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烟火
笔者按:我要说的不是生活,写的也并不是小说,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一个故事,你们可以信,也可以不信,只是,请不要对号入座。没有人会不经历沧海就难为水,我们坚信我们曾经相信的,以前是,以后也一样。
谨以我们的故事献给第一个没有礼物的儿童节。
1 .
四月,芳菲尽释,也许我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痛下决心离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
我生于斯,长于斯,也曾经希望能够逝于斯。
月底,过完 20 岁生日,告别家人,挥泪斩断我在人间流离的前半生,继续旅行。
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 “ 女儿,我希望你一辈子长不大,可你还是长大了。 ” 妈妈的手竟然萎缩到不能盖住我的整颗头,或者仅仅是我长大了。
我的生日礼物是一张存折和一张车票,以前妈妈总是小心翼翼地呵护我,现在却明白了放孩子出去闯才是孩子最大的心愿。
耳朵里塞着耳机,手里拖着似乎比我还疲惫的行李,路过检票口,大厅,月台。
收拾好一切安稳坐下来的时候,火车纹丝不动,我是不会留恋的。
反复听 “ 再见黄鹤楼 ” ,唱的人和我属于一个城市,他离开的时候想必也有和我一样的心情,为了出去闯,义无返顾。
火车缓缓驶离边境的一些小村,我竟真的看见一片片油麦菜田。 “ 挥手再见,我已飞了好远,
飞过了片片的油麦菜田,望着窗外越想越飞远 ” ,耳朵里正好闪过这两句歌词,我不知道为什么,视线竟会在这个时候模糊。
18 岁的时候视唱歌为梦想,与其说是为了出人头地毋宁说是纯粹的狂热分子,对音乐的爱不是旁人所能想象。后来因为一次高烧,烧坏了嗓子,再加不适当的练习,嗓子竟永久性坏了,彻底失声。那一刻我没有抱怨,背起画架,毅然决定去做美工。
三毛曾经视周庄为自己的故土,无论如何也要在安息之前去那里走走,她是我最喜欢的女作家,所以周庄在我心中也一直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下定决心去走走。而对于这个 “ 中国第一水乡 ” 而言,作画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也许冥冥之中注定了我和它有不解的缘分,就如同冥冥中我注定属于舞台却注定不能站在舞台上。
周庄,喜欢它还有一个理由,因为它是倒装的 “ 庄周 ” 。
我只能在心中构思它是什么样子,不久就能看到,也许近乡情更怯。
2 .
20 岁之前,曾经在象牙塔里编织自己的梦想,满以为爬进了殿堂就可以飞黄腾达,靠近希望,后来发现人的欲望是无止尽的,每爬过一个地平线,新的地平线就会出现。
而且,在我满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被牵绊的人的年纪,爱上了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的人,从此我的梦想由一些事抽象成了一个人。
无论从样貌学识还是背景,我和他都极不相称,我家是名存实亡的没落贵族,典型的书香门第,他家却是赫赫有名的财团;我样貌平凡,只是有几分清秀,他却无可挑剔;而学识志趣这方面,我经常之乎者也,他一定对我兴味索然,在他的身边总不缺火辣的现代女孩,而我这种木讷的人,他永远不可能欣赏。
可是我还是义无返顾地爱上这样一个人,曾经以为会是这辈子最爱的人,他却从来不正眼看我。
他叫严旭,和他的名字一样,他的面容像早上的太阳,可他的表情却冰冷严肃得让人如坠谷底。
20 岁的时候应上海某高中之邀,去做实习美术教师,这一年我大三,签到实习证之后背起画架走上人生的跳板。
诚然这不可能是我最终的选择,我是一个不甘于平凡只甘于寂寞的人,站在一群孩子面前,我可能会连笑都变得不自然,但在若干实习工作中我还是选择了这一份,因为游刃有余,也因为它在上海。
十一岁那年去过上海,永生难忘,这个城市对我有莫大的吸引力,尽管不太喜欢上海人为人处世的作风。
9 月开学,在抵达上海之后我有足足 4 个月的时间休息,第一个念头就是去周庄走走。
火车上,长途汽车上,睡梦中,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 —— 严旭,无论他在哪,这辈子应该再也不会见到他了,等到我回到我的城市,他也许早已成家立业。然而我竟想不起离开之前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悲哀。
他的张扬,他的冷淡,他玩世不恭的笑,从我的生命里彻底消失,想起来的时候有些隐痛,但毕竟渐行渐远。
我还是我,想着不属于自己的人,拎着属于自己的行李,等待轻微的船橹声出现。
3 .
中转的长途汽车上有很多人,我还没有到上海熟悉环境就直接去了周庄,下车时被涌进来的乘客挤得衣带渐宽,也不知是有人浑水摸鱼还是我自己不小心,下车之后手机就不见了,奇怪的是我竟有一丝释然,觉得少了点麻烦。
下车之后走了很久才找到一台空闲的公用电话,往家里报了个平安,母亲没说什么,只是依旧要我小心,我说放心吧,在这样一种氛围下,任何罪恶都不可能滋长。
挂机之后我才隐隐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塌入这片领地,一问方知已经远离苏州城郊了。
当地的居民说,步行十分钟即可到达沈园,看看表,时当正午,不妨先去沈园走走,看看这个被朱元璋抨击致死的可怜老实人究竟留下了怎样的古训。
苏州的沈园和绍兴的沈园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它没有缠绵悱恻,而是磅礴的凄厉,放翁与苏小妹幽会的故事或许在我们的心中留下了一曲悲歌,那么沈万三这一江南响当当的人物可能留给后人的惟有一声长叹了。
尽管是旅游淡季,周庄门前购票的队伍仍然长度可比一辆火车,排了一个半小时的队才拿到进沈厅的票。
穿过南市街,来到沈园的遗址,我原以为两百年的摧残已经洗尽了这座空城的铅华,然而前人言之未尽。这位江南巨富,富可敌国。后来不知道为何被朱元璋以 “ 乱民 ” 之罪,充军发配。至今人们还说不清沈氏发财的途径,一生富有传奇的色彩。
沈厅坐东朝西,七进五门楼,大小一百多间房屋,分布在 100 米长的中轴线两边,占地达 2000 多平方米。 260 年过去了,现在仅遗水墙门、墙门楼、茶厅、正厅、大堂楼、小堂楼、后厅屋等。其中以正厅松茂堂最豪华,占地 170 平方米,厅内梁柱粗大,刻有蟒龙、麒麟、飞鹤、銮凤等雕塑,厅中陈设的木器精美非常。 “ 松茂堂 ” 三字据说为清南通籍状元张謇所书。现在还悬挂在堂上。参观过高大肃穆的正厅松茂堂,我步上结实的木梯,察看沈氏一家的内室。内室为沈家小姐、少爷、老太爷的卧室、书房。房中所设的家具,虽没有松茂堂中的华丽、繁复,但造型精巧的红木桌椅,手感极佳,透出一股望族的贵气,令人扼腕。有一个游客乘管理员不注意,轻轻悄悄地坐上去,那一份作派,却像一副旧社会的土财主。我倏忽想起某人说过的话,出一个暴发户很容易,出一个贵族则需要三代人的培养。信矣,看过沈厅,我算是对这句话有深切的体会了。
出了沈厅便是著名的双桥,双桥上拥挤的人流和桥下静静躺过的河水有些明显的不搭调。
花了 50 元租了条当地居民摇的木船,也总算是圆了到周庄来戏水的梦,尽管水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清。木船的简陋更体现了它的古朴,旁边栓着的橡皮车轮让我想起小时候搭乘的渡轮,有些滑稽,也有些怀念。
本来打算就在这里落脚,然而实际上我太幼稚了,这种地方并不是我能住的,就算有住的位置,也不是我能住得起的,这儿远比我想象的商业化,尽管它还保留着古朴的美。
我在离周庄不足 10 公里的一个小镇落了脚,希望时常能回那儿看看,也希望能找个清净的地方做一些自己的事情,或者没有目的地让自己仅仅是静一下,忘掉一些人。
小镇叫吴镇,据说是因为清朝时有一吴姓的官员筹钱为这个镇建了一所寺庙并且兴办了一所学校,当地人为了纪念他,把这个无名的小镇取名为吴镇,至今它的规模已经初具,相当于一个县城了。
当地的房租不算贵,走走停停地比较了一番之后我选择了一间单房,离集市较近,虽然我不喜欢闹的地方,但毕竟这样会比较方便。房租 300 一个月,比我想象的要稍微便宜一些,而且对于房东来说应该还算一笔不错的收入,房子不大,但是非常干净,我想,这是最好的选择。
4 .
