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酷刑
前言:「法律」是为了不让社会脱序。而使人遵守法律的,就是「刑罚」了。人多少都会有邪恶的意念,光是法律并不能使人得以约束,需要更强大的力量才能限制不法行为,使人感到害怕的刑罚便担负起此重责大任。当然,现代有刑罚,古人也必有。为了巩固皇权,打击造反;为了使百姓守法,维持社会秩序,中国古代的皇朝都有一套完整的刑法制度,其中最令人感到恐怖的是刑律中的「各式酷刑」。这些酷刑不是要令人死,而且是要人感到生不如死。四千年的历史,不知多少人因这些令人发指的刑罚丧命。因此也引发了想一探号称「礼义之邦」中国的帝皇们如何残杀他的百姓的欲望。此外,官有官法,民有民法,私刑的残忍亦不下正统的刑罚。现在就来一窥各式酷刑中的一隅。
A、人食:(吃人)
古代的吃人可分为几类情况:
一、熟食
1、天灾或战乱造成饥荒
2、残忍行为的吃人
a、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
战国时期,齐国有两位勇士。某日,他们突然在街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於是,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於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割来割去,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後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豪侈凶残,常互相争强赌富。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端上宴席。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蒸熟,摆成盘腿打坐?澈熄□A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衣遮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後,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
b、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
隋代的麻叔谋:患病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後加入药物服食。有个叫陶榔儿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後砍掉头和脚,蒸熟献给麻叔谋,香美异常,麻叔谋十分满意,下令河道经过陶家坟地时绕弯。陶榔儿兄弟感谢麻叔谋的?汝w,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也效法他们,偷盗乡间小儿换取赏赐。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到处可以听见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声。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广西钦州知州),得了末疾,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
有人相信人的脑髓可治病。明代万历时,福建的抽税太监高□,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使阴茎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於是,高□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
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会扶乩之术,对说吃小儿的脑子可治病。鹿尽心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但,病情未好转,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於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渗f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有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清末时,还有人练什麽金刚禅,也吃人的胎儿。
c、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
唐代武则天死後,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五代後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後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以解胸中之恨。
钱彩的《说岳全传》写张俊阿附秦桧,参与谋害岳飞,後来高宗死後,孝宗即位,将秦桧夫妇开棺戮□,将张俊、秦熹、罗汝楫、万俟四人判为死罪。斩首时,临安百姓寻张俊报仇,岳夫人把张俊赏给他们,众人把张俊绑在一棵柳树上,有仇的人上前骂一声、责问一句、咬一口,一会儿便咬得血肉模糊。
3、人肉充军粮
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後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放进大锅?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
二、生食
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有一次,和部将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後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
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的儿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
明末的刘泽,表面看来颇为风雅,实际上性情极其凶残。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刘泽清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金瓯中,刘泽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
B、抽肠:
蒲松龄《聊斋志异》有〈抽肠〉一篇,写山东莱阳一位村民在午睡时,看见一男一女携手进入他的住室,妇女坦胸露怀躺在地上,男子将一把屠刀刺入她的心窝,剖开肚子,拉出肠子盘在臂肘上,把胳膊都盘满了,然後取下这盘肠子挂在椅子上,继续抽,这样一直抽了几十盘。男子把肠子全部拿起,像渔人撒网似的向他掷来,只觉一阵热腥扑面,他推开肠子,大叫一声,拼命逃跑,肠子落在他的床前,绊住他的脚。他一跤跌倒,突然惊醒,原来是一个梦。
明代嘉靖年间,浚县著名才子卢楠有一天曾梦见自己到了东海边,远望见云霄间彩霞绮丽,光芒四射,海水震汤,十分壮观。第二天,他根据梦中所见情景,写了一篇〈沧溟赋〉,刚写好一半,他神志困倦,伏桌而睡,又梦见有一个人用刀剖开他的肚子,抽出一断肠子约有四、五尺,肠子光洁而呈红黄色,用水洗涤之後又塞到腹腔中。卢楠突然惊醒,顿时觉得文思如泉涌,不一会就把这篇赋写好了。
明万历时,陆□的儿子陆中锡少年聪慧。有一天,中锡和某同学在门前闲站,看见一位年轻少妇,中锡见少妇颇有姿色,不觉目摇神移,那位同学在旁边看到中锡的神色,怂恿他设法和少妇来往。中锡信了同学的话,去庙中求神,请神成全他和少妇的桑中之欢。当晚,陆□刚入睡,梦见一位神道相访,对他说:「你儿心生邪念,我已请示上帝。本来他命?该中状元,现在将他的功名取消,他今生只能是一名儒生了。他的那位同学本与功名无缘,现在我要给他抽肠的惩罚。」陆□醒来,就把中锡唤过来查询。中锡不敢隐瞒,说了实话,不一会,邻人来报告说,中锡的那位同学忽得急病,肚肠疼得像被抽出来似的,眼看难以活命。从此以後,中锡逐渐变得愚鲁迟钝,连文章也写不出来了。
抽肠的刑罚,典型的事例在明代。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著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後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著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C、凌迟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於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剖、剐、寸磔等,俗语谓「千刀万剐」。
