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各位基督徒怎么看。

一直有个问题,无意冒犯,确实不懂。
“耶稣本为无罪,因为犹大的出卖,他为世人的罪付上代价,让一切不信神公义与慈爱的人无可推诿。”大概每个基督徒都会同意这段话。
但我不明白,基督(或神)被人(犹大)所害,被人所杀,结果洗清了人(?)的罪,让人能回到神的身旁(?)。神通过走到人的身旁,让人扎上一刀,结果为了人赎罪。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