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中两国对玉山江无期徒刑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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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山江(塞利尔)的无期徒刑问题

1。 中国该不该判他刑?

当然该。

为什么,只要用加拿大人/和加拿大法律的逻辑,站在中国一方就可以完全成立:

-----中国通缉的罪犯,到了你别国给换了个ID身份,就不是中国的罪犯了?世界上国与国之间没那回事。你再换十个国藉,拉登还是拉登。
-----中国法院判决的罪犯,不是说他国的司法可以否定的。加国不是老说自己的国家司法独立不是他国可以干预的吗?
-----连加拿大的外交网站上也明确写道:对于移民人士,如果去原出生国,仍受原出生国的法律管制,就是说你仍然无法逃避原出生国籍法律的追诉。并且
明确写道,你现在的国藉国不能保护你的权益,只能协助你。
-----中国目前对大陆公民不承认双重国籍(对港台是另一个政策),中国可以完全不认可你后来加入的其他国籍。再说,既然你塞利尔(玉江山)手持中国护照(至少你身上有一本),连你自己也认可你是中国人,当然中国有权对你判决。
-----既然中国认定了你是中国籍,中国就可以拒绝他国的外交人员到法庭上说三道四。
-----中国向国际刑警通缉了他玉江山是恐怖分子,你加拿大还给他庇护和公民,是你加国先践踏了加中外交协议在先。
-----你加拿大的移民法庭开庭时知会中国的外交人员了吗?你没有。那为什么中国的刑事法庭开庭时就一定要知会你加国的外交人员?
-----既然美国可以在他国抓自己认为的恐怖分子,中国当然也可以在他国抓自己认为的恐怖分子。
-----既然加国正在阿富汗打美国定义的恐怖分子,那中国当然也可以在他国(乌茨别克)抓自己定义的恐怖分子。
-----赖昌星、高山是中国公民,还不是在你加国的法院判来判去。退一步说,即使说他玉江山是你加国公民,为什么就不可以在中国的法院判他?

加拿大人/美国人的很多逻辑是里外不一致的。当人家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时候,他们就表现得非常不君子。


2。 加拿大该不该谴责中国?

当然该。

站在加拿大外交部的立场,他必须对中国的判决进行谴责。

-----加国的司法独立。是什么原因加国给了玉山江加国公民,那不是加拿大外交部的事。加拿大外交部的任务就是要保护自己的国民在他国被公平对待。既然玉山江/塞利尔还是加国的合法公民,加拿大外交部的职责就要去谴责他国对自己公民的判决。
-----他是否罪犯先不说,但他现在是加国的公民,中国就该让加国的外交人员参加审判旁听。
-----即使他是中国的罪犯,加国基于人道理由也可以
向中国提出抗议。


中国外交部怎么就不知道对加国扣留中国罪犯不放回而使用这种“抗议”的方式呢?凡是加国法院拖延一次罪犯遣返,外交部就该召见加国大使提出一次抗议才对等。不要光知道私下发照会承诺不判死刑。我们老说“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外交抗议”就是外交的法律之一。你不抗议,人家并不认为你是君子,人家只会说你国家没原则,没国家立场,不懂使用外交法律武器。

加国总理动不动对中国不讲法律说三道四,现在中国讲国际法了,给玉山江国际通缉,可你加国反而来劲了,不讲国际通缉了,一意孤行给他你的公民了。你说,你的公民还值钱吗?当你的公民除了问题的时候,你怎么要人家认可你的这些被通缉的人的公民身分?


