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元升公司职员集体请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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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入者:hq | 时间:2008-01-04 18:43:28 | 作者: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 浏览:15次 ]

(天网深圳迅2008-1-4)昨天,六四天网根据深圳元升公司罢工维权代表的投诉报道了【深圳元升工人维权获3000万 170职员继续罢工】的消息。今天下午17时,该代表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数十职员正在深圳市政府集体请愿。
 
  该工人代表告诉我们:现在厂方制定的标准是五年以下工龄补发1个月工资、五年到十年工龄的补发1.5个月工资、十年以上补发2个月工资,这违背了劳动法。为此,昨天下午5点左右我们6、70人去了深圳市政府,当时市政府相关领导写了一个条子让我们去找我们当地的劳动站。我们说我们已经找过当地劳动站了,那个领导还是让我们去找劳动站。我们由于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就一直坐在深圳市政府的门口。一直到了晚上的深夜12点,我们当地的劳动站才找车把我们接回去。今天我们又有几十个个工友去了市政府要求政府解决。

    据悉,深圳电视台财经生活频道昨晚8点45分对元升工人依法维权进行了报道。

    今天下午18点,我们电话采访了正在深圳市政府集体请愿的罗先生,他告诉我们:市政府的官员昨天承诺今天上午9点半在劳动站解决问题,结果我们上午去劳动站劳动站说解决不了。我们没有办法,今天8、90个职员只好集体前往市政府信访局投诉。

    今年元月1日,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大陆劳资问题的某著名大学研究员安琪小姐【香港上市公司解雇300元升员工遭专家质疑】曾指出:员工在企业不到半年的工龄都应当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每一年按一个月补偿,工作三年的必须补偿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不得以胁迫的手段逼迫员工辞职,员工有权利在逼迫辞职的前提下的辞退行为合法维权。而工人们如果要打官司,千万不要签企业给的辞职申请书,直接告劳动局。


    安琪小姐还指出:企业在新年的就大批裁员,完全违背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此类的规避劳动法的行为,值得整个社会的监督和社会研究专家的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警惕,此类现像,正是社会动荡不安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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