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八12)
生命长进是藉着灵里的亮光,也必须靠着里面的光。光就是生命的长进,光一停止,生命就必要枯萎衰退。
什么是光?生命的证实就是光,光就是生命的本质。“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14)。
光大多数是伴随,或说是里面的责备,出现在我们心内的。每一次的光照,就是一次的责备。我们所行是与非,不能凭着自己的习惯、凭经验、凭成绩或反应,乃是凭里面的指责,或说指引,或说指教。
在我们里面一切都是错误的,都是被定罪的,要使我们活着合乎主的旨意,就必得藉着里面灵的指正,才会叫我们慢慢转变过来,把基督自己(也就是我们里面的新生命)活出来。藉着新生命胜过、超脱旧的、老的环境。神不是在旧衣服上补新布,乃是以新衣代替旧衣,神要废掉老的、旧的,把祂的旨意成全在新的里面,在新的里面认识神,让神在新的里面彰显出祂的自己来。这个转变,就是弃绝自己,否认自己,接受并释放主的;这个弃绝与释放的准则,就是凭着里面所受圣灵的光照。我们的追求也是根据这种指正的直觉;立即顺服,即时除去,这种顺服就是通常人所说的走道路、奔灵程、求长进、效法主。无论做什么都要行在光明中,弃绝暧昧,混杂和黑暗的,代替而行的是明亮的,新鲜的,纯正的。这光就是爱。
所以每件事我们都得经过灵里的审判、责备、指正,然后才会有新的标准出现,我们若能活在这新标准中,生命就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将基督活出来,久而久之,我们的人就变了,旧的一切就变成新的了,这就是生命长进的规律。
“你们应该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十二36)
-- 一位大陆传道人的属灵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