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民工在中国经常被拖欠工资,受到欺骗。春节前,仍没有拿到工资的人,常常做出极端行动,目的是让人们关注起他们的命运。高楼就要建成了,两名民工却登上高楼最高层的窗台,准备坠身于高楼,葬身于工地。警察赶来,说劝开导,显出异常紧张。正值要过年了,民工为什么要去寻死?原来,他们的工钱被拖欠,他们本来是想用这些血汗钱赶回家乡同亲人欢度春节。
中国春节前夕,各国发生了多起寻死事件,都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些拿不到工钱也回不了家的人,除了以死抗争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呢,游行和上访都未能奏效哇。
在中国的建筑工地,民工一般都不是每月拿到当月的工资,工资到年终再发,一年一次,每月民工只能拿到一、两百块钱的零用钱。这种做法常常被建筑公司不仅无耻地利用,而且还动用欺骗手段。中国拖欠的农民工的工资,数额巨大。几天前,新华社报道说,仅北京一地,拖欠工资就高达16亿3000万人民币。中国目前拥有民工约两亿人,他们为中国每年10%的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些民工得不到基本权利的保护,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本没签合同。更可悲的是,他们多是经职业中介公司来到建筑公司工作的。春节前,中介公司从建筑公司往往拿到工人工资,中饱私囊之后,逃之夭夭。去年12月,陕西省一名姓谢的28岁的民工被匪徒暴打之后身亡。他原是为自己和其他民工讨要拖欠的大约4万元人民币工钱的。
目前,中国政府筹备合同法,如果该法出台,也应该对民工有效。合同法将包括解雇期限、补偿以及解雇劳工听取工会意见等内容。长年致力于“中国劳工杂志”的(China Labour Bulletin)蒙罗(Robin Munro)认为,法律的作用不会很大,中国的问题是关系民工利益的人太少。虽说有全国总工会的存在,但绝大部分私人企业根本没有加入工会,即便加入了工会,也不过是走形式。全国总工会几乎从没有为工人的利益打过官司。蒙罗认为,职工需要集体性保护,需要有自我组织的权利,以便伸张自己的利益。这一点,光靠新合同法,可能起不到什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