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大家诉苦, 说小区里的猫猫们组织了纠察队, 专门对付我家的俩个活宝. 作为老妈, 我的态度是: 不包庇自己的孩子, 但有错误还应该是教育帮助为主是吧, 老派人守在我家门口, 好象有点不合适吧. 下面请看:看守甲还是看守甲看守乙看守丙 (这位同志, 不但充当打手, 还兼职务之便, 吃喝抢拿!)我家老大Brian无奈撤退到冰箱上面,出离愤怒啊... 气死俺老孙啦! 没有自尊啊, 我不想活了!不想活了!最后献上猫猫妈做的枕头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