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 胡紫薇那几句话, 说得铿锵有力, 作为一个知名主持人, 没辱没自己的职业。
但, 胡紫薇的行为本身, 却违反了作为一个职业主持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如果我是电视台领导, 也肯定毫不犹豫地撤了胡紫薇的职。 不为别的, 为她的不职业:
的确, 现实中, 尤其是在国内那个浮躁无序, 好大喜功的环境中, 敢说真话的人, 绝无仅有。 尤其是敢于像胡紫薇这样, 敢于把烂疮肆意暴露在阳光下, 展示给大众看的, 更是需要勇气。
但, 事情一码归一码。
作为一个职业女性, 应该分清工作和家庭、私生活的关系。 把自己的私生活
带到工作中, 并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这是极其不职业的行为, 是不能容忍的。
奥运发布会, 就是奥运发布会, 这是一个工作的阵地, 不是她胡紫薇自己的私人后院, 想说什么, 就说什么, 想唱什么, 就唱什么。 不是任由自己发泄私愤的场所。
如果对老公不满, 想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么一个恶劣的男人, 可以自己发布新闻发布会。 想发布什么, 就发布什么, 只要不是违法的。
至于包子不包子的, 俺不了解内情, 不好瞎说。
但是, 不要动不动就给中国扣一个不自由, 不民主的大帽子, 尽管可能事实的确如此。 可以想象, 如果胡紫薇的事件发生在美国, 她一样会被毫不留情地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