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和医生的故事
发布者 lq 在 07-11-2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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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是我使坏
那夜值班,凌晨来了个发热的小孩,体温并不怎么高,也就38。5度,小孩的父母却天塌地陷般的慌乱。经诊断是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也就是我们说的感冒,向他们说明了病情并安慰了一会,我决定开些口服要给他们。当我写完第一种药时孩子的母亲发现不对,问我"不是输液啊?输液快些退热啦,用那地什么米的,效果好,以前都这么用。"我告诉她发热是人体对病毒抵御正常反应,轻度发热不需要特别的处理,地塞米松是激素,它有抗炎。抗感染。抗休克等作用,它退热是因为它的抗炎作用,抑制了机体对炎症的反应,也就是抑制了白细胞的抵抗力。长期反复特别是大剂量使用激素会引起肾上腺功能受抑制,免疫力降低,骨质疏松甚至股骨头坏死。"管不了那么多,你就给我宝贝上三素一汤,"孩子的母亲说的很坚定。没想到她还久病成医了,这她也知道,所谓的"三素一汤"就是指抗生素,激素,维生素和葡萄糖水。这是上个世纪的说法了,她儿子的是病毒感染,用三素一汤,有百害只得一利,那就是退热快。病毒感染一般是不需要抗生素的,更别说激素,滥用抗生素和激素只会使细菌的抗药性增多增强,到最后所有的抗生素都耐药,一旦发生感染,我们只能看着病人得败血症。"你这医生怎么这么多事,给你钱还这么啰嗦,你尽管按我说的方法挑好的药用,赶紧把烧给我退下来,甭拿你们那套理论唬人。"我无语,为了她的满意,只好给她的宝贝用三素一汤。我已尽到了告知的义务,她爽快的签字让我明白,若不,医疗纠纷就会缠上我。现在老百姓越来越有钱,他们要的是快治快好,那怕是用穆斯林式的自杀性进攻也在所不惜。医疗是服务,我们作为供方只好在他财大气粗的架势下屈服。只求那些药物的副作用不要那么早出现,好让我的同行们有足够的时间去研究治疗那些副作用的药。
二、好医生难做
记得刚毕业那几年,年轻气盛满腔热情,也因为自己在农村长大家穷,所以对农民和穷人很有同情。在能保证疗效的情况下尽挑便宜的药用。我以为病人和家属会明白,可出院时还是埋怨费用太贵。终于有一天领导在周一开大晨会时公开点了我的名,他说我一个月四十多个住院病人和一百来个门诊病人,一共才十五万的收入。人家张三医师的病人数不到你的一半,都有十三万多,而且你管的又都是比较重比较值钱的住院病人,你这样我们怎么完成年终任务,你的工资那里来,医院不亏空啊?天地良心,那二年我一月也就领不到六百元的买断工资,除了那我什么也没有。没有医保社保,没有其它福利。一个做医药代表的同学告诉我,领导是骂你断了他的财路,在这个回扣成灾的年代,你一片回扣药都不开,他吃什么?你们用的某药,我一支就得给十元的回扣,这十元药房抽一元,科头抽二元,领导抽二元,还有五元给你们医生。你说大家都在拼命,你一个人袖手旁观,你断了多少人的财路。再这样下去你迟早的走人。"不对啊,我听说那药开一支科头才给三元啊!"我问他。他笑着说那就不知道了,你要是混不下去了就跟我做药贩子去,保你一年十万的年薪,到那时一切你都会明白的。
半年后,当年一起进医院的同事都先后去大医院进修去了,我也被委以"重"任,县第二医院因为外科很差,业务一直没有起色,医院要调一批人去扶持,我是其中之一。这一去就三年,好不容易有了起色,我再一次被委以"重"任,去一个偏远的卫生院做院长,说在第二医院干的不错,要好好重用人才。那卫生院差得我不知道怎么形容。穷的药房和药库里的所有药品加起来不足千元,病人看完病基本上到外面的药房买回来注射,医院就收些挂号和注射费。这就是所谓的提拔重用?!在卫生院上班的第三天,来了一腰肌劳损的病人,因经常蛮干用暴力,几乎每二个月他的腰肌都要扭伤一次。我开了些药给他口服,嘱咐他休息半月,平时注意正确用力,这病还是可以治好的。后来那病人还是跑到第二医院去了(第一人民医院太贵太多手续)。接诊他的是我当年的学生,他告诉我说你的病人不相信你,你开给他的药太便宜,说三十几元的药那能治病,还怀疑我这院长也是花钱买来的。学生在我的处方基础上加了二合价值百元的辅助药,他就屁颠屁颠的谢着离开那个我曾经努力了三年的诊室。
这年头做人难,做好医生更难
三、医不自治
周末,和几已婚的同行哥们聊天,他们都劝我抓紧找个人结婚,都三十了还打光棍,在单位受了一肚子窝囊气下班了都没个人倾诉。我问他们:"作为医生,你们认为医生能自治吗?他们说理论上是可以治自身的病。""那心理呢?你们老婆可有埋怨或者骂过你们,说你们冷漠,懒惰,凡事都不关心,和医院上班时完全二样。""多啦"他们依然漫不经心的回答。"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座的各位医生们都有心理障碍,上班时都是低声下气的,病人的火气,领导的脾气,工作的压力那个一个敢顶?受了一肚子的气,总不能回家冲老婆发泄吧?既然不能,那就沉默是金了,毕竟言多必失,再加上身心的疲惫,能不冷漠吗?"作为医护工作者,有多少人意识到自己心理的问题?
