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馒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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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麦粉馒头》(GB/T2118-2007)正式颁布实施。谁也没有料到,这一极为普通的行政作为,却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馒头是中国的传统主食,在北方的小麦产区,老百姓几乎餐餐不离馒头。“馒头标准”即将问世之际,网民们捕风捉影,声称“馒头标准”强制规定了馒头的材料大小含量成份等、更规定了“馒头必须是圆形”。消息传开,无不错愕。


    令天下馒头统一形状的何其荒唐!然既有法则必依法。从今往后,“非标馒头”即为“违法制品”,家家户户蒸馒头作馒头吃馒头,即将成为“非法行为”,天下百姓如何生活?

    是可忍孰不可忍!众网民们齐声讨伐,资深评论家摇旗呐喊,平面媒体推波助澜。一时间,“馒头标准”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那么,这个标准到底规定了什么?笔者找到了这个标准仔细查阅,并未发现此标准对馒头的大小形状有任何规定。该标准定义了“小麦粉馒头”,对馒头外观内部做了一般性的规定,规范了馒头的馒头的酸碱度、水份等主要理化指标,硬性的指标是相关“卫生标准”,特别规定了馒头禁止使用化学方式漂白。并且,这个标准明确地规定了的适用范围,是“以小麦粉为原料生产的商品馒头”。

    至此真相大白!
   
    俗话说,“无规矩不以成方圆”。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就是最早的颁布的“国家标准”,“车同轨书同文”,为国家的发展强大奠定了基础,证明了“标准化”对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性的作用。而今天市场上的馒头市场,不乏无良商贩,馒头缺斤短两,使用化学药品漂白馒头的案例屡见不鲜。“馒头标准”的出台,作为执法依据,可以打击无良商贩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显然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这一次,激进的网民在“馒头标准”问题上吃了败仗,一些评论家听风是雨,夸夸其谈,甚至懒得简单地核实一下被评论的主题,颜面扫地是必然的。然而,把这个责任全部推向网民,也是不符合实际的。长期以来,政府暗箱操作的结果,导致民众怨愤的积累到了极点,无时无刻不在寻求突破的爆发,也是一个主要原因。
   
    “馒头标准”事件,凸显了公众对政府做为的不信任不理解不支持,政府为此要花费相当多的行政资源做这些无谓的工作。这一次,国家标准局及时出来辟谣,使这个事件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可喜可贺。

    然而,一些行政部门仍然在我行我素肆意王威,确实令人堪忧。如“华南虎”事件,几天甚至几个小时就能得出结论的鉴定,至今不能面对公众,借口是“迫于压力”,令人啼笑皆非。
   
    一面灭火,一面放火。看来民众和政府的不信任关系,还要维持相当长的一个阶段。

    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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