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没经历过“生不如死”时,我觉得自杀的人胆子真大,死都敢啊!我是站在游泳池边都不敢往水里跳的主,其次我还觉得自杀的人各有个的傻,死得让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能道出千条万条不该死的理由。
一次偶然事件改变了我的“人生观”。
我第一次生孩子,那种痛苦没有语言能表达。当我声嘶力竭地吼了六小时后,我在想怎么才可以不疼呢?突然间我想到了死,假如我死了我就不再疼了;我跟老公说“我很想死!”我真是打心眼里想死,以死摆脱这种难以承受的痛苦……最后,当我听到助产士说:“ Oh, it’s a baby girl.” 我有顿时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好像才明白我刚才是在干什么。
打那以后,我知道自杀的人很懦弱,或者说每一个人对心身痛苦的承受力都是有一定极限的,极限到了,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死,死绝对是一了百了。
我还知道自杀的人只考虑一件事,用死去解决一个问题,别的都置之度外。
我父母文革时都住“牛棚”,他们分别都想到了自杀,但都想起了我,谁也不忍心去死了;要不是当时稍微多想了一下,他们就会失去文革后几十年的精彩人生,悬啊。
当然在此我只是管中窥豹,至于精神严重失常或宗教信仰极强的人,那又是另外一个话题。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