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给毛泽东写信后 党中央同意立案审理刘少奇
2005-06-10 09:47:12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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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刘”狂潮的形成
在刘少奇蒙冤的整个过程中,林彪、江青一伙起了极为卑劣的推波助澜作用。他们除了不断向毛泽东递送诬陷材料外,还利用各种机会煽风点火,在社会上制造“倒刘”舆论,使之成为既成事实。
1966年12月18日下午,张春桥在中南海西门以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的身份召见清华大学造反派头头蒯大富,指使他发动“倒刘”行动。蒯大富从张春桥那里领受旨意后,于12月25日发动“打倒刘少奇”的大规模行动,率领数千人到天安门广场召开“誓师大会”。12月27日,北京高等院校造反派在工人体育场召开“彻底批判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在社会上刮起了一股“倒刘”狂潮。
与此同时,江青等人有意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强“倒刘”舆论。12月30日,江青、王力、关锋、姚文元到清华大学,对蒯大富表示“坚决支持。”12月31日,江青单独召见刘少奇的女儿,策动她起来造父亲的反。1月6日,清华大学的造反派将王光美绑架到清华大学,随即又在社会上大肆宣传了这次所谓“智擒王光美”事件。1月9日,谢富治在接见全国公检法系统赴京代表时,号召“全国政法战线立即行动起来,向赫鲁晓夫式的人物刘少奇、邓小平开火”。
由于江青等人的策动,到1966年底、1967年初,“倒刘”活动蔓延到全国,并且愈演愈烈。全国已经形成了“打倒刘少奇”的舆论环境。
毛泽东态度的转变
1966年8月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后,刘少奇受到批评不再参与中央领导工作;10月全国开展了批判“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运动。但在这时以及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许多事实证明,毛泽东仍把刘少奇作为党内问题和人民内部矛盾对待,并非要打倒刘少奇,也没有要对他立案审查。
1966年11月3日,在接见红卫兵的群众大会上,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特地走到刘少奇跟前,询问了他的工作、生活情况。1967年1月初,北京建筑工业学院两派红卫兵组织几次“勒令”刘少奇到该院检查。毛泽东获悉后派人转告刘少奇不要去。1月13日,毛泽东把刘少奇接到人民大会堂谈话,要他“好好学习,保重身体”。2月12日至18日,毛泽东在同张春桥、姚文元的三次谈话中讲到:刘少奇看来九大还要选他当中央委员。
毛泽东什么时候改变了不打倒刘少奇的态度呢?
1967年3月,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61人出狱问题的材料,在批语中用了“刘少奇策划和决定”、“刘少奇、张闻天这个叛变的决定”等严厉的字眼。3月21日,毛泽东同意调查刘少奇的历史问题。在这段时间里,戚本禹的批刘文章《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称刘少奇为“假革命、反革命”。这篇文章经毛泽东批准,于3月30日公开发表。
毛泽东改变对刘少奇的态度,林彪、江青一伙的阴谋陷害是主要原因。
早在1966年,叶群两次找人口授诬陷刘少奇的材料,要他写成书面揭发。8月14日,林彪在家里找这个人谈话,要他把书面揭发改成向林彪、毛泽东写信的形式上报,并说“这样更政治化些”。
在诬陷刘少奇的阴谋活动当中,康生是一个十分毒辣的角色。1966年8月13日,由康生妻子出面向中央一位领导同志写信,揭发王光美的所谓问题,并攻击刘少奇包庇王光美。9月16日,康生亲自给毛泽东写信,重提1936年薄一波等61人经组织决定出狱一事,并说什么“少奇的决定,就使这些人的反共叛党合法化了”。康生这阴险的一招,使毛泽东把刘少奇和整个干部队伍的问题看得更加严重。
在“怀疑一切”极左思潮的影响下,群众中也捕风捉影地揭发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形形色色的揭发材料,源源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摆在了毛泽东的面前。
1967年2月发生了反对“文化大革命”的所谓“二月逆流”事件。
同时,所谓“向走资派夺权”的部署在全国各地引起干部群众的不满,受到普遍抵制。毛泽东当然不能容忍这种种行为。他认为刘少奇虽然被批判了,但运动遇到了“刘少奇代理人”的抵抗,从上到下各级都有这种反革命复辟现象。这样,为了用釜底抽薪的办法击退所谓的复辟逆流,刘少奇被作为靶子,彻底打倒。
专案组的组成
社会上冒出了一些揭发刘少奇、王光美有所谓“历史问题”的材料,1966年12月的一次中央碰头会上,议论了这些情况并提议组织班子进行审查。但当时刘少奇还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不便直接设立审查刘少奇的专案组,决定先设立王光美专案组。“王光美专案小组”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谢富治(组长)、江青(汪东兴)、肖华、叶群、陈伯达(顾问)
据当事人回忆,江青换成汪东兴,是江青出于某种原因自己提出来的,要陈伯达当顾问,是林彪提议的。这里所说的“王光美专案小组”实际上已经是“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
真相大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对刘少奇一案进行了复查。结果证明,江青、康生、谢富治搞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完全是凭伪证拼凑成的,所有指控都不能成立。
伪证的制造,直接的手段主要是弄虚作假、逼供信。间接的手段大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先定性,后罗织罪名。1966年12月下旬,在尚未对刘少奇作任何审查的情况下,江青一伙就宣称刘少奇是打倒对象,鼓动造反派采取“倒刘”行动。在没有进行调查取证时,江青、康生等人在不同场合的讲话中,提到刘少奇时总要毫无根据地冠以“反革命”、“大叛徒”等帽子。
在一段时间里,专案组费尽心机仍未找到刘少奇“自首叛变”的证据。江青对此大为恼火,她武断地说:“刘少奇可是个大叛徒、大内奸、大特务,小将整理的材料,比你们整理的好。你们现在的材料有进展,但有好多东西没有超过红卫兵的材料。”
二是对办案人员威逼利诱。江青、康生等人对抽调来参加专案工作的人员用又打又拉的手法不断施加压力,严密控制。当办案人员稍有不慎,或有不同的意见,轻者被他们斥为“右倾”,重者逮捕入狱。
三是剥夺被审查人申辩、申诉的权利。
一开始,江青等人曾寄希望于能找到物证。因此他们一方面动员全国各地揭发,一方面不惜劳民伤财组织大批人马从报纸堆中查找。在毫无所得的情况下,只好不择手段从犯人嘴里掏口供。据不完全统计,被专案组直接关押的有64人。至于因专案组需要或稍有嫌疑而由有关部门、单位收审的,那就更多了。
1967年,江青为了制造诬陷刘少奇的伪证,决定逮捕关押河北省副省长杨一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承祚(原辅仁大学教授、王光美之师)、天津市居民王广恩(原奉天纱厂协理)和刘少奇的炊事员郝苗等11人。这11人都是江青亲自批示逮捕的。
专案组将人抓来之后,采取勒令交代、长期隔离、日夜审讯、轮番批斗软硬兼施等手段,编造假情况,拼凑假证据。1968年9月,“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整理上报的三本所谓“罪证材料”,主要就是这种逼供信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