我是个自理能力很强但是奇懒无比的人,什么都会,什么都不做,离开了母亲和朋友们,余下的事情只能自己料理,等我整理完行李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尽管饿得要命,还是没有出门的力气,倒在床上就睡着了,竟忘了换洗。
醒来的时候阳光有些刺眼,大概是因为床离窗户太近,而且没有窗帘, 7 点不到我就醒了,再也睡不着,这在城市里是不可能出现的,过去往往一觉醒来就该吃晚饭了。
来的时候带了几件简单保守的衣服,因为算好了先来周庄再去上海,用冷水简单洗过之后换了套干净的衣服,就出门了,算是熟悉环境。
在集市上买了几件衣服,做工粗糙,远没有城市里的潮流服饰那么花枝招展,但是我穿上去之后却发现异常适合自己。而我中长的头发也长了许多,盘起发簪之后和当地少女没有多大区别,知识气质和眼神上有少许差异。
伙食是房东负责,每个月只需另加 200 的伙食费,就省了自己买菜开火,对于我来说应该算赚到了,但是生活用品什么的还必须自己出门购置,奇怪的是附近怎么也找不到一家大一点的商店,毛巾什么的都得到摊位上买手工制品,美其名曰 “ 壁饰 ” 。
房东至今不解的是为什么她恭恭敬敬挂在墙上的那块布,我却买了张一样的拿来洗脸。而且她估计也不明白为什么她家的盆子全是木的,而我的盆子却是黄铜的,但是她心理至少知道我走之后这一切都不会被带走,因此她总是说到我房间里来打扫,顺便看看添置了些什么。
对这些小地方的居民来说,我可能是棵摇钱树,但实际上,对我来说也未见得有什么损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
仅有一次,女主人来问过我: “ 你这些还带得动不? ”
我: “ 不了,这些不带走的,留给您下次租房的房客用吧。 ”
女主人笑笑,显得很高兴,朴实得有些不客气也不会做人。换做我,也许会场面地说句 “ 行,那你下次再来看我的时候我给你留着这些 ” 。
5 .
躲在房间里写了些日记,第一天就这么平淡地过去了,奇怪的是我没有想起严旭,反而是对房东有一种描写欲望,她实在是一个值得写的社会人物,或许仅仅是因为她和我不同。
翌日清晨,我早早梳洗完,换上在集市里买的新衣服,把头发盘起来,准备出门逛逛,房东正巧从厨房出来撞见我,惊讶的说了声 “ 哇 ” ,然后匆匆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镇上的东街据说有很多书画卖,其中不乏古代遗留的珍藏,等着识货的人去淘,而对于吴镇这样的很少有人问津的小镇,估计珍宝还在,就算有人来也未见得识货。
店面的确是多,但是商品却难登大雅之堂,店门口的小摊多得几乎可以盖住门面了,卖的大多是些落魄书生画家的作品,或者临摹的名作,更有甚者只是印刷出来的赝品,供那些附庸风雅的收藏者供奉。
在这些拥挤的摊贩中间也偶尔夹杂着一些盲人的拉唱,显然这个世界上不会有很多阿炳,所以我不想再听到 “ 这样 ” 的 “ 二泉映月 ” 。
我走到那个 “ 二泉映月 ” 的面前,企图试试他真瞎假瞎,然而我抬头看见一块与地面程 45 度倾斜的扁,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三个字 “ 墨羽轩 ” ,顺势望进大堂,一幅黑色为主色调的巨幅水墨画映入眼底,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掉这一幕:漫天飞舞的深黑色有光泽的羽毛在白色的画布上简直就像动态的飞舞一般,大堂的年轻人站在这幅画下,英气逼人。
如果我是个音效师我一定会阻止这样的背景音乐,不熟练的二胡在我耳边不绝如缕,气势磅礴的画似乎在嘲笑着这个不知名的访客,这一幕与那个年轻人的眼神交相辉映,我想我一定很窘。就如同罗密欧与朱丽叶相遇时舞会的音乐突然变成 “ 吉普赛之歌 ” 一般滑稽。
他不慌不忙地走出来,站在我面前,很有风度地问: “ 小姐,想看点什么? ”
我的脸可能有些红,因为他的气势实在压人,脸上保持镇定的笑, “ 看看。 ”
他走到大厅的尽头,说: “ 你是被这幅画吸引进来的对吗? ”
我点点头: “ 不知出自哪朝哪代画家之手? ”
他的眼神闪烁了一下: “ 这幅画是当代一个业余画家画的,你信吗? ”
我: “ 这不可能,我是学美术的。 ”
他: “ 哦?那什么时候倒要领教领教了,你也可以把你的作品放到我这里代卖,我无偿帮你。 ”
我: “ 真的吗?那我倒要试试了,看我的字画比不比得过这里其他的传世佳作了。 ”
他: “ 年轻人也不懂得谦虚些,不过还没请教小姐芳名呢,江南多出水灵的女子,像你这样略带机灵的在当地我还真第一次见。 ”
我: “ 是吗?(我没有直接否认自己是当地的,因为没有必要)你也是,像你这样的在当地也不常见。 ”
他笑了,似乎也有什么想说而又没有说出口: “ 你除了眼睛之外都很理智啊似乎,不停地转,想事情,出口的话却冷淡得出奇,语气让我有些心寒。 ”
我: “ 你又何尝不是呢? ”
他: “ 我先说吧,我叫莫宇,高深莫测的莫,气宇轩昂的宇。我每天都会在这里,虽然不一定能找的到你,但是只要你愿意,随时都找得到我。 ”
我: “ 呵呵,你很会说话,我叫徐羚,羚羊的羚。 ”
他: “ 名字不错,和你的样子很符合,但是和你的性格大相径庭。 ”
我: “ 是吗?你的名字倒是和你的样子性格都没什么出入,怎么,看你笑的,听到这话很开心? ”
他: “ 这倒不是,只是看你的样子似乎不会夸奖人,小生不胜荣幸便是。 ”
我: “ 哦?那我改改,先去别家看看,改天再来。 ”
他不紧不慢地说了声 “ 再会 ” 便回到柜台边去,这种冷淡让我有点怅然若失。后来看了几家画舫,都不过尔尔,没有一家比得过莫宇的画轩,然而我也后知后觉地发现他就是老板,莫宇,墨羽,我还真实反应迟钝。
6 .
几天时间就把小镇的每个角落摸了个熟,谈不上烂记于心,但也闭着眼睛就知道往哪走能到哪,只是几天没有去那家画轩,突然有些想去看看。
之后的几天虽然不时常想到莫宇,但却经常梦到,醒来才觉得自己傻,萍水相逢的一面之缘,别人说不定早不记得我是谁了。
梦醒之后再审视这个人,才发现他给我的感觉有多么奇怪,一个小镇上的人,竟显得如此有涵养和知识,并且气质不凡,最重要的是他的五官尽管长得很不错,却丝毫不在外表上加以修饰,打扮干净得体,比城市里那些自以为另类的男孩竟显胜一筹。
是我的错觉还是他真的另有什么?