四、医不自保
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
2003年非典期间,广西某医院一护士临阵脱逃,非典过后全国有一大批优秀的医护人员辞职转行。使他们狠下心放弃曾经的天使梦的原因是职业的高风险,一不小心把自个的小命都搭上去。我这里说的高风险并不是来自医学的,而是社会的---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执业医师法>说是医师法,实则是医师的紧箍咒。所谓的保障只有这么一句"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十天前,河南洛阳某医院又出现医护人员人身被攻击的事件。事由是当地一政府领导的亲属在该院住院,因长期卧床,家属给病人垫上自家不太平整的床垫,护士怕出现褥疮致命,给换上医院的专用床垫,家属很不满。后来病人衰竭死亡,该政府领导二话不说把四位当班抢救的医护人员锁在还放着尸体的抢救室。其中一名老护士前二年还得过脑出血。该政府领导不但把医护人员关在放着尸体的抢救室,并要他们下跪送终长达六小时,不给吃喝。作为人民政府里的高层领导如此施政,110不敢插手,卫生局不敢出面,医院解决不了。这医护人员还指望谁啊?社会上口口声声说病人是弱势群体,那他们呢?还有湖南衡阳某医院被家属绑着死婴在门诊大厅罚跪的医生呢?好不容易等来110,人家竟说医疗纠纷不归他们管!社会群众,媒体舆论,司法机关那个不是向着病人?还有那些湖南和福建等中医院被病人杀死的名老医生,深圳戴着钢盔上班的医护人员,谁给他们一句公道话了?法律的尊严遮到他们了吗?我要说的是就算他们全都有错,甚至全部是他们的错,那惩罚也该由法律来执行,而不是暴力!再说医患关系还是互相配合的,能把所有的错算到他一个人身上吗?车撞死人还分责任主次呢,当事人都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吧?
听说前几天北京朝阳医院也出"事"了,那可是国家级的大医院。一名湖南籍的男子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致使其妻子和腹中的胎儿死亡。医院的医生包括院长,一边抢救一边行告知劝说,他楞是不同意手术,还在手术单上签"拒绝手术,后果自负"。自始至终医院都没提一个钱字。这会够道义了吧,当场还有110,一大批人民群众和检察日报的记者,他还拍了录像。这会做的该天衣无逢了吧?但就还是有法学专家跳出来说医院见死不救,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医学法律规定:医院和医生在给病人手术前要充分告诉手术的相关事项,取得病人和其家属或关系人的同意并签字后才能进行。人家进行了三个小时的抢救,四次把心跳呼吸停止的病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从一般医生到院长进行耐心的告知劝说,还有一住院家属说只要他签字手术,就送一万元给他做医药费。可人家就不。你还说我们医护人员见死不救?
法律啊法律,我等可真为你悲哀。说你黑的是你的制定者,说你白的也是他。全世界只有咱中国的法律是举证倒置的,病人一不高兴到你那告诉我一状,你和法官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先把我们当罪人,然后要我们一条一条的详细举证证明自己的清白,一条稍不顺你动则上万,甚至于几十万上百万的判赔。飞机失事死个人怎么就最多赔五万?我们也想多留些证据以证明我们的诊疗没有错,要证据我们就得做检查啊,可检查做多了政府和人民又不高兴,骂我们白狼,过度检查,可不检查我们那来的充分证明啊?你告诉我怎么样才是恰到好处! 举证倒置实施五年了,这五年来,在中小医院甚至大医院,医疗技术不但进步不多,反而在退步。因为有很多曾经我们创新的技术,我们只有经验,没有形成法定。一旦出错,你叫我如何举证啊?如此环境,你叫我如何创新?我只好拿那句老话来做自己的座右铭---惹不起,我还躲不起?技术就这样慢慢的退步了。我相信咱们中国一半以上医生在面对病人时首先考虑不是诊疗方案,而是自私地想怎么样才能最好的保护自己,稍难一些的就把病人当作神一样毕恭毕敬的把他送走,一级一级往上推,看病贵看病难就这么来的。
不是我使坏,你还不知道,如果某个病人逃跑,那么他的全部医疗费的50%由我们经治医师来承担,科室和医院各25%,在每个月的工资里分批扣除,我们也是人,要穿衣吃饭,我们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我就那一千块钱工资经不起你几下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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