钫铮:流年

  序
  2003年的春节,和往年并无不同,一般的忙碌,热闹,不过路云要特别忙碌一点。大年初二就被电视台节目部的人召回去找一盒预录好的带子,节目播放在即,众人鸡飞狗跳,路云锲而不舍,终于在垃圾桶里找到那盒带子……跟一个快餐盒子一起。
  “不要着急,时间尚早,管他风往哪里吹呢?
  只要坚持你的坚持,什么都找得到,镇静,镇静。”
  这话是程旭说的,路云记得很清楚,每次自己丢三落四找不到东西的时候,即使火烧眉毛。程旭也这么劝她,还蛮管用的。
  坐在回家的公车上,路云想起程旭,唇边就浅浅溜出一抹笑。车窗玻璃被车内喧闹的人气染成雾腾腾一片朦胧,窗外隐约的灯火,流光闪耀,昨夜,下了场小清雪,路边绿化带上积雪尚未消融,透过窗玻璃看过去,好像车子是穿行在某条河里,迷朦一片,绿波盈盈,浪花荡漾。
  公车到站,路云挤着下来,车上闲人玩笑,喊一嗓子,“卸货卸货。”路云又笑。没办法,她就是这种人,很容易被逗笑,也很容易被惹哭,拿她哥哥路野的话说,废物!
  车厢内外温差极大,路云先打了个大喷嚏,揉揉鼻子,抬头的瞬间,却看到张熟悉的面孔,明宇?是明宇!!
  他回来了?!在老地方,老样子,削薄的碎发,浓密整齐的眉毛,高挺的鼻子,尖下巴,薄而柔润的嘴唇,还有那双玻璃珠一样的黑眼睛,炯炯盯着路云。他装扮的干净整齐,深蓝色的休闲款长大衣,腰里的衣带松松的挽着,大衣里衬了条灰蓝的围巾,搭配得体,簇带济楚,无懈可击,他从来不允许自己过的不好。
  路云惊讶,明宇依旧笃定,他从来都这般乱石崩云亦颜色不变的笃定。路灯银色的灯光柔和的洒在他们身上,冬夜的空气透明而清冷,时光滔滔在他们中间流过,不是流向前,而是淌向后,似乎,路云在外面转了一圈路过此地,却发现明宇一直留在两年前的冬夜没有走出来, 他甚至连衣服都没换,不过是在原地睡了一觉刚醒,神清气朗,漂亮的没话说。

  第一章
  这两年,程旭习惯了一件事―――在半夜接听一些古怪的电话。何以古怪?就是那种~~正常人不太可能打得出来的电话,象现在这样,电话的主人也不讲重点,鬼一样念叨,“阿旭。阿旭。阿旭。”
  程旭值晚班,有几个病人明天出院,他查阅病例给人家开小结。手里忙着,耐心听耳机里路云废话,要求,“好好说,啊?说重点。”其实心里挺美的,她喜欢路云烦他,拿程旭损友庄子游的话讲,路云给他一生马铃薯,他也一准当补药吃。
  “明宇回来了。”路云听话的说出重点,“我刚刚见过他。嗯,明宇没什么变化,还那样儿,也没来得及聊什么,忙翻了,电话特多。”
  程旭挂在唇边的那丝微笑悄悄敛去,略沉吟,问路云,“你还好吗?”
  “还好啊。”
  程旭一下下的按着圆珠笔的弹簧头,“你有没有不开心?”
  “本来有一点,”路云甜润的声音在电话里响着,“不过跟你说说话,觉得好多了。”
  程旭笑,“傻~~”
  雪后空气,冰寒清新,深深的夜空,闪了两粒零碎的星子,程旭呆呆望了会儿,习惯的用手揉揉脸,就又去呆看天空的那几颗星星,半眯着眼睛,好像那几颗星星是谢明宇一样。呀,他回来了,他还~~那样儿?没变吗?都没变啊。
  不过,真好,他回来了,路云就不用等了,或者,自己也不用等了。程旭答应过路云,她若等,他就陪她等,等什么?一个结果吧,谁知道呢?犹记当年,其实明宇和路云,几乎就是把握着一个结果的,而程旭,一直以来也相信着他们的结果,不过,原来这世间好像确实~~没什么可以是永垂不朽。
  两年前的冬天,春节前的时候吧,明宇即将出国继续深造,路云以陪读的身份随同而去。他们甚至打算办个简单的婚礼就走,谁知道,两个人吵起来,闹到要分手的地步。程旭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对冬天来说,那天的太阳实在是很好了。临近黄昏时刻,他在医大听完一堂讲座出来,意外的遇见明宇和路云,他以为应该甜甜密密的一双璧人,正在争执,天翻地覆的。
  本来,是路云去接明宇的。明宇在办公室交接工作,收拾好杂物准备带回家。然后,他们会去餐厅和两家的家长会合,吃个饭,聚一聚。结果从附院大楼出来的时候,两人又起战火。程旭见明宇把手上沉颠颠的一个纸箱丢到地上,扬了喉咙,“你有完没完?”
  “没完,”路云双目炯炯对着明宇,引路人侧目。讲座刚结束,人来人去,想是众人的回头率让明宇尴尬,程旭见他极其不自然的咬牙强笑,叱路云:“把你的愚蠢和大嗓门都给我收起来,不要动不动就和我捣乱,对着我鬼叫。”
  有明宇的同事不合时宜上前:“谢医生,有事情吗?要不要帮忙?”
  “不要。”路云明宇同时粗声粗气,剑拔弩张,杀气腾腾的吼人家一句,“情侣吵架你很喜欢看吗?”明宇的同事吓坏,被逼了回去。
  路云又跟明宇吼:“干嘛那么虚伪,吵架就是大嗓门啊,偷着吵我不会,我最讨厌自己的男朋友冷酷自私。”
  明宇气死,“我也不喜欢没教养没大脑的女朋友。”
  “那我们何必结婚?分手!!”
  其实,那天程旭并不想一直在旁边听人家未婚夫妻争吵的,不过见路云又任性的喊分手,就停下来,心里替她急,也不用每次吵架都闹到这般地步吧?接着却听明宇也失去理智了,“又分手?吓唬谁来?我违背着自己的本意和你玩了近一年的恋爱游戏,忍受你的无知和无聊,最后你还要拿分手来威胁我?”
  “恋爱游戏,你是在和我玩恋爱游戏?”路云重复明宇的话:“你只是玩游戏?”
  “是,我在玩游戏,花好多心思陪你玩,很累,很辛苦,我现在不想玩了,分,手!”
  是明宇那句恋爱游戏让路云受伤的吧,那天的夕阳冷风里,程旭看到路云眼里闪烁的一片水光,明宇又追了句:“分手就分手,你不要后悔。”
  “好,那就分手,我绝不后悔。”路云道。
  一只瓷杯清脆脆的摔裂在路云脚下,米白瓷片上的绿色葵花碎的惨不忍睹,接着碎掉的是路云眼里的水波,沿着面庞,静静滑下。滑下的泪珠象粒棱角分明的玻璃渣,程旭的心轻易被刺痛了。在很长时间以后,程旭才知道,那只瓷杯是路云送给明宇的,平时,明宇很宝贝的,那天,却就那么给摔碎了。
  后来,谢明宇用一把冰冷的冻死人的声音,简单命令路云:“滚,我不要再看见你这个没脑子没逻辑只会逞匹夫之勇的女人,把你的包包也带好,不要试图找理由半夜回来找我,把你的眼泪也收拾干净,随便你去哪里展览,就是不要在我眼前表演你的失恋相。”
  路云倔强的站在那里不动,
  明宇激怒,寒着一张脸,再次重复:“滚!!”
  直至今日,程旭也承认,那天的自己是太冲动了,他的行为确实是不理智的,可能也是错误的,不过,就算当时情境重演一百次,他遇到一百次,相信他也会错上一百次。他握了拳,冲上去,“你滚,”狠狠的重击了明宇的下巴,明宇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他还不死心的再扑上来,揪住明宇拎起来,骂:“你才是个没脑子没逻辑的混蛋,我是白痴才把她放去在你身边。”飞快的又冲出一拳。
  相信谢明宇那会儿一定很懵,他向来斯文,估计一辈子也没和谁动过手红过脸,一时间不辨方向,急痛下只顾着反击,一只拳头重重对着程旭落下,几乎砸到心神恍惚的路云,程旭机警,那一拳他受了,不过这都不重要,他只看到惨白着张脸的路云,动作迟缓的捡起地上的背包。当时程旭也顾不得明宇,直接把路云带走了,给了她一杯热奶茶,把她的死党宋小令找出来陪她,他只希望她能好过一点。
  那时候,路云问程旭:“我看起来象不象刚失恋?”
