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下午六七点钟吧. R手捧一盆小朵白玫瑰来敲门. 我堵在门口,拿劲不接.前一天刚说过’’Adieu(永别)’’ : 就因为他给我留言’’你愿意结婚我吗 ?’’我纠正时顺便带一句’’学了五年汉语,还这臭水平’’就说崩了.
要进,不让, 就忽悠 : 你今天很性感啊.
咱给竿子就爬 : 多谢恭唯呀, 相亲总不能蓬头垢面的吧 ?
又火了,以为我还要见另外那一个, 揭人家曾在我生日送黄玫瑰的疮8.
那个确实也不是什么好锅,但人不在没法自辩,我再不出声,岂不助长眼前这碗儿的志气 ?
我越护那个,这个就越跳得高, 最后把花盆也扔我头上了. 幸亏是塑料的,又小, 没给我砸一血窟窿.
得上警局, 我人还没到,他早到了, 拿着那个面目全非的花盆子正给警察讲历史, 连他怎么休妻我如何弃夫都往外淘, 还说给我两个月时间反省我就去吃别人的饭了,也不想想谁绝食能一绝两月 .
那警察可能是觉着是非难辩, 在流水簿上抄了两个人的身份证号码记了名字就叫我们走人, 星期一再来.
问题是我两个不到五分钟又回来了,还拉着手, 警察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半天说不出话.
R说我们要结婚, 找他做个求婚证人,我补充说 : 是第九次, 以前的口说无证都不算数.
想这警察必是平生第一次遇这种邪事, 一连问几遍 :你俩真想结婚 ?
最后倒也没忘了说’’祝你们幸福’’.
我俩哪是爱幸福的人 ? 那天从警局出来,还不到三天就大干了一场, 彻底散伙了, 还是唯一一次没说永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