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我的老大老二都特别喜欢读书,听故事,三只小猪是他们的最爱。通常一个故事读了几遍后,我们一家四口就分角色上演此剧。可是演员不够,所以他爹和我经常得身兼几职。就说三只小猪吧。我理所当然地演猪妈妈,爸爸自然是大灰狼,姐姐是猪大哥,弟弟是猪二哥,猪小弟就我们俩换着演。他爹常感叹要再有一个孩子,就能把他的戏份承担了,他也好专心演那非他莫属的大灰狼。结果还真让他说中了,老三没多久就蹦出来了,成了当仁不让的猪小弟。现在我们演什么戏都不缺主角了。
通过阅读,讲故事,然后再全家参加演出,首先能给每个孩子同样的机会表现自己,其次能让孩子在玩儿中学习和提高阅读水平和理解能力,第三,能使孩子们学习到兄弟姐妹之间应互相关心爱护的道理。尤其是按照原著演了两三次后,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发挥,改编剧本,给孩子的想象力提供了最大的空间,并在不知不觉中培养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比如大灰狼在门口守了三天不走,三只小猪该怎么办?)孩子们的想象力有时让我们自愧不如。我的三个孩子都非常喜欢这一家庭活动,对他们来说,能得到别人(父母)的100% 的注意力是最关键的,而且每个人都能参与并得到别人的鼓励,使孩子们感到家的温暖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