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的层面,可以说,富裕社会下的私有制可保障个人经济自由以及因其富裕所衍生出来的行动自由。但言论自由,政治自由等其他领域的自由并不会自然产生,仍需要争取.
您所说的自由主义,应该是指新自由主义吧,其本质是为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服务的,中国接受这样的自由主义要小心,一不小心就会堕入美国佬的圈套。
西方自由主义的理论进展一直与其社会发展状况挂钩。对自由主义的分析应该与中国的现状结合。离开中国的现状空谈自由很危险。再者说连生而平等的观念都无法入国人的心,自由更是空谈。
民主是法制,平等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说法没有错,但落于表面化,在中国实践起来有很大困难,中国并没有建立真正法制的根基。没有含人生而平等观念的信仰支撑,国人也无法形成尊重法律的共识。法制制度和这个共识,就像一个带有搭环的扣套的上下两面,完善的法制制度是其上面,尊重法律的共识是其下面,一旦扣上系统就成了,民主也就能落到实处。其中尊法的共识是本,有了它法制制度的建设就只是个时间问题. 但是尊法的共识我认为只能在有信仰支撑下的人生而平等的观念中才能产生,其基本逻辑我已经说过了。
概念知道的多一点虽说没有什么坏处,但结合中国现状自己思考的时间多一点我认为更为有益。
李察天写于2007/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