  “不象,”程旭说:“比较象淋了雨的稻草人,需要晒太阳。”
  路云笑,算是笑吧,呲牙咧嘴,“是吗?呵呵……想也是,我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
  谢明宇与路云争吵后没几天,她们竟飞快的取消婚约,谢明宇独自出国,路云呢?她发霉了整整一个冬天。开始,近乎变态的打扮自己,之后,拒绝朋友,接近自闭,再后,她辞了工作,春节时,狠狠的病了一场,最后,她找到新工作,离开这个城市去了县城。
  程旭还记得,自己在县城遇到路云时的那种惊讶与心痛,她正闹胃病,钱包被偷,宿舍钥匙也丢了,手机当然也不见了。风寒夜冷,撑着把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旧伞,一个人坐在县城的小广场,程旭都不能想象,假如那天她不是遇到自己,会不会搞到胃出血送到医院去做手术。
  人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关吧,日子有功,路云到底是走出那段极狼狈的冬天,慢慢的,也和明宇恢复了联络。知道路云利用无所不能的网络与谢明宇聊天写信时,程旭曾经很难过,他一直那么单纯的以为,她们已经结束,他毫无保留的对路云好,即使他没说过。不过,说过什么重要吗?他以为她所做的一切,足够让路云明白他的心意。他甚至以为,路云已经有一点点开始喜欢自己了,结果,他的努力似乎只是徒劳。
  是徒劳,他也认了,喜欢她,本来就是自己的事情,程旭是个实心眼,他不愿意把事情想的太复杂,他喜欢路云,便只想她好,他接受不接受自己,到没那么要紧,假如,路云忘不了明宇,那么,他就爱这个忘不了明宇的路云好了。
  自己的心思,路云不是不明白的。去年春天的一个下午,路云急call程旭,说要见他,当时,很凑巧,程旭也在医大听讲座,路云在电话里说,我去找你。
  还是黄昏时分,步出讲堂的程旭,见到路云站在老地方,那个和明宇争吵过的那条小径旁,怔怔发楞。夕阳如醉,小径两边绿荫匝地,程旭很后悔,干嘛要今天来听讲座?他不敢打扰沉浸在回忆中的路云,安静的站在一边。风轻轻吹过,往事前尘,扑面而至,即使是程旭,都恍然听到,那只印了葵花图案米色瓷杯碎裂的脆响。
  路云回头望见程旭,红了眼眶,有点困难的说,“明宇来电话,他要我等他回来,阿旭,我答应了。”
  这不是会另程旭意外的事情,其实,自从明宇走后,谁敢说,路云不是一直在等他回来?只怕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一直在等吧。而程旭,谁知道他是不是也一直在等呢?因路云的等而等。程旭就笑了,伸手轻轻拉了下路云脑后的马尾,说:“我真觉得你挺笨的,对你这么好的我你都不要,等那个冷冰冰的小子做什么?我打赌你会后悔,要不要赌,赌输的请吃饭。”
  路云低头,不吭声,本来就红的眼圈更红了,看得程旭心里酸酸,不过,他不能崩溃的,只管玩笑,“喂,赌不赌?赌了你也占便宜的啊,有我这么帅的帅哥陪你杀时间,再说,我又未必会赢。”
  路云掉头率先前走,鼻子塞塞的喊,“你罗嗦个屁啊,赌就赌,告诉你,海鲜大餐哦,输了不许赖。”
  看起来,海鲜大餐是吃定了,就是不晓得要谁付帐。程旭拉上值班室的窗户,搓搓快冻僵的双手,突然有点害怕,万一,付帐的是自己,自己可千万别哭出来。嗨,哭出来也不能承认是为了路云,没准,自己只是舍不得一顿海鲜大餐的银两。

  第二章
  路云睡不着,翻来覆去,盯着表针折腾到凌晨两点。客厅里传来声响,有人轻轻扭开电视看,是路爸,好奇怪,半夜不睡干嘛?路云披衣起床,开门想出去看看父亲,见母亲也出来了,端了杯热茶,说:“为了云云的事情睡不着?”路云下意识的躲在门后没动弹,听爸妈在那里一问一答。
  “是啊,”路爸咽口茶水,跟老伴叹气,“明宇回来了,听说他家最近又买了层楼。”
  “那跟我们有何关系?”
  “也没什么关系,诶,老太婆,明宇好象还是喜欢我们家云云是不是?”
  “哼。”路妈鼻子里出声。
  路爸把自己的意图说的明显点,“程家也就是勉强保个安康。”
  路妈又哼一声。路爸继续遥控电视,电视台各色节目换来换去如断气样的声音在暗夜里听着十分搞笑,路妈叱他,“小声点,别把路野和云云吵醒。”
  电视声音听话的调小了,路云清楚地听到父亲明说:“其实,明宇对云云还是很认真的,出去了两年也没忘了她,云云现在也懂事很多,应该知道分寸了。有房子有地总比没房子没地强是吧?阿旭是个好孩子,就是家里穷了点,虽说吃穿不愁,可如今这社会,又不说是吃穿就愁就没其他要求的?”
  路妈不乐意,“家和才万事兴,瞧瞧谢明宇那个娘?阴阳怪气。得了吧,我看吃穿不愁就行。那时候明宇说离开就离开,云云把自己流放到县城去,孩子心里苦我们知道,可安慰不了,那些日子若没阿旭照顾着,云云是现在这个样子吗?你当时可没说嫌弃程家穷。如今有房子有地的主儿回来了,他想拣现成便宜得我一乖巧伶俐的女儿去?哼,没门。”
  “这什么话?当我势利眼?我当爹的,不是不愿意孩子受罪吗?”
  悄悄退回卧室,路云掩上房门,站了半天,手脚冰凉了,钻回被窝,缩成一团,竟觉得鼻酸。
  以前小令对路云说:“感情这回事情,谁先动了心,谁就输的多,明宇太霸道,你不可以先动心。”小令是对的,可那会儿已经来不及了,路云没有防备的投入这场恋情。
  每个女人的鞋柜里,一定都有一双尺寸不合的鞋子,穿在脚上明明很紧,可是在试穿的时候又觉得也许是刚好,就在这样的自我安慰下买下那双鞋子,潜意识里也知道,或许会遭遇痛苦的经验,可就是很想拥有。路云第一次约会明宇,就穿了那么双新鞋子―――一双浅灰长靴,高跟,流线设计。
  两年前的三月,正是春风乍起的时候。城市里洋洋洒洒下着点点小雨,街道,行人和树木在湿润的空气里看起来象幅水彩画,迷离氤氲,一天风露。路云和明宇共撑了一把大伞,听明宇告诉她,“我希望你做好心理准备,跟我相处要有好多的耐心,我是个很闷的人,生活的重心是工作,所以我可能不会有很多的时间去约会,哄女孩子开心。你若觉得我们不适合可以提出来中止这样的交往关系,不过我和你交往是以结婚为前提的,你明白吗?”
  “嗯,”路云大力点头,心里是高兴的,婚姻?那是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妈妈是这样说的,虽然现在谈这个未免太早。其实路云只想好好享受恋爱,于是,她夸大了一个事实,一个连被套怎样套到被子上都不明白的女生说:“我明白,我不需要特别的照顾,我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好。”
  明宇点头赞许,脸上挂了朵笑容。那朵笑容支持着路云踩着高跟鞋逛了街,逛了公园,逛了画展,吃了午饭,被送回家。进家门的一刻,路云脱了鞋子,光着脚踩着地板跑到沙发前坐下,哀号:“妈,为什么不阻拦我穿那双新靴子,痛死我了。”
  爱情如早春的一场流感,说来就来,谁拦得住?对路云来说,爱情没什么输赢,谁不是在付出呢?自然,她就掏心掏肺的对明宇好。她的世界,明宇就是中心,就是太阳,路云每天的时间调整成与明宇一致,她绕着他一圈一圈公转。
  路云知道做医生的都忙,于是,常常是她坐着公车穿行过半个城市,等在他的楼下。有时候,她去陪明宇听古典音乐演奏会,不过只到一半,明宇就睡着了。其实明宇并不喜欢古典音乐,他只是听说听古典音乐可以增强记忆力才勉强听听而已。
  明宇不喜欢看电影,任何一类型的都不爱。他只买奥斯卡的获奖片回家看,不是因为喜欢,不过是吸收些流行资讯增加和朋友同事之间的话题。当然他最深恶痛绝的就是爱情长剧或是伦理片,他不会为这些浪费一秒时间。
  明宇做什么都是有目标的,他看的那场球赛和拳击,只不过是为了讨好他的上司,明宇花了时间研究,其过程安静冷淡,路云不觉得明宇可以从中得到多少乐趣,但是他和同事或者上司谈论的时候是兴高采烈的。当然,他只和对他有帮助的人聊这些,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虽然有些小玩艺明宇不喜欢,但是他却能玩的十全十美无懈可击,比如扑克麻将和桌球,或者,因为他不投入,带点疏离,又特别研究过其中诀窍,所以,输或赢他都能轻松掌握,安然对待。
  明宇不喜欢泡论坛,上Q聊天,看爱情书简,读各色杂志,小说,散文,遑论漫画,弄这些没营养的东西对生活没有建设性,当然,他也知道什么梁实秋,老舍,余光中,他称他们的文字为闲书,看的时候一目千行,知道点,只为了应付交际,现在无聊人多有什么办法?明宇也看些诗词歌赋,记几段句子,为了衬托某些场合露一手的书法才艺,不能每次都写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吧。
  明宇对吃穿也很苛刻,他只穿棉,麻,丝,绒之类天然材料含量高的衣物,不要指望他去买地摊货,路云曾见过他的衣橱里挂有一长排羊绒大衣和羊毛围巾,长短皆有,质素一流。明宇挑食,他口味清淡,不嗜辣,饮品只选龙井和名牌矿泉水,别的都不要。
  重点是,谢明宇不喜欢的东西,自己不碰,身边人一定不能碰,否则他会不高兴。明宇的不高兴只是沉默着皱眉头,路云不要明宇皱眉头,所以,就戒了卡通动漫,扔了爱情书简,丢了小说长剧,不上网聊天混论坛,不吃辣,陪喝茶,穿质料高贵的服装。
  明宇要听话的女人,路云就是一贤德淑女。
  明宇说路云英语很差,大学怎么念的?路云头一次为学业觉得惭愧;
  明宇说今后出国不方便,路云知道他会想与自己天长地久,拣起丢去爪哇国的英语,孜孜不倦,从头再来,日日ABCD。
  明宇唯一的嗜好不过是看星星,他宿舍的阳台上有架高倍数的望远镜,他经常的一个人站在望远镜前,孤单的看着那些星星。偶尔,明宇也会和路云谈谈那些星座,不过路云不是很喜欢听。对路云而言,星星是童话,是传说,是玄幻,落下流星的瞬间应该许愿。但是明宇不同,明宇看见的天空里没有神话和玄幻,那是科学,一切都可以拿来研究,星云,黑洞,关于那些恒星的演变和脉动,闪烁的流星雨很漂亮,但是明宇关心的不是流星而是陨石。
  路云不喜明宇把那些关于星空的童话破坏成学术研究,但又不得不陪着明宇看星星。不知道为什么,明宇看星星的背影总是显得那么清寒冷寂,虽然明宇不觉得,但是路云就想,或者自己可以做个热水袋,这样陪着他,他会觉得温暖些。
  这样看星星的两个人,各自做着各自的梦,思想没有交集,但是在外人看来,这样的两人却美的花团锦簇,浪漫到无以复加。
  时间是最诚实的,该黑白分明的便不会永远花团锦簇。路云和明宇相处愈久,他们之间的差异也就开始显山露水。路云记得喝明宇第一次争吵,原因就还蛮荒唐的。哈,他们之间,哪次争吵的原因不荒唐呢?
