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 Gibbons v. Ogden (1824)
利文斯通和富尔顿是蒸气船的前驱者,他们制造了第一艘商业适用的蒸气船。1807年,他们的船成功地从纽约市航行到阿尔巴尼(纽约州府)。次年,纽约州立法特许他们独家经营纽约州航运30年。按照这个特许,要经营航运的人必须先从他们俩那得到营业执照。他们俩可以扣留没收没有营业执照的船。他们对纽约州水上交通的垄断引起了其它州的极大不满。康州于是立法,禁止使用利文斯通和富尔顿的营业执照的船进入康州,其它州也相继通过类似的垄断法律,由此拉开了各州之间的航运割据商业战。
奥格登取得了利文斯通和富尔顿营业执照,经营从纽约到新泽西州的航运。吉本斯则得到联邦昂贵的执照,也经营纽约州与新泽西州之间的航运,直接与奥格登竞争。
1819年,奥格登在皇家法庭起诉吉本斯,要求法庭禁止吉本斯的航运业务。奥格登胜诉,皇家法庭保护利文斯通和富尔顿的航运垄断地位。吉本斯不服判决,1820年上诉到纽约最高上诉法庭,结果最高上诉法庭维持原判。最后吉本斯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推翻原判,从此打破利文斯通和富尔顿以及其它各州的内河航运垄断割据。
二、理由
宪法第一章赋予国会规范商业的权力,尤其是跨州商业,各州无权立法。同时,宪法赋予国会促进科技和文化发展的立法权力,所以,各州立法割据跨州航运阻碍新技术的应用是违宪的。
三、讨论
此案是美国历史上的最重要的案例之一。其重要性主要有两点:其一是限制了州立法权力,其二是大大促进了美国州际航运,为北美大陆铁路的建设以及以后的州际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是美国司法部门对美国经济发展贡献最大的一个案例。
市场经济,在于商路通畅,没有了物畅其流,就不可能有繁荣的经济。此案的功绩,可以类比于秦始皇的“统一度量衡和车同轨、书同文”,是制度经济学中讲的制度资本。此案也可以类比今天WTO,WTO旨在全球物畅其流。又如西藏铁路建设,是促进西藏经济繁荣的壮举。
如今各国打破地方垄断往往不是国内立法,而是国际立法。如中国入世,要给外资国民待遇,那么地方割据的状态就变得毫无道理。比如加拿大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加入之后,加拿大于美国直接的啤酒贸易壁垒比安省和魁省之间的啤酒贸易壁垒还要低,如此一来,安省和魁省之间啤酒贸易壁垒很快就成为了历史。欧盟谈判,也是走国际协议之路,打破地方垄断。
如今各国制造的各种非关税壁垒,大大提高了交易成本。笔者《凯里酸汤鱼》烹调所用的鲶鱼,在美国大肆宣传“中国产品有毒”后停止上市有一、两个月,最近笔者看到市场上重新恢复鲶鱼的销售,但价格上涨了20%。制度经济学讲就降低整个经济体系的交易成本,包括维持这个经济体系运行的成本。如今是全球经济,而所有军备消费都是全球经济的“交易成本”,其成本如此之高,可见当今国际贸易秩序的不合理,可见今天国际经济的南北格局的不合理,这种南北格局,是由巨额军费维持的。
此案功绩,除了限制各州立法权力以外,就是降低了州际交易成本,促进了科技(此案中是蒸气船)的应用。我们在《查理河桥公司诉沃伦桥梁公司》一案中讨论过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此案最高法院以“利文斯通和富尔顿”的知识产权为由维持利文斯通和富尔顿的航运垄断地位,美国经济将不会有今天的繁荣。同样,如果当今发达国家还是以“知识产权”为由继续维护其在国际经济中的垄断地位,就会不断地牺牲人类将来的经济繁荣,乃至毁坏人类生存环境。
四、链接
http://www.landmarkcases.org/gibbons/pdf/gibbons_v_ogden.pdf
http://www.landmarkcases.org/gibbons/home.html
http://insurance.cch.com/rupps/court-of-equity.htm
http://dictionary.law.com/definition2.asp?selected=387
http://www.lectlaw.com/def/c2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