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华人热情挺奥,揭露了西方媒体指鹿为马的丑恶嘴脸。但这,西方媒体并没有认错,国际社会也没有权威机构裁决西方媒体的违反新闻公正客观的错误。圣火传递屡屡遭受暴力阻拦,而西方媒体依然站在暴力一方,依然以道德权威的口吻指责中国。所以,没有法律裁决,北京奥运会上出现外国运动员恶心中国人、伤害中国人感情的事件依然有极大的可能。
国际奥委主席罗格在2008年4月10日讲到【1】,虽然国际奥林匹克章程不允许利用奥运进行政治、宗教和种族的宣传和示威,但言论自由依然是人的基本权利,运动员个人依然有表达自由。按此说来,外国运动员依然可以在运动会上以个人名义指责东道主国家的政治宗教民族等问题。如果运动员有此权利,中国运动员亦有此权利,届时有可能引发民族言论冲突,可能破坏国际奥运精神。
为了伸张正义并保障北京奥运能够张扬奥运精神,必须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为阻拦奥运圣火传递推波助澜的政府的责任,对奥运圣火传递的对峙给出一个公正的说法。
奥林匹克章程第五十一款第三则规定【2】,不允许利用奥运活动场所进行政治、宗教和种族的示威和宣传。圣火传递是奥运活动之一,法国在圣火传递期间政府纵踊暴力抗议,致使火炬手金晶遭到暴徒袭击。中国运动员金晶遭受暴徒袭击是法国政府有意支持利用奥运圣火传递进行政治宣传的结果。中国奥委应该向国际奥委申诉,申诉中国运动员在巴黎遭到政府默许的暴力抗议袭击,要求国际奥委作出惩罚法国奥委的决议。同时,民间应该为金晶起诉巴黎市,要求巴黎市对没有有效保护中国公民金晶人身安全作出赔偿。同时,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应该要求巴黎司法部门对阻挠圣火传递的暴徒追究刑事责任。这三个官司不打下来,无法伸张正义,无法保障北京奥运会上不出现更多破坏奥运精神的事件。不打赢这些官司,一些外国运动员依然会迫于所在国社会和政治压力在北京奥运会上表演一番。
一些原定参加火炬接力的外国运动员,临时以中国人权为由退出了火炬接力。对于这些外国运动员,最好的方法是通过中国奥委向国际奥委申诉,取消这些运动员参加北京奥运的资格。如果国际奥委不能作出这个决定,中国政府就应该以反恐和奥运安全为由对这些运动员拒发入境签证,已发签证的也要拒绝其入境。不如此不能维护奥运章程,不如此不能维护奥运精神,不如此不能保障奥运顺利进行。因为这些运动员已经违反了奥林匹克章程,把奥林匹克运动作为一个政治宣传的平台。
【1】 http://www.olympic.org/uk/news/olympic_news/full_story_uk.asp?id=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