  彼时,路云在幼稚园当老师,她是个对工作投入最大热情的老师,也被孩子们喜欢,家长们赞誉。当然,也不是全无烦恼,偶尔被把个家长误会到领导那里投诉一次,自然也有委屈。某次,心情不好,就约明宇出来,到她喜欢的一个小饭馆吃点小吃散散心。
  路云喜欢的那家餐馆叫瘸子豆花,老板是瘸子,姓鲁,老板娘是个哑巴,夫妻都是极乐观爽朗的人物。路家吃瘸子豆花有年月了,路云和路野,那是喝着鲁瘸子家的豆浆长大的。以前,每当路云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去那里吃点东西,跟老板和老板娘闲聊会儿,什么被同学误会了,老师太不公平了,吃完了,讲完了,人轻松了,心情也就好了。
  结果,路云带明宇去豆花店的时候,明宇站在不远处,根本不进去,半眯着眼睛,长睫毛一闪闪的,瞅见鲁老板一瘸一瘸忙进忙出的身影,淡淡冷笑,“这就是你最喜欢的店?又脏又旧的,你品味不高啊,为什么喜欢?因为老板是瘸子?老板娘是哑巴?”
  “啊?什么?”路云初听没明白,待想明白就来气了:“怎么可以这样说?我们没人把鲁老板当瘸子,他们虽然是残废,但比许多正常人活的积极多了。”
  明宇当时根本没有发现路云生气,兀自研究着那家店:“其实也很正常啊,就是因为是残废,所以他一定要积极,如果四肢健全,那他现在的生活可能就是另外个样子。大家喜欢来这里,无非是看见一瘸子都可以振作精神,生活安乐,那自己就更能无往不利,心理上有满足感,自然垂头丧气的进去,精神百倍的出来。”说完,明宇还回头看看路云,耸耸肩膀面带讥诮:“说穿了,不过是人在倒霉的时候见了更倒霉的人就觉得心里好受许多,弱者所为。”
  路云火大:“谢明宇,你这是在侮辱我么?”
  明宇终于看清楚女朋友生气了:“你在生气?为什么?我哪里有侮辱你?”
  “你有,你就有,我是因为自己倒霉才来这里,但不是因为看人家更倒霉我才觉得平衡和快乐,你是我男朋友,怎么可以把我想的这样不堪?”
  “不堪?我没有把你想的不堪,真那样也是人之常情,不过算了,我们何必为个残废生气?”
  “谢明宇?”路云忍不住叫起来,咬牙切齿:“我再说一次,他不是残废。”
  “好吧,不是残废,”明宇皱着眉头,忍耐的:“我们不讨论这个,难得约会一次,没必要为这个浪费时间---”
  “那你就不要浪费时间吧,你去忙你的,”冷冰冰的,路云打断明宇:“我先走。”走两步,回过头,路云告诉明宇:“你才是残废,心理残废。”
  路云那天也没去哪里,离开明宇后碰到辆公车,就上去,找个位置坐,先是愤怒,之后就委屈的对着下雨的玻璃窗惨惨的掉眼泪,生气是件耗费体力另人疲倦的事情,疲倦到思绪空白,继而路云就是机械的下车再找辆车上去,一直重复这个动作,没人会关心路云,这个城市的人习惯漠然,也不是真的冷漠,只是每个人照顾自己都力不从心,也就没有多余的力气管旁人的事情。
  那天晚上,流浪的路云还是被兄长路野的电话找回家的,事情惊动路爸路妈,但没人多说什么,情侣吵架,天经地义,上帝老子都管不着,何况路野还及时通知明宇前来请罪,事情也就圆满落幕。
  不过,有过一次争执后,路云变胆小了。有次,路云和明宇逛街见了套心仪已久的漫画,不禁故态萌发,意图买下。明宇在旁,凉凉一句,“看漫画会变白痴。”路云也就忍住,采取迂回战术。
  她陪明宇去看书法展逗明宇开心,然后乖乖的让明宇送自己回家到楼下,等确定明宇走了就从树后面跑出来又搭一个小时公车去那家书店买漫画,一整套很厚一摞子,路云拎的手痛。想早点回家,搭地铁,中间要换车,路云换错了……。路上明宇电话居然查勤考英文会话,路云撒谎说是和小令在一起,所有问答用英文。大概因为精神紧张调动潜力,居然没错!!路云简直感激苍天,等到家已经快半夜。
  兄长路野告知,“小令找过你,明宇找过你,你去了哪里?”
  路云想到自己的谎言,忙问路野,“你怎么告诉明宇我不在家的原因?”
  “我说你和小令出去玩,”路野眨眨眼睛,“并且和小令备好案,不会穿帮。”
  路云放心,“哥,你真是高手。”
  “对,那你去做什么了?”
  “我去买漫画。”
  路野怪叫,“漫画?上帝,我以为你有外遇,买漫画也要躲着明宇吗?”
  路云无话,是的,买漫画是要躲着明宇,路云自觉悲哀,什么时候混到了连看漫画都要如此劳神费力的地步?
  又天,路云陪明宇去图书馆查资料,随口问明宇,“你的梦想是什么?”明宇说他不相信梦想,基本上他不做梦,他只给自己规划切合实际的目标。路云说她有梦想,是做个稻草人,明宇摇头笑了半天,“是个适合你的梦想,脑袋里面全是草,没思想没灵魂。”路云隐约觉得,明宇轻视自己。待想问个清楚,可看看周围安静看书的人群和低头找资料根本没感觉的明宇,路云忍了。
  好象情侣间吵过几次之后,吵架就成了习惯,忍耐也成了习惯,路云也以为,这些差异成为习惯后也就不会成为差异了,但,不是那么回事情,她和明宇也会争吵无上限,小争执也就罢了,他们之间第二次爆发更荒唐。
  那天,路云又搭好几站车去见明宇,在医附院大堂,见有个落魄的男人因没钱看病肚子痛的极惨,那男人的老婆又极可怜的在那里哭,根本没人理会他们。路云一时热血上涌,主动借钱给人家,身上钱没带够,还打电话叫明宇过来帮自己。
  明宇掏钱包的时候,笑的是温柔的嘴角,冷到冰点的是一双眼睛。
  路云天真,跟到明宇宿舍,还说, “对不起,我会马上把钱还给你。”
  “我不至于小气到那个地步,那点钱还没放在眼里。”明宇表情漠然,“我是看不懂你,你以为你是谁?耶稣,上帝,救世主,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你为什么多管闲事去帮助那个人?”
  “多管闲事?”路云难以置信,“明宇,我还以为你看到会和我一样做。”
  “你是觉得我会这样做所以你才去做吗?那好,现在我明确的告诉你我不会,所以这次就算了,我不要这样的事情发生第二次。我跟你说,医院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管不完的。”
  “所以,如果当时你在场你也会和那些冷漠的医生一样,任凭没钱的病人挣扎着也不管是么?明宇,你是医生对不对,医生就是以救人为本啊。”
  明宇气,“云云,医院首先是个医疗机构而不是慈善机构,我们只有盈利才可以买好的医疗器械创造好的医疗条件救更多的人。
  “是救更多的有钱人,”路云出言讥讽,“没银子就去等死好了,这就是你们医生的想法是吗?”