出于好奇的一点点思念,我重逛了一次东街,然而回到那家画轩的时候莫宇却不在。
一个 60 多岁的老先生摇着蒲扇坐在红木椅上看着报纸,似乎没有注意到我。
“ 请问老先生,这里的老板呢? ”
“ 我就是。 ”
“…… 那,这里有一个叫莫宇的人吗? ”
“ 哦,他是这里的代理老板,我只是原业主,今天他有事外出,把画轩交给我看管一天。 ”
“ 是吗,打搅了 ……”
走出门的那一瞬间,我觉得有什么变了,感觉有点不大一样,至于是什么,我说不出,甚至有些失落没有再次听到 “ 二泉映月 ” 。
镇内有一个湖,叫 “ 莫西湖 ” ,听起来像是西湖的亲戚,可是我却觉得它是莫宇的亲戚,坐在湖上泛舟,我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三三两两的小舟从旁边经过,一些说着方言的当地人有说有笑地从我旁边过去,让我觉得有些寂寞。这湖的形状是长椭圆,与其把它叫作湖,倒更像一条河,又因为它是与外界接壤,所以面积颇大,成为了镇内唯一值得观光的地方。
船夫慢慢地摇着,让我觉得自己几乎静止在湖上,我躺下来,看着天,在这个地方,天离我如此远,伸手摸不到它的一点边,而在高原上,我曾经觉得自己可以摘到星星。
不知道躺了多久,我似乎听到不远的地方有熟悉的声音,标准的普通话,凭直觉我知道是莫宇,还有一个女声,显然不是当地口音。我从船上坐起来循声而去,五米开外的一条小船上坐着的人正是他。
和他在一起的女人看样子比我大一点,装扮却似乎比我大很多,对于一个小镇来说,这种打扮显得过于不淳朴了,而且他们坐在一起显得极为不称,那女孩的城市气息太浓,虽然很漂亮。
我喊了一声 “ 莫宇 ” ,他脸转过来看见我,一脸奇怪的表情,欲言又止地挥了挥手。
旁边的女人说: “ 才来几天就认识女孩了呀?想不到这乡下地方也有标致的人嘛。还有,她叫你什么? ” 莫宇的脸色忽然变得很难看。
我的心一沉,她说话太伤人,可是我也不想向自己觉得没有必要接触的人解释什么,我还是知趣的,船夫也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划远了。
我宁愿相信那是他姐姐或者什么的,但如果是姐姐,没有必要说这么刻薄的话,她是谁也与我无关就是了,只是有些咽不下这口气。
我依旧躺下,没有多想发生的事情,突然想起严旭,此刻他也许还在学校里打着篮球,被一堆女生捧着吧,这种思念对于我来说简直不着边际。
何苦呢?思念一个本不是自己世界的人,没有结果,更不可能有未来。但是这种感觉却没有以前浓烈了。
7 .
我开始厌倦出门,虽然我不敢承认自己受了刺激,但确实不想出去,也不希望任何人再走进我的圈子,开始迷茫,是否该提前去上海?
但是我还是喜欢这种乡间的气氛,城市不太适合我,于是我准备再去周庄一躺,这次是去散心。
我记得高中的时候在韩寒的《毒》里看到过一幅周庄的照片,属于他的摄影集,下面有一句配词 “ 你说我们住这里好不好?忘了上海和北京吧。 ” 当时一下子就有冲进照片的冲动,上次去周庄的时候人太多,大概因为是双休日,再去就选个星期一,人们刚投入工作的时候访客会减少很多。
第二次去周庄是为了寻找韩寒照片里的那个地方,照片里有河,可是我沿着河找了很久,却没有找到照片里的那个地方,又或者只是我走过了却忘记了。
回到吴镇之后我径直走向租的房子,生怕绕远了路碰到某些人。
自认为自己的感情开始变得微妙。
8 .
到了门口的时候突然想起带来的牙膏用完了,附近没有便利店,还得到镇口的小商店去购买,不耐烦地叹了口气,暗自笑自己过得越来越糊涂。
踏进商店的一刹那我真想转身走掉,哪怕一天不刷牙。莫宇正在拆刚买的电池,显然他感觉到动静就抬头看见进门的我,我不明白为什么要逃,总之他看见了我就不能躲了,故作镇定地说了声好久不见。
他: “ 上星期还看见你了怎么能说好久不见? ”
我: “ 哦,想起来,好象是哦,你看我这记性。 ”
他: “ 你进来的时候慌慌张张的,做了小偷的? ”
我: “ 你看错了吧。 ”
他: “ 啊,我想也是,你好象什么时候都是一幅理智的笑容哦。 ”
我有点生气,转向老板; “ 请给我一支牙膏。 ” 他拿给我一支我不认识的牌子的牙膏,我面露难色。
他: “ 我家还有,给你几支吧,出门在外,你们女孩子对这些要求比较高。 ”
我不做声,他说,你到画轩等我一下,我一会拿些过来。我也就乖乖地走去画轩,他大步跑开了,在我刚走到画轩的时候他就横在我面前,递给我了几支高露洁,我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走。
他: “ 你没别的话想说吗? ”
我: “ 没有,你不过给我几支牙膏,犯得着借机说点什么吗?没事我先走了,房东等我吃饭。 ”
他: “ 慢,你没有我有。 ”
我: “ 说吧(心里有点忐忑,怕他说出什么我不能接受的话)。 ”
他: “ 我早上去周庄的时候看见你了,当时你的表情似乎很忧伤,对于你来说应该是少有的吧。当时你在船上,我在岸上,而且看你似乎有心事,所以没有叫住你。 ”
我: “ 你想说什么?我们很有缘是吗? ”
他: “ 别这么冷淡,那天你也看见了 ……”
我: “ 行了,不用说了。 ” 我转身走掉。我看见什么?你女朋友吗?这关我什么事?不要把我扯到你的世界里去,和我没有什么关系。
他一个箭步冲到我面前,与他的性格有点不符,说: “ 好了,我不说什么,我下星期还会去一趟,可以和我一起去吗? ”
我: “ 我下星期也会去。 ”
他: “ 那你是答应了? ”
我: “ 我说过一定会和你去吗? ”
他: “ 你脾气怎么这么倔?下星期一镇门口,我等你。 ”
我没做声,径自走回租的房子,行程十分钟,但在我回忆对话的情形下,短得像一分钟。
9 .
这个星期可能是我过得最漫长的一个星期,虽然我不是很愿意承认自己在等待,但我确实在等星期一的到来,并且像个小女生一样地思考了几天,内容很明显,所以就不明说了,只是不知道在等的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想应该是的,不然那天我看见的女人又是谁?
无论如何,我只是要一个答案,在自己还没有不可救药的时候得到谜底。
不得不放下骄傲去承认他确实很优秀,在这种人不杰地不灵的地方邂逅确实给我了一种莫名的诱惑。
忘了描述一下他的衣着风格,他和我一样,穿着当地的衣服,但是我总觉得他和那衣服虽然搭配得很好,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当地人能够像他那样把衣服穿得生色,所以我有理由相信他应该是和我一样的外地人,况且他还说着流利标准的普通话。
星期一,天气很给面子的没有下雨,镇口的人潮拥挤,但是他穿得特别显眼,藏蓝的 T 恤,浅色牛仔裤,运动鞋,而不是平时穿的粗布当地衣服,我也鬼使神差地虚荣了一回,换上自己的衣服。
他: “ 看来我们很有默契嘛。 ”
我这才发现不仅仅是都换了装,并且我穿的衣服和他款式一样,只是颜色相反,我的衣服是浅蓝,牛仔裤是深蓝,都是灰色的运动鞋。被他这么一说我竟然窘得脸红了。
我们有那么几分钟没有做声,直到上了车才开始说话。
他: “ 我很奇怪你为什么自始至终都没有问过我任何问题。 ”
我: “ 我有必要知道吗? ”
他: “ 没有,但是我想知道关于你的事情,比如,你从哪来? ”
我: “ 你早知道我不是本地人吧。 ”
他: “ 起初只是觉得不像,当然也不乏特殊例子,不过我还是觉得你不是。 ”
我: “ 你也不是啊,你哪的? ”
他: “ 既然不想说那我们都不说吧,萍水相逢。 ”
我: “ 不要把自己说得那么武侠。 ”
我们扯着没有油盐的话,到周庄的时候是正午。我们走进一家小餐馆叫了几个小菜,算是缓和一下气愤,我原以为他叫我出来会长驱直入地说点什么,可是他只是吃,我们也只有一下午时间,晚上还要回去吃房东做的饭,因为我只打招呼说中午不回去吃。
他的吃像真的很斯文,让我几乎不敢动筷子,而且他斯文得一点都不做作,简直就是天生的,我仔细观察才发现,换上这身行头的他,远比严旭好看,虽然我曾经认为严旭是我见过最标准的美男子,不过眼前的这位更有气质更脱俗,我怎么先没发现?