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远远超过前代(120刀)。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与记刘瑾被剐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後还要锉□枭首。执行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於尚书刘先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郑□受此酷刑却使人惋惜。郑□,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崇祯初年,由於党派之争,郑□被卷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最後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圣旨下达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後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进行。按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故,当天早晨就有人在东牌楼旁搭起棚子,供监斩官等人就坐,棚前竖起一根上边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每人带一只小筐,筐?放著利刃。刽子手们,取出利刃,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刑官带校尉、人役等押著郑□来到刑场。郑□停放在南牌楼下坐在一只大箩筐?,没有戴头巾也没穿鞋袜,正向一名书童嘱咐家中後事。围观的群众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漫□诱W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仍未到,须稍停片刻,正说著,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後拥向这边来了。就位後,他高声宣读皇帝圣旨,由於人声嘈杂,念些什麽,人们听不清,只听最後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只听得三声炮响後开始行刑。人群骚动,由於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粗木杆上垂下一条绳子,绳子的另一端吊起鲜血淋漓的肺和肝,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儿,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郑□已被砍下脑袋,悬挂示众。按著,又把郑□的躯体也挂起来,使它的胸贴著木杆,背朝众人,只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却没有割掉,就像刺□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著快马向东飞驰,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後来,刽子手把□体取下,把肉一条条地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人肉是做为配制疮疖药的原料。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後,清廷受内外各种压力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这种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A被斩首代替了。
D、剥皮
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
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就曾经「生割剥人」。三国时吴国末帝孙皓曾剥人脸上的皮。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曾经把一些死囚剥去面皮,让他们唱歌跳舞,藉以观赏取乐。北齐统治者高氏也惯会剥人面皮。侯景从北齐南逃回梁时,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儿子,先剥下他们的面皮,然後?□j铁镬盛油把他们煎死。幼主高恒继承了他的祖父辈和父辈的残暴,经常剥人面皮,亲眼观看被剥者的痛苦之状来取乐。
根据现在可见的史料,六朝以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後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尤其明朝剥皮之刑用得最多、最狠。
朱元璋开国之初,为巩固统治地位而用法峻苛,「剥皮揎草」是他的一项重要发明。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朱元璋对官员责治甚严,若有贪污暴虐,准许百姓赴京诉冤,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後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填上草,把这「人皮草?U」置於衙门?官座旁边,让後任官员触目惊心,起警戒作用。府州县衙附近,都要设立一座厅堂,祭祀土地神,若需要实行剥皮就在此执行,因此这座厅堂便叫做「皮场庙」。
洪武年间,宫中的太监犯了死罪应当处死者,不用斩首,而是凌迟或者剥皮。朱元璋的宫禁甚严,太监如果有娶妻者,也要处以剥皮之刑。
嘉靖年间,著名抗倭将领汤克宽率兵平定海寇,将海寇首领王艮俘获处死,把皮剥下来蒙作鼓面,叫「人皮鼓」。这鼓放在北固山佛院内,它的声音不如牛皮鼓响亮,据说,因为人皮比牛皮纹理厚而没有牛皮结实,所以它的声音不如牛皮。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而且,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一天,某旅店?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人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有的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A我怕什麽!」夜?,众人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不一会,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带到一处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手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著魏忠贤。他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就命令手下人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那人身上,过一会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副完整的人的皮壳。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张献忠入蜀後动不动就拿人剥皮,而且大都是活剥。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後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後把皮肤向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如果被剥的人当场致命,行?D的人就要被处死张献忠的部下孙可望後来投降了南明,他也是个惯剥人皮的能手。永历六年(即顺治九年,1652),孙可望杀了陈邦传,并剥下皮传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历帝弹劾他,永历帝不敢得罪孙可望,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孙可望的亲信张应科知道了,向孙可望报告,孙可望大怒,立即命?O张应科把李如月抓来剥皮。张应科逮捕李如月,绑在朝门外,又准备了一筐石灰,一困稻草,放在他面前。张应科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剥皮剥到四肢时,把手脚都砍断,再翻过来剥前胸的皮,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直到最後砍断脖子时,李如月才死去。张应科又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渍乾,用线缝好,中间塞满草,送到北城门通衢上悬挂起来。
E、杂刑
1、凿颠
颠是人的头顶,凿是用铁器打孔,像木匠用凿掏隼眼似的。用铁器凿人的头顶,只消一下,就可以结束人的性命。
2、活埋
活埋又叫坑杀或生瘗,是历代统治者惯用的一种残忍的将人处死的方式。常见的有三种情形。其一是,古代战争中,一方对另一方的俘虏在特殊情况下要用活埋的办法处死他们。其二是,历代统治者在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时,也常实行活埋。。其三是,古代有些贵族在死後用妻妾殉葬?A有的君主死後用妃嫔殉葬,多是将人活埋。
3、刷洗
明初朱元璋创立的。用刑时,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水往身上浇几遍,然後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但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气绝身亡了。刷洗之刑仅见於明初。
4、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结语:如何?看完了如此泯灭人性的各式刑罚後,是否觉得食不下咽?令人发指的正统刑罚及私刑,在世界各地也许仍在发生,人类自相残杀何时才能停止?虽说刑罚是必须的,但,如此恐怖的刑罚是否仍是以约束、管制人为前提?只怕众多的酷刑是因为「想看别人痛苦」的念头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