  明宇不说话,眉毛眼睛鼻子嘴巴都很平静,平静下是怒火,
  路云因为激动,继续喋喋不休:“明宇,我觉得你好冷酷,你说的我知道,我没想把医院变成什么慈善中心,也没想去说大道理,我只是觉得见别人有困难就应该帮助--------”
  大概路云很理想化的讲了十分钟后,明宇忍不住了,跳起来:“没银子的就该去等死的,谁让她们没能力改变自己的现状过上更好的生活?你这会儿不但救苦救难,还成了贫苦大众的代言人了?帮助别人?刚才那个刁民吗?你很奇怪?他和我非亲非故,我为什么要去救他 ?谁知道他们说的真话假话,只怕你已经上了人家的当还在这里自我陶醉。”明宇几乎是吼的:“路云,我发现你的脑子根本就是进水的,我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
  路云也就吼回去:“你搞不懂我想什么?我才搞不懂你在想什么?你才是个刁民。”气疯了,叫:“我为什么要你这么冷酷的人做男朋友,反正我们互相看不懂,那分手算了。”
  明宇冷笑,:“分手?原来你也跟普通女孩子一样无理取闹,动不动就拿分手来威胁,一哭二闹三上吊,不可理喻!”
  路云哭了,沉默着,眼瞪着明宇,泪珠掉个没着没落。打嘴仗她不是明宇的对手,一直以来,她都不是明宇的对手,所有的一切都被他牵着走,结果仍落到无理取闹的下场。
  “我们完了,”路云摇头:“我不想在和你这个冷酷自私的家伙有以后,分手。”
  “真的吗?”明宇问?脸上的表情有点伤心,眼睛看着路云,目光澄净。
  路云管不了明宇,独自跑出他的宿舍。那是初秋的一个夜晚,天上有很多的星星,路云走了很久的路,疲倦的靠在街边长椅上看那些星星,哪个是水瓶座?哪个是猎户座?哪个又是仙女座?路云无法辨认,但是明宇可以,明宇眼里的世界和路云眼里的世界是不一样的,就象现在看到的星空。
  有时候,路云会想,如果那次争吵后她与明宇就此分手,会不会比后来分手的时候,心痛少一点?谁知道呢?这种假设永远不会有机会比较。那天晚上,路云被程旭,小令还有子游分别劝说过,怒火平息后,也觉得事情对错先不论,为此和明宇闹分手是不应该的。想起离开明宇宿舍时他那一凝眸的眼神~~路云半夜又回去明宇那里~~其实,做人家女朋友的时候,千万别被男人的眼神俘虏,后果,还蛮绝望的。
  那个眼神安静,温文,淡漠的男人睡的正香,揉着眼睛不那么清醒的来给路云开门,象只无辜的熊宝宝,路云一腔热情冰雪消融,半夜三更又和明宇一通吵,气死了。
  最妙的是,当时谢明宇说,“为什么我不能睡觉?你不要每次都这么戏剧化好不好?难道你希望我一直跑然后再去小令家楼下等着,最好天上在下着大雨我就在雨里站着捧一大束鲜花用几个小时的时间故作深情款款?喂,我正常人的,我需要休息啊,干嘛每次吵架都弄的象演苦情戏?”
  而路云,路云奇怪,为什么他能睡得着?既然是相爱的,为什么不能捧着花站在雨里,苦情戏不浪漫吗?
  不过,明宇也做出极大的让步,冷战一个星期后,他买了套小蜜蜂造型的宠物衣来哄路云开心,一心求和,这对明宇来说,很不容易了~~那是套宠物衣诶,不知道明宇买的时候什么心情。
  对路云和明宇之间的两次争吵,路野很搞的注解:“着火了先数到一百再去求救,不要考虑火有没有烧到身上会不会毁容。”路野注解完就接到了路爸和路妈的白眼。不过路野还是比较有建设性的说:“你要清楚争吵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就算了,不过要是牵扯到原则性的问题你就要仔细考虑,或者你们并不合适。”
  路云惶惑,因为她不太能确定自己和明宇之间的问题是不是牵扯到什么原则性,她只知道,在和明宇冷战的一个星期,日子难捱至极。曾经,路云觉得情人间的冷战十分浪漫,那点心事低徊,欲语还休的情绪在小说里总是被描写的那样美好,现实里,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情。路云无数次盯着电话,无论是家里的还有手机,电话响了她心惊肉跳,想,如果是明宇的死死都不要不接听,待发现电话不是明宇的她又坐立难安,竟恨的牙痒痒的。每天都生怕错过什么,其实不是错过,而是期待的那阵铃声从来都没有响起。她坐错了班车,没情没绪,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所以,明宇拎着宠物衣来找她的时候,她只看着明宇说,“明宇,我以后不踩地雷了,我们都不吵架了好吗?”
  明宇淡定如故,宠溺的拍拍路云的面颊:“云云,是的,以后我们都不吵架了。”
  路云唇边含笑,那颗在眼里藏了太久的泪珠没藏好滚了出来,顺势靠在明宇怀里,要求:“明宇,你要再多对我好一点。”

  第二章
  认真说起来,明宇对路云没有任何不好,甚至,尽力包容。路云也知道明宇对自己忍让的辛苦,于是,也就努力上进,学习着让自己不那么冲动,可心里总是有个小声音说,我是错的吗?
  当然,除了不得不忍耐的一些琐事,路云和明宇尚算完美,不至于那么千疮百孔,起码表面上看是如此。假日的时候他们一起骑单车出游,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路云穿着白衬衣,牛仔外套牛仔裤,长发飘逸,指着那个大大的下坡,对着明宇喊:“喂,我们冲下去好不好,一定超刺激的。”
  明宇不肯,“你找死啊,太冒险了。”
  路云任性,“当然是越冒险越好玩。”趁明宇分心,松了车闸,顺着大坡就往下冲~~结果,
  路云眼见一个车轮飞了出去,接着自己就掉到地上,手臂刮到一块碎石子,好痛!痛的路云叫救命。
  明宇那天真是,惊的魂飞魄散,又气到脸色发白,还心疼女友跌到膝盖青肿,胳膊伤的血淋淋~~他急忙忙将路云背到公路边去叫车。路云永远记得那一天的情景,她一直觉得,她和明宇之间最美好的时刻,大概就在那天那一瞬凝固定格了。
  她满足的勾住明宇的脖子,伏在他背上,头一次在明宇发脾气的时候没生气,还觉得很幸福,并问了一个和当时情况很不搭调的问题:“明宇,你觉得我们以后如果有房子用什么颜色的壁纸好?”
  “随便你”。
  “那我要米白的壁纸和窗纱,橙色的沙发和绿色的垫子,还有透明的玻璃茶几,杯子用什么颜色的呢?蓝色的吗?还有卧室的墙壁,可以用麦色的家具和大格子的床罩吗?还有还有书房----”
  明宇有意见“饶了书房好不好?”
  “不行,我想用灰蓝色的设计,最好装上磨沙的吊灯。”
  “不要,我要黑白两色的。”
  “我不要,黑白两色的我怎么进去看书?”
  “你可以在客厅看啊,书房要归我------”
  那段下坡路似乎比想像中长一些,“累不累?”路云问明宇,“不累。”明宇答应。
  那是什么样子的风景?什么样的时间?而那时的明宇,和自己如此贴近,相互依偎,没有距离,一段路,两个人,似乎纵然漫天风雨,她们也可以走到天荒地老,不会分离~~
  路云的手缝了四针,明宇亲自缝的,他说门诊的那个医生缝针的技术没他好,并给路云注射了一点点麻药,其实哪有人处理小伤口还用麻药的?明宇的细心温柔,路云的十分享受里,竟有一分惶恐,一种生怕失去的惶恐。那段日子,明宇每天来给路云换药,直到拆线。拆线也是明宇亲自拆的,他说 拆线的时候会有点抽痛,忍一下就好,路云却痛的哭出来,路家人和明宇都说路云没用,其实,路云只是怕忍痛的过程,更怕忍成了习惯的之后的那种悲怆。路云宁愿伤口不好,宁愿明宇每天来给她换药。
  没人知道路云心底的那一分惶恐。秋天过去,冬天到来,连路云自己都忘了自己曾经那么不安过,明宇急着出国,路家谢家也把婚事提入日程,谁想到准新娘会与准新郎在婚礼前闹崩?路云和明宇之间最后一次闹分手的原因,神仙晓得了,只怕都会无语问苍生。
  还是路云去找明宇,正好遇到明宇的同事和病人家属闹纠纷,明宇不想路云看热闹,还带着路云绕路出医院,估计是心情不错,跟路云闲扯,“郑医生太轻率了,有个孩子颅内出血,我以为他会马上进行手术,谁知道他托大居然进行保守治疗,孩子的父母要求做CT,郑医生还不听,弄到今天做手术已经来不及了,那孩子的神经系统受损,只怕以后的生活都无法自理。”
  路云的好奇心不能自已,问:“明宇,郑医生决定做保守治疗的时候你是知道的,也明白那个孩子可能会被耽误时间的是不是?你已经预料那个孩子有现在的结果?”
  明宇翻眼睛,“我怎么可能预料到那个孩子会这样,我听他诊断完就走了,你知道我马上出国,这段日子不用上班的嘛,不过我当时觉得他的治疗方法有错误,按照规定,颅内出血是要马上做CT检查,立即手术的。”
  “你知道他的方法有错误为什么不说给他听?”
  明宇讶异,“说给谁听?郑医生?我不是主诊干嘛插话?再说我说了他根本不会听啊。”
  路云的天真再次发病,“他不听你也要说啊,不能让一个孩子的未来就这么给毁了,所以说你这人就是冷酷自私。”
  明宇怒,“我哪有那么坏?”