干净清爽的发型,得体的打扮,略带幽默的谈吐,具备了男人的优雅和男孩的活力,我看得有些呆了。他发现我在看他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低头吃饭,不再看我,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不好意思,而在他面前我早就窘过好几回了。我心里窃笑 “ 哼哼,你也有今天? ”
我也开始吃,他突然抬头说: “ 哎,你说我怎么就先没发现你这么漂亮呢? ”
我噎了一下,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谦虚吧显得假,接他的话呢又显得我脸皮很厚,只好回敬一句: “ 你也是。 ” 然后我们相视一笑,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没有防备的对视。
他: “ 你懂得入乡随俗,很有教养嘛。 ”
我: “ 你能不能不要随时随地都带着夸自己? ” 和平总是短暂的。
吃完了一路说说笑笑才发现下午已经晃过去了, 4 点左右的时候他说要坐船,我说改天吧,天色不早了,再不回去就赶不上晚饭了。他说房东不会介意我没回去吃饭的,我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上船。
他给了船夫 200 元人民币,说 “ 一直划下去 ” ,我说 “ 什么意思? ”
他说: “ 带你去个地方。 ”
我暗肘, 200 元足够包条大船或者去很远的地方了,难不成他 ……
他笑着说: “ 你是不是在想我难不成要把你带到野地去什么的? ”
我: “ 笑话,谁怕谁啊? ”
他: “ 你说的啊,到时候别哭。 ”
我: “ 总不至于是坟场吧? ”
他: “ 你还真可爱。 ”
10 .
船在周庄的河里静静飘着,船夫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划得很慢。
五月的天黑得比较早,天色明显暗了,虽然没有黑,但是我只知道船已经离开周庄,并且不知道这个陌生的地方是哪里。
他突然躺下,看着天,由于他的占地面积过大,我只能蜷缩在船尾,他说: “ 要不要过来一起躺着看看天? ” 虽然船比较宽,足够容得下两个人,但我还是觉得他这么说比较无理。
我缩在船尾,看着天上的云,火烧一般,在暗夜里做挣扎,凭经验而谈,这种火烧云一旦退掉,天就会全黑了。
他用一种我以前没有听过的语气说: “ 知道我现在离天有多近吗? ”
本来我应该觉得肉麻,可是相反,我被他难得的深沉打动了,没有做声,他突然坐起来,伸手拉住我,我促不及防地倒在船上,仰视着天,那一刻的惊诧是我至今仍心悸的,船被突然倒下的我弄得波动极大,甚至渐起水花,而天空中的云像血一样的倾泻下来,仿佛近在咫尺。
我嗅到一丝与众不同的气息,他没有说话,我也不敢做声只是一起看着,手忘了放。
大概过了不到十分钟,天全黑了,我坐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 “ 天黑了! ”
他: “ 我希望晚点黑,但就这么不给面子。 ”
我: “ 现在去哪? ” 这才发现船停了很久,停在了一个我仍然不知道是哪的地方(当然这是废话)。
他: “ 你说我们住这里好不好?忘了上海和北京吧。 ”
我瞪大了眼睛: “ 你说什么?! ”
他: “ 忘了上海和北京吧,忘了贪恋的繁华。 ”
我: “ 你也喜欢韩寒? ”
他: “ 不,只是喜欢他拍的那张照片和照片注释的那句话。 ”
我这才意识到眼前的景象如此熟悉,竟就是那天我找了很久的照片里的地方。眼前的一切给我带来的震撼让我几乎不能把持自己激动的情绪。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自己和他的缘分远不止我想象的。
我: “ 我来周庄还因为三毛。 ”
他: “ 我也是,因为看了她的手记,所以想来看看,我还甚至因为她写的撒哈拉而想去住住。 ”
我: “ 真的?那是我一直的愿望。 ”
他: “ 不然我们一起? ”
我: “ 这不实际,你有你的生活。 ”
他: “ 记得画轩门口我没说完的话吗? ”
我: “ 记得,说什么 ‘ 你也看见 ’ 吧?叫我不要误会,说我也看见她了? ”
他: “ 我想说的是,你也看见我的表情了,是吗?我有多么不情愿,其实 ……”
我: “ 行了,不用说了,真的没有必要对我说什么。 ”
他: “ 可是现在不说 ……”
我: “ 我说了什么都不要说了! ”
他没有做声,似乎很委屈,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他竟有点像要哭的样子。
他: “ 好,我明白了。 ”
我们没有说话,船渐渐游回周庄,然后我们转车,回去的客车上,他试图搭我的肩膀,我不耐烦地抖了抖,他的手就缩回去了,其实我并没有理由抵触,心里太清楚了,自己明明多么喜欢,但也清楚,不可能的事情就是不可能,我不能做第三者。
直到镇口,我们都没有说一句话,没有告别地回了家。
房东问这问那地罗嗦了很久,装作很关心,我有些烦,置若罔闻,倒在床上,洗也没洗就睡了。
第二天天黑了才起来,想起莫宇,心隐隐作痛。
房东估计看出了我有心事,一天都没叫我吃饭,我只好自己下楼 “ 消夜 ” ,然而在这种地方,人们没有消夜的习惯,我只找到一家没关门的面馆,吃了晚阳春面,心里有点期望莫宇也在街上游荡,然后偶遇,但又害怕看见,最终结果是没有奇迹出现,我回去继续睡。
由于白天睡得过足,晚上失眠了。
11 .
几天不想出去见人,呆在房子里写写画画,史无前例的烦躁状态。
过了 5 天,终于忍不住开始经常出门了,只不过坚持不靠近东街,因为怕看见莫宇。
大约过了一个月,我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为什么这段时间都没看见他,这么一个小镇,难道我天天游荡竟也不能和他相遇?可是就算看见又能怎样?
