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逃离美国

近来博客更新的间隔拉得越来越长了。老故事已经讲完,当下的生活一成不变,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与人分享的。回国还是留下,是本虎近来心中想得最多的问题,尽管自己的答案从来到日内瓦第一天到现在并没有改变过,但不知道怎么才能证明给所有试图说服我留下的人们--我的选择是适合我的。

    为什么不说“我的选择是正确的”,那是因为这个世界上的正确与错误都是人为界定的也是因人而异的。因此我不想判断也无需他人为我判断是非曲直。就像那一年我从美国义无反顾地回到北京。

    那一年是1999年,9月2日是我离开北京赴美的日子。确切地说,从9月1日的晚上我已经开始动摇那份本来就不坚决的赴美之心。也不知道之前是怎么被说动的,我一向不是个崇洋媚外的人。如果说那时候从未走出过国门,属于井底之蛙得见识的话;那么即便是在九年后有了6年海外生活体验的今天,我依然对西方文化没有任何亲近感。

    当时之所以能动心前往,恐怕是在25岁那样的年纪,对于梦想还有一些渴望和冲动。那一年去美国的目的是花3年时间学一个传播学的硕士学位回来,以改变我作一辈子会计的枯燥人生。在准备阶段,我还是非常向往的,但我的向往完全是对那个学习领域以及未来全新的工作领域的憧憬,对于出国本身则是一种无奈地接受。到了临行前的那一晚,饭后专门到长安街再看一遍北京夜景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就此就被扔得远远的悲伤情绪。

    带我同行的是一位已经在美国生活工作多年的阿姨,从机场上小高等几位同事把我交到她手上,我就开始提前感受地道的美国化。先把我按到一个轮椅上,走残疾人特殊通道,虽然我承认这种方式的便捷高效,是对残疾人的一种善意的照顾,但是也提前把我就这样和祖国人民隔离了,以至于连专程赶来送我的李姐姐都没能在正常的旅客人群中找到我,我们就这样被分开了。

    我们前往的城市是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九月份了还是40度左右的高温。要说有什么特别感受,那就是街上的汽车种类明显繁多,而且每一辆在火辣辣的阳光照耀下都像新车一样锃亮。90年代末我国的小汽车拥有量还是远不如美国的,即便如此我也没有觉得这个热得不敢出门的地方有什么优越。

    由于入学事宜还需要一些时间,我先借助在阿姨家里。那是一个奶奶爸爸妈妈大伯伯儿子和一只叫Kivi的鹦鹉组成的一个小康之家。从一下飞机,女主人问前来接机的男主人的第一句话:“鸟儿好吗?”我就感觉到了这鸟儿在家中的特殊地位。怪不得它随时都会自恋地大叫:“Kivi Kivi pretty bird!”

    最初的几天,叔叔阿姨上班了,大男孩儿住校,白天的家里只有奶奶,鸟儿和我。从奶奶一刻不停地给我讲述她和这个家的历史中,我感受到一个在美国的中国老人的寂寞。我不禁问她道:“您喜欢美国吗?”她干脆地回答:“我不喜欢,可我喜欢儿子!”因为深爱儿子,老人在这片她不喜欢的土地上一直走到人生的终点,如果我没有记错她还被安葬在了那里。最近,我越来越经常地想起老人这句话。如果有人问我:“你在瑞士生活六年你喜欢它吗?”我也想说:“我不喜欢,可我喜欢我爸!”又撤瑞士来了,还是继续说美国那一段。想家想她再加上老人的话,使我动了马上回国的念头,扪心自问我也不喜欢美国,我又没有任何亲人在这里割舍不下,我为什么要待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啊?

    我是到美国后的第三天开始向妈妈和阿姨提出我要回国的。所有人都感到很震惊,因为在阿姨帮助过的几个留学生中,没有一个不是欣喜若狂,感激涕零地粘在美国的,只有我不是顺毛驴儿,三天就来个下马威。接下来的几天,阿姨带我去附近的各种公园、商店、饭馆,想把美国的优越性更充分地展现给我,试图留住我的心。妈妈打来电话发来长篇的传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搬李姐姐当救兵,让她来劝说我能留下。能接到她打来的越洋电话是我那几天最高兴的事儿,听不听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一周以后见我回国的打算依然那么坚定,众人也就偃旗息鼓。阿姨念我已经那么大老远地来了,就趁这个机会旅行一下也好。我就被动地加入了一对老夫妇的行列,一同到拉斯维加斯和洛杉矶两个城市旅行,并从洛杉矶飞回北京。无论是奢华的都城还是刺激的好莱坞影城和充满童趣的迪斯尼乐园,那样也不能打动我一分一毫,一路上我只在心里算计着还有几天就能回到北京。那对老夫妇碰到我这样一个无趣的旅伴一定感到索然无味透了,现在想起这些,我感到很对不起这对伯伯和阿姨,哪怕我装装兴高采烈的样子也好啊!但当时最怕的是一旦流露出半点感兴趣的深情,又被捉拿回凤凰城去了。

    登上飞往北京的飞机,我几乎兴奋得手舞足蹈。后来那么多回长途旅行,也没有像在从洛杉矶飞回北京的飞机上那么嚣张过。本来是太兴奋想喝点小酒儿好能睡会儿觉,谁知我喝了啤酒喝红酒,不但飞机上一分钟也没睡着,还蒙着毯子唱起歌来:“我向你飞,雨温柔地坠,想你的拥抱把我包围;我向你飞,多远都不累,虽然旅途中有过痛和泪!”

    这在多数人眼中或许该算我的一段不光彩的经历吧。回京以后,直到现在妈妈有时候还会叫我“逃兵”。但九年过去后,我更清晰地认识到这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合适”的选择。我是那么依恋亲人的一个人,如果当年在美国学习三年,2002年正是爸爸到瑞士工作的开始,那么我很可能就在美国工作或者回国,不会再到日内瓦来,传播学专业在日内瓦这个相对沉闷的城市中也不容易找到工作。这就意味着我和爸爸前后会有9年时间不在一起,那要损失多少天伦之乐啊!如今,我们几乎没有分离过,妈妈在去年加入了我们,我同样取得了硕士学位,有了一些海外的工作经历,人力资源管理这个专业从自身腿不太好的角度看也比要跑新闻的传播学更适合我。

    那一年,我逃离美国;总有一天,我同样会头也不回地离开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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