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航在收拾行装。她要回国一趟。她从书柜里拿出来一个盒子,那是她要带回去送给他的。刚要关上柜门,她的目光扫到了另一个盒子上。那盒子她有很多年没有打开了。她迟疑了一下,把那个盒子也拿了出来。
这原是一个装鞋的纸盒子。
她轻轻打开盖子,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在她的记忆中被迅速检索。这些东西是利伟留下来的。笔记本,是他用来当通信录的。那个打火机,是一次他抽烟时晓航抓过来的。他当时笑嘻嘻地说,那就送给你吧。一个小小的洋娃娃,是他在小地摊上卖的,他递给晓航,说,和你一样,都是小黄毛。一条细细的项链,他们结婚时他送给她的。
利伟,已经离开她十几年了。每次想到利伟,她的心都会软下来,人也会静下来。
一
当年大学毕业后留校,晓航疯疯颠颠,咋咋呼呼地教了几年书。热乎劲过去了,发现这种日子很没劲。看到大堆朋友同学都出国了,她也觉得是该换个活法了。在她开始张罗国外学校和资助的繁杂手续时,她在一个朋友家遇见了利伟。
利伟不是一个典型意义上的帅哥。他中等个子,身体很结实,皮肤黑黑的,鼻梁挺直,眼神轻松又温和。她觉得他有趣,诙谐,又很脚踏实地。和在大学里到处晃荡着的又瘦又小的男生们比,他让她闻到了男人味,刚阳的男人味。
利伟大学毕业后一直干律师。当时行业还不太规范,他风里雨里,黑道白道都趟过来了。他脸上的沧桑感,让晓航有了兴趣。晓航拽着他,聊东聊西。
两人很自然地认识了,来往了。就象他是她的一阵清风,她也让他感到了新鲜的活力。
没有电闪雷鸣,也谈不上刻骨铭心,两人自然而然,舒舒服服地走到了一起。初夏,他们一起去北戴河。买了一堆张牙舞爪的螃蟹,两人张牙舞爪的大嚼着。
突然,利伟抬起头,看着晓航,来了一句,和我结婚吧!
晓航傻呵呵地看着他,手里还攥着个螃蟹腿。
他又说,你都二十好几了,找到我不容易,我就把自己牺牲了吧!
晓航心里一暖,脸上现出了闪光的笑,回道,唉,你都三十多岁了,我要不嫁你,不定那个良家妇女要倒霉呢。这火坑还是我来跳吧!
从北戴河回来,他们利索地把结婚手续办了,然后通知了双方家长。两边的老爸老妈气得七窍生烟,可两人在各自家里的无组织无纪律是如出一辙,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两人小日子没过几个月,晓航出国的手续就都办下来了。
表面上,晓航没心没肺,说,我先去打前站,看看那边的日子好不好玩,你带大部队随后跟上。她心里,很是舍不得利伟。
在晓航面前,利伟总是象个大哥哥。他拍着她的脸说,行,你先去侦察一下。我很快去和你会合,咱们共同完成解放全人类的任务。
分别时,她靠在他胸前。他抱着她,任她把泪水鼻涕大肆蹭到他衣服上。
二
刚到美国,晓航想家想得厉害,也特别想利伟。电话费挺贵,实在忍不住了也会打过去。利伟大部分时候会温柔地安慰她,尽力逗她开心,但她能听出来,他心里也非常思念她,有时情绪也很低落。开学了,一下子忙了起来,晓航才觉得好些了。
晓航费了好大力气,把利伟来美探亲的材料很快准备好了。她告诉利伟,一分钟都不要等,马上开始办手续。利伟并没有打算放弃他在国内的事业,但他必须去看看她。他实在太想她了。晓航知道他开始紧锣密鼓地跑这事了,就耐下心来等。
有一段时间,她觉得他好象没有什么进展,有点急。打电话催了两次。
利伟告诉她,最近太忙,觉得身体有些累。晓航说,那你就少和你那帮哥们踢点足球,你已经不是毛头小伙子啦!
