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个月没有去那个乡镇了,每个休息日我感到无尽的空虚和无聊。只有一个事情一直徘徊在我的心中,小黄怎么样了?它高贵的头,迷人的线条,发达的肌肉,亲切的舔和吻,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人都有个虚荣心,乡办公室没有通知我去上班,我由于要自己面子的原因,也不肯主动地去打个电话问询,更不好意思去那里面谈。因为我不是自己辞退的工作,我是被人家解雇的。
一晃快一年了,每一个休息日,我没有停止过对小黄的思念。认识它使我实现了我童年的梦,拥抱它,亲吻它表示了我多少年对于可爱的狗的一片深情。
一天,我下班回家,一眼看到那位电工师傅蹲在楼下。他穿着套皱皱巴巴的西服,抱着一条木棍子,身边放着一个行李包。我走进他,看到手卷的卷烟屁股,已经在他的身边一大片了,他一定等了我很久很久了。
他的形象像小说中的陈焕生进城,邻居们都评论说这个老农土得掉渣。
我马上把自行车锁好,靠在一个角落,跑到他的面前说:“师傅,你等我很久了吧?”
他把手里的烟头扔到地上,一下子站起来,不好意思地说:“不久,不久。”
我说:“你为什么不打个电话呢?”
他带有一种气愤的口气说:“又有了新规定,乡办公室的电话,不许老百姓使。我不想看那些王八蛋的脸色,不打电话,自己就来了”。
我带着他走进了我的小公寓,请他坐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他坚决不坐,说身上太脏,会弄脏了沙发。我实在说不动他,就找了个小板凳让他坐下。我问他:“小黄还好吗?”
他若有所思地说了一句:“好啊,挺好。那畜生快成精了。”
我心里咯噔的一下:“它怎么啦?”
他说:“每个礼拜三,就是你过去每次来我们乡的那天。它天不亮就走了,自己坐在你每次来的路上,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一直等到我把它找回来。这不都邪清了吗?这狗怎么还知道日历呢”?
小黄在路边等我,我怎么没有想到?
我的热泪含在眼眶里,忍着没流出来。一年了,我和小黄彼此谁也没有忘记对方,
可它的所作所为比我更加真切;我为了面子,再不想去那个地方,可是,它却不顾夜深人静,自己早早的出去,既然如旧到路边等着我。我和它之间,没有过语言的交流,可是我们是心心相应,互相思念。如果谁要想伤害我,它会挺身而出,用生命来捍卫我们的友情。如果我对某个人好,它不但不吃醋,反而对那个人更好。这种无私的情感,不是我们人与人之间能够做到的。
电工师傅要我拿出个脸盆,打开了行李包,把一整包的炒花生倒入了脸盆说:“知道你爱吃花生米,特意让你嫂子炒了一锅,新打得花生,可鲜了。”
然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三十块钱,放在了我手里。我惊异的问他说:“你这是干什么?”
他说:“我买了狗爪,保住了小黄的命,可我花了六十多块。你说得还真对,原来我以为四十块就够了,没想到每家养狗的人,为了不杀自家的狗,全都去买狗爪,这狗爪一下子也涨价了。不过我没花那么多,还剩了三十块,给你送回来了”。
我知道农村的生活比我们要苦得多,我说:“师傅,我不要了,你用这个钱给小黄买肉吃吧”。
他说:“庄稼人家的狗,什么都吃,从来也不生病。不像你们城里的孩子,喝自来水还肚子痛。我们农村人的孩子,生下来才几个月就在麦田里捡土坷垃吃,身体棒着呐。小黄我有时几天也不喂它,它会四周找食去,晚上就回来了”。
狗不嫌家贫,孩子不嫌娘丑。我在美国自己养狗以后,才知道生活在美国的狗有多么幸福。他们不知道什么是饥饿?狗食都是按照营养含量,合理配餐,哪一条狗挨过饿?哪一条狗像小黄那样自己到处捡食品,垃圾,然后晚上还是忠诚地回到主人的家里?
