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家可归者的态度本来很简单.
什么能导致贫穷呢,其实无非是主观和客观两面.主观就是自己把努力或者决策失误.客观就是战争灾害萧条事故等等.如果是后者,我们是应该给于同情和帮助.如果是前者,他们本来就是社会要树立的榜样,否则什么结果大家都知道.越是一个成熟稳当的社会,后者的比例越小,不仅事故本身是小概率事件,保险业的成熟更从社会结构上实际上,而不是社会道德上理论上来解决问题.换句话说,最终需要良心来解决的寥寥无几.坦白地说靠良心从来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救急不救穷.
同时大家还应该注意到贫穷富裕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假如大部分受教育肯劳作的人都衣食无着的话,这个社会必然已经处于严重问题当中.而那时候就不是教育别成无家可归者了,而是要教育别成了最先饿死的人.所以,说什么你我和无家可归者只有一步只差云云,其实是小资意淫,或者将事故个案上升到普遍化的错误.
唯一可以纠缠的方面就是,社会奖惩教育了周围的人,但教育了当事人的后代没有.或者说,在确定主观错误是主导原因以后,如何避免其下一代能从中吸取教训并改正呢?或者反过来,如果本人的失败是父母教育的失败,是否本人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呢?而其父母的失败又因于其祖父母的失败,如此类推又何时为止呢?同情只不过是一剂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