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总统演讲,宽容与自由

新闻

9 月 14 日旅行途中在飞机上看到 USA today 刊载的一个新闻事件, 哥伦比亚大学校长 Lee Bollinger 邀请伊朗总统 Ahmardinejad 阿马蒂尼亚德来哥大演讲。 报上登了两篇评论文章, " Let Irannian president speak---to showcase U.S. value " , 以及 “ A perversion of free speech".

两篇文章表达的是美国人对此事所持完全相反的两种态度。 这件事很有意思,它让我想到“宽容”二字。 我把那页报纸一直留到今天。文章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 Let Irannian president speak-to showcase U.S. value "

这篇文章说, 虽然伊朗总统可能在演讲中会诋毁美国, 哥大邀请他有着更深的意义, 能检验美国立国的两大支柱:言论自由和抗议自由 ( freedom of speech, freedom of protest )的价值。 这些支柱是美国拥有伊朗没有的。 这位伊朗总统的曾经对国内不同政见的工人领袖, 大学, 新闻机构,女权运动者和美裔伊朗人进行过铁腕镇压。 这位总统还否认伊朗曾经发生过大屠杀 holocaust, 说那是个神话了的传说, 也曾经扬言要把以色列从地球上抹去。 凡此种种,作者认为, 让这个独裁者来这里巧舌如簧, 可能会使世界舆论认为哥大做了一件蠢事, 但它同时也可以发出一个重要信息给世界人民:美国在继续支持它立国的基础:自由精神, 并且,美国有力量经受来自敌人的批评言论。

“A perversion of free speech".

本文作者说,阿马蒂尼亚德不配使用哥大的讲坛, 因为他的仇恨思想和恐怖行为。给这样的极端人物提供宣讲其道的机会,是对言论自由本意的歪曲。哥大校长 Lee Bollinger 的邀请理由是, 邀请他将给美国听众提供一个机会,用那些有争议的问题提问挑战阿马蒂呢亚德。 这篇文字的作者却认为哥大校长这种想法过于天真, 因为阿本人是回避问题绕弯子的大师一个。作者认为, 阿马蒂尼亚德的仇恨思想和伊朗今天努力建造核武器来实施其思想的现实,就是对文明最大的威胁。 今天世界最大的需要是做一个道德声明, 孤立这个人, 而不是让他的行为合法化。

效果

在 9 月 15 日演讲前, 哥大校长向听众介绍他时用了比较尖刻的描述, 说阿马蒂尼亚德否认伊朗过去有过大屠杀是 “ ridiculous." ”, "either brazenly provocative or astonishingly uneducated." 尽管如此,阿本人并未失去镇静。 他的演讲和问答持续了一个小时。 遗憾我没找到他演讲以及回答提问的全文。

演讲过后, CNN 采访他的文章中说,阿马蒂尼亚德认为 his overall experience at Columbia University was a good one, even though he was introduced as a "petty and cruel dictator."

阿马蒂尼亚德说,这样的交流 represented "a lot of important work in helping increase the ability of people to listen together, towards peace, towards justice, towards compassion and towards brotherhood around the world."

"What really mattered was that several thousand students came to meet a teacher who doesn't teach there, but they sat down with me for over one hour," 。

"We debated, we talked, they heard and thought about the issues that I raised and that, to me, was most valuable."

阿马蒂尼亚德的言语以及 CNN 的报道都相当的理智, 没有妖魔化的渲染。 看来,邀请一个所谓的“敌人“来宣扬他的思想并没有人们头脑里事先想象的那样可怕。

感想

这个事件在我看来,对美国, 伊朗都是好事。 在世界人民看来也应该是好事, 你能想象出它对美伊任何一方有什么不利影响 ? 我是想不出 !

从上世纪伊朗发生劫持美国人质事件后,美伊在外交关系上一直是敌人。布什更是把伊朗称为邪恶轴心之一国,布什的利益政见当然与阿马蒂尼亚德的利益政见水火不容。这里的孰是孰非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伊朗扣留美国人质固然无理,布什的行为在国际上也有不得人心之处。他关于伊拉克战争以及关于邪恶轴心国的那些言辞并没有得到国际上广泛的认同,欧洲就有人私下称布什为战争贩子。

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的人, 也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总统。 如果人的话语权大小要由“我”来根据“你”说的话合不合我的政策和利益来决定,一定就有一些人的利益被无情牺牲,要不然就有被压制一方忍无可忍时的造反。 如果没有言论自由,人的世界岂不是比动物世界还残酷。

启蒙运动时期的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写过关于宗教宽容的一篇文章,“ 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 ”。 他说, " I esteem that toleration to be the chief characteristic mark of the true Church. " 引用耶稣在圣经中的教导,他说,“外邦人的王对人民行使领导权威, 但耶稣告诫他的门徒, 你们却不要这样”。 耶稣的教导是, “你们为首领的,到要象服侍人的”。

洛克认为宗教不同派别之间的互相排挤迫害都是没有根据的,虽然每派都强调自己的原则出于纯正信仰 --- 每个人所信的都是他自己的正信( orthodoxy of their faith ), 其实际动机不外乎是个人之间争权夺利而已。 宗教的不宽容, 倾轧迫害不同思想派别的行为, 是完全违背基督根本精神的。

承袭这些文化传统, “自由”成为美国独立宣言的立国之根本:

"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据的原则和组织其权利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有可能使他们获得安全和幸福。 "

可见, 人民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除了造物主,别人无权“剥夺“任何一个老百姓追求自由的权利,也没资格把这个权利“给予”任何一个公民。