我和乡镇的农民打过一段交道,深知他们的脾气和秉性:他们虽然土气,但是说一不二,而且最怕人瞧不起,与其要求什么事情,一定不能勉强。
我没有继续再退还那三十块钱,只是请这位师傅和我家一起吃晚饭。他不同意,说还要在深夜前赶回家,然后用木棍子挑起行李包走了。我送他走出了公寓的楼门,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心中无限的感叹的怅惘;这就是我们中国的农民,多么朴实无瑕,多么诚实憨厚。为了退还回我的三十块钱,他跑了整整一天的路。
我工作的国营企业,是个五千多人的工厂,厂里有汽车班,卡车和卧车有几十部车。
一次,厂长有一个急件要送到局领导那里,因为有些技术问题要和领导解释,就从汽车班派了一个卧车,让我带着文件去。事情上午我就办完了,中午时分,该吃中午饭了。我突然想起了小黄,如果我坐着轿车去农村,这该死的面子问题是不是就解决了?这是人心的一种虚荣,丑陋的虚荣。不过,我不是炫耀我衣锦还乡,我只是想看一下小黄。
国营企业的司机,都骄横的不成样子,连厂长都让他们三分。过年时,厂长家里的收的礼物,一半都送给这些司机。我想,如果我只请这师傅吃顿饭,让他开车带我去乡下,他不会买我的帐的。我也真是动了脑汁,告诉这位师傅那个乡镇有一道名菜,就是双扣炒饼,远近闻名。这一下逗起了他的馋虫,毫不犹豫的按着我指的方向去了。吃饭时,我在那饭店里,买了一大包熟肉,这位师傅还以为我特意给他买的,对我特别的客气。我说到前面的村子去看个朋友,他马上同意了。
我们的车走在农村的土路上,颠簸得厉害,车开起来,四周尘土飞扬。车快到村口时,我看到一条狗在弥漫的尘土中,向我们的车飞奔过来。
那是我的小黄,它像草原中奔驰的矫健的战马,它像天空中翱翔的雄伟的雄鹰。狗的嗅觉是世界上第一灵敏的,它可以发现行李中暗藏的毒品,它可以在原始森林中找到因迷失方向而奄奄一息的人。我坐在这的密封的卧车内,它居然还是用它敏锐的嗅觉,发现了我的来临。
看着它雄健飞奔的身姿,我的眼泪忍不住地流了下来。久违了,我的好朋友,我的爱。我马上拍着司机的肩膀说:“师傅,请停车。”
他头也不回地说:“不是进村看朋友吗?这荒郊野地有人吗?”
汽车继续向前飞奔,小黄已经在我们的车后,它的四蹄几乎不着地的拼命跑着,长长的舌头全部露在嘴的外面,呼呼的喘着粗气,不停的追在我们车后面。
我大声喊道:“你他妈停车。停车!”
司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慌了神,一脚刹车把车停下了。我一开车门,跳出车来。
小黄跑过来了,我一把抱住了它,像见了久别的亲人,我深深地吻着它的头,嘴和鼻子。它呼呼得喘着粗气,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脖子,我的眼泪都被它吃掉了。此时,我才明白什么是生离死别?什么是真诚的情谊?什么是真正的朋友?在这人情如纸,互相利用,事态莫测的世界,它的真诚像甘泉一样滋润了我的心田,让我感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已经一年了,我没有忘记它,它更没有忘记我。
我打开车门,拿出那包熟肉,像过去一样,摊在我的手里,喂给它吃。看着它兴高采烈的吃着,尾巴也兴奋得不停的摇动着。它喜欢吃肉,但是它吃的时候,格外的小心,恐怕咬伤我的手,大片的肉吃完后,小块的肉,是用舌头舔起来,放进嘴里。肉吃完了,它用舌头,把我的手又舔了好几遍。
这时,司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说:“你他妈走不走了,要不我先走了。”
我恋恋不舍的拍拍小黄的头,最后亲吻了它的鼻子,走向汽车。小黄看着我走,在我的左右腿边打转转,用闭起的嘴,一次次挡住我的腿,它舍不得让我走。
我含着眼泪,拍着它的后背说:“小黄,走。”
我连说了几次,它还是不肯离开。
它必须走,必须离我们的车远远的,我实在不忍心,再看见它在我们汽车的后面拼命的奔跑,来试图追上我了。
唉!送客千里,终有一别。我也只有忍耐住自己的感情,必须哄它走。我在地上,抓起了一块土疙瘩,做出要扔向它的姿势的时候,它一边躲闪,一边惊异的看着我。这个动作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是我和它认识以来的第一次。
我大声地喊:“小黄,走!走!”
它带有一种不相信的神情,就是不离开。
我把土疙瘩投向它。它这次跑了,一边跑一边回头看我。我马上打开车门,上了车,和司机说:“师傅,回去吧。”
司机用讽刺的口吻说:“你看的朋友呢?不会是这条狗吧?”
我什么也没说,也不想解释什么。
司机把车掉了个头,猛一加油,车子向回去的方向飞驰起来。
司机嘴里咕噜着:“现在的大学生,是一群神经病,这看个朋友,怎么看的是条狗?”
我无心回答,默默地回头看着小黄,它又开始不顾一切的追着我坐的车。但是,它一会儿就跑累了,四条腿哪能和现代化的汽车赛跑?
我看着它离这部车的距离越来越远,它的身影也越来越小,慢慢的看不见它了。我心里恨透了这个司机,可我心里更加惦念的,是小黄是不是已经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