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第一丫鬟----晴雯-----下足为忠仆,上可做知音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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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薇翁joe691124@sohu


引子

最近看电视剧《新结婚时代》,剧中有个中文系的退休老教授,因为感慨保姆的难寻,竟拿英国作家毛姆的小说《宝贝》开涮,说这是毛姆的理想,也是世上每个人的理想,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身边有这样一位忠诚、善解人意又有分寸的仆人。

我不禁惊讶于这位教授(以及电视剧作者)的庸俗、浅薄、狭隘与无知了,他简直完全歪曲了作者的意图,将一部伟大的作品降格成了家政公司的小广告。其实毛姆的这篇小说我读过,写的是一位女佣,她不但能妥善地安排主人的吃穿住行,还可以陪男主人上床,甚至在春宵一度之后还能迅速地恢复原来那种体贴而又不失分寸的仆人式的微笑。这篇小说显然反映的是人性的迷失:可怜的女人为了糊口而丧失了自我,甘愿出卖自己的一切。

毛姆的宝贝绝不是一个理想的仆人。因为仆人不是机器,他(她)们应该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是能够与主人交流思想的。相比之下,《红楼梦》中描写的许多丫鬟形象则要丰满、生动得多:她们有的争强好胜,有的安分守时;有的心灵手巧,有的多才多艺;有的尖酸刻薄,有的大度宽容;有的忠心耿耿,有的则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可以说,这些美丽聪慧的少女几乎个个都是巾帼中的豪杰,丫鬟中的极品,能得其一便是终生之幸。

不过,如果要选举红楼第一丫鬟的话,我想我的选择一定是晴雯




红楼第一丫鬟,作者偏爱有加

这“红楼第一丫鬟”的称号并非是采某的杜撰,而是作者情感的真实表露。我们可以看到,《红楼梦》中塑造了许多性格迥异的人物形象,有的甚至连作者自己都难以为区分伯仲。譬如黛玉和宝钗,作者不忍鄙薄她们中的任何一位,只好让她们在金陵十二钗正册中同居榜首,共享一首判词。但在为丫鬟们排名的时候,作者却毫不犹豫地选定晴雯为冠。更妙的是,宝玉在薄命司是从又副册开始看起的,因此晴雯的判词也成了全书第一首。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招人怨。
    寿夭多因毁谤生,
    多情公子空牵念。

在《红楼梦》全部十四首判词中,其他十三首都是四句,多则28字,少则24字或20字。唯有晴雯的这首判词是七句37字,与其他十三首大不相同。不但句子多、字数多,而且这首判词也是最有文采、最具感情的一首。“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两句不但暗示出了晴雯的名字,还显示了其难得、易失和珍贵。“心比天高,身为下贱”两句则表现了作者对其多舛命运的无比同情。“风流灵巧”四字概括了晴雯的出众品质,自然也为她招致了小人的怨谤。最后一句“多情公子空牵念”更是表现出了作者对晴雯之死的惋惜、不舍和痛心,读来令人柔肠百转。

除判词之外,作者还采用浪漫主义的手法,为晴雯安排了一个羽化成仙、司掌花事的美好结局,并借宝玉之口向她奉上了一曲真挚的赞歌:

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以金玉、冰雪、星日、花月来作陪衬,这是多么高的评价啊!除却晴雯,试问还有何人能担当这般的赞美呢?!



美丽风流第一,心灵手巧无双

晴雯不但受到了作者的钟爱,在荣国府也不乏欣赏者,如贾母、凤姐。这两个人尖子为什么也如此偏爱晴雯呢?原因有二:一是她的美丽容貌,在所有丫鬟中独占鳌头;二是她的针线女工,可算得是贾府中的头一份。关于这些,作者在书中曾经反复地加以强调。无论是喜爱她的人,还是嫉恨她的人,都不得不承认。比如:

凤姐: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得好。
贾母: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
王夫人: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
王善保家的: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
赖家的:见晴雯……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却倒还不忘旧……
连晴雯自己也不客气地说: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

对于晴雯的针线,作者还不惜重墨进行了不无夸张的描写:宝玉的雀金裘破了,拿到外面去修补。不料不但能干织补匠人,就连裁缝绣匠并作女工的问了,都不认得这是什么,都不敢揽。唯有晴雯认出这是孔雀金线织的,可以用“界线”的手法来处理。而这种“界线”手法竟是晴雯的独家手艺,同为怡红院大丫鬟的麝月也只能帮着拈线而已。