后来有几个星期没有听到利伟的消息。再打电话就是他们家别人接的了,他们告诉晓航,利伟身体不太舒服,好象肺有些问题。医生让他住院检查一下。晓航想,告诉他别抽烟了,看看,有毛病了吧。
晓航给利伟往医院打电话,他说,应该没事,不用着急。
再后来,病房的电话都是别人接了。然后,坏消息就来了,是肺癌。再一查,已经扩散,而且原病灶很可能不是肺。
晓航没有等自己把这消息想明白就上了回京的飞机。可还是晚了。当她来到他病床前时,由于脑子里长的肿瘤,利伟已经说不出话了。
晓航没有嚎啕大哭。
她进来,拉着利伟的手,告诉他,你的黄毛丫头回来了。
利伟看着她,眼睛里尽是温柔。看到她,他是快乐的。但他已经无法尽情地享受这快乐了。每天,只要可能,晓航就这么拉着他的手,和他喃喃轻语。说有用的,没用的,发生了的,和没有发生的事情。
利伟明白自己的处境。他用眼睛告诉晓航,他心疼她,对不住她。他不能再陪她折腾了。
很快,利伟的神智时有时无。清醒时,晓航可以从他的眼睛里感受到无助和绝望。晓航的心被这无助和绝望的目光击碎了。
就这样,这个曾经活力十足,自信刚强的大男人,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一点一点失去了生命的跳动。直到有一天,他四周的仪器上所有的生命指标都显示,这个 三十五岁的生命已经逝去了。
目睹一个生命就这样无可奈何地逝去,晓航最初感到的震撼甚于悲伤。面对一群悲悲戚戚的亲人和朋友,她发现她居然还有心思去思考,生命为什么会如此脆弱?死亡意味着什么?想的过程中,晓航才渐渐明白,利伟永远离开她了,再也不回来了。晓航此时感到她的心象是被一个巨大的冰块包裹着,压迫着,在无可抑制地颤栗着,冰冷无比,疼痛无比。
她无声地流着泪,没遮没拦。
晓航试图在心里和自己的男人告别。她现在必须一个人去面对今后的日子。利伟是个心胸比海都开阔的人。他带给周围的人都是快乐和阳光。他走了,太阳好象也暗淡了许多。
三
晓航没有更多地流连在利伟长眠的地方。她带了几样利伟的东西,返回了学校,一头扎进书堆。再抬头时,她已经是晓航博士了。利伟这些东西她一直带在身边,虽然她很久没有打开这盒子了。
如今,利伟已经离开她十二年了,但她总觉得利伟一直在心里陪伴着她,给她自信,给她勇气。她一直努力把日子过好,过精彩。让利伟知道她还是那么能折腾。
晓航刚要盖上盒子,又停了一下,象是想起什么。她把那条项链拿出来,给自己戴上。然后才又把盒子盖好,放回了原处。
四
晓航原来是个阳光女孩。现在,她还是很阳光,但已经是个四十出头的女人了。这些年,她的朋友一直很多。男朋友也断断续续地有过几个,包括现在同她“搭伙过日子”的男朋友麦克。
这个洋宝贝是她参加一个慈善志愿者活动时“淘”来的,比她还小两岁。这位 机械 工程师总想把自己搞成一副“嘻皮士”的做派,可是生不逢时,年纪轻了点。而且,他那书呆子气也不是那么容易掩盖的。所以,他老想耍酷,可总是不得要领。他再怎么留大胡子,小胡子,可他那双清澈的蓝眼睛总是把他的内心暴露无遗。
在晓航眼里,他既可笑,又可爱有趣。麦克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明亮的眼睛,尤其让晓航心动。晓航喜欢轻松明快的人,麦克让她感到轻松。没有山盟海誓,也没说要地久天长。甚至两人的生活开销都全部对半分,简单明了。
这和之前同另外几个男友相处不同。他们也都是很出色,自我感觉很好的男人。他们往往喜欢说永远,最最什么的。他们常常急于信誓旦旦地定终身,“确定关系”,而漠视顺其自然的默契。晓航不喜欢由此带来的无形的压力,给她一种死乞白赖的感觉。这会让她跟着瞎着急,累得没有名堂。
到现在,这些男人没有一个让晓航想到婚姻。不是因为第一段婚姻的结局,也不是因为对生命的思考永远没有个头绪,只是觉得没有哪个人能真正走进她的内心,包括麦克。她总觉得,她的内心世界很少能和别人的重合。周围有很多朋友,但她还是常常感到不可名状的孤独。朋友面前,她是个轻松有趣,又有些粗拉的人,但她的内心却充满了幻想和渴望。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直到她在网上和他“重逢”。她似乎明白了她心里一直在等待着什么。
五
和他相识时,晓航才十六岁。那天,她和同学凑热闹,去一个大学听个讲座。讲的什么她记不清了,反正主讲的是个老头,而主持会场的是大学的一个年轻老师。晓航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人可真帅啊!他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明亮的眼睛,表情认真又轻松。整个讲座,她的目光基本上就锁定在他身上了。讲座完了,朋友是个小学究,拉着她上前去问问题。
晓航想都没想,径直走到他面前,说,你是这里的老师吗?