在独立宣言的思想之下,为了保障公民这样的自由, 美国 1791 年 12 月 15 日批准 的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就是:“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诉冤请愿的权利。”

如果没有公民言论的自由不可剥夺的宪法保障,如果宪法不能通过违宪审查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作用, 也就没有实在的自由权利。 美国的情况,有宪法的条文,也有最高法院可以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以实现她关于自由的信念。

哥大院长 Lee Bollinger 敢于邀请美国的敌人来公开演讲,说明他是一个严肃真诚的学者,他愿意请一个不同政见者进行公开的讨论, 说明他关心的不仅仅是狭义上的美国国家利益,也不是布什总统和政客们对他个人的看法, 他更关心的是探求真理这个目的本身。 另一方面, Lee Bollinger 能够不顾舆论反对这样做而未招致个人名声,利益上的损害, 也全赖美国的国父们为美国人民制定了追求自由的制度保障。

真理是不怕辩论的 , 辩论以后的结果或许对美伊修复关系更有利 . 伊朗总统有了体验, 美国人民有不少是宽容的,美国人也会对他也会多一点了解:伊朗总统也未必完全不可理喻, 他至少还是希望能和美国人民沟通的。

有人说, 国际组织存在的主要意义是在国与国之间建立一个正常沟通交往的渠道 (a channel to engage themselves ) , 便于和平理智地解决他们之间存在的各种问题, 特别是意见有分歧的问题。 同样, 一国国内的言论自由保障,也是一种制度,有利于和平地解决人民之间各种利益的冲突,以积极方法消除隐患取得社会的利益平衡和谐。

因为这些原因, 我是很佩服 Lee Bollinger 做为独立知识分子的眼界心胸, 也尊敬 Ahmardinejad 敢于对话和面对批评的勇气。 这个新闻事件是很值得记忆的事件之一。

关于公民权利的补充

今天又读了美国十九世纪的思想家亨利梭罗( 1817-1862) 的著名文章“ On the Duty of Civil Disobedience"(论公民的不服从)。   梭罗认为,不仅仅言论自由受宪法保障, 当政府的政策法律制度违背人性和良心的指引, 公民也有权不服从。 在政治和人性的关系上, 梭罗是主张自然正义和人性高于现实法律条文的思想者。

梭罗写这篇文章之时,美国法律上仍然保持奴隶制度,美国正在进行侵略墨西哥的战争,梭罗对奴隶制和战争持坚决反对态度。为此他拒绝缴纳税收, 因为纳税意味着他个人对这场不义战争的支持。他被监禁了一天。 出狱后写了这篇文章,说明他为什么选择不纳税,又为什么他认为公民有权在某些情况下首先服从良心的指引, 而不是法律的规定。

关于政府的功能,他说,“ 政府本身只是人民选择实行自己意愿的一种方式, 它很容易在人民通过它行动以前,被滥用或被歪曲。”

当政府的法律制度违反正义时,公民应该如何反应,是服从它, 同时寻求修改它, 还是违反它 ? 梭罗的看法是,“如果它的性质要求你成为一个代理人,对别人不正义的代理,那么我要说, 违反这法律吧, 让你的生命成为阻止这台机器如此运转的反向摩擦力。 我必须坚持的是,我不能为了我所谴责的错误而卖力。” “人民必须停止奴隶制度,停止对墨西哥的战争,即使这会让他们付上某些生存的代价”。

在当时,很多维护现实利益的美国人不能理解梭罗的这些思想。 而今天,禁止奴隶他人, 禁止侵略却成为了国际法上几条最高原则的之一。 从历史上看,国际法的发展从来是动态的,受到这些思想家们的影响也是很多的。

 马丁。路德。金博士和印度的甘地都是梭罗思想的实践者。 他们是推动了结束种族歧视和殖民占领的先驱。

梭罗的这篇文章还有不少精彩论述 , 比如下面这些观点:

"All men recognize the right of revolution, that is, the right to refuse allegiance to, and to resist, the government, when its tyranny or its inefficiency are great and unendurable"

" I think that it is not too soon for honest men to rebel and revolutionize. What makes this duty the more urgent is that fact that the country so overrun is not our own, but ours is the invading army."

"If I have wrested a plank from a drowning man, I must restore it to him though I drown myself."

"This people must cease to hold slaves, and to make war on Mexico, though it cost them their existence as people."

" There are thousands who are in opinion opposed to slavery and to the war, who yet in effect do nothing to put an end to them; who, esteeming themselves children of Washington and Franklin, sit down with their hands in their pockets, and say that they know not what to do, and do nothing..."

" Confucius said: if a state is governed by the principles of reason, poverty and misery are subjects of shame; if a state is not governed by the principles of reason, riches and honours are subjects of shame."

" If a plant cannot live according to nature it dies; and so a man."

" If we are left solely to the wordy wit of legislators in Congress for our guidance, uncorrected by the seasonal experience and the effectual complaints of the people, America would not long retain her rank among the nations."

"Is a democracy such as we know it, the last improvement possible in government? Is it possible to take a step further towards recognizing and organizing the rights of man? There will never be a really free and enlightened State until the State comes to recognize the individual as a higher and independent power, from which all its own power and authority are derived, and treats him accordingly."

梭罗的这篇文章公开为他拒绝依法纳税辩护,反对当时允许奴隶制的法律和战争, 却依然得以公开发表,可见美国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是相当有效的。 如果不是宪法的保护, 今天梭罗的那些宝贵思想也不会使后人受益,也就无法起到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作用了。

言论自由有何不好?

苗青青 发表评论于
谢谢, 问好!
虔谦 发表评论于
青青很有思想...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