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跟原雇主解除雇佣关系之前,申请了从H1-B到F2的身份转换,目前F2的申请状态是pending. 现在我拿到了新公司的offer, 公司律师建议先申请H1-B,然后离境,再从第三国签回来,她并且提到了从移民局撤销我申请F2的案子。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不能从F2直接转到H1-B,而要经过这么复杂的程序? 请问有人知道为什么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