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男怕选错行,这点俺在读大学的时候就觉得是个隐痛,但在我们那时候,读什么毕业都是一样的工资,到哪工作也都是国家分配,所以也就不那么计较.
到了美国,才明显体会到自己学文科入错了门. 你看我那roommate, 学电脑的, 同样做teaching assistent, 人家就比我多拿将近一倍的钱, 在同学中威望好像也特别高. 而我每次去教课, 就知道修课的人仅仅就是为了赚学分, 上课不听的, 打磕睡的, 画画的, 什么都有. 最主要的, 自己明知道不是那块料, 感觉日子实在不好过.
那年roommate给一家公司做外快, 挣了不少钱, 买了一台8088xt个人电脑回家,monitor的显像是桔黄色的(学校里的都是绿色的), 10MB的硬盘, 真牛! 哥们机器一买回来,就呱呱玩起PACMAN和DIGMAN的游戏, 偶非常眼谗, 于是央求LP开恩, 两个月后也买了一台. 这下生活真是丰富起来了, 每日打game不到凌晨不收兵, 而且写paper也不用出门了. 更为重要的是, 这电脑真是能吸引人.
那时候没钱买软件, 就想办法从bbs上download免费软件. 渐渐地, 对电脑的了解越来越多, 一不小心学会了偷抄软件并改换系列号和注册人名字, 于是又花了一笔钱, 买了100张5寸半的磁碟, 每日挖空心思寻找最佳软件, 然后琢磨如何使用. 完全没有什么目的, 就是好奇.
与此同时, 发现自己对原专业彻底失去兴趣, 于是准备改行. 读书钱怎么办? 这时候看见学校employment office里的广告, 招聘PC Support. 兴冲冲急匆匆忙地跑去报名(当时是夏天, 我穿的是条牛仔短裤). 半个小时的interview, 双方基本上都挺满意, 第二天就这么上班了, 工资每小时5美元. 工作了一个学期, 表现卓越, 老板给弄了个GA(graduate assistent), 这样我就可以彻底改专业了! 这件事令我高兴, 带着LP孩子去吃了餐麦当劳, 以资庆贺.
在以后的日子里, 经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 从修电脑课吃尽了苦头, 到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手艺, 使得自己成了一个校园里小有名声的人物. 记得当年yahoo还没出现, 俺就用perl和数据库写了个search engine, 惹得Excite!也跑上门来要数据和连接. (现在想起来, 俺真是没有经济头脑,也没兴趣:), 后来折腾折腾, 就跑现在公司来了.
虽然IT不是最赚钱的行业, 但俺到目前为止还真是爱不释手. 每天跟电脑打交道大约16小时, 从来没有真正的烦过. 要学的东西太多, 要在公司保持住大拿的地位, 既是奋斗, 也是享受.....做爱做的事, 还能养家糊口, 俺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