3。这事件一定会影响两国关系的发展。

加国外长指责中国违反了外交承诺,侵犯了人权。加拿大外交部19 日召见中国驻渥太华大使馆官员,就中国新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加拿大公民塞利尔无期徒刑一事向中国提出抗议,并对事件的发展表示严重关注。外长麦凯发表声明说,中国违反加中两国1999年签署的《双边领事协议》,从去年拘押塞利尔起直到把他定罪判刑都不允许加拿大使馆官员向他提供领事服务,拒绝与加拿大官方讨论塞利尔案件,这是加拿大完全不能接受的。麦凯19日下午在国会表示,加中两国有密切的经贸关系,双边贸易额近年来一直在不断增长,但在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侵犯人权、违反外交协议的事件之后,他担心两国关系将会受到不利影响。麦凯表示,他在这个月底访问中国期间将会当面同中国外长李肇星讨论这一问题。


加拿大所说的塞利尔Huseyin Celil 就是中国所说的玉山江。中国认为他是在逃的通缉犯,不承认你后来给他的加拿大公民身份。现年38岁的塞利尔1969生于新疆并在那里长大。他在20世纪90年代就参与了疆独Uighur minority group的分裂和恐怖活动而被捕入狱且判刑,在监狱待了七年之后越狱逃跑。2000年跑到邻国乌茨别克(Uzbekistan),又到吉尔吉斯,后通过叙利亚到达土耳其(Turkey)。据乌兹别克斯坦驻英国大使馆发出的一封信件,一位名叫迪拉韦尔的男子,因涉嫌“在2000年3月28日暗杀吉尔吉斯共和国维吾尔族社区领袖,以及在2000年5月25日对中国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一个代表团进行恐怖行为”而被吉尔吉斯斯坦警方通缉。这封信指出,迪拉韦尔和玉山江是同一个人。但2001年10月,玉山江已经绕道荷兰跑到加拿大,因此逃避了迪拉韦尔一案。于2001年在加拿大申请难民身份,2005年成为加拿大公民。

他去年3月赴乌兹别克(自己说是探亲,乌茨别克说他是来参与恐怖活动的)时被当地警方拘捕。一是中国指控他涉嫌参与恐怖活动,是中国多年的通缉犯。二是乌兹别克政府发现他也持有中国护照。随即,按照上海合作组织协议,乌兹别克政府将塞利尔(玉江山)引渡给中国。三是中国政府按中国公民参与分裂国家罪和恐怖袭击罪判无期徒刑。其实,要不是顾及赖昌星、高山等的“不执行死刑”的承诺,避免加国律师的口实,按中国律条,他可是死罪难逃的。

中加之间问题一箩筐,要解决这类外交问题,中加还有得做。慢慢磨吧。一是中国的贪官污吏汪洋大盗太多了,再加上疆独、藏独、台独、FL和其他反政府分子,都跑到加国来了;二是加国太叫真,对这些中国的罪犯和不同政见者还真当一回事儿,你说,连这种被多国通缉的人(你给他公民时问过通缉国吗?),都可以成为加国公民,你说谁会把你的公民当回事(别国判他刑,为什么一定要问问你?)。两国的认知差得太远。这就是问题的本质。
 

  
杨子 发表评论于
本月1日,也是加拿大公民的30岁埃及籍人Mohammed El-Attar(伊尔阿塔尔),被埃及国家安全法院判刑15年----说他是以色列的间谍。

同样,加国外长喊话了,你怎么能随便判我的公民?
杨子 发表评论于

难得难得,今天加国著名的民权律师在电视上说了:

加中两国的法律不同是问题较者的关键。加拿大的移民法和别国的法律是有冲突的。加国不可能单方面解决问题。

在法律方面来说,玉山江的问题难于得到圆满的解决。加国政界必须知道,抗议是没用的。唯一能够找到办法的途径是:政府间的合作和外交的互让。
杨子 发表评论于

魁北克分离主义分子或美洲印第安人运动看来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恐怖的活动。

但东突厥组织不一样,中国认为,他们不仅是疆独分子,而且是恐怖分子。中国认为,新疆的多起汽车/公车爆炸案是该组织所为。
youli 发表评论于
如果玉江山如果是魁北克分离主义分子或美洲印第安人运动(America Indian Movemment, AIM)分子,加拿大又有不同的说法了。
四季如冬 发表评论于
问加国问题:
askus@ctv.ca

