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胡紫薇看职业道德。

我瞎写, 您瞎看; 我白写, 您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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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胡紫薇那几句话, 说得铿锵有力, 作为一个知名主持人, 没辱没自己的职业。

但, 胡紫薇的行为本身, 却违反了作为一个职业主持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如果我是电视台领导, 也肯定毫不犹豫地撤了胡紫薇的职。 不为别的, 为她的不职业:

的确, 现实中, 尤其是在国内那个浮躁无序, 好大喜功的环境中, 敢说真话的人, 绝无仅有。 尤其是敢于像胡紫薇这样, 敢于把烂疮肆意暴露在阳光下, 展示给大众看的, 更是需要勇气。

但, 事情一码归一码。

作为一个职业女性, 应该分清工作和家庭、私生活的关系。 把自己的私生活
带到工作中, 并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这是极其不职业的行为, 是不能容忍的。

奥运发布会, 就是奥运发布会, 这是一个工作的阵地, 不是她胡紫薇自己的私人后院, 想说什么, 就说什么, 想唱什么, 就唱什么。 不是任由自己发泄私愤的场所。

如果对老公不满, 想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么一个恶劣的男人, 可以自己发布新闻发布会。 想发布什么, 就发布什么, 只要不是违法的。

至于包子不包子的, 俺不了解内情, 不好瞎说。

但是, 不要动不动就给中国扣一个不自由, 不民主的大帽子, 尽管可能事实的确如此。 可以想象, 如果胡紫薇的事件发生在美国, 她一样会被毫不留情地撤职。


山虎1 发表评论于
山虎深感荣幸,一个不小心,还就所见略同了。支持此帖全部观点。
发表评论于
很同意! 是个职业操守问题, 不能把个人问题夸大话, 纵然你有千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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