有人说晴雯手艺虽好,只是太懒,横针不拈,竖线不动的。这话出自袭人之口,自然有一定的可信度。可是不要忘记,曹公最擅春秋笔法,仅凭这一句话就下结论定会失于草率。试想:女工是个熟手活儿。一个长期横针不拈竖线不动的人,她的针线能好到人见人夸吗?事实上,晴雯不但要做老太太屋里的针线,宝玉的活计也没有少做。晴雯死日,宝玉身上穿的“血点般大红裤子”不就是出自晴雯之手吗?何况她还要伺候宝玉穿衣吃饭写字读书,每天晚上还要为宝玉值夜,一应茶水起坐呼唤之任皆悉委他一人。我觉得晴雯已经是怡红院中最勤快的丫鬟之一了。



事主耿耿忠心,不让紫鹃焦大

谁是荣国府第一忠仆?是鸳鸯?是平儿?是袭人?还是紫鹃?

鸳鸯,是贾母第一信任之人,离了她连饭也吃不下。可也偏偏是这个鸳鸯欺上瞒下,用贾母的财产向贾琏和凤姐卖自己的人情。
平儿,是凤姐的心腹,却也是背着凤姐打自己的天下,二百两银子随便就偷出来了。凤姐说“人家养猫拿耗子,我的猫只倒咬鸡”,也不算冤枉平儿了。
袭人,真真可以算得上是一位“忠仆”。只是,她的主人分明是宝玉,而她忠于的却是王夫人,以至于宝玉行事常常需要避开她。
紫鹃,应该是无可挑剔的,一心为着黛玉着想。只是,在为黛玉着想的同时,也难免要虑及自己的前程。这也算是人之常情吧。

唯有晴雯,不但没有做过一件有悖宝玉利益的事情,而且把宝玉的事情看得比生命还重。为了宝玉的需要,她自己病得七死八活,却连命也不顾了,主动请缨勇补雀金裘;当宝玉即将面临父亲的责难时,她不但为宝玉想出了“装病”的主意,还亲自去找王夫人要药——要知道,晴雯是最怕见王夫人的,这一次却挺身而出。为什么?焉知不是别人害怕以后东窗事发而为此担责、不敢去?焉知向王夫人告状的众人不是这次查赌受罚之辈?

最终,宝玉安全了,晴雯却落入了自己挖下的陷阱里:因为装病,引出捉贼;因为捉贼,引出查赌;因为查赌,引出春囊;因为春囊,晴雯丧命……晴雯为自己的忠心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的死比凸碧山还重。



林黛玉之密友,贾宝玉之子期

晴雯虽然身为下贱,却拥有许多优秀的品质,令我们现代人都自愧不如。

她天真活泼,没有半点城府,不失少女天性。
她洁身自好,与宝玉相处多年却无苟且之事。
她疾恶如仇,眼里不揉沙子。当得知坠儿偷窃时,她不顾自己的病体,立时喊来责罚。
她心存正义,不忍他人受冤。众人皆知玫瑰露是彩云偷的,却只有她敢于为五儿说话。

更可贵的是,她还有着朴素的平等主义思想,与宝玉之间的关系只有三分像主仆、倒有七分像朋友。每天拿硬话村他,乃至吵闹、撕扇,这些恐怕是其他丫鬟想都不敢想的,晴雯却自始至终都在这样做。有时把书合上,我都觉得秦钟、贾芸更像宝玉的奴仆,而晴雯却似宝玉的同窗、姐妹一般。

怪不得黛玉会待他甚厚,怪不得宝玉要对她牵肠挂肚。惺惺相惜,晴雯有这二位作知己,也可瞑目了。



行文至此,采薇翁不禁心潮澎湃,胡乱诌得打油诗一首。写毕,心中得意,唤采薇婆起来鉴赏。婆不屑道:“这样的诗,要一百首也有。”说毕转身睡去。采薇翁不舍敝帚,仍录于此,道是:

                       琴棋书画鸳袭平,
                       谁是丫鬟第一名?
                       百花数尽皆不是,
                       唯有晴雯美芙蓉。
                       绛芸轩前贴新匾,
                       潇湘馆里传旧绫。
                       补裘为解知己难,
                       撕扇更见真性情。
                       风流灵巧我为冠,
                       聪明机敏数我行。
                       一朝仙去司花事,
                       欲待相见白帝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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