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双方在有争议的大海上合资经营开发石油。挖出来的,应该说是从海里抽出来的石油再卖给双方,大家按照出资比例,贡献大小来分配利益。现在石油涨价,这是保赚不赔的买卖。双方一定都可以从中得到好处。现在总算理清楚了问题的关键,现在那么多人反对,可能是主权的比例没有在,或者是主权的比例没有合理在投资协议书中体现。也就是反对方觉得赚得不够?东海协议说主权太高了,说是商业利益的瓜分计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