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黨利益分贓「作法自斃」

中國時報 2007.12.08 
大黨利益分贓「作法自斃」
林諭林/特稿

 立委人數減半,單一立委權力擴增,社會期待本屆立委卸任前,藉由強化「內規」讓新國會步上正軌。遺憾的是,這次內規修法,外界看到的,依舊是各取所需的利益分贓,社會期盼讓立院資訊更透明的「議事即時上網公開」,依舊只聞樓梯響。

 或許,立院紀律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加重了立委受懲戒停權的時間,但要讓立委處罰立委的懲戒結果成立,談何容易。這次立院內規大幅翻修,只凸顯立委永遠吃得到甜頭、幾乎嘗不到苦頭的「特殊身分」。

 從立院近來幾次修法,不難發現,社會輿論對爭議條文的批評,愈來愈被政黨視為耳邊風。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藍綠無視黑金復辟危機,聯手刪除「排黑條款」;《調查局組織條例》修法,朝野未釐清調查局是否涉及擴權、擴編,攜手合作讓法案快速三讀。立院種種做為,都讓有識之士詫異,「怎麼會這樣?」

 然而,當社會疑慮未消,這次朝野修改《立法院組織法》,藍綠點頭調降黨團成立門檻,不但更可能「奠定」惡質國會的基礎,讓社會蒙受其害,朝野兩黨更可能「作法自斃」。

 民進黨執政政局紛亂,「朝小野大」的確是因素之一,但另一個因素是「少數綁架多數」,政黨提出的政策,不是要主動顧慮小黨,就是得被動遭小黨牽制,黨團門檻下修為三人,只會擴大小黨吃定大黨的機會,讓台灣政治愈來愈畸形發展。

 藍綠兩黨的領導人,面對這次立委選舉,都發下豪語要「拚過半」,但與其過半後,得到一個受利益掣肘的國會,為何不多想想,怎麼樣才能預先避免國會亂象?當修法結果令人失望後,朝野領袖是不是也該想想辦法,如何避免國會繼續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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