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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大谈问责制,笔者深感忧虑。所谓问责制,其基础不是很科学的。汉朝曾经出现的连坐制度,就是我们今天提倡的问责制,以前笔者也曾赞成,现在见识多了,就希望科学认识,分清责任,而不是简简单单地拿领导问责。虽然领导的责任更大一点,但那是制度的过失,任何人在那个位置上都会犯同样的毛病,为什么不改进制度而仅仅是简单地换人呢?
消防问题的特殊性
最近国内事故不断,矿井事故比较简单,虽然也是意外,但控制起来远比普通民事火灾容易(燃料单一,性质特殊)。美国1903年芝加哥发生伊洛魁人剧场大火,到2002年的罗德岛大火,99年间不知积累了多少消防经验,仍然不能阻止同一类型的事故再次发生,这是火灾的偶然性所决定的。我们应当认真对待每一次火灾,而不是简单地撤职、判刑就算吸取教训了。美国罗德岛大火之后,国会通过立法,让NIST(相当于中国科学院)直接插手火场调查,让那些真正的学究们提出改进意见,这是真正的负责态度。而我们国家绕来绕去,都是体制内的一批人去管理另一批人,所以几乎没有本质上改进的可能。
问责制容易造成灾难的扩大化
国内曾经非常流行“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本身没有毛病,但综合到中国的大环境中,问题就来了。因为责任大,所以我不敢报警啊?国内的阜新大火和吉林中百大火是典型的报警延误的例子。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也是骑虎难下,因为责任大,一旦发生就不可逆转了,为什么我们还有推崇责任制呢?越强调责任,越容易产生大事故,因为当事者害怕啊,不敢报警,不能认错。我们的舆论非常不宽容(如范美忠事件),所以在贵州瓮安事件中,当地领导没有选择,只有一条路,先镇压下去,再想办法,这是问责制的恶果。为什么我们还有提倡问责制呢?温总理提出的“四不放过”,对当事人的严惩就造成了事故不断和事故扩大,这是对灾难的特征性质比较盲目的认识。
问责制不利于搞清真相
国内最说不清的事故是克拉玛依大火,因为有那么一句“让领导先走”,所以没有人敢碰这一课题。笔者消防工程专业,在网上看了几十万字的克火文章,发现内容统统经不起推敲。“让领导先走”是谣言,很可能与火灾无关。原因有二,第一,有很多人记得这句话,说明这是火灾之前说的,当火灾失控之后,群体恐慌,没有人会注意到别人说了什么话。第二,真正的领导非死即伤,伤亡率100%,没有人从中得到一点好处。为什么我们还要抓住领导不放呢?笔者稍微替领导说几句真相,就得到大量的批评。所以克拉玛依大火永远是朦胧不清的,因为我们不愿意放过领导,所以领导不敢告知真相。以笔者看来,国内最近所有的事故处理,都深受克拉玛依大火的影响。例如,克火中烟气中毒没有深究,所以洛阳大火、中百大火、阜新大火,深圳舞王大火都是烟气中毒。克火逃生中的恐慌现象没有深究,所以全国上下没有一个人认识到范美忠的逃生行动仅仅是一种普通的逃生恐慌现象,任何人都有可能发生,有职业和教育无关。因为我们不认识恐慌,所以深圳舞王大火虽然不大,但逃生过程放到了不少人,所有批判范老师的人,你们都有认识错误和责任!因为问责制,国内所有事故的处理都是到处理责任人为止,笔者没有看到哪一事故得到认真对待,领导怎么会让你得到信息来对付他呢?这是一个死循环,因为我们不放过领导,所以没有真相;因为没有真相,所以伤亡多;因为伤亡多,所以价格廉;因为价格廉,所以要谴责领导。其核心在于,我们并没有把真相放在第一位,而仅仅是简单地问责领导就完了,笔者感到深深的悲哀。
问责制的最大弊端
问责制的最大弊端在于惩罚个人(替罪羊),放弃改进制度的机会,所以相同的错误一犯再犯。笔者分析了国内的几十起事故,每一件都深受克拉玛依大火的影响,或者燃料堆积类似,或者逃生困境类似,或者救助延误。所有这些错误,本来都是可以通过认真研究克拉玛依大火的经过而得到避免的,但是我们全社会都强调问责,不要真相,所以真相永远也搞不清楚,所以事故蔓延到大江南北。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事故?你算一算我国的化工产量就知道了, 绝大部分化工产品是可燃的,深入我们的生活,化工燃料连年翻番,火灾风险当然是成倍增加。而我们不愿意深究火灾原因,只要快意恩仇(严惩领导),所以全社会承担愚昧的后果。
火灾的处理
所有火灾的本质,都是经济问题。我国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经营太多,所以不敢赔偿太多。美国也有政府建筑,其安全水平是全国最高的,因为美国政府更怕赔偿。深圳市消防队伍是国内唯一的职业制消防队伍,理论上代表着中国大陆除港澳以外的最高水平,但我对那个撤职的消防队长的认识水平表示怀疑,因为他犯了太多的常识性错误。你认为他受贿,我认为他无知。国人就是依赖这种人来维护安全水平,因为你们不肯放过领导。如果只要处理领导就解决问题,国家怎么会有动力提高消防队伍的水平呢?笔者发现,国内的城市如果消防设施最先进,它的消防队伍水平最差,为什么?因为我们只关心领导,不关心消防队员。这也是问责制的弊端。
最后读者有兴趣可以深入阅读下列材料:
⒈关于范美忠事件,最权威的观点是美国灾难学家Quaranelli的33年前写成的文章《Panic behavior:some empirical observations》,大家可以Google到原文,翻译之后非常单调,但原文很有意思。
⒉关于克拉玛依大火,
http://chenyaowen.blshe.com/post/943/223658
⒊关于恐慌现象,
http://chenyaowen.blshe.com/post/943/22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