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的魔力

施化

 

中国已经诞生了物权法,意味着通向私产的沉重铁门被推开了。现在需要的是,把头探进门里张看一下,私有财产到底有什么魔力,使一个社会主义大国最终放弃对公有制的坚守,背叛了千百万烈士为之流血牺牲的革命事业。

 

以土地私有来说。有人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和土地私有制的分别,仅在于是否允许自由买卖,其余的占有权是一样的。这个意思是说,借一样东西和拥有一样东西,分别不大,反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你的财产终究要成为别人的财产,私有或不私有无所谓。相信这是私有产权刚刚开放后,代表中国主流意识的观点。但是这个观点不经分析,现在我就简单地分析一下。

 

可以把私有财产假设为住宅。甲乙两人各自住在一栋住宅里,差别是,甲拥有这栋住宅,而乙只是借用(不交房租,两者可在同一起点上)这栋住宅。若干年以后,变化就出现了。甲的住宅一定维护保养的比乙好,油漆更新,草地更绿,还自己更新了不少设备。乙却没有,房子不破烂已经算是好的。因为甲把住宅当成自己的财产在使用,用自己的东西和用人家的东西不一样。这是对于住宅本身而言。

 

接着,两人的命运也将不同。拥有自己财产的甲会具有产业意识,渐渐学会如何理财投资,也许用这栋住宅作抵押,投资了另一栋住宅。为了还贷,就努力接受教育提高创造技能。教育水平提高以后,个人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也随着提高,于是个人进步了,至少开始良性循环。而乙可能会原地不动甚至退步。原因是个人不再需要努力,而且没有一个资本运作的起点,努力也白费,不会开始良性循环。

 

更进一步,随着甲各种素质的提高,他将出现责任意识。比如说会关心周围社会,关心环境,会提出法治和民主要求,主张改善社会公正和防止自然人文环境的恶化。因为他是业主,希望自己的产业处在一个良好环境中,希望安全地把产业移交给后代。而这些都是乙不需要的。相反,乙更需要的是法权界限的模糊和制度不健全,那样就有混水摸鱼的机会,随时可以再多捞一票。

 

如果有人认为上面的都是纸上谈兵,那么就看一下实际。环顾世界各国,凡是私有制为主的国家,都是充满创造活力、文明先进、人们的幸福指数较高的国家。真正公有制的国家,可以数出来的只有朝鲜古巴。越南和中国,已经开始向私有过渡。中国现在出现的经济活力,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也就是私有化开放之后出现的,不归功于公有制。

 

但是现在出现了腐败堕落,风气败坏,有人马上指出,只有公有制才能挽救这些。但是想一想,最主要的堕落败坏,是出现在掌握公有财产的那些人,还是掌握私有财产的那些人身上?

 

曾被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封为亚洲最富有女人的龚如心,虽然腰缠万贯,生活却出奇俭朴,每月消费才3000港元,比一户香港贫困家庭好不了多少。她平日最常吃的是被香港人指为垃圾食品的麦当劳汉堡包和炸薯条。 当然生活奢侈的富豪也不少,但是他们不以公器私用来败坏社会风气。查一下看看,凡是吃超级豪华筵席的,无不用的是公款。

 

公有财产所有者及其代言人,享完了豪宴,抹着油嘴,对一无所有的农民说,不可以给你们土地所有权,给了也会让你们糟蹋掉。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太冷酷太不近情理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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