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庆,我们去滨州的朋友家度假。晚上把珠珠哄睡了我就溜下楼去加入朋友们的闲谈,天南地北,没有固定题目,一边喝啤酒。很久没有机会开怀畅饮了,于是来者不拒,Jay每五分钟站起来一次去冰箱里拿一瓶啤酒来,和我及男主人分享。我酒量还可以,自己也有分寸,从来没有真正喝醉过,总是喝到很高兴为止。那天晚上喝得真正恰到好处。生活很幸福呀!
第二天中午了,珠珠睡午觉去了,我们闲来无聊,女主人建议去看Sex and the City,一呼百应,夸张了,其实只有我和HHY响应。于是立刻决定出门先逛街后看电影,男士们在家看孩子。
逛了几家我自己从来不逛的店,很高兴,和女朋友逛街的目的不就是get inspired吗?可是在Neimen Marcus,和HHY各看各的号码的鞋子,居然不约而同看中了同一双鞋,而且还是Prada的。标价是我平时comfort level的4倍。但是鞋子真的很好看又舒服,颜色淡雅,配裙子裤子,深色浅色都可以。决定买下。
Sex and the City,其实就是电视剧的续集,结果当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happily there after,俗归俗,但是看了很愉快,耳旁经常响起大家会心的笑声。
跟同事汇报看电影和买Prada shoes,她问我买鞋是不是got inspired by the movie。我说先买的鞋后看的电影,否则钱包就要更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