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構中正紀念堂

解構中正紀念堂
■ 陳儀深


標榜本土價值的民進黨政府終於在二○○七年對「中正紀念堂」開刀。過程大致是:四月十三日由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核定教育部所提「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五月十九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廢止案,據行政院發言人陳美伶表示,由於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已明訂三級和四級機關都不需要組織條例,只需要組織規程,故中正紀念堂「轉型」為民主紀念館,行政院只要送立法院備查即可。

純就法律層面而言,有人認為三級機關的中正紀念堂無論調整或裁撤皆應報請一級機關轉請立法院「審議」,而四級機關的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由教育部決定、行政院核定以後,仍須轉報立法院「備查」─此時立法院可能將備查案改為審查案後,不予通過。事實上,藍色政黨及其佔多數的立法院即是如此認知、如此處置。這部分本來有討論空間,不過藍色執政的北市府為了阻止中正紀念堂被改名、降級,竟節外生枝引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七條將它逕列為暫定古蹟,於是上演沒收布幔、向教育部嗆聲的戲碼。

中正紀念堂從一九八○年完工開放至今不過二十七歲,連北市府自己邀請的審查小組開會時「也不覺得具備為古蹟的條件」,學者漢寶德說:「有人主張登錄為文化景觀,是勉強可以同意的。」可是北市府的目的不在於重視文化資產而是在捍衛中正紀念堂的政治意義,如此把文化法規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已經把事件導向另一個戰場,於是民進黨政府順水推舟,十一月六日由教育部提出申請並獲文建會通過將舊中正紀念堂列為「國定古蹟」,隨後教育部又向文建會提出「古蹟再利用」計畫,欲將「大中至正」牌匾改為「自由廣場」,將原先「中正紀念堂」標示全改為「台灣民主紀念館」。此時北市府還想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終於被駁回而呈現黔驢技窮之勢。

追根究柢,如果不是蔣介石父子所代表的「國家想像」已經被多數台灣人民所拒絕,如果不是愈來愈多的檔案顯示蔣介石的雙手沾滿台灣人民的鮮血,如果不是轉型正義尚未實現,我們確實應該耐心爭辯文化資產保存乃至機關裁撤所涉及的楣楣角角。如今,從「國家建立」的政治過程來看,民進黨政府必須兩害相權取其輕,把奉祀老蔣的大廟當作「特殊的」文化資產個案來處理,應該會得到多數人民的支持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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