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冰》连载一个偷渡女和大学教授的爱情故事31

白林,女。2002年开始在文学杂志上发表作品。已发表作品:〈魔鬼的彩带〉〈假如镜子能说话>〈安妮的丈夫〉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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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动机呢?”听完了这些后,安迪生提出了他的疑问,“朱向才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如果说他是谋财害命,又如何解释他杀害陈阿喜这件事?根据宏运餐馆跑堂费南多的证词,足以证明他和陈阿喜就在出事的当天下午还偷过情。因此,即便他是谋财害命,他要害的人也只能是陈阿大,而不会是陈阿喜。”

“是啊,”彼德说,“朱向才为什么要在杀害陈阿大的同时,又杀害了自己的情人陈阿喜?这个问题看来我们很难找到令人满意的解释了。除非我们能够找出另一个凶手。你们不排除存在着第二个凶手这样的设想吧?比方说,根据验尸官对照陈阿大脑袋后面的枪洞判断,凶手所用凶器,正是警察从一个墙角里找到的那把少了一颗子弹的,女士小口径手枪。请注意,陈阿大夫妇遇害的那个鬼节的当晚,有一个叫郭婕的女孩同时也自杀了。而这个女孩过去恰好在宏运做过招待,据说她是和老板娘陈阿喜吵了一架后才离去的。难道她不能成为凶手么?要知道郭婕的尸体至今尚未找到。”

“一个畏罪自杀者?不不不!”安迪生摇着手说,“彼德,你不要把事情搞得太复杂了,我们不是侦探,让我们把这个疑问留给警察去查吧。在这,我们要做的事,是用什么证据来替朱向才开罪。而且我认为,事先摆下设想,再去查办,这种做法并不明智。”

彼德拿起一摞当时拍下的照片递给我。头一张是陈阿喜,可怜的女人双手被绑在不锈钢柱上,头往后仰去,脸面朝上贴着炉台垂挂着,乌红的嘴像一个重新挖开的坟墓那样,张得大极了。下体里插着一把铁勺木柄。另一张是下体的特写,那些紫色的肌肤周围,多处留着被烙铁烧伤的痕迹。

根据验尸官的常规检查,彼德说明着,在她体内没有找到任何人的精液。

我把这张递给安迪生,又去看陈阿大的那张。

这个双腿瘫痪的残疾人死在他的轮椅上。脑袋垂在胸前,左眼半睁着,一粒子弹由他的后脑勺打进去,再从前额上穿出来。顺着脑门上的窟窿还有一股乌黑的血,直接喷到了地上。可以想象,这股血是怎样从那窟窿里喷出来的。再下面一张就是那圈脚印的特写镜头,看上去似乎很杂乱。

“另外,”彼德继续说,“还有一处也存在着疑点。那就是现场除了那把小口径女式手枪,另外还有一把掉在开水锅里的手枪。可是警察对这把德国三六年制造的驳壳枪只是简单地报告了一下,并没做出任何解释。而朱向才的律师也没有提过任何疑问。据案卷中说陈阿大当过兵,这把枪很可能是属于他的。检验结果表明,这把枪那天晚上并没有被用过。但是,这把枪的出现,是不是可以说明当时被害者和凶手曾经有过一场打斗呢?”

“当然,”彼德把咖啡放在桌上后又说,“事情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我们只要找到提供录像带的人,或者找到拍摄录像的那个人,如果他们能出庭作证,证明朱向才案发当晚是怎么出现在这盘录像带里的,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

“提供录像带的人叫景凯,”安迪生说,“他是通过一个姓林的朋友来找罗纳德的。据罗纳德说,景凯对这案子一无所知,因为案发的时候,他早已离开了伯克莱,来到中西部了。发现朱向才出现在镜头里的人是一对姓李的夫妻,他们是这录像里的表演者。这对夫妇找到景凯,景凯看了之后就打电话给朱向才。朱向才此刻才知道自己那晚上了别人录像机的镜头。可他不愿意再找从前那个替他辩护的律师,因为他曾经要朱向才主动承认杀人罪,以便和检察官谈条件,把死刑改判为终身监禁。为此他托景凯替他另找一个律师。可是朱向才出不起请律师的费用,所以,景凯这才想起了罗纳德。”

关于安迪生的这位老同学罗纳德教授,几年前,为了教学上的关系,利用DNA的化验结果,让他的学生办过一起重审案,结果大获全胜。那个强奸杀人犯分文不花地走出了死牢。为此,芝加哥市长不得不宣布,暂时冻结所有死刑犯的执行日期。这项决定让这位教授名声大振。

“还有一个值得怀疑的地方,”彼德看了看我和安迪生说,“为什么那对姓李的夫妻直到现在才拿出这盘录像带?难道说他们真的过了那么久才看到他们把朱向才也拍进去了吗?”