7 月初的时候我第四次去周庄,那里仍然有很多船,我想再去一次那天晚上去的地方,可是问了很多船夫,他们都因为我没能给出具体描述而无能为力,我突然想起桃花源记里的武陵人。也罢,我想了个更蠢的方法,找当天的船夫,可是找到天黑也依然没有结果。
7 月底的时候我依然没有再遇到他,我决定要走了, 8 月中旬是老师上班的时限,虽然学生没有开学,可是我必须在 8 月中旬去那所高中报到,并且提前做些准备。
走之前我还想去一次墨羽轩,无论结果如何,而且我想通了,没有必要在乎别人怎么想,该是自己的就会是自己的。
走到东街的时候我的心狂跳不已,构思着自己遇见他的时候该是什么样的表情。
我眼睛几乎要爆出来了 —— 十米开外就可以看见 “ 墨羽轩 ” 的那块匾已经被人拆下来,露出了原来的名字 “ 水画舫 ” ,我快步跑过去,才发现大厅里的那幅墨羽图也不见了,其余的倒没有什么大变动。
上次登门不遇时看见的那个老先生一眼认出了我,说: “ 他有东西留给你。 ”
我以为是信件什么的,结果他却给了我一幅卷轴,看样子应该是幅不小的画,难道是 ……
我打开一看,正是那幅墨羽图!然而我往它的角落里扫视, “ 莫宇 ” 的红章赫然印在卷轴的末端,我竟然不知道自己遇见的是如此的一个天才,当时他说的是一个业余画家,可是他的水平明显在我之上太多了,然而他并没有炫耀什么,只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一直迁就我,后知后觉。
可是凭行业直觉来看,我是永远不可能再找到他了,印章上的往往只是画家们的艺名,茫茫人海,我又怎么找的到他?现在才明白当时那女人问的 “ 她叫你什么 ” 是什么意思,她一定不知道他的艺名,他也一定没有给她展示过自己的作品,可见他们的关系也许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懂得欣赏对方才是真正的默契。
我问那老先生他是什么时候走的,老先生说了很多,大抵意思是,他走了 20 来天,比预定时间早了一个月,但是照付了租金什么的,我也没空听他说这些,欠身离开了。
我像丢了魂似地收拾行李,两天时间就全部收拾好,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回头再看看才发现这个地方真是小,又偏僻,也发现在这样的地方邂逅是多么难得。
或者他比不上以前在学校暗恋的严旭那么让我来得痛苦,可我明白,他是我最动心的,也是我遇见过的所有人中最好的,并且,我坚信以后遇不到更好的,曾经沧海难为水。
离开吴镇之后,我的心空空如也。
12 .
在上海做了三年老师,其间回过学校参加过几次考试,大四那年回去过半个月准备结业。
从大四那年开始叙述的话,我想,我该交代一下严旭,到现在我还没有叙述关于他的任何事情,之前没有透露是因为我想把故事结束在离开吴镇的那一天,至少我希望回忆是美好的,就算刻骨铭心的仍然是痛苦,但我也希望大家知道这个真实故事的结尾,虽然也许会让你们和我一样失望。
回学校之后我发现严旭长高了很多,轮廓也更鲜明了,但是我并没有多看他几眼的愿望,而像在看陌生人,这一年多来,我一直思念的人是莫宇,虽然并没有当初思念严旭那样强烈,但我知道自己这辈子是不会爱上除莫宇之外的任何人了。
反常的是,以往从来不正眼看我的严旭却四处打听关于我的消息,而我自从去周庄的第一天手机掉了之后就没有再买,所以严旭最终没能要到间接的联系方式,而是直接来找我本人。
在路上他拦住我说好久不见,我说是啊,好久不见。
他的话说得很含糊,只是说做个朋友,我说,难道你过去不把我当朋友吗?虽然我和他并没有说过太多话,但毕竟有那么点交情,虽然过去他对我非常不屑。
他的举动让我有些诧异,仔细对着镜子看看才发现,到上海的一年半改变了太多,我自己都不记得以前的样子了,之前的我是个古板而又孤僻的女生,而镜子里的自己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优雅美丽的女人了,想想过去,或者真的是脱胎换骨,也难怪这么久没有见到我的严旭会是这种反应。
人真的很可悲,以前企求他多看我一眼的时候他不屑一顾,现在回头来看我,我却没有半点感觉。他没有办法联系我,只好经常叫同学带口信,或者自己写信,一幅丧失尊严的样子,我也懒得理,只是觉得自己更早些时的无知,居然爱上这样一个以貌取人的肤浅小孩,不过话说回来我也只是爱上他的脸,一张看似不食人间烟火桀骜不羁的脸。
毕业论文和考试全部过了之后,我等到了自己的证书,完全没有留恋地告别了自己的大学,就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回到上海之后继续做老师,就这样,又一年多过去了。
23 岁那年换了工作,不再画画,因为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努力都超不过莫宇,尽管他只是业余的,而 23 岁这年我有了自己的房子,莫宇的那张画躺在大厅里,笑我。
之后的两年换了很多工作,薪水日益提升,生活条件也改善了很多,只是生活中仍然缺少一个角色,尽管我知道自己在等莫宇,但我更清楚,时间不等我。
25 岁那年在 SOGO 遇到严旭,如果不是这次邂逅,我便不会改变我的一生。
严: “ 我来这里一年了,因为知道你在这儿。 ”
我: “ 哦?是吗?找我做什么? ”
严: “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 从语气可以听出,他的锐气已经被磨平,性格温和了许多。我开始对自己的冷漠有些后悔。
我: “ 别说了,一起吃个饭吧。 ” 严旭的脸马上阳光了起来,说,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他带我去了一家老汤馆,来上海这么久,甜食吃腻了,忽然能喝到地道的鸡汤,我还真有点感动。而他这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拿着勺吃得跟个小孩一样幸福的样子,让我惊讶莫名。
他变了,真的变了,以前那个穿着球衣叼着烟不知天高地厚的男孩已经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渐渐成熟的男人,更有魅力,只是仍然不能超越莫宇在我心中的形象,但他已经够好。
那天他执意把自己的手机给我,我说我不喜欢这东西,不喜欢被牵绊。
严: “ 给我一个机会好吗?让我能联系到你,就一次,要知道,以后你的号码就是我曾经用过那么多年的号码,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
我收下了,他可能还不知道,这同样也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号码,我在心里背过很多遍,却一次也没敢打。暗恋比明恋好的地方就是,对方不知道你爱过他。
我给了严旭一个机会,他一直没有放弃过,连我都没有想过他会这么认真,而从他的条件来看,也再合适不过了。考虑到自己的年龄,我还是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也没有用过他的号码,手机仍然是他自己的,只是我们都不用,也用不上了,除了上班时间,我们形影不离。下班之后他来接我,从来没有迟到爽约。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回去过自己的家,自然也看不到莫宇的那张画,心里的压力少了一点,释然多了一些,或者这就是所谓的现实,没有意想中的那么美,却也不辜负生命里的每个人,虽然时常想起他,但也还是空洞地生活在严旭幸福的庇佑下。
13 .
早几年我一定不敢想象后来的生活场景,严旭在我面前乖得像只猫,虽然有时候他的乖也让我有些反感和无趣,但看见他小孩子一样的笑就有一种心被填满的感觉,让我觉得我更像他的母亲。
而在其他方面,他则更像我的保姆,他会做饭洗衣服,这是我在学校里没有看出来的。
经常早上 10 点钟左右我自然醒的时候,睁开眼睛第一个想到的人会是莫宇,然后才是严旭,大抵来说我睁眼睛说的第一句话是 “ 旭旭,面包做好了没? ” 然后他说: “ 早做好了,还不快起来,都几点了?! ” 更多时候我庆幸我们的工作不用起得太早,虽然有时候回得很晚。
我不怎么做家务,总是忙着写,打字,策划,严旭会的东西不比我少,但是他总是找尽量不带回家的工作,把主动权留给我,这一点我还是很心存感激的。
26 岁那年严旭向我求婚,我知道自己年纪已经不小,可是还是没能一口答应。
严旭很惊讶,因为我的生活里并没有其他男人,而且也到了婚龄,宜早不宜迟,他一直反思是不是自己做得不够,我开始有点想躲他,觉得避远一点冷静思考一下才会知道自己究竟脑袋里琢磨的什么。
我说: “ 旭旭,最近工作忙,我搬回去住些天好吗? ” 他没做声,关了门转身走掉了,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认为我想放弃。
我收拾完东西的时候他还没有回,于是自己出去解决晚饭,沿着江边散了散步,上海夏日的晚景实在太美了,我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 10 点多。
无论如何,我决定第二天早上走,至少等他回来给我个答案,我还不知道他究竟怎么想。
回去的时候房间的灯是黑的,他还没回吗?我每个房间都找了一遍,没有他回来过的迹象,最后在电话旁看见了他留的一张纸条: “ 床头柜里有我买的胃药,我看你的已经吃完了,又肯定不记得买,所以买了一些,记得带走。不用担心找不到我,我会一直住这里。 ”
看到这张纸条我放心地睡了,知道他也想暂时不要见我,也许他过几天就会回来,而我也已经搬出去了。
早上起来拎着行李搭 TAXI 回自己的房子,之所以叫它 “ 房子 ” ,因为它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突然想起以前的严旭,想起他站在球场上的英姿,想起一群火辣的女孩呼喊着请他吃饭庆功,想起他从来没有注意到的站在角落里的我,心里五味杂陈,真觉得这些年只不过一场梦,现在他真实的属于我了,居然不是幻觉。
想起他的时候我总会微笑,大概真觉得他有点儿子的感觉,驯顺而又温文,似乎总像崇拜自己的母亲一样仰视着我,从来不曾让我觉得自己有窘迫的时候,至少不曾像莫宇那样目光逼人,三番两次窘得我满脸通红。
回家的时候有点忐忑,害怕开门的时候会有什么改变。其实我的担心根本多余,我没有回来过,又有谁能改变它呢?
