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战争: 打是战争,不打也是战争 zt

空军:放松军备愚蠢 免受隐形战争靠强大军力
来源:环球网 时间:2008-5-5 10:15:03






  隐形战争与恐怖战争有着必然紧密联系,两者均为“非对称战争”形式。追根求源,隐形战争与恐怖战争的祸手都是霸权主义。


  以下文章节选自《军事与经济互动论》战争游戏多变幻——隐形战争悄悄降临

  当今世界,一种变幻莫测的新形态的战争正在向人类袭来。这就是隐形战争。

  所谓隐形战争,是指一国或多国利用其军事优势对别国进行军事非常规非核战争使用,侵犯该国主权和国家利益,构成对其国家安全威胁的霸权主义表现形式。军事非常规非核战争的运用形式主要是:军备斗争与军事交往、战略包围与战略牵制、经济制裁与干涉内政。从本质和根源上考察,它具有鲜明的战争属性。它是战争形态演变的结果,是一种新的战争模式,是现代战争的扩延,成为常规战争的替代物。它具有能够掩人耳目、有效避开国际舆论监督,可以不受任何限制、无条件地全时空地付诸行动,手段隐蔽、多样、灵活、便捷,成本低(或零成本)、获益大,容易达成战略企图等特征。对被打击者而言,其危害并不比常规战争小,有时危害还要大得多。军事非常规非核战争运用形式的出现,为霸权主义国家广泛运用军事手段实现其政治目的、战略企图洞开了方便之门,找到了最好的方式,好比是暴徒、窃贼身上穿上了贵族礼服,使之抢掠、烧杀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地实施,而又可以轻轻松松地逃之夭夭。事实上,它发挥着战争的功能,体现着战争的规则,造成了与战争同样的恶果,却又看不到硝烟纷飞。因而,称其为隐形战争。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隐形战争的地位作用将愈益突显出来。这种形态的战争相对体现了所谓“文明战争”的特点,必然会越来越得到频繁运用。这将进一步加深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不公正、不合理的矛盾。对世界和平和各国安全构成极为严重的威胁。事实表明,有霸权主义、强势国家对弱势国家、防御国家进行的隐形战争,就有弱势国家、防御国家相应运用军事力量及各手段对面临的隐形战争的抵御和反击,从而形成“隐形军事较量”。同时,它还会引发其它各种形式的暴力对抗,恐怖战争就是其中的一种。研究发现,隐形战争与恐怖战争有着必然紧密联系,两者均为“非对称战争”形式。所不同的是,隐形战争是实力强势对实力弱势的欺服性非暴力军事运用;相反地,恐怖战争则是实力弱势对实力强势的报复性极端暴力行为。前者是霸权主义的特有权力,后者是恐怖主义的特殊工具。但是,追根求源,隐形战争与恐怖战争的祸手都是霸权主义。霸权主义是一切战争的根源。只要世界还存在霸权主义及其称霸世界的行动,包括由其操纵的常规战争、隐形战争等侵略性战争,恐怖战争就永远不会停止、永远不会被消灭。因此可以说,随着隐形战争的出现,可以获得一个全新的概念:打是战争,不打也是战争。这是对传统战争观和战争理论的挑战,它对于研究、制定国家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从理论上考察,隐形战争是对不战而胜的军事思想和原则的体现与发展。不战而胜的思想来源于中国古代《孙子兵法》中“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一命题。原意是指,在一定的军事压力下,配合以政治、经济、外交攻势,从心理上瓦解敌军,使之屈服。孙子这一命题既适用于战役战术指导,也适用于战略指导。后来在《荀子》等其它著作中衍化为“不战而胜”或“兵胜于朝廷”的思想,于是完全成为大战略的命题。20世纪以来,西方一些战略研究者把不战而屈人之兵或不战而胜思想作为大战略的最高准则,均出之于此。核武器出现后,这一古老思想更加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克劳塞维茨在论述战争与政治的辩证关系问题时,也曾提出过战争与和平难以区分的思想,他指出:“战争与和平在根本上是两个不能彻底划分阶段的概念。” 战略指导者运用不战而胜原则,要求对“胜利”作广义的解释。强迫敌国屈服是胜利;促使敌国同意和谈也是胜利;作为防御性国家如能促使敌国放弃原拟对己发动的战争甚至放弃对己的敌对态度,化干戈为玉帛,更是胜利;在核条件下,遏制敌国对己使用核武器同样是胜利。总之,凡是不通过流血战争而实现战略目标的都是胜利。这些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和广泛关注运用的军事思想和原则,是隐形战争得以逐步形成的理论基础。

  这里需要突出强调的是,不战而胜并不是“不战”,而是以军事为支撑和后盾,打政治战、经济战、科技战、外交战,一言以蔽之,打综合国力战。军事力量在和平时期通常是作为后盾而发挥无形作用和威力的。在某种情况下,为了适应政治的需要,即使在和平时期,军事力量也可能上升到主要地位,但仍然是为了不战而胜。必须明确,不战而胜是在一系列有利条件下才能实现的。争取不战而胜必须创造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是准备战而胜之。通常战争准备越充分,不战而胜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军事运用是国家行为。国家运用军事维护自身安全的方式是丰富多样的,其中,包括常规战争手段,也包括威慑手段在内的各种非常规战争手段。那种认为“军事就是打仗”的“单纯武力战”的理论,是长期存在于人们思想中的一个误区。必须明确,对于爱好和平的国家、防御性国家来讲,军事的宗旨和意义在于抵御外敌侵略、保障国家安全。军事力量越强大,对敌压力和威慑力越大,因而防止敌国发动战争、进行军事挑衅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就越增强。一国长期乃至永远避免战争,有能力用和平方式处理国际争端、国内分裂等关系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人民和平劳动和生活的国家核心利益问题,是该国战略上的最大成功和胜利;如果被迫打仗,陷入战争之中,无论是打胜仗还是打败仗,都是战略上的失误和失败,打败仗则更是战略上的全面彻底失败。有人总觉得仗一时打不起来,担心军力用不上,会造成不必要的消耗和浪费。这个问题需要澄清。从打仗的角度讲,军力不用要比用强一万倍。因为,战火不断,国无安宁;按兵不动,国家太平。如果军事消耗甚至多一点消耗能赢得和平与安宁,那是最值得的。只有国家太平,财富的创造才有可能。那种以为战争一时打不起来就可放松军备的想法,未免过于天真,说明不懂得战争与和平的规律,是战略上的无知和幼稚。不想打仗没有错,但并不等于就不会打,不需要准备打。战争不是谁想不想打的问题,而是被迫到了没有退路时不得不打。不想打是高尚的,不准备打是愚蠢的。军力的最大用途不在于打仗,而在于可以避免战争之灾。这一结果则有赖于军力的提升和强大。因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打得赢就不会打,打不赢就可能会打。被迫打仗往往败多胜少。这是现代战争发展演变的规律和趋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尤其在霸权主义处于强势、多极化尚未真正形成之前的国际背景下,更是如此。

  同时,还必须明确,提出隐形战争的概念,绝不是要将战争泛化。我们不赞成把所有与“战”字相关的现象都称之为战争。因为那样容易模糊战争与非战争的界限,冲击军事和战争的特殊职能、作用。判断、界定是不是隐形战争的基本尺度,是要看行为主体实施的行动是否运用、体现了军事力量的作用和影响。一些借用战争之名的竞争性行为(诸如金融战、贸易战、文化战等)则不具有隐形战争的属性和特征,因而不能混淆为隐形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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