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星放话:《反分裂国家法》不是摆着看的!

中评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 陈巧聪 刘晓丹)陈水扁昨天扬言“四要一没有”,外交部长李肇星今天在北京回应媒体提问时,指陈水扁是“历史的罪人”,强调大陆的“反分裂国家法”不是只摆着看的。

  陈水扁昨天提出所谓的“四要一没有”,即“台湾要独立、台湾要正名、台湾要新宪、台湾要发展;台湾没有左右路线、只有统独问题。”

  李肇星今天出席全国人大开幕大会前后,都是台湾与香港媒体追逐的目标,追问他对陈水扁谈话的看法。

  一听到媒体询问,原本不断往前走的李肇星,火气立刻上来,停下脚步,大力抨击陈水扁。

  记者:“部长,陈水扁说要加入联合国,他说要制定新宪,他要正名要独立,他宣布了四要一没有。”

  李肇星:“他说改他就不能改,他说改他就敢改,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中国13亿人他们有说话吗!”

  记者:“现在需不需要用反分裂法呢?”

  李肇星:“这是一个大的法律问题,反分裂法订出来,不是放在那没用的。”

  记者:“是时候用了吗?”

  李肇星:“当然我们愿意以最大诚意,努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但是谁要独立,谁就成为历史罪人,不过也不会让他得逞,谢谢。”

  李肇星指陈水扁是“历史的罪人”,并反问媒体记者“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有几个承认台湾?”

  《反分裂国家法》其中第八条指,“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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