门打开的一刹那,大厅里的墨羽图迎面铺开,隔了这么长时间,给我的震撼不曾减少,虽然蒙了一层灰,却还是那么栩栩如生,似乎一阵风吹来就能把羽毛全吹落,轻盈而又厚重的色调仍然挑逗着我尘封已久的艺术细胞。
我想起莫宇, 5 年了, 5 年前的每一幕我都至今仍不能忘怀,上天既然不能给我们什么,又为什么要我们擦肩而过,这是何苦?
我放了东西就直接去上班,一整天心不在焉,编错了几个程序,被老板骂的狗血淋头,木木地听训,然后回家整理房间,打扫。
周而复始,我仍然不明白自己在等什么。
14 .
心里太清楚了,自己很想再见莫宇一面,无论他是娶妻生子还是孑然一身,我都需要他来给我一个答案,好让我决定何去何从。
但,他回来又能怎样?说不定他已经忘记我了,说不定他已有家室,就算他什么都没有也没变,我又怎么能丢下严旭?
想了很久,才发现自己忽略的是眼前的幸福,时间不能再等我了,再过半年就是 27 岁,再不结婚就连严旭都不会在我身上耗费时间了,我决定回去找他。
当我决定去找严旭的那天,我被公司解雇,原因是有几个错误的程序造成公司严重损失,他们决定去找新的程序员,而同时我拿着自己档案,去找一家邀请了我很久的软件公司。
刚进新公司就接了任务,由于是试用期,我丝毫不敢怠慢,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就暂时把找严旭的事情搁置了。
到公司半个月,终于转正,工作减轻了一些,收入也很可观,毕竟比以前的那家公司要大,待遇也自然优厚,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会更有前景,于是在换了很多工作之后,我决定在这家公司栖身。
某天我在整理文件的时候,经理的文秘对我说: “ 我们总经理回来了,你还没见过他吧? ”
我: “ 没呢,只见过副经理。 ” 话说回来,我对经理一直没什么好印象,从刚进公司的那天,副经理就用一种可以吃人的眼光看我,弄得我能不进经理办公室就尽量不进。至于总经理,应该更是胡子一把,啤酒肚一挺的形象吧。
小秘一脸神秘兮兮的笑,凑到我耳边说: “ 嘿,知道我们公司为什么留得住那么多女性人才吗?她们都是面试的时候见过总经理一面就决定留下来拉。 ”
我: “ 有没有这么神奇的人物啊? ” 心里暗骂这文秘的笑话真低级,什么时候把我家旭旭带来给你看看你就知道什么叫真正的英俊潇洒了。
小秘: “ 你看了就知道拉,今天晚上下班之前他就会回来,今晚公司不加班,他说请我们所有人去他家 PARTY 。 ”
我: “ 不是吧?他家也可以随便去?还真是没有架子的老板。 ”
小秘: “ 那当然,穆经理是全世界最和蔼的老板。 ”
我: “ 平易近人的老爷爷? ”
小秘: “ 哪,他只比我大一两岁呢,年龄应该和你相仿的。 ”
我: “ 哦,我还要整理文件,你忙你的去吧,小心又被副经理批评。 ”
小秘走了,脸上还挂着不可思议的笑。看她的样子估计也可以猜测出经理是什么样的人,不过我还是觉得女人不能太花痴,事业才是最靠得住的东西。我一边整理一边盘算着晚上如果真的不用加班的话就去找严旭。
然而那天我没有去加班是事实,可我也没有去找严旭。
下午 4 点左右,办公室的人都一哄而出地跑去公司门口为外出交易的总经理接风,只有我还坐在电脑前盘算着没有算完的资料,心里想着算完了马上就可以去找严旭把话说清楚。
过了几分钟,经理在一群人的簇拥下回了办公室。
经理办公室被我的工作桌挡住,所以没能看见他长什么样,只是过了一会小秘说经理想见见我这个新的高级程序员,我缕了缕头发,径直朝办公室走去。幸亏总经理回了,副经理的办公室总算转移离开了我们这曾楼。
我敲敲门,里面的声音说 “ 请进 ” ,那一刻我的呼吸都停了,这声音就算化了灰我也认得出。
真的是莫宇。
然而他好象并没有很惊讶,只是很礼貌地说: “ 徐羚小姐是吗?请坐。 ”
我不安地扫视了一周,难道他不认识我?为什么他看见我竟然没有半点惊讶?
他: “ 能邀请到你为我们公司设计程序软件是我们公司的荣幸, 2 年前在网上搜索的本地拿到技术证的审核分数,你是第一,是吗?而且又听说你是主修艺术,辅修计算机,所以很久以前就想邀请你到我们公司来做一些策划或者广告设计,只是一直没有邀请到。虽然我们并不是你的首选,但你能够最后选择留在我们这儿我万分高兴。 ”
我: “ 够了,莫宇,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假? ”
他: “ 我叫穆裔,你可以叫我小穆,看来你年纪和我差不多。 ”
我: “ 你是莫宇也好,穆裔也罢,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 ”
他: “ 之前贵公司和我们交易的程序出了错,我们要求贵公司赔偿,于是你被解雇了,接到这个消息之后我们立刻再摧发了一封邀请函,不正是雪中送炭吗? ”
我: “ 首先,我已经属于你的公司,不是你说的什么 ‘ 贵公司 ’ ,其次,这些我并不关心,我只想知道你是谁。 ”
他: “ 我是你的上司。 ”
我: “ 好,你要这么说我也没法,抱歉,我还有资料要整理,你们去开 PARTY 吧,我处理完自己回家,就不和你们一起玩了。 ”
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不久经理出来告诉大家晚上的 PARTY 取消,为了补偿大家,月底给每人增加 10 的薪水,多做多得,我纳闷他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15 .
同事都走得差不多的时候我还在算资料,心里一直乱得慌,所以算的很慢,我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产生幻觉了,如果他真的不是莫宇我又为什么会有这么熟悉的感觉,但如果他是,又为什么对我那么陌生?
