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费某曾请人在兄写点PPC。我怀疑这会涉及人在兄的商业机密,于是噤若寒蝉,没敢多提。费某虽然承认自己非专业,但是内心深处却渴望自己是专业人士。这一点,各位从费某的标题就能看出来的。为了让自己专业起来,费某今天专门翻了一本electronic commerce, Thomson出版社的。600多页,费某眼花缭乱,只觉得满纸荒唐言。
好在费某智商不低,16岁时IQ就达到100了。不妨从费某的离婚生意说起。
1、Advertiser 广告商
话说费某在8街租了个房间,办离婚。费某的名片打着Esq.的字样。费某的生意不是很好,比如说,每天也只办四五个离婚,利润不到2000。费某于是对这自己的网站狂想,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到费某这里离婚,那该多美妙。于是费某就需要把广告发出去。费某就成了advertiser。
如何发广告,显然是个大问题。在费某的眼里,这个世界上的人,主要有两类,已婚者,即将离婚的。至于未婚的和已经离婚的,不属于费某的业务范围,因而不感兴趣。凡是已婚的,都是费某的潜在客户,而即将离婚的,则是费某的可能的客户,也是费某业务重点。不过关于客户,还可以换个角度来说。比如每天在费某办公室门口晃来晃去的,都可认为是潜在客户;而敲门进来的,则是非常可能的客户。
费某就是这样谋划做广告的事。
2、Publisher发布商
iMac在离费某不远的地方开了个菜市场,比如说叫作亚洲超市。一天到晚买菜的人川流不息。iMac在菜市场门口有个黑板报。我就瞄准了这个黑板报。
费某找到iMac商量。iMac说,费兄,我是你粉丝,我一定要把你的xx事业推向高潮。他当即拍板,把黑板报让出一定尺寸,专门吹嘘我的XX业务。这样一来,iMac就成了Publisher。
3、PPC
iMac看上去老实巴交,实际上就不好说了。他绝对不会替我白干的。费某做生意也深知双赢的道理。于是我们就商定了一种双赢模式,叫作PPC,payment per click.
怎么操作呢?
iMac在他的黑板报张贴了煽动性极强的广告:
要离婚,找费某。费某办离婚,没有离不成。高质量的离婚服务,使你离了还想离。。。
很明显,看到iMac这样的广告,甚至连慢卷袖这样的保守的女人都会怦然心动的。我就跟iMac说,你送过来的人,只要进我的门,我就给你付钱,不管她是否来离婚的。
iMac推荐过来的人,敲门即付钱,这就叫作PPC。
4、partner
虽然这种模式,每次敲门我付费不会很高,iMac凭着他菜市场人多势众的优势,还是干的很卖力。虽然这样做我的业务明显增加了,但是支出也大了。更要命的是,iMac把很多根本不离婚的人送到我这里来了。就变成了我不挣钱iMac挣钱的局面。搞得费某很被动。
费某就跟iMac商量,能否换个模式,比如你每推荐一个真来离婚的人,我就给钱。iMac说,到他这里都是买菜的,他怎么知道人家离婚不离婚。他坚持要PPC。于是费某只要另寻出路。
费某看到大街上有不少绝色女子。这么说吧,就是那种男人看来就要追求的那种。我对女子说,你到40岁以上的成功男人俱乐部去陪舞,然后施展魅力,让他离婚。离婚收入我们平分,或者她6我四。
她就成我的生意partner,或者叫作associate,affiliate。
费某目前就是采用这两种模式,与iMac合作,PPC模式;与绝色女子合作,Partner模式。iMac给我带来了无数潜在客户。而绝色女子们给我带来了现实的客户。
如果把费某的这个离婚生意搬到网上来做,比如http://perfectdivorce.com,以上两种模式仍然使用。
费某在自己的网站,做个演示,页首是费某最欣赏的主机商广告,属于partner;另外的就是google广告,属于PPC。大家不要点,点了费某就挣钱了。不好的。
http://86biz.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