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到底是什么样的自由
谢盛友
2007年11月6日,美国国会外交委员会再次就因特网巨头雅虎在中国记者师涛案中扮演的角色举行听证会。受到二十多位美国国会议员轮番质问的雅虎首席执行官杨致远和雅虎总法律顾问卡拉汉(Michael Callahan),首次向国会议员和列席听证会的师涛的母亲高琴声表示道歉。
2007年11月8日中国官方定为记者节。
2007年11月15日中国发表《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的多党合作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白皮书指出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盲目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是不可能成功的。
这些事让我想起伏尔泰。法国思想家伏尔泰 ( Voltaire, 1694 - 1778 ) 说:“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言论自由和社会发展对于人类文明来讲都是重要的,但是,无论从人类历史,还是从当今世界的现实来看,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却一直是一个颇为令人困惑的问题。有时我们听到这样的观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不可避免地要以牺牲言论自由为代价;有时我们又听到这样的观点:言论自由是一项绝对权利,社会要为保障这项权利付出代价,即使允许淫秽、暴力作品泛滥以至影响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也在所不惜。
言论自由是指人人享有的以口头、书面以及其他形式获取和传递各种信息、思想的权利。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自由:(一)寻求、接受信息的自由。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认识和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必须组成社会和进行交往沟通,为此,就要寻求和接受前人和他人的经验,享有寻求和接受信息的自由。否则,生存和发展将不可能。(二)思想和持有主张的自由。寻求和接受到的信息,成为思想的资源,经过加工成为思想和主张、意志。这种思想、主张和意志,不应受干扰和禁锢,否则发展将会停止,生存将受到威胁。(三)以各种方式传递各种信息、思想和主张的自由。这是人类为改造自然和争取社会进步,实现相互协作和联合必需的起码条件。 言论自由是人们认识、接受、发展和传播知识、经验以及真理的重要形式。保障言论自由是对人的关怀和尊重。它与其他自由和权利一起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现代国家立国的基础。
师涛案,由“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2005)长中刑一初字第29”认定的罪名,是师涛于2004年4月20日将编务会议上记录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稳定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4]11号)的重要内容摘要,发给境外网站,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而据师涛本人在《刑事上诉状》中提供的说法,“2004年11月23日中午,上诉人在离开家不到100米处突然被密捕,戴上黑头罩被带走。被抓获时上诉人没有看到任何证件且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在对上诉人进行抓获之前,没有任何合法证据可以认定上诉人涉嫌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他们所能取得的,最多是一些电子信息,并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因此,根据程序正义的原则,本案的所有证据都是非法证据,都不能采信。”
“你们在技术上和经济效益上是巨头,但在道德上却很卑微。”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汤姆 -兰托斯在听证会对两位雅虎高级主管予以了严厉的斥责。正是利用雅虎提供的用户信息,中国方面才得到了所谓的证据并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中国记者师涛十年徒刑。这里涉及的所谓“国家机密”是中国政府要求记者不要做关于六四15周年报道的通知。师涛当时通过在雅虎的电子邮件信箱向境外人权组织发送了一封含有上述内容的电子邮件。尔后,雅虎应中国政府的要求提供了师涛的电邮账号,登陆记录和邮件内容,帮助北京警方找出了师涛。
在听证会上,雅虎首席执行官杨致远和雅虎总法律顾问卡拉汉向美国国会,以及坐在观众席前排的师涛的母亲高琴声鞠躬道歉并请求原谅,高琴声不由得伤心落泪。杨致远对雅虎当时的所作所为作了辩解,他说,没有人想做错事。卡拉汉表示,雅虎今后将寻找不让自己掌握的信息落到专制政权手中的途径。美国国会外交委员会提出了雅虎向师涛的家庭提供经济帮助的要求,但雅虎方面并没有同意。卡拉汉表示,有关决定相当复杂。一名中国异议人士就因美国方面表示愿意向其提供资助而受到中国政府的打击报复。
2007年11月8日中国官方定为记者节,然而,批评者指出,中国政府常常是言行不一。与此同时,国际记者权益组织呼吁中国当局履行争办北京奥运会时做出的承诺,尊重新闻自由,释放当局囚禁的记者。根据新华社11月8日报导,中国政府主管新闻出版的部门新闻出版总署给全国新闻记者发出慰问信,表示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广大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
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记者无国界的发言人文森特 -布罗塞尔说,中国庆祝记者节让人不能不想起新闻自由和公民言论自由在中国所面临的困境。布罗塞尔说说:“最主要的问题是中国的记者不得不面对执政党共产党宣传部的新闻检查。他们也不得不面对监禁、判刑、罚款以及发表报导之后所面临的来自各方的压力。中国的记者节让我们注意到,中国政府必须作出真正的改进才能保障新闻自由。”
戴着“和谐社会”的面具“民主是个好东西” 终于可以大摇大摆地公开见诸权威报刊,中国最高领导人曾公开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进而阐明: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 民主是对专制而言,作为一种制度,其核心一是公民参与,二是权力的监督。人类在文明进步中经过长期摸索,建立起一种机制,保证公民最大限度地参与公共事务,同时明确各类掌权者的权限,并受到各方监督,杜绝某一个人或一小群人有“说了算”的至高无上的权力,这就是民主制度。 民主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必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和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的公开表达意见,不是私下议论。民众议于野,自古以来就存在,尽管专制君主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甚至使出密探举报、鼓励互相揭发等等手段,也很难杜绝街头巷议。但是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部分,必需有公开发表,形成“舆论”的途径,那就是新闻媒体和各种出版物。因此言论自由与新闻出版自由分不开,而且必须受到法律保护。
中国舆论监督难以实行的主要原因至少有三:一是来自直接监督对象的一个反监督。二是来自媒体内部的恐惧和审查,以及利益的约束。还有一个是有关部门会对舆论监督的报道进行一些约束或者调整。
谁说中国没有言论自由?我说,中国绝对有赞美别人和赞美政府的言论自由!我说,中国也绝对有诅咒贪官、诅咒敌人的言论自由!中国的言论自由不同于西方的言论自由,因为西方的言论自由是习惯于自由地说人家的“不是”(错误、缺点、短处),而中国的言论自由是习惯于自由地说自家的“是”(正确、优点、长处)。我们中国人最讨厌人家说自己的“不是”,因此,我们中国人从来都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而且官位越大越不敢承认自己有错,因为在中国人心目中,官位最高者应该是“圣人”,“圣人”是绝对没有错的。谁承认自己有错,谁就可能面临权威危机。在日常生活中,谁承认自己有错,谁就有可能被认为是“无能”或“弱智”。
在一个有着死不承认自己有错的文化传统里, 产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和具有中国特色的“言论之不自由”。
(谢盛友, 2007年11月27 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班贝克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周”上的演讲报告。德文演讲稿与本文有一定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