,不能只依賴武力稱霸世界,叫人從內心唾罵、鄙視美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