  “你本来就坏啊,我扶老太太过马路你说我象做公益广告,我帮人家你说我多管闲事-------”
  就这样,不能免俗的,象所有情侣间吵架颠扑不破的模式一样,把些陈谷子烂芝麻全被翻出来全说了一遍,或者是许多忍耐积压的太久,这次,谁都没煞住车~~路云再次要分手,明宇也答应了分手。
  婚礼终于告吹。路云销掉婚假,准时出现在幼儿园,正常的上班,上课,教小朋友唱歌,人家询问她婚期,她也正常的微笑,“不会有婚礼,我刚和男友分手。”路云的正常让小令担心,她去找路云聊聊,想弄清楚这次又是为了什么闹翻,路云正常的告诉小令,“什么原因已经不重要,我只确定我和明宇不适合。”
  其实,事情也并非全无转圜的余地。还是路云家附近的公车站,明宇等她,他眼里有红丝,脸色不好,明显的睡眠不佳,即便如此,他的装扮也是干净整齐,深蓝色的休闲款长大衣,腰里的衣带松松的挽着,大衣里衬了条灰蓝的围巾,搭配得体,簇带济楚,无懈可击,明宇就是明宇,他从不允许自己过的不好。
  “我们谈谈。”明宇要求,
  “好。”路云干脆的答应。
  明宇把路云带去家咖啡馆,环境安静清幽,适合谈话。侍者周到有礼的端上咖啡,明宇礼貌道谢,他的嗓音有点沙哑,路云脱口而出,“和我吵架比谁的嗓门大喊哑了嗓子?”说完又觉得问的不太合适,自己无意挑衅,可是见了明宇,身上的每根汗毛都象小兵样立正站好,准备冲锋陷阵。
  明宇反问:“你是关心我的嗓子还是准备继续来比嗓门,我们不要斗气了,推心置腹的谈一次好不好?”
  “有必要吗?我们不是已经分手?”路云手捂着咖啡杯,这样可以冷静点。
  明宇喝口咖啡,抿着嘴唇,斟酌词句,避重就轻, “云云,我没想和你分手,那是气话,你也暂时不要想它了,我们先谈谈,你昨天那么冲动,把我想那么坏,这样对我不公平,在你眼里我真那么坏吗?”
  路云仔细看着明宇,他修剪的恰到好处的头发,浓密的眉毛,大而漂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端正的嘴型,性格尖削的下巴~~真漂亮,他是她的归依吗?沉默,路云不对明宇的话做回应,主要问题不是这个。
  明宇继续,“云云,对医生的工作你了解多少?”
  路云继续沉默,直视明宇,他为何不说实话?这就是他的推心置腹?
  明宇躲开路云的目光,小心措辞,“其实医生也是人,医院的环境也比较复杂--------”
  “一直以来,我努力达到你的标准,”既然明宇执意不谈,路云决定先说:“你不喜欢的我不接触,你喜欢的我努力去学习和接受,可我发现有些东西我真的改不掉,你那些生活准则和我有差异,我不知道人生到底怎样才算过的好,但是也不认为活到冷酷自私和麻木世故这样的境界就是有人生的大智慧。明宇,我害怕,这样的差异让我没有安全感,我对我们的未来完全不确定。或者,是我不够成熟理性,明白事理,我会想,我不够格当你的妻子,我没办法这样和你去美国。”
  明宇有点受伤,“你是说,我一直不能给你安全感?所以放弃和我去美国?”
  “是啊,”路云承认,尽量憋回眼里的泪水,她不想在明宇面前哭,“我不想和你这样下去了,每次吵架,原因都好奇怪,说给外人听,人家一定笑死,所以我们算了吧。或者你去美国,会遇到一个成熟独立,明事理不爱做梦的好女孩,比我更加适合你。”
  明宇不那么优雅的,大口大口灌咖啡,又放下杯子,说:“相信我,我不会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我也并不喜欢这样每次焦头烂额的跑来找你谈话然后再和好,真的很戏剧化,这次是我们最后一次吵架,以后都不会有了。”
  戏剧化?路云笑,说到重点了,戏剧化,明宇不是第一次提到这个词汇,或许在明宇的眼里,自己活的十分戏剧,自己的付出,伤心,笑和泪都是演戏,原来明宇那么辛苦那么无奈那么勉为其难的陪自己游戏,“明宇,和我在一起的这段日子你很辛苦是不是?说实话。”
  明宇点头,又摇头,“不是,应该说有点混乱,许多事情不在我掌握内,我不习惯,很多时候,你好象只会拖后腿,思考问题没重点,一点忙都帮不上,简直不能带你出去见人。你偶尔的想法,说话,都象那些无聊的小说故事,不实际,不过和你在一起也有很快乐的时候,真的。”
  路云还是笑,明宇烦躁的掏出香烟,想点上,看看路云,又放下了。
  路云拿过那包香烟,抽出一根,递给明宇,燃亮打火机,替他点上香烟。明宇的打火机很漂亮,不刺眼的银色机壳,上面有个萨克斯的浮雕,路云第一次见明宇那天,他就坐在绿茵阁咖啡厅的大玻璃窗前,手里玩弄着打火机,洒了一身的阳光。那时的明宇是笃定的,宁静的,不会混乱,不会烦恼,是自己连累了他。路云一直自认,自己不问世事,安心做梦,活成一套漫画,这样的日子并没打扰到谁,应该人畜无伤,其实错了,自己的单纯伤了明宇,几乎变成是他的耻辱,原来,人长大了还单纯,是件罪恶的事情,十分不合时宜,简直不能被原谅,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自己变的不罪恶?
  “我想我们放过彼此,分手最好,谢谢你的咖啡。”路云站起来,走出咖啡馆,屋外好冷,冷的人心抖。深深呼吸,路云不想狼狈,不要哭泣。
  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是明宇,他冲到路云身后,抱着路云,“我不要和你分手,和我去美国,即使不是作为夫妻同去,也可以是朋友,我帮你申请学校,你去读书,我们在另外个地方,重新来过好不好?”
  明宇的拥抱让路云有瞬间的软弱,让人舍不得的温暖,在另外个城市,明宇就不是明宇,路云就不是路云了吗?一切就不会不一样了吗?
  明宇的下巴抵在路云的头上,不愿放走路云,试图说服她,“我们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开阔点眼界,不做井底蛙,或者,我们都可以做点改变,重新开始。”
  井底蛙?路云苦笑,自己天生是只井底蛙,活在哪里还不是一样?寒风强劲,路云瑟缩,出门忘了戴围巾,明宇觉察到,松开路云,把自己的围巾围在路云的脖子上,“我的围巾是男用的,等等我们去前面的商场,我给你买条女用的。”
  路云半低下头,摘下围巾,重绕回明宇的颈上,温柔的帮他理好围巾,“明宇,谢谢你终于让我知道你的真实感受。”系好明宇大衣的扣子,绑好那条腰带,路云眷恋的注视着明宇,“我的意思你懂吗?我想,终究,我是个自以为是的稻草人,配不起你的金堂玉马,所以,我选择做井底蛙。”轻轻的拥抱了一下他,路云尽量潇洒从容的说再见:“再见,你多珍重。”
  时间和空间平缓的静止,忽地就心如止水了,路云没什么痛的感觉,也没什么很难受的情绪,该吃就吃该睡就睡,她的死党小令也绝口不问明宇,明宇似乎就成了一坐雕像,停在路云不再经过的博物馆,不买票入场,就看不见,就和现实的一切无关。
  数日后的中午,路云照顾小朋友们午饭,那是她一天工作中最忙碌的时段,乱糟糟,世界鸡飞狗跳。明宇的电话在这个时间打进来,路云根本没空看来电显示,扬着嗓门问:“你哪位?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忙死了。”
  手机里传来熟悉的声音,微微有点沙哑,“是我,你好。”世界魔术般安静,路云怔怔地听着,原来让止水汹涌只要几个字就可以。“你听起来精神很好,”明宇在电话那头说。
  路云机械做答,“不坏。”
  “哦,”接下来是沉默,路云觉得折磨,好像有一刻,看得到自己手背上的纹路多了几条。明宇又说:“我在机场,马上就上机了,呃`……跟你告别,”
  路云沉默,半晌:“一路顺风。”
  “那……好吧,再见。”
  “再见。”路云断线。很普通,这个世界上谁和谁分手,都是说再见的。
  路云只是没想到,两年前和自己说再见的人重逢时,仍一副并无物是人非的局面,可实际上,人成各,今非昨。不一样了就是不一样。
  路云基本上一夜无眠,翌日早早起床,煮了点稀饭,烧点小菜,还出去买了豆浆烧饼。务必使早点花色够丰富。路家二老睡到九点起来的时候,一双儿女已经坐在餐桌上边吃边聊天,下稀饭的小菜是道精致的蟹柳青瓜炒腰果,路老爷子简直感动到不行,问女儿,“你大早起来弄的?”
  “是啊,”路云给爸妈拿碗,“我炒的,哥说很好吃诶,还说最好天天吃这个,这几天不是鱼就是肉,要不就是鸡鸭,哥说他胖了,要吃素的,爸,妈,你们要稀饭还是豆浆?”