他说,是呀,你是今年的新生吗?
她说,两年以后就是啦!没说几句,她们就发现,他原来是她们的中学校友,只是比她们早了十来届。大家很热络地聊了一会儿,互通了姓名,她记住了他叫季尚舟。然后,他要陪老教授离开,就和几个小姑娘说再见。
晓航看着他的背影大声说了一句,季老师,两年后你来教我吧!
他回头冲她们挥了挥手。
两年后,晓航果然上了他所在的大学,只是和他不是一个系。她还打听过他,听说他出国进修了。后来在校园碰到他,她高兴地直蹦。然后心里就觉得非常愉快。当然,大学的生活让晓航整天忙得不可开交。虽然同季尚舟很少见面,但她心里总有他的影子。有男孩子对她感兴趣,她总是下意识地把他们同季老师比,结果没有一个比得上他的,无论是模样还是气质。她就老是觉得不来劲。晃荡到大学毕业,她还是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
后来留校工作了,又听说季老师到中科院做什么项目去了。还听说他已经结婚好几年了,儿子都有了。太太是他大学的同班同学。晓航心里就有些说不清的酸溜溜的感觉。
出国前不久,晓航见到过季尚舟一次。那是在一个夜校,他和她都业余在这里兼着课。当然他教的是高级班,她是初级班。他们都很高兴又见到对方。特别是晓航,居然感到有些紧张。他还是那么帅,那么迷人。晓航的眼睛差不多就是直勾勾地看着他。
她的心有所动,可是她拿不准自己能怎么样,而且她一下子又想不出什么更多理由拖着他,不让他走。东南西北的扯了一圈,再见说了几遍了,可晓航还是不肯转身走开。
“噢,季老师,我下个月要去美国念书了,我那什么 …… ”
“好啊!你年轻,去见见世面也好。” 他说。
“那你以后到美国来,你告诉我,我 …… ” 晓航想说,我去看你,可没说出来。
“好,我会的。保持联系,晓航!”
“ …… 季老师 …… 再见 …… ” 看着他的背影,晓航真想大声告诉他,我喜欢你!可她没有。她已经不是那个十六岁的小姑娘了。
分手后,晓航总觉得失去了什么,心里一时空落落的。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
六
这些年,风风雨雨,晓航心里一直有一个安静的角落,存放着对季尚舟的记忆和憧憬。晓航没有刻意去思念他,可她从没有忘记过他。他并不构成她每天生活的一部分,但是,他是她青春记忆的一部分。是他给一个小姑娘开启了第一扇认识男人的窗口。虽然他是遥远的,梦幻的,但想到他时,晓航总感觉很美妙。对他的记忆和感情,让晓航在生活的起起伏伏中,感到心有所倚。
晓航念完书,留在美国工作。事业上虽然没有什么惊人之举,但物质上也算是小康加小资了。她不是个有大目标的人,人随心动,不想费劲。有钱有闲了,她开始到处旅游。北欧,西欧,非洲,南亚,西藏,敦煌,想起来哪儿去哪儿。和前些年不同,她越来越喜欢一个人出门。感受更真切,心情更浪漫。她享受这份清静和孤独。
每到一个地方,晓航总会买几样当地的特产和纪念品什么的。有的是她自己喜欢的,有的,她会下意识的想象季老师是否会喜欢,或用得上。东西带回来,她没有认真想过该怎么处理,就顺手放进眼前这个盒子里。那串佛珠是她在尼泊尔买的,那个木雕头像是她在非洲买的,高尔夫球型的水晶瓶塞是法国的,还有一个牦牛角,是她从西藏带回来的。
晓航心里总觉得会有那么一天,她会见到他。他也会喜欢这些东西。可哪年哪月,因何缘由能和他相会,她没有顾上多想。
