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

打印 被阅读次数

第一次听到老狼的那首歌是 4 年前的春天。我在中国城唯一的新华书店狭小而又布置清新的大堂中浏览各种书籍。周末必到书店小憩已是我多年的习惯。当时店员正在为一位顾客试听CD,瞬间轻快而又略带忧伤的歌声在耳边响起,我禁不住放下手中的书,逐字逐句地听完了全歌。回家的路上,望着车窗外的万家灯火,思绪回到万里以外,二十年前……

我生长在中国中部的一座城市,从小受父母的影响喜欢读书。小学毕业,我上了当时市里著名的一所重点中学,二百多个来自全市各个角落的孩子被分成了四个班,从陌生,新奇,到相互快乐嬉戏,初一一晃就过去了。到了初二,班主任老师宣布重新排座位。那一天,大家按大小个儿排好队,男生一队,女生一队,个子差不多的男女生坐同桌。和我同桌的是一个大眼睛的男孩子。只知道他语文很好,有点腼腆。坐在我们两人共用的长凳上,他只占一点点地方。我起身去交作业,听见背后“扑通”一声,接着是嘻嘻哈哈的笑声,原来,长凳被他压得侧翻,他摔了个屁股墩儿。红着脸爬起来,坐回原位,只是这回稍微往里了一点。初三那年,学校组织团体操比赛,我和他被班主任和体育老师以“动作不标准,会影响班级荣誉”为由而成为“板凳队员”。开始我觉得好没面子,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百无聊赖。后来我从与他的偶尔交谈当中发现,他是个很有趣很有思想的男孩子,和我一样喜欢文学和古典音乐。特别是当我知道他年少丧父,母亲带着他和哥哥一起生活,不由得对他的独立和坚强很佩服,也为自己的父母都很健康而感到幸运。团体操比赛结束了,我和他成了好朋友。说来真得感谢那两位老师呢。还记得一次上完英语课,他轻轻推过一张小纸条,“ May I ask you for a dance? ”,我微微点头,不知为何两个人的脸都红了。 dance 倒从来没有机会,快乐的少年时代却很快地过去了。升到高一,全年级再一次分班,我和他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偶尔从其他同学那里听到他的名字,有时在校园中碰见他,也再没有来往。高中三年埋在书本里,考完大学更是各自奔向自己的前程。

大学毕业,离开家,我来到首都一家向往已久的科研单位。工作后的第一年暑假回家,上了火车,竟碰见久违了的他。一副成熟的样子,比先前消瘦一些,只是大大的眼睛还和从前一样清澈明亮。原来他考入故乡的一所大学,毕业后留校当了教师,此次是来京出差。火车上熙熙攘攘闷热难忍,我们两人放弃了各自的座位,坐在两节车厢接头处,聊了整整一夜。从中学同学,到时事政治,到各自生活 …… 好久没有这么快乐了!分手前相约不要断了联系。之后的两年间,我忙于考托福,GRE,申请研究生院,办理出国手续。临离开祖国之前,我回到故乡,又见到了已经结婚了的他。这一次我很沉默,他倒是婆婆妈妈说了许多,嘱咐我一个人离家要当心,国外不比国内,遇到了事情得自己拿主意。离开他时天上正下着蒙蒙细雨,透过车窗看见他在雨中挥手,心里说不出的留恋,对故乡,对故土,对少年时的伙伴。望着渐渐远去的他,我默默地说:再见了,要当爸爸的人,你也保重!

带着亲人和朋友的祝福,我独自踏上了离家的路,来到地球的另一边。学业压力倒还好应付,只是有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孤独感。好在周围有几个先前从大陆来美的同学,大家在一起互相照应,日子渐渐好起来。在这期间,我一直和他书信来往,知道他妻子生了一个男孩,孩子很可爱,寄来的照片很像他。他工作很忙,也很快乐。

离家这些年来,我一直留着从中国寄来的所有邮件,想家时总是翻出信件盒子,一封一封读过。其中就有他的一束信札,用一条蓝色丝带扎在一起,时间久了,信纸有些发黄,但读起来仍很亲切有趣。我和他的所有通信都在来美的头四年。读完了学位之后,我离开了原来的城市,随着工作变动搬了无数次家,与他竟渐渐断了联系。

今年是我离家的第十个年头,我已有了自己的家,有了稳定和睦的生活和痴心热爱的事业。我决定回故乡看一看。临行前给他发了一封信,不知收到没有。不管怎样,我珍惜我们之间的友谊,我感谢他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温暖和信心。

不管你在哪里,我的少年伙伴,祝你幸福,我从来也没有忘了你。

hl188 发表评论于
Nice article, and bless you two.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