  路爸要了稀饭,大过年的,路爸很没出息的红了眼圈,路野和妹妹惊的眼珠子没掉出来,路云说:“爸,就算不好吃你也不用这样。”
  路爸摇头,拿儿子递来的毛巾檫眼睛,“想想以前,我儿子交各色人种的女朋友,当八国联军女兵团的团长,我女儿二十多了只看卡通,永远长不大,我们家虽说不够完美,那时候爸觉得已经够好了,能一直那样也不错,可是想不到,我也有今天,儿子可以回归打中国,交正常女朋友,女儿还能烧菜这么好吃的菜,心疼爸爸。就是~~就是我这么好的儿子和闺女,刚变这么出色可以见人了,就成别人家的了,该结婚的结婚,该嫁人的嫁人。这养儿养女的,真是……给别人养的啊。”
  路爸感慨万千,指望这番掏心掏肺的话说完,全家都热乎热乎,结果……
  路妈不满意,“我们家小野云云一直都很出色很可以见人的好不好?你当我给你生的是一双怪物啊。”
  路野皱眉头,“爸,我之前的女朋友和现在的一样正常的,拜托,都是美女诶。”
  路云苦着脸:“爸,我以前就算不会烧饭也是很孝顺您的,天哪,我发现做人家子女也很难咧,爸,你千万不要告诉人家今天早上为了吃顿女儿煮的饭吃成这样,要不人家以为我什么都不会,我嫁不出去你不可以嫌我烦哦。来,我给你换碗热稀饭。”
  路爸特挫折,敢情说真话是这结局,发誓以后都不跟家人掏心掏肺了,转而又想,还是很伤感,尤其是对女儿,贴心的小棉袄以后是贴着别人的心,不知道还能不能记挂爹娘,女生向外啊,这养闺女和养儿子真是两个心情,一顿香喷喷的早餐,竟吃的没滋没味。
  路妈没那么多愁善感,交代路云,“你表妹下个星期结婚办酒,表姨妈想让你过去住几天帮着忙活忙活,你等会儿收拾收拾过去吧。”
  “帮忙不是有规矩,要嫁了的有儿有女的妈妈们才可以吗?妈,我不够格啊。”路云不那么想去,她和娇滴滴的表妹素无深交,听说这次表妹是嫁去墨尔本,未来表妹夫澳大利亚人,说一口澳大利亚鸟语,表妹嫁鸡随鸡,张口也来鸟语,早忘了中国话怎么说了,路云听不懂。
  路妈哄女儿,“你反正放假到初八才上班,你姨妈家初六请酒,妈这里应酬多,全权拜托你了,你就住过去帮妈忙几天吧。”
  路云张口结舌,不明白怎么就要住过去呢?随即一想,明白了,亲爱的老妈大概不打算让自己见到明宇,干脆把自己整去表姨妈那里,假如明宇再来电话约自己,她就可以说自己不在家打发明宇算数,路云没觉得这个办法好,比较鸵鸟,哈,难为娘亲怎么想出来的。就这么大个城市,有什么是躲得掉的呢?

  第三章
  早九点,程旭下班,绕道儿科,他的习惯。一来,方便找损友庄子游,二来,可以见到许多可爱的小朋友。程旭喜欢小孩子,尤其是看小孩子们的眼睛,一朵花里看世界,孩子的眼里看天堂,程旭基本上属于儿科的专属义工,免费看天堂。
  远远的,见到等电梯的妇科医生李素渔,拜年,“渔姐,新年好。”素渔微笑,半躬个身,道新年好,指指电梯,示意先进去了。程旭走楼梯,还是习惯,不用等,免费锻炼身体,边走边寻思,李素渔和子游,又拖了一年,哎,老牛破车啊。
  拐进儿科走廊,见拉着老牛破车的子游没穿制服,站在一幅宣传画前,程旭塞给他一瓶热牛奶, “干嘛呢?上班怎么不穿制服?不是马上要查房了吗?”
  子游咽口牛奶,“我刚要了大假,不用开工。”
  “现在?”程旭惊讶,“你怎么要下来的?这个时候诶~”
  “是很难调,我硬要下来的,主任气得鼻子不鼻子脸不脸的。我打算休一个月,跟个团,带上照相机到处转转。”
  程旭琢磨,好好的怎么就突然想去旅游了呢?问,“你是想一个月全在外面混?”
  “可能吧,再说。”子游表情淡漠,看起来没有即将出游的兴奋,到一副旅游回来很是疲惫的意兴阑珊,程旭打破沙锅问到底,“为了李医生?”
  子游坦白,“是啊,我想放弃了,那个女人要笨让她笨去吧,我去旅行,看看途中有无艳遇,找点乐子。”
  步出住院部,外面的天空阴阴的,风吹着仍然冷,程旭系好外套的扣子,劝子游,“去销假吧,你这样出门旅游我真担心,你会犯错误的。”
  子游黑了半天的脸黑不下去,被程旭逗的笑出来,“懒得和你说,走了,去吃早点,听说隔条街新开的广东馆子牛腩粉一绝,试试吧?”
  “不要,”程旭摇头,“我回宿舍洗个脸去找路云,谢明宇回来了。”
  “什么?”子游吓一跳,“阿旭,你会怎么样?“
  “我还能怎么样?”
  “不是,我是说他会怎么样?”
  “也不能怎么样吧?”
  子游抚额,“行了,别跟我玩绕口令,说吧,要是路云打算和明宇旧情复燃你怎么办?,喂,别跟我说你一点都不担心。”
  程旭靠在路边长椅的椅背上,不吭声,垂着眼睑,满面茫然,半晌,吸下鼻子,憋出一句,“我不知道。”
  “喂,你有点志气行不?千万盯紧路云,我觉得她不会选谢明宇的。”
  程旭撇嘴,“切,你还有空管我啊?不是要去旅游吗?”
  子游不说话,眼睛白的那部分翻给阿旭看,甩句话,“我去吃牛腩粉了。”
  程旭后面喊,“你什么时候出发?”
  “还没定,”子游答应,没回头,背对着程旭摆摆手,走了。
  程旭靠着长椅又发了会儿呆,打电话约路云,电话那头吵的要命,程旭自然问:“你菜市场买菜?”
  路云说:“我在拍婚纱照。”
  程旭觉得鼻子酸痛,大概是风太大了,冷的想喷鼻血,心内惊疑万分,不会这么快吧?就去拍婚纱照?路云又说:“阿旭,我好痛苦。”程旭眼眶发热,她好痛苦?现在最痛苦的是自己不是吗?
  路云周围似乎莺声燕语,她的声音在那片嘈杂里回荡,“你不知道,我表妹好烦哦,每款婚纱都要试穿150遍,天啊,简直崩溃,她还逼我试伴娘礼服,你猜是什么?小凤仙装哦,吐血……”
  伴娘?原来是伴娘,程旭鼻子上血脉流动开始恢复正常,眼眶周围的肌肉也能正常运作了,惊魂稍定,心头还是乱跳的,又不好明说,道,“你那边听起来好忙,你有没有时间出来?”
  路云在电话里憋着嗓子鬼叫,“就是出不去嘛,还给我订行程表,做这个做那个,我表姨妈却呆在家里打麻将,说她这两天旺,让我帮忙,她答应给我大红包,怎么办?-----”
  “好啦好啦,稍安毋躁,”程旭终于完全定神,宽慰路云,“家庭安乐才有亲戚朋友嘛,要是一穷二白你想忙也忙不上,我没事儿,你忙你的。”
  放下电话,程旭转身往宿舍方向走,暗想,当真是前途黯淡,每次都被路云吓到,多少回了?去年刚入夏,程旭接到路云的短信,内容恨惊人,说:“天上掉下来的意外,我爸公司一个认识一些日子的年轻副理突然跟我求婚,我们没交往过,只是认识,我也觉得突然,不过,想想结婚也好,我怕一辈子孤单。婚礼三十一日,给我祝福吧。”
  程旭吓得~~当时正在车上,当头一棒,不夸张,立时天黑地暗,半条命就没了。总算路云还有良心,电话来, “阿旭,接到我的短信没有,真抱歉,我发错了,本来想骗别人的,当时懒,就用群发----”
  “你开玩笑的?”程旭激气,“你个笨女人,我跟你说,你去罚球,不是,去面壁,告诉你,我没电话给你前你不许找我,气死我了。”
  后来路野和小令就说程旭,“六月有三十一号吗?是你人笨。”
  小令是没上当的,还回短信给路云,“你哄人也要看看对象嘛,你爸那家公司有年轻副理?”
  路野没上当,“妹子,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求你不要在你哥做完运动喝水的时候发来这样白痴的短信OK?”
  子游也没上当,“你当我白痴,现在距离我们刚才在KFC一起午饭后不过三个小时,你要开玩笑也想个高明点的,非弄这么冷,害我要去找棉袄。”
  路爸路妈直接问的,“女儿,你没事吧?”
  据说远在美国的谢明宇也接到这条群发出来的短信,路野透露,人家谢明宇最聪明了,直接跟云云说,“这个月没有31日,少来这套。你是我的逃妻,乖乖站在原地别动,等我回来,不要妄想嫁别人,除了我,你谁都不能嫁,谁都不可以爱。”
  路野这样说的时候眼睛是盯着程旭的,那意思朗朗乾坤,旭日昭昭――程旭你怎么就不能这么聪明?这么有魄力?这么直接?程旭只是笑笑。他不会这样,因为他是程旭,不是谢明宇。
  程旭之于路云,可以设想很多假如,就是没办法做到怎么~~
  假如,那年他们应该结婚的冬天,他不冲出去,他们会不会已经结婚了?
  假如,他不是打了谢明宇,他还会不会被谢明宇的父亲利用关系报复,调去县医院?