直到去年,无意中从一个朋友那里听到他的一些消息,晓航的心一下子翻腾开了。她意识到,她不单没有忘记过他,对他的思恋简直就是呼之欲出。她马上从网上找到了他的电邮地址,给他发了个信。他很快有了回信。晓航兴奋不已。这样,邮件来来往往,她称呼他“季老师”,他叫她“晓航”。她知道了他已经离婚若干年了,他儿子已经快大学毕业了。他也知道了她目前没有婚姻,但是有男朋友,如此等等。
同季尚舟的交流给晓航带来了很大快乐。每天看他的邮件成了她最期待的事情。他们两个都是用英文交流。晓航觉得英文写得快,而且,不是母语,总是隔了一层,想说什么敏感的话,更容易说出口。不用象用中文,总觉得需要斟字酌句。而他好象喜欢听晓航扯一些她生活里鸡毛蒜皮的事。这让晓航稍感意外,但是很高兴。她开始总怕他一个大男人,哪有兴趣听个傻丫头扯闲篇。他回信不那么快,但能看出来,他在尽力跟上她的话题。他的工作很多,还要满世界去开会。不象她,上班下班都挂在网上。
渐渐地,晓航感到,这个男人填充了她脑子里所有的空闲。想他的时候越来越多,对他的期望也越来越多。有时他回信不及时,她会着急,会胡思乱想。
他们之间说话的口气也有了变化。她在心里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爱人,叫他“亲爱的”。他会称呼她“宝贝儿”什么的。反正英文里这类称呼比中文要丰富得多。用起来既顺溜,又达意。如果把这些称呼翻成中文,怎么说都透着暧昧,听着不伦不类。无论他怎么称呼她,她都喜欢,只要能听到他的信息,看到他给她写的文字。她特别喜欢听他说些“甜言蜜语”。在晓航看来,他除了学问好,还是个调情高手。晓航对他十分着迷。她没事的时候,总是翻来覆去地读他那些让她心跳加快的话。
她后来和他通了电话。他的声音富有磁性,很性感,让她心跳不已。她迷恋他的幽默和诙谐,智慧和城府,喜欢他的极度自信,喜欢他和她开玩笑。有时他还会象个孩子一样,耍耍赖,贫贫嘴。这一切,都让晓航感到非常愉悦,甚至是幸福。
她寄照片给他,他说很可爱,他喜欢。他说,他还记得她小时候聪明可爱的样子。他一直觉得她很特殊,是个不平凡的女孩儿。
有什么话,晓航懒得同麦克讲,觉得说不清。她只想同季尚舟说。
有一次,有两个星期没有收到他的邮件,晓航坐立不安,魂不守舍,感到全身的每一寸肌肤都在思念他。她突然意识到,她爱上了他。没有他的日子是暗无天日的。思念越是强烈,晓航对自己越是有些拿不准。她怕自己会不会有点荒唐。两个人十几年没见过面了,各自经历了多少事情,现在只是在网上写写信,能真的“爱”上吗?自己对他有多少了解呢?晓航在心里同自己争来斗去,不想轻易承认这就是“爱情”。可她自己又很不习惯这种犹豫不决,不清不爽的感觉。她最后很烦自己了。还挣扎什么呀?她不是从十六岁时就喜欢他了吗?只是那会儿不懂爱情,还朦胧着呢。现在,自己的心已经明白告诉自己了。这不是爱情,又是什么呢?这么多年后又和他重逢,而且还能有这种互相吸引的感觉,这不是缘分吗?
一旦想通了,她就觉得心里一下子特别轻松。好象天也蓝了,连空气都透着新鲜。在她心目中,他就是她的完美爱人。
他们这样电邮电话,来来回回,有一年多的时间。一天,晓航突然觉得,还啰嗦什么呢,是时候了。
她给他发了个信,只有三个中文字,“我爱你。” 很快他就回了信,是英文:“我也爱你。” 晓航没有犹豫,转身就买了回京的机票。
七
现在,晓航正在打点简单的行装,准备上路了。当然,她没有忘记带上这么多年以来给他买的那些“礼物”。
麦克进到书房,看到她拿着个盒子发呆,问她,要帮忙吗?