除了换上了西装,他和以前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变化,只能说他变成熟了很多,更稳重,目光也更深邃,但他从来不会把这种稳重在我面前显露,也许他仅仅是经历了很多事情,然后改变了。
经理走到我桌前说: “ 听说你酒量很好,请你喝酒,算是见面礼? ”
我: “ 对不起,我今晚还有事,改天再说吧,到时候我请,算是对今天的补偿。 ”
经理: “ 有点公事跟你谈,关于我们公司的广告策划,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 ”
我: “ 好吧,等我算完。 ”
穆经理开车带我离开了公司,我越来越不确定他究竟是谁,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涌上心头。
车在一所私宅前停下来,我一时失措,问: “ 这是哪? ”
他: “ 我家,有很多藏酒。你认为我会用酒吧的那些劣酒招待你吗? ”
我: “ 这 ……”
他: “ 你怕我? ”
我: “ 开玩笑,谁怕谁啊? ”
他露出了久违的笑,我觉得这一幕似乎在很久以前发生过。
他的房子的确很大,而且很整洁,装潢也很别致,不是华丽的那种,对于他这种身份的人来说,显得过于古色古香。
客厅有一个小吧台,我们坐在吧台上聊天,吧台的架子上有很多藏酒,其中有些是我都叫不出名字的。
他: “ 看见客厅里的那张壁画了吗? ”
: 我: “ 看见了,沙漠,可惜什么都没有,只是沙,从哪买的? ”
他: “ 四年前去撒哈拉画的。 ” 我走近一看,才发现虽然言之无物,却画工异常了得。想想以前去南非也曾是我的梦想,幻想着在撒哈拉定居一段时间,去体验三毛笔下的沙漠生活,可惜一直没有机会。
我: “ 你也喜欢沙漠吗? ”
他: “ 恩,只可惜我曾经希望和一个人去,但是她没有实现我的愿望,我就孤身前往了,所以你看到的这幅画是没有内容的。 ”
我: “ 本来应该有谁?一个女孩吗?谁会拒绝你这样的人?那我倒真费解了。 ”
他: “ 不说了,给你尝尝这些酒。 ” 他开了十多瓶未开封的酒,一样斟了一小杯,要我品尝,并且在旁边一一注释,其中有一瓶法国的酒王是我在拍卖会上看到的,当时拍了 30 多万美元,不知道怎么就落入我的胃了。
品完之后他拿了一瓶芝华士,自斟自酌,我则喝着葡萄酒,都有点醉了。
我倒在吧台上,脸贴着桌面,楞楞地看着他,傻笑着说胡话: “ 你 …… 你 …… 是谁? ”
他: “ 你说呢? ”
我: “ 我不知道 …… 不过 …… 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
他: “ 谁呢? ”
我: “ 曾经最爱的人。 ”
他: “ 是吗?那你结婚了吗? ”
我: “ 没有。 ”
他: “ 为什么? ”
我: “ 不知道,你呢? ”
他: “ 没有。 ”
我: “ 为什么? ”
他叹了口气,直视我的眼睛: “ 你说呢? ……”
我的眼睛红了,真的是他,可是,我还能说什么,又能做什么?
我不能背叛严旭,他在等我回家,可是我真的乱透了,我也不能回去找他,我只是需要静一静,我起身说: “ 对不起,穆经理,我要走了。 ”
他: “ 是吗?告诉我为什么。 ”
我: “ 有必要说得那么明白吗?既然你已经选择了最初装作不认识我,请你继续吧。 ”
他: “ 你在为这个生气?我只是觉得这样对你比较好,如果你觉得不妥,我可以不这么做,也可以明天就公开 ……”
我: “ 打住,公开什么,记住,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
他: “ 我明白了 ……” 又是和当初一样的回答,我知道我又伤了他一次,但这一次是为了严旭。
16 .
人是种奇怪的动物,早知如此就不必绕那么大圈了。
我们等了彼此 5 年,其实只是为了向对方说清楚,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
我在自己家静了几天,才去公司递辞职信,这个时候的莫宇,哦,不,穆经理,早已经又出差去了,不见也好,再见和再也不见,其实没什么区别。
又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之前的公司的请函,说之前的程序错误是对方公司审核出错,邀请我回公司,还说到了加薪的事情。
这一切都是莫宇做的,只是他究竟是早知道那个徐羚就是我,还是仅仅因为这个名字而想碰碰运气,我不得而知。
无论如何,我们都尽力了,至少再见了他一面,我就没有遗憾了。
想想有两个月没有见到严旭,是时候去找他了,这些天我得出的答案是,不能失去他,也希望最初的能够是最终的结局。
我回到曾经和严旭一起生活的地方,摸出钥匙,却发现怎么也打不开那扇门,难道他换了锁?
我想不通,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他要换一把锁?难道像电视剧里的同居男女那样分手了之后就连锁都要换吗?这绝没可能,严旭绝对做不出这样的事情,何况我和他从来就没有说过结束。
但,又是为什么?
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不在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敲领居的门,想问问他们是不是最近发生了什么,他们用一种鄙夷的眼光审视我一番,说不知道。
我下楼打严旭的电话,显示的已停机,用了这么多年的号码,怎么说停就停了?难道他真的出了什么事?
也许 …… 对了,信箱的锁他应该没有换,说不定可以在那里找到点什么,这也是唯一可以发现点线索的地方了。
我走到我们的信箱前,拿出钥匙,果然没换锁,里面躺着一封信。
17 .
我原以为会是别人寄来的,打开一看才发现是严旭写给我的信,想不到他这么细心,为了让我看信箱,竟把大门的锁换掉了。也许他只是怕留在房间里的哪个角落我会看不到。
“ 羚:
展信佳,我原以为是自己做得不够,一直在自责,以为是我的过失,你才会走,但是知道你找到自己的幸福了,我决定退出,祝你幸福。
见不到你,又担心你的安全,过得好不好,所以每天在你公司楼下远远看着,过几天发现你没出现,我冲进去问才知道你已经换了公司。
我找到你新工作的那家公司,每天仍然在很远的地方守着,只是看看你。
直到昨天看见你和一个很英俊的男人从公司走出来,表情没有半点扭捏,谁都看得出来你们的关系了,他比我强太多,看着你们的车开走,我的心也彻底空了。
我等了几天,以为你会给我一个解释再离开,但是没有等到,我想,我还是做一个知趣的人,从你的生命里消失吧,手机换了号码,不用找我了,也不用对我说对不起,我真的都知道,只是以前不敢面对你始终没能爱上我的事实。
也许你会回来找我,如果你真的很想知道我的下落,就一定会看到这封信,如果你不关心,也就没有必要看到这封信了,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所以我并没有直接把信放在房间里,而是换了锁,看不看得到这封信,取决于你是否在意我。
有些话一直没有对你说,本来打算等我们都老了再告诉你,可是我知道,我没有这个机会了,所以现在就告诉你,希望你不要笑我幼稚。
很久之前我就认识你了,比你认识我可能还要早。
有天下雨,我和几个兄弟从外面吃完饭在回寝室的路上看见你,那时你正扶一个摔交的小男孩起来,用餐巾纸帮他擦脸,你的表情很温柔,当时。我问兄弟认不认识这个女孩,他们说知道,说你不爱说话,人又冷淡,不是什么好女孩,可是我觉得会扶一个不认识的小孩子起来的女孩,应该是心地善良的。
尽管后来偶尔有人提起你,我都装作不在意,可是我发现你喜欢看篮球,我在某次打球的时候发现你站在场子的角落上看我们打球,我希望你能注意到我,虽然我不是主力,但技术不亚于场上的任何一个人,只是我不善于表现,所以我要努力让你知道我的存在。
之前我一直很反感系里那些打扮妖艳的女生,可是为了能在你面前证明自己,我开始默许她们来当我的拉拉队,现在想想自己当时真是太傻了,为什么就是开不了口?
如果我不说,你可能永远都不知道,我曾经默默注视了你多久。
后来我加入了你的社团,就是为了能接触到你,可是却只因为公事和你说过几句话。
大三那年发现我的观众少了你时,就没再打球,开始以为你很忙或者厌倦了,后来辗转打听到你去了上海,当时我真恨不得也飞去上海,但就算我去了,也仍然不敢开口。
听说你回来参加考试,我就总盼考试,可是每次考试都没看见你,我当时甚至想过转系,也许就可以和你一起考,但理智是个魔鬼,我没有转系,而是努力学习,希望有天能和你一样优秀。
大四那年在学校又看见你,发现你变了很多,之前的那种不经意的美变成了成熟优雅人见人爱的美,我便更胆怯,但我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
可你对我那么冷淡,和兄弟们曾经说的一样高不可攀。可是我认定了你,你和我周围的那些女孩是不同的,也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够打动你。
之后的事情你都看见了,就当时间只是一种见证吧,如果今天我没有受这样的伤,我也许不会说出这些话。但是现在我可以对我自己说,我对得起自己学生时代最真的感情,因为我尽力了。
或者我从来没有真正靠近过你,但,无论我在哪,都会为你祈祷的。
我爱你,再见。
旭 ”
看完信,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留了一封信在信箱里作为回复。
“ 旭:
让我告诉你一件你也不知道的事情吧,自从在路上第一眼看见你,我就深深喜欢上了你那张脸,干净高傲而又不食人间烟火,我以为你是不和人交往的,以为你也和我一样孤僻,但是后来发现你喜欢打球,就一直为了看你去球场。
你常和那些女生混在一起曾让我失望,但我知道我没有权利要求你什么,毕竟你从来没有看过我一眼,我一直认为我注视了你很久而你却不知道我的存在。现在想想,也许你当时只是不敢看我,是吗?