有专家解答.
Youyou.81 发表评论于
加国又在干涉中国内政,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
有本事去保护拉登,看美国怎么收拾你.
先学点中国法律,再去中国吧,别出洋相哦.
杨子 发表评论于

季冬:

我也一直在考虑一些问题:

1。 玉山江的入境资料一定作假,应当谁来提出告诉,告谁。
2。 当加拿大知道那是国际通缉犯之后,仍然不予监控,核实,
属于不属于窝藏罪犯
3。中国为什么不起诉加拿大。

对赖昌星
1。懒昌星的律师费从哪里来?是人捐献?捐献的钱交过税吗?
使海外资产吗?海外资产法适用于他吗?
2。 没有交税,就是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就不可以担保它处于假释。非法所得就不可以支付律师费。
他的律师费收取他的非法所得是否属于共犯?
3。 加国是否有可以依赖昌星作为证人留下来,起诉他的律师?
4。 加国税收局是否失职,这么多年没有监控起诉赖的非法所得?
5。 加国税收局是否失职,这么多年没有监控起诉赖的律师的非法所得?
四季如冬 发表评论于
在玉山江申请公民表上, 如果他如实填了在中国有严重的犯罪事实而入狱,越狱,被国际刑警通缉, 而加国依然给以公民身份, 那就是加拿大自己找的事了.如果他没如实填了在中国有严重的犯罪事实,那就应该取消他的公民身份,象高山一样,进入遣返程序.
杨子 发表评论于

昨天在电视上还有一点

华报记者:玉山江的太太要总理哈勃遣返你出境?
卢大使: (笑着说)那你说我会被“遣返”吗?

当卢大使看到温哥华的人对中国极友好,非常关心中加关系,又看到温哥华美丽的、阳光明媚的春天,

卢大使感慨地说:我昨天从屋汰华上飞机时还是漫天飞雪寒风淋漓,一到温哥华就是阳光明媚,让人欢欣鼓舞,

(卢大使在屋汰华时,正被家国外长的抗议气氛包围)
ihelloworld 发表评论于
对于在中国捣蛋的,管它加拿大公民还是中国公民,一律重判。

只要对中国造成危害的,就得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
杨子 发表评论于

今天卢大使在电视上说:
“他是‘逃‘离中国的,逃就是非法的。非法的人在他国得到的任何所谓的东西,我们都是不承认的。

----注:其实,在加拿大,有一条,任何非法得到的东西都是不能作为陈堂证据的。

mae 发表评论于
I like your blog !:-))))
杨子 发表评论于

今天(4.20)晚上,中国驻加大使卢树民在温哥华华埠与当地侨界代表见面时接受了当地中文媒体的联合采访。在回答有关玉山江案件的提问时,卢大使说:

---新疆当地法院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已对玉山江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中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也是法治的国家,任何犯罪分子都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我们不认为玉山江是加拿大人。他在逃出中国前从事了分裂国家的活动,并组织、领导、参加了恐怖组织。既然玉山江是中国人,那么中加之间的领事条约当然对他不适用,加拿大官员没权利去探望。
---玉山江案的审理是中国的内政,希望加方不要在此问题上干涉中国内政,我们也希望中加关系不会受此影响。
---北京和温哥华将分别主办夏季和冬季奥运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会。总体感觉是卑诗省对同中国发展关系抱着非常高的热情,给我们双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加强合作的机会。
---加中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总体上是不错的。今年是中加建交37周年,加拿大是与中国建交最早的西方国家之一,两国没有什么历史包袱和负担,也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更多的是相互之间的共同利益,相信双方会从大处着眼,讨论解决分歧,进一步发展战略伙伴关系。
a500d 发表评论于
不知道外交人员互相之间都做了哪些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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