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美国诉达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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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事 United States v. Darby (1941)

达比生产木材在全国销售,被指控违反了1938年通过的《公平劳工标准法》,该法规定了最低工资和日最长劳动时间。联邦地区法庭裁决《公平劳工标准法》的这些规范制造业的条文违宪。政府不服,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结果最高法院推翻了地区法庭的原判。

 

二、理由

首先是宪法第一章第八节中赋予国会规范跨州商业的权力。按照《吉本斯诉奥格登》一案马歇尔奠定的教义,国会有权力规范跨州商业。但是,按照《罕默诉达均哈特》,《公平劳工标准法》旨在规范制造业,是违宪的。《肯塔基马具公司诉伊利诺斯中央铁路》一案的司法评论虽然推翻了《罕默诉达均哈特》的结论,但没有解决这个规范制造业的权力问题。《公平劳工标准法》确实是规范制造业,但是,由于其它一些州已经有了最低工资和最长日工作时间的立法限制,而乔治亚州没有州立法规范工资工时,这使得乔治亚州在各州商业竞争中取得不公平的优势。所以《公平劳工标准法》既是规范制造业的法案,也是规范跨州商业的法案,因此没有违宪。

 

其次是宪法第十修正案。即宪法没有赋予国会的权力就是州的权力。但是,《公平劳工标准法》也是维持各州公平竞争的跨州商业的法案,是宪法赋予国会的权力,所以没有违反宪法第十修正案。

 

再者是宪法第五修正案。即不能强迫木材商说自己犯法。法院认为,这与其说是宪法第五修正案的问题,不如说是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问题。总之《公平劳工标准法》没有违宪。

 

三、讨论

此案彻底推翻了《罕默诉达均哈特》一案的结论。

 

就宪法第一章有关商业条文的半句话,在几个案子中波折起伏,有时限制国会权力,有时限制州的权力。但是,此案即不是限制国会权力,也不是限制州的权力,而是指责乔治亚州没有立法规范制造业。这就是一个很大的不同,即乔治亚州无为而治对其它州不公平。其结论不是限制政府干预经济,而是敦促政府干预经济。

 

二战后凯恩斯主义取代亚当斯“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公平劳工标准法》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缓和了资本的私有制与现代生产的社会性的矛盾。《公平劳工标准法》扩大了政府权力,扩大了国会和州的权力,限制了资本的权力。

 

今天政府权力越来越大,如保护劳工权力,保护雇员不受性骚扰,保护投资者权利,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对资本限制越来越多。笔者在《物质相互的世界》系列中《物权法与所有制之争》一文,就讲到资本越来越受限制的趋势。

 

看官可以听一听《石岭诉科学亚特兰大》中的音频讨论,其焦点之一,就是担心对资本限制太多了,会不会把资本赶出美国?这是一些美国人担心的问题。

 

四、链接

http://caselaw.lp.findlaw.com/scripts/getcase.pl?court=US&vol=312&invol=100

http://www.osha.gov/pls/epub/wageindex.download?p_file=F15794/FairLaborStandAc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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