我一直想的都是你,并且把你当成人生目标,毕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我希望有一天能够优秀得至少让你知道我的存在,就够了,所以我去了上海。
在去上海之前我去了周庄一趟,在那里邂逅了一个人,并且爱上了他,也就是你那天看见的那个人,我不否认自己的余情未了,但我真的没有背叛你。
回来了就来找我,我会一直等你,等你回家。
羚 ”
是该离开做回自己了,可是我的生活里除了工作就什么都没有了。
18 .
他们从我生活里消失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太难过,反而释然了。
事隔一个月,我的生活重新回到轨道上,每天除了工作就偶尔看看严旭的信和莫宇的画。
可是我竟发现自己体力渐渐不支,食欲也减弱了很多,胃病犯得厉害,经常作呕,起初觉得只是老毛病犯了,在同事的催促下去医院验血,才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
医生说我太不敏感,居然怀孕了都不知。我说我一向都有胃病,自然没有注意到,而且我身体一向就不好,偶尔几个月分泌失调也不会往这上面想的。
医生说要我考虑好,我离开诊室,走在大街上,生平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这么无助。
我抬头看天,发现天其实比我想象的要高很多。
我查了严旭的信箱,他没有回来过,我写的信仍然躺在那里沉睡。
严旭,你知道吗?你再不回来,可能就要害死一个小生命,你就出现,算是帮帮我吧。我心里默念,眼泪不争气地滴在地板上,这可能是长大以来第一次哭。
可是,就算我打掉这个孩子,我又能再爱上谁呢?就算自嘲,人活一辈子怎么能连个纪念品都不留下?
3 个月的孩子对我造不成很大影响,我仍然若无其事地过着自己的生活,可是这么拖下去也真的不是办法,和母亲通了个电话,把情形告诉她,母亲心疼地叫我回去。
我回到了我出生的城市,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孩子 9 个月的时候,我在楼梯上摔了一交,流了红,哭喊着以为孩子保不住了,母亲和邻居一起把我送到医院。
孩子没有事,只是早产,是个女孩,很漂亮,我给她起名叫 “ 羚旭 ” 。
在家住了半年多,母亲没有埋怨我什么,因为我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她只是有些心疼我也走了她的老路,我笑笑说没有什么的。因为我还在等严旭,希望他会回来。
休息了两个月之后体力和体形都恢复了些,我决定回上海,暂时把孩子给母亲带。
我希望回上海找到自己的答案,我回了公司,辞了职,没有他们的城市再闯下去意义无多,况且我还有个孩子在娘家。
我也去再看了一遍信箱,他还是没有拿走我的信,我这才明白,他是真的死心了,不然不会不回来看看,至少也应该回来看看我有没有拿走他的信。
我回到我的城市,决定带着小旭旭,相依为命。
19 .
29 岁那年,我参加母校的校庆,以为会在校庆上看到严旭,但我没奢望什么,因为就算看到他,也说不定会让我失望,说不定他已经娶妻生子,而我不是他的妻罢了。
校庆的时候人很多,我没有碰到严旭。
有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男人拍了我的肩膀说: “ 你是徐羚吗? ”
我点点头说: “ 是,你是? ”
那男人用赞许的目光看了我一眼说: “ 变了很多嘛,我是严旭大学时代最好的兄弟,和他一个寝室的,这小子暗恋你好多年呢! ”
我笑了笑,显然他对我和严旭之间的一切什么都不知道。
那男人表情突然沉重下来,说: “ 不过我那兄弟去上海的时候就一去不回了,到那了也没跟我联系,后来才知道他在回来的时候路上出车祸了。可怜我们的一代风云人物就这么走了啊。 ”
我: “ 是吗? ” 我装作没什么反应,回头转身走掉,差点晕了过去,多年蓄积的泪水就在一瞬间崩塌了。那男人一定在背后奇怪地注视着我。而迎面走来的人也一定在想这个少妇怎么会哭得像个孩子。
回到家,我直接洗了澡就睡了,小旭旭在隔壁房间听外婆讲故事,虽然她还没有到听得懂的年纪。
小旭旭 8 岁那年曾问过我为什么她的姓会是羚,我说,和妈妈一样啊,她又问为什么会叫旭,我说和爸爸一样嘛,她问我爸爸是谁,我摸着她的头说: “ 爸爸是童话里最勇敢的士兵,为了救他心目中最美丽的公主,死在了魔鬼的手上。 ” 小旭旭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 “ 妈妈,那我长大了一定要杀死魔鬼,妈妈也永远是我心目中最美丽的公主。 ” 我哭了,聪明的孩子,和你爸爸一样。
严旭生命里最后的一刻,我没能陪他,是我最大的遗憾,但,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我们之间有了延续,等孩子长大之后我会把她的名字改成 “ 严羚 ” ,但是,在她长大之前,我还是叫她 “ 羚旭 ” ,每天叫着小旭旭,就好象他从来不曾离开一样。
如果不是我,严旭便不会在陌生的异乡遭受那么多挫折,也不会 …… 小旭旭,你知道吗,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 …… 孩子,你会不会也不原谅我?
小旭旭天真地看着我,摸着我的头发说,妈妈,我是不是你的公主?
我说是。
20 .
如果严旭还在,我希望他能够给我承诺,我希望我是他的妻子,永远都是。
母亲说有些乡下地方可以鬼婚,就是死去的人灵位和活人拜堂,这样每天他们就能在梦里相见,尽夫妻之情,我不迷信,但还是和母亲去了一趟乡下。
祭祀的过程极其冗长,可是为了能等到他,我一直跪到双膝出血,那些乡下的神婆永远不可能知道我这个城市长大的女孩有多么难熬,我被活活的和他的牌位绑在一起,跪走了 999 步,才进入新房。
红烛只剩半截,我把它吹灭了,就算它亮着,又能为谁燃呢?谁会在烛光下掀起我的盖头?
我倒在床上,睡着了,那一年 36 岁,第一次结婚,后悔自己 10 年前怎么那么傻,竟然没答应严旭,让他在有生之年做一回丈夫。
我真的梦见严旭了,只是他的脸变的模糊了,醒来之后有些害怕,害怕自己会忘了他的脸。害怕每次都会爱得从梦中哭醒过来。
小旭旭 12 岁那年,我带她去了周庄,也去了吴镇,变化都很大,而之后去上海的变化则是更令我不能接受的。我和严旭曾经住过的房子已经被商品楼取而代之了。
小旭旭现在 14 岁,而我已经 41 了,她有了正式学名,叫 “ 严羚 ” ,我知道她懂事了,也不能再叫她旭旭了,我改叫她羚羚。
尾声
我常带羚羚去庙里为她爸爸上香,她常问我在为谁祝福,我说 “ 童话里最勇敢的士兵。 ”
羚羚若有所思地拉着我的手说: “ 妈妈,也给我一柱香吧,我也要祝福童话里最勇敢的士兵。 ”
徐洁菲
2005 年 5 月 30~31 日于武汉
编后语:
徐洁菲是我一个大学同学的女儿。这是她送给自己的成人礼。十年前见她的时候,还是个疯疯打打的小毛孩。现在都是挺挺玉立的大小姐了。光阴似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