她头都没抬,说,谢谢,不用。
停了一下,感觉麦克并没有离开,晓航抬起头。看着他那么个大个子戳在那儿,关切地着她看,她觉得心头一热。她必须要对他说点什么。
“我要回中国去看一个男人。如果我要是不回来了,就说明我已经嫁人了。” 她故作轻松地说。
“如果是那样,你会请我参加你的婚礼,对吧?” 麦克已经习惯了她的调侃和恶作剧,知道怎么对付她。
她说:“我是认真的。”
他答道:“我也是认真的。”
看着麦克那可爱的娃娃脸和一头乱蓬蓬的卷发,晓航突然感到一阵愧疚。她由衷地说,“麦克,我爱你。谢谢。”
麦克眼睛定定地看着她,说,“不客气,宝贝儿。” 然后他一板一眼地用中文对她说:“我也爱你,航。” 他一直想让晓航教他中文,晓航都懒得和他费劲。结果,他只学会了这么一句。
晓航从来都觉得用英文说“我爱你”比中文要容易得多。但今天,这话说得不容易。
八
晓航飞回了北京,事先没有告诉任何人。在机场,她给好友打电话,说,我回来了。自从前些年父母相继去世后,她就很少回来了。即使回北京,不是住酒店,就是住在朋友那儿。只有临走时,才会给哥哥打个电话。
疯丫头,你在哪儿?朋友问。
机场,北京机场。她说。
什么?出什么事了?朋友问。
没事。是你来接我,还是我打的过去?
我来吧!真是个疯子!朋友忍不住叨叨着。
上了朋友的车,她半天没说话。朋友了解她,等着她开口。
“知道季尚舟住哪吗?” 她问。
朋友一下没反应过来,“你是说 …… 季老师?大概地方知道。你想干嘛?”
“我爱上他了。我要见到他。我要和他在一起。” 晓航说。
朋友顿了几秒钟,然后说,“你不要开玩笑!你 …… 是在开玩笑,对吧?”
看看她不象是开玩笑,朋友犹犹豫豫,说,“他已经有 …… 女朋友了。听说已经 …… 和那个女孩同居了。好象那女孩 …… 三十多岁。他们好象 …… 马上 …… 要 …… 结婚了。”
看到晓航面无表情,什么反应也没有,朋友干脆把话就都说完了:“消息绝对可靠。我见过他们两人在外面吃饭。一看就是两口子”。见晓航还是没有反应,朋友知道该打住了。
在朋友家住了两天,晓航睡了一天半。醒着的时候,晓航总共没说上三句话,也没有做深沉和若有所思状。
到第三天,晓航好象从一个梦里醒了过来。她梳洗打扮,然后大叫,“吃烤鸭去!饿死我了!” 朋友提着的心放了下来。陪她连吃两顿烤鸭。
第四天,晓航说,好啦,我要回去了!一转身,看到自己带回来的盒子。
她对朋友说,噢,那个盒子里,给你的礼物。
朋友苦笑,好啦,我可不敢当!要不要我替你送给他?
晓航愣了一下,然后高着嗓门说,好吧!他们结婚的时候,以你的名义!晓航觉得自己的声音很遥远 ……
在机场,朋友没多说什么,只告诉她,傻丫头,好好照顾你自己。别让我为你犯心脏病!晓航只是紧紧地抱着朋友,一直到要离开了才松手。
九
飞机上,晓航想起了第一次出国时,她是独自一人走的。十几年了,她还是要一个人上路。第一次,身后有利伟惦记她,他们有对将来的期待和承诺。她的心有所属。这次,她满怀期待而来。离开时,身后没有了等待她的人。此时,她的心失去了那梦幻般的美丽家园。她觉得她应该很伤心,痛不欲生。可是她没有。这些年她所经历的感情,无论是喜是悲,是苦是甜,让她觉得自己得到的比失去的要多得多。生活待她不薄,让她真真实实地爱过。她爱过利伟。那是平静,温馨,踏实的爱。利伟让她体验到了生命的美丽和珍贵。她爱过季尚舟。这个男人在她十六岁时就闯入了她的梦想。因他,她体验到了刻骨铭心的爱恋,体验到了渗入每个细胞的思念和痛楚。她似乎应该恨他,可是她恨不起来。他,不属于她。他从来都不曾属于过她。那曾经撞击过她心灵的炽热的情感,现在正在慢慢地沉淀在她心底。
她感谢命运给她的生活画卷横添了如此浓墨重彩的一笔。
女人爱过,她因此是幸运的。也因此是富有的。
十
麦克在机场接她。
晓航想和他开个玩笑,可自己却笑不出来,“亲爱的,对不起。我没能有一个婚礼请你去参加。”
麦克蓝幽幽的大眼睛盯着她看了几秒钟,然后可爱的脸上现出轻松而狡猾的笑容。他把她揽在怀里,说,“如果晓航和麦克要是结婚的话,我们两个就一起去参加他们的婚礼。这个主意怎么样?”
晓航觉得自己的泪流下来了。很多的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