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獨派於十幾年前還說要追求台灣獨立,但近年來卻改口說台灣早已獨立,只是「不正常」而已。問他們台灣何時獨立?有人說一九四九年蔣介石來台時,有人說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和約簽訂時,有人說一九五二年舊金山和約生效時,有人說一九七一年被聯合國逐出時,有人說一九九一年國民大會代表全面改選時,有人說一九九六年總統民選時,不一而足。這種常用追溯的方式,認定台灣已經獨立的說法,是一種偷渡蒙混的伎倆,自欺可以,不能欺人。
有人說李登輝先生當總統時,或現任的陳水扁總統常常說「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類的話。他們不是在宣布獨立嗎?當然不是!二位總統說此話只是在陳述他們所認定事實狀態(錯誤的認定),而不是在發佈改變法律地位現狀的聲明。因此,他們的說詞只是「宣示主權」,不是「宣布獨立」。請注意!「宣布獨立」會改變法律地位的現狀(從無主權變成有主權),而「宣示主權」不會(宣示前就已經有主權)。又「宣布獨立」只要做一次就好,而「宣示主權」可以重覆做、時常做。
有人說:陳總統自認為台灣是一個國家,就是「片面宣布獨立」。這是將「宣布獨立」和「宣示主權」混為一談的錯誤說法。
美國一再警告台灣不要片面改變現狀,主要就是警告台灣不要宣布獨立。至於台灣自以為是的「宣示主權」,因不會改變台灣無主權的現狀,美國不在乎。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一事,因不可能加入成功,故也不會改變台灣無主權的現狀,美國也不在乎。同樣,舉辦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一事,即使通過,也不會改變台灣無主權的現狀,美國本來無須反對,但美國擔心公投通過,台灣進一步宣布獨立,故暫時持反對態度。如陳總統向美國保證「公投通過,台灣不會進一步宣布獨立」,美國終會取消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