  假如,他不是被调离怡和,他还会有机会和路云在县城度过那么美好的一段日子吗?
  假如,他老早老早就对路云说我爱你,在与她相亲的时候说出我爱你。
  两年前,程旭的上级医生老主任,跟他说为他介绍老同学的女儿认识的时候,程旭本能的想反对,可看到老主任亮出路云相片的一刻,就把挤到喉咙的那句“不”给咽回去,答应了。告诉子游自己要去相亲,被子游那个耻笑,“就我们这一型的,”子游抻抻身上的医生袍,“我们这型还要相亲?你想什么呢?悲哀啊~~”
  程旭不管,他不悲哀,甚至觉得天降甘霖,依约前往相亲地点,在一家粤式茶楼在门口就撞到一个女生,色彩斑斓一张脸,眼影绿的,搭了件紫色长洋装,可不正是路云?主任介绍路云给程旭认识,路云揉着被程旭撞痛的鼻子,极不情愿的招呼,“程医生。”
  怎样才能在六个大人,两个孩子,闹哄哄的茶楼包间里证明自己是个值得路云交往看看的男人呢?程旭不知道。相信,主任是怕冷场,所以帮自己拉拢了亲友团,结果就是,有些日子没见的路老爷子和程旭的主任神侃,从政治股票一直聊到房地产,这是个多不靠谱儿的亲友团啊。为了让两位长辈聚精会神的聊天,主任的儿子和媳妇只得尽力照顾自己家一对玉雪可爱的双胞胎儿子不打扰到大人。虽然,话题几次绕到程旭和路云身上,不过,又几次没心没肺的被扯远。
  路云无心攀谈,程旭觉得,她好像根本没看到自己,只安然享受面前的虾饺春卷奶皇包,一个人喝了半壶冻顶乌龙。后来两个孩子抢包间的电视,路云充分发挥幼师的特长,和孩子们玩成一团,一起唱:“小蜜蜂,嗡嗡嗡,飞到西飞到东---”
  小孩子童言无忌,双胞胎哥哥软嫩的小手摸摸路云的眼皮:“阿姨的眼睛怎么了,象妖精。”
  双胞胎弟弟十分照顾情绪,说:“不是,阿姨受伤了,被打了一拳,我们给阿姨呼呼。”路云哈哈哈的笑~~信马由缰。
  还是最爱她,即使她装扮怪怪,并不影响她的美丽。她吃东西的样子还是那样痛快,不淑女,专心的象个孩子。程旭以前见过路云吃东西。那年在她家附近的豆花店做小工,还是国中生的路云吃咸豆花,往里面放辣油,东张西望的,怕人发现。这个不怪路云,她胃不好,她家里人为了保护家中的小公主,平时吃零食尽量打包回家。比如路云的哥哥路野,一个从小就帅气并极其有绅士风度的男孩子,每天早晨拎了钢精锅专门买豆花或豆浆回家,所以,路云出门吃饭的日子不多,出来一次象放羊吃草。那次,她真的放多了辣椒,当场胃痛到面青唇白的,豆花店鲁老板亲自打电话去路家,找人接路云。程旭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他有机会和路云同吃豆花,会好好照顾她,辣油三小调羹就好。
  一直,程旭温柔的关注路云,之前,现在,以后。即使坐在同一房间,似乎,他们也隔了咫尺天涯的距离,程旭打赌,路云已经忘了在前一天还拦住自己问书店搬家了没有,那是她每天都经过经常光顾的书店耶,只因书店前多摆放了一只太大的广告牌,路姑娘就找不到了,拉住程旭问,“三联书店搬了吗?”程旭几乎就想走上前,拉住她问,“丫头,你知不知道我谁?”可他没问,时机实在不对。他也天真的以为,他会有单独和路云相处的机会,可是,路云推掉了他后来的邀约。
  程旭的姐姐程月得知爱弟铩羽,道,“那路家小姐想来必定标致。”程旭默认,程月分析建议,“女孩子但凡生的好些,眼睛就长在头顶上了。其实那些风花雪月,你侬我侬都是假的,娶妻娶贤,家有丑妻是个宝,能帮你传宗接代守一头家就好,你要求不要太高。”
  程旭还没答话,程妈妈已然不乐,“你也知道你弟弟身负传宗接代的责任,还要他娶个歪瓜劣枣,影响下一代嘛。我儿十分的人才,自当配个十分的人物才好。”
  程旭本有郁闷,结果被母亲姐姐逗笑。他自幼丧父,自得一母一姐相依为命,一家人相互扶持,苦熬过来的,对程旭而言,只要家人平安,其余都可放下。
  他也以为,自己可以放下路云的,可是夜里,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那水波摇动里的幻象里,全是她。天花板上在下雨,雨里是在树下躲雨的路云,衣服透湿,可怜兮兮,程旭放慢脚步,走上前,把自己手里的伞递过去。路云不太清楚他的意图,眼巴巴的望着程旭,程旭大是尴尬,把伞放在地上,掉头冒雨走了。还没等去向路云要回那把外面下大雨里面就会下小雨的伞,程旭再次搬家。虽然搬了家,可是他们还是会在这个城市相遇。他眼见她慢慢长大,从一个黄毛丫头,长成如花的女子,
  在这个城市,他与她,或多或少,或长或短的,常常遇见,在街道边,公车站,地铁里,电影院,他赶着去打工她忙着系鞋带,他忙着应付考试她笑哈哈的啃根烤玉米,他忙于应付生计,她总是闲里有闲,这个年月,为什么有人可以象她这么闲?还有……那么……甜??!
  她是那么迷糊,她可以记得住宫崎竣和柴门文漫画里所有人物的名字,但是从来不记得自己出门前带的把新伞丢去了哪里,买杂志拿了杂志忘记拿找零,又或者拿了找零又忘了杂志的事情不胜枚举,不是熟人她不记得人家的相貌。
  她又是那么不通人情世故,想什么都一派天真。一次在公车上,程旭亲耳听路云跟同学胡侃,她觉得混黑社会是件可以很浪漫的事情,如果进黑社会公司当会计,有没有可能和喋血江湖的黑社会老大发展出难忘的恋情?上帝知道,这可是让人~`~忍无可忍,不过,程旭似乎可以一忍再忍,乐此不疲,他爱她的糊涂与天真,甚至,愿意去保护她的单纯。
  奈何~~本以为这次相亲是个机会,原来只是老天爷开的玩笑。啊,她拒绝了我,因为我只是远远的注视着她长大,却什么都没跟她说过,没为她做过,当我以为已经走近她的时候,她却拒绝了我。
  相亲后再遇路云,是在怡和医院的走廊上,那天,她是陪死党宋小令看望小令班上生病的孩子龙龙,龙龙是妇科李素渔的儿子。说起来,够复杂的关系。那会儿小令是子游的女朋友,可实际上子游喜欢的是素渔,追求小令,不过是为了多个接近素渔的机会。子游用心良苦,小令又何其无辜?但在那个时候,在真相没有呈现,伤害没出现之前,一切都还是美好宁和的。
  “啊?你是牛仔外套?”乍见程旭,路云仿佛只记得程旭相亲那天穿的衣服,搜肠刮肚好几秒,才想起来爹娘说起好几遍的名字,“呃……对不起,是程旭,呃……程医生,你好。”
  路云磕磕绊绊的问好让程旭发笑,这丫头傻起来的样子让人心疼,他带路云和小令去儿科,。
  程旭走在前面,习惯的,左手不由自主的扯着右手医生制服的袖口,他一紧张就会这样,意识到自己的紧张,就更紧张了点,克制的把冒了点汗湿的手插进裤袋,放慢脚步,嘴里问小令:“龙龙是你们班上的小朋友吗?”眼睛禁不住瞟了眼路云,她好美,轻盈的象躲在森林里自在的小精灵。
  “是啊,”听小令答:“我们都好喜欢龙龙,他又乖又可爱。今天中午他发高烧我们都吓坏了,没见过那样飚高温的,手脚冰凉,体温却高到40度,所以才给她妈妈打电话。”
  路云插嘴问:“龙龙现在怎么样?是普通的感冒吗?”
  程旭摇头:“不是,是心肌炎,不过还好,没到特别严重到发生心源性休克的地步,但是需要卧床休息一段日子。”又看了眼路云,她还是那么善良,对谁都关心,还记得大学时候把在酒吧喝醉的同学送回家,那时候程旭是那家酒吧的酒保。
  小令和路云不太明白:“心肌炎是什么?龙龙的妈妈不是医生吗?怎么会让龙龙得这样的病?”
  程旭笑:“医生也会生病啊。”再看眼路云,她的眼睛清亮而纯净,等会儿该怎么跟她提出邀请?喝杯咖啡?喝茶?晚餐?哦,不,还是去冰果店去用点草莓冰比较好。
  很快就走到病房前,路云和小令说好累:“这么长的走廊你们医生巡防不是要累断腿?”
  程旭不觉得:“很长吗?不会,我觉得很短。”是真的觉得短,哪天都不象今天这样短。到病房程旭进去把子游叫了出来。子游先说了龙龙的病情,不很严重,叫女友宽心,对于程旭路云和小令一起出现,子游表示惊讶,询问,“你们认识?”
