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冰》连载一个偷渡女和大学教授的爱情故事30

白林,女。2002年开始在文学杂志上发表作品。已发表作品:〈魔鬼的彩带〉〈假如镜子能说话>〈安妮的丈夫〉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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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莱四月的夜晚,气温往往只有摄氏十度左右。因此,一般知道自己晚归的人都会带件外套或风衣。这一晚,她在公车里把头靠着冰凉的玻璃,身上的棉衣还是从家里带来的那件。窗外空落落的夜气抓着她的心。春天,这磨人的季节啊!她觉得自己是一只受了伤的鸟,在这万物复苏的春夜里,凄凉地扑腾着,无处可去。她摸出那块手绢闻了闻,有一股烟的香味。原来老景也是抽烟的。借着外面如同莲蓬头般的街灯,她把手绢平摊在腿上,浅浅的杏色,一角印着几朵小黄花,有些像桂花,只是花瓣偏宽了。这不是男人用的手绢,他竟用着高文芳的手绢!也许这手绢是他用来给女儿擦鼻涕的吧。公车一站接着一站往前开。店铺里,复活节的兔娃娃美滋滋地望着黑夜。后来,她把手绢贴在心口上,就像贴着块护身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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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已经说到了现在,我还没有告诉读者,我是作为朱向才的辩护律师,才认识了唐桂花和景凯的。二零零五年四月十日,我在这个起着大雾的日子里,再次走进我的老板——安迪生的办公室。这时,我的同事彼德,正在企图说服这位老板,放弃他在昨天所交给我们的一桩案子。

昨天就在这间屋子里,安迪生指着一堆牛皮纸文件袋说,“这是我老同学,芝加哥大学法律系教授罗纳德送来的一起死囚重审案,当事人叫朱向才。因为他的一件血衣是在CIL化验室做出的鉴定,所以获得了重审的机会。”

顺便说一下,CIL化验室,因为那个臭名昭著的实验室主任,多次在法庭上做假证,对于警察局送去化验的样品只是按照检察官所怀疑的对象和疑点,不经化验就给出了证据。虽然FBI已经把他逮捕了,联邦政府也决定必须复审一九九八年到二零零三年之间,所有经这化验室过手的谋杀案。

但是,安迪生说,复审的事目前还没有轮到朱向才头上,不过因为他本人拿出了新证据,所以他的案子就被归在了普通复审案之内。说着,安迪生从那些纸袋里拿出一盘早已过时的老式录像带。这就是他的新证据。他说,这里面有段镜头里出现了他的画面,脸和身体都相当清楚,完全可以证明他当时并不在作案现场。因为……

“因为我是华裔,能说中文。”我见安迪生在笑,就替他说了。

“对。”安迪生离开了他的办公桌,用他的右手托着自己的下巴,开始在他那条最钟爱的皇家蓝地毯上来回走着,一面又说,“录像带已经做过了图像分析,不存在伪造的迹象。你们不妨先看看案卷再说。”

这是昨天安迪生交代的话。现在,彼德见我进去,微微点了点头,继续说他的话。

“当年,”他说,“起诉这桩案子的检察官是个叫汤姆—贝利的人,他在法庭上总共拿出过五项证据,第一项是在朱向才当晚所穿的衣服上找到了被害者陈阿大的血迹。第二项证据是从受害者陈阿喜指甲里取出的肌肤组织,经过DNA的化验,结果刚好与朱向才相配。巧的是,出事的第二天,朱向才恰好满脸伤痕累累。甚至在这盘录像带的镜头中,他脸上那些带着血迹的伤痕也是无法遮掩的。第三项证据是警察在朱向才身上所搜出的那枚钻戒是属于陈阿喜的。第四项证据是在陈阿大尸体附近发现了一圈带血的脚印,根据鞋底鉴定表明这是朱向才的脚印。第五项证据是朱向才室友的证词,他明确地说到案发当天夜里,朱向才回到寓所的时间是两点左右。然而,在警察盘问朱向才时,他坚持说自己那晚始终待在家里,而且很早就睡了。后来,他到了法庭上,又把证词做了更改,他说那晚自己根本不在现场,而是去旧金山看同性恋游行。并说宏运里任何一个人都知道这件事。可是当检察官问他在哪条街上看游行时,他又结结巴巴说不出了。作为证词,尤其是被告本人的证词,前后几处自相矛盾,可以说是犯了法庭上的大忌。”

彼德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后,又接着说,“如果要让陪审团相信朱向才是无罪的,那么,在这五项证据中,我们起码得推翻四项。但是,照目前的情况看,我们顶多只能推翻两项。其一,是那个钻戒。在朱向才的证词里说这钻戒是被害者陈阿喜送给他的。根据他和这女人偷情的事来判断,陪审团没有理由不相信他的证词。再一项就是那件血衣。因为它是由CIL做出的鉴定。其实,我们到底能不能推翻这个证据,现在还是未知数。因为我们必须等到重新化验的结果出来后才能决定。剩下的三项证据就不能不说是铁证如山了。尤其是那些从陈阿喜指甲里取出的肌肤组织和那些脚印,这些都不是在CIL化验室做出的鉴定。因此,单凭一盘录像带里所发生的事,替这个死囚开罪,陪审团肯不肯相信,这个我一点把握也没有。”

彼德在那个大纸口袋里翻了一下,然后抽出一个文件夹,打开后,笑着对安迪生说,“这是汤姆—贝利在审问朱向才时的报告。你看看,他对朱向才那一脸伤痕的描述吧。”

彼德说完就把手里的文件夹给我。我开始读起那段叙述:

 

从那扇铁门外,他被带了进来。神情那么懒散,完全不像对自己的行为现出丝毫的歉意。而他的脸,毫无疑问,它被化了妆。一层厚厚的,只有女人才会去用的化妆底色,使那上面的肌肤变得高低不平,深浅不一了。

“请你洗去脸上的化妆色彩,可以吗?”

他的固执使我做了四次这样的请求。在那间洗手间里,他足足花了二十分钟,然后,带回了一张伤痕累累的脸。这张脸正是昨天他被抬上救护车时让人见过的脸。经过一番徒劳的遮掩,现在,原形毕露了。不同的是时间加深了那些紫红色的细杠。如此显而易见的抓伤还用得着去麻烦法医来鉴定吗?

 

“而且,还有一点,”我帮着彼德补充着,“甚至就是在他的最新证据中,就这盘录像带上所标出的时间来看,朱向才出现在镜头里的时间是在一点四十四分。根据法医的鉴定,受害者陈阿喜死在零点三分,她的丈夫陈阿大死在零点十三分。从零点十三分到一点四十四分这段空出的时间里,即使朱向才本人出现在这录像带的镜头里,他也仍然有作案的时间。不是吗?”

“正是这样!彼德说,“所以说,虽然他拿出了新证据,其实,如果没有人证的话,这盘录像带对他反而更不利。”

本小说将由华章同人和重庆出版社联合出版,并由著名大作家苏童作序,题为《白林其人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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