安迪生仍然在办公室里来回走着。彼德坐在他那张又大又华贵的樱桃木办公桌边,翘着一条腿对我耸了耸肩,表示他对此案已经尽了全力。

“这样吧,”安迪生忽然停下步子,胸有成竹地说,“先把血衣送去重新检验,看看那上面的血迹究竟是不是被害人陈阿大的。其次,”他扭过头对彼德说,“你尽快和那对李姓夫妻取得联系,这两个人是我们最重要的证人。”然后,他又转向我说,“你打电话到加州圣康坦监狱找朱向才,要他把那一脸伤痕的事做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如果他不是凶手,我就不信他拿不出个合理的说法。”安迪生停下话,看了看窗外游荡在空中的洗窗架。此刻已经临近吃午饭的时候了。他穿上了大衣。

“我们是不是该吃饭去了?”他说,“等吃完饭,再想办法,看看我们应该怎样在这两项证据上做文章。”

我当天下午就和朱向才通了话。对于他那一脸的伤痕,正如安迪生所料,为了走出死牢,他对案发那晚,他本人所有的活动都做了非常详尽的叙述。关于这些事的具体内容,读者在法庭开庭后就会知道了。因为朱向才将在法庭上再次说到它。

我所担心的是,对于他那一脸的抓伤,他居然用性无能这个谁都想不到的理由来加以解释。说那都是因为他钻进了一丛虎刺梅让刺扎伤的。这种可笑的无稽之谈连我都不相信,又怎么去说服陪审团?而且,对于他所说的其他部分,就可信度而言,我也表示怀疑。这是因为在他整个叙述中,一口咬定那晚看见他的人并不是李家夫妇,而是另外一个叫于平的人。

“没有,”他说,“先生他们没看见我,我也没有看见他们。我看见的人叫于平,我还跟他说过话,他也跟我说过话。”

可是,于平这个人,在案卷中从来没有被人提到过。更值得怀疑的是,既然于平是朱向才唯一可以证明他不在案发现场的人,他却坚决不许我们去找于平做他的证人。

“我求您!”他在电话里哭叫着,“您可千万别去找于平!”

“为什么?”

“因为我得罪过他。他肯定不会出来为我作证。就算他出来作证,那也很可能会坏我的事!”

“不至于吧,”我说,“在法庭上做伪证是犯法的行为。”

“不不不!”他仍然大叫大嚷着,“求您了!别找他,您找我过去的女朋友糖糖,她叫唐桂花。她知道我是个性无能。我有晕血症,我不可能杀人!”

“当时你昏倒在宏运门外就是因为你有晕血症的缘故?”

“是的!出事头天下午,陈阿喜曾经用电动牙刷给我按摩过。她说第二天叫我早些去,她再给我按摩。这就是那天我去得比较早的原因。我从后门进去,因为我正数着一包土豆片,所以我就没往厨房里看。一直等我走进厨房,一抬头,忽然看见陈老板浑身是血地坐在轮椅上。我本来就晕血,一见这死人的模样差点吓昏了。所以我就赶紧往外跑,可是,我也不知怎么了,跑来跑去好像老围着那死人的轮椅转似的。后来我估计这是因为我头太晕了,重心不稳。”

“你说你围着陈阿大的轮椅转了好几圈,这点你能确定吗?”

“我当时确实吓得不轻,不过我还是记得我在那轮椅周围转过。”

“那么,你有没有在轮椅上留下你的指印?比方说,你的手无意中碰到过轮椅吗?”

“没有。我当时一手捂着眼睛,一手拿着我的土豆片,不可能去碰那轮椅。”

最初我们不知道桂花所有的证件都是伪造的。为了找她询问朱向才到底是不是性无能这件事,彼德打电话问费南多要她的住址,可费南多说他不知道,但是他说景凯一定会知道。果然,景凯给了我们桂花的电话。读者在第一章里已经看过了景凯给桂花写的那封邀请信。这信就是他在“上海之春”和桂花重逢后,回到中西部,过了两个月后所写的。自从桂花来到中西部,不久就开起了烧饼店,把她五年来的打工生涯换作了一块无名的墓碑。至于她是怎么开起烧饼店的,这个我在后面自然会说到。

好了,把案子的事略为交代过后,我就可以接着说桂花来到中西部后,和景凯一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要是读者还能等得急的话,我倒是愿意先说说当我在桂花烧饼店里见到她时,曾经有过什么样的迷惑和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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