  “认识的,”路云爽利的回话:“我和他相过一次亲,是同一战壕的战友。”说的又快又坦白,
  怎么是战友?路云的回答害程旭几乎咬到自己的舌头,费好大力气才把那句‘我不是你战友’憋回去,憋的脸红脖子粗,吸下鼻子,程旭别过头,没看子游。
  程旭的尴尬路云看不到。走廊的一头有几个医生,路云全神贯注的盯着,喊了声:“明宇?”翩然若蝶,跑了去。
  程旭耳中听小令说:“哇,原来他就是谢明宇啊,真是玉树临风般的人物,难怪云云选了他。”
  是她选择的吗?她相亲的时候一反常态的浓妆艳抹,原来是负气所为。眼里的路云,娇憨的笑着,披肩的发丝随着动作轻晃,走廊长窗外的阳光照着她干净的牛仔裤白T恤,玲珑如一颗会发光的小水滴,通透而不染杂质。
  曾经,这样的笑容,是程旭记忆里的图片,在那些为了生计和学业每天忙着打三份工,过得颠三倒四的日子里,那些筋疲力尽的暗夜,挣扎着想起,拿出来看看,已经是莫大感动。如今,记忆里的路云,立体,鲜活,生动的在他眼前璀璨的笑着,有形有影,但是那份光芒不是因他而闪烁。程旭依然讲不出该说的话,想做的梦,她是他到不了的云。
  后来,有个机会让程旭见到明宇。主任带他去医大参与一次手术,手术是在医大附院进行,过程顺利。手术结束后,程旭无聊在走廊乱转,看见走廊前不远的一间休息室,几个医生护士在里面聊天,程旭无意瞥见谢明宇?他握着一管毛笔,正和旁边一个医生说话,可能是个笑话,大家都在笑,程旭忍不住就走近点,听一个护士在催:“好啦,谢医生你就快点写嘛,写什么都可以。”
  “那好啊,就写,有个护士不是人。”即使是个小玩笑,谢明宇声音也轻且斯文。
  众人又笑:“还真土,下面就写九天仙女下凡尘了。”
  谢明宇不复多言,低首挥毫。程旭再走近点,见米白色宣纸上,墨痕历历: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铮声淫。
  程旭并不懂什么样的字算好,但是却相信,明宇写的一定是很好的,一笔一画,平平稳稳,工整气派,一见就知道是练过的。仔细看他的人,漂亮到几乎是精致的面孔,白制服纤尘不染,连脚下的皮鞋都干净的没半点尘埃,脖子上的听诊器规规矩矩的挂着,里面纯白的衬衣搭配了条蓝色条纹领带,程旭曾经在商场的男装部打工过,知道那条领带的市价有多昂贵,这样清俊无伦的谢明宇让人不能不自惭形秽。
  盯着一个人看很久是不礼貌的事情,已经有人奇怪的问程旭:“先生你找人还是求医?”
  程旭猛省,知道自己失态了:“对不起,我是怡和医院的胸外科医生程旭,来这边是观摩一台手术,刚才无意路过,见谢医生的书法写的漂亮忍不住进来看看,很抱歉,打扰了。”
  “哦,没关系,”答话的是谢明宇,“其实我的字不够好,小时候不愿意练,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在更是差不多荒废了。程医生也懂书法吗?要不要凑个兴来写几个字,笔墨现成的。”
  “我”?程旭慌忙推辞,“不不不,我不懂的,不要说毛笔,我钢笔字都写的很难看。”
  “怎么这么谦虚?”
  程旭尴尬的脸红:“不是的,我没有谦虚,我是真的不会写毛笔字。”
  “明宇,你才是谦虚吧,”进来的是医院的院长和程旭的主任,和大家打过招呼就拿着明宇的字赞不绝口:“真好,当真一派过庭书分,神采飞扬,妙啊,不过出入笔再回坐一点,行笔再沉一点回就更精彩了,字嘛,总是温润平和是至高境界。平时练魏碑吗?”
  “练的少,”明宇回答的谦逊恭敬:“不过经您一提点,以后就要多练了。”
  “嗯,是有女朋友了对不?那难怪时间不够用了。”院长话音一落,大家都善意而笑。
  程旭悄悄退出来,别过主任,独自乘地铁回家,脑子里全是明宇和路云。
  有才华的明宇,可以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彬彬有礼的明宇,他谈吐文雅,礼数周到。
  体贴的明宇,工余的时间一定全给了女友,他应该够爱路云;
  没有缺点的明宇,谁能看到他的缺点吗?
  明宇身上所有的条件都是程旭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他没机会去练书法画画或者弹琴,幼年的自己,要帮着妈妈打零工,每天做一只只包装用的纸盒,一个纸盒只有几分钱,忙一天下来也赚不到一家三口一餐饭的费用。想到明宇脖子上的领带,再想想自己家里至今还会漏电妈妈也舍不得换的冰箱,下雨天就会有渗水的天花板,又想想兰花样娇嫩天真纯净的路云,程旭忽地心灰意懒,还要再争取吗?没有谁比明宇更适合路云了,
  那天,他慢悠悠的走出地铁站,春夜的晚风迎面吹来,乍暖还寒,周围的人潮汹涌着急匆匆的在程序身边流动,程旭不急,曾经慌慌的忙着去上课去打工,拼着命的扑来扑去,是盼望着,或者有一天,自己忙忙的下了车,她就站在那里,象个美丽的意外,就对着自己说‘嗨,才转来,我一直等你。’可是现在,程旭觉得这个梦想至可笑不过。
  子游曾问程旭:“你打算几时向路云表白?”
  程旭心平气和道:“不表白了,因为她不在。”
  她是真的不在,不在窗外,不在程旭的未来,还以为已经拿到爱的号码牌,以为无论向左向右,拐几道弯,都会等到她,那只是痴人说梦,既然走了这么久也不能走到她身边,程旭就打算放弃了,只是放弃,不是忘记。记忆里的路云还是十几岁的模样,在那个初露清寒的早晨,拿着她的语文卷纸,边晨跑边大声的念她的作文
  “我的梦想,是做个稻草人,就那样,一直一直站在层层的稻田边,看得见青空坠长星,闻得到十里稻花香,下雨的时候披一蓑烟雨,有风的时候见杨花飞雪,在阳光灿烂的天空下,我可以懒洋洋的晒着太阳,感受我身上的每一茎脉络在阳光的温暖里变得轻盈,丰盛,我是暖暖的,幸福的稻草人,就可以那样,自由的唱—”
  那个小丫头在生气,跑的喘吁吁的:“我写的……不好吗?……这个……就是梦想啊……,为什么……一分都……不给我,气……死……我……了啦~。”
  程旭早起送牛奶还有报纸,骑着单车故意放慢速度,边听边发笑,做个稻草人,不是没心没肺?这个叫梦想?轻碰了下车铃,丁呤呤声脆响,车子从路云身边过,看见的路云,粉粉的脸,恨恨的表情,干净的象草叶上露水样的人,那是第一次见到的路云。就是这个梦想变成稻草人的路云,在程旭的记忆里慢慢的沉淀成一张相片,无法复制,不可替代,永志难忘。

  第四章
  又是不在家,她有这么忙吗?明宇握着手机,一时竟舍不得收起来,呆靠在沙发上。已经好几天了,每次找路云,路妈都说不在,询问路云的手机号码?路妈的回答很妙,“我们家云云总丢手机,干脆不用了,要不她那点薪水还不够买手机呢。”
  这只是托词,明宇知道,却又无可奈何。回国前,他是那么自信满满的,以为只要站在路云面前,他就能翻天覆地力挽狂澜,一切都会按照他铺设好的轨道前进,可事实上,当他站在路云面前的一刻,面对她先是惊愕再是淡定的面孔,不知道为什么,他所有的自信土崩瓦解。
  他对路云说“我们谈谈。”象两年前一样,同样的音节语气撞击在清冷的冬夜里,同样的人同样的时空错乱般重叠在一起。路云浅浅微笑,“欢迎你回来,明宇,好,我们找个地方谈谈。”
  明宇带路云去两年前话别的那家咖啡馆,没什么变化,只不过桌子上的那瓶插花由红玫瑰改成蝴蝶兰。他本想与路云好好谈谈别后情况,要命的是每隔两分钟,路云的电话就极不实时务的发作,明宇不动声色,透过那株富贵竹的绿叶看走到一边去讲电话的路云。从前,她和小令讲电话不避讳自己,边说边笑边比划,表情丰富,不管别人会不会觉得吵。有时候,还把电话的内容复述一遍给你听,也不管你爱听不爱听。现在的路云,居然这般知情识趣,她讲电话的样子安稳沉静,一只手插在长裤口袋里,大方利落,表情平和从容,那份小儿女的稚气不知何时已经从她身上消退,明宇迷惑,他认识的那个孩子气爱做梦的女孩呢?那个在电话里和他唧唧呱呱的云云呢?怎么不说童话故事了?
  路云每次讲完电话回来,都温文的向明宇道歉,“对不起,让你等。”有伺应生送来蛋糕,她还体贴的叫了份栗子蛋糕外带回家,孝顺母亲。并和明宇说:“不好意思,一直忙,本来要帮我妈买她喜欢吃的点心,结果都没时间,今天我请你,等等我买单,你不要介意好吗?”
  “那怎么可以,当然我买单,算我的一点心意。”
  “噢,明宇,我过年孝敬我妈的机会就不要和抢了好不好?就这么说定了。”
  明宇无话,因为路云的手机又响,这次是她同事,路云又走去旁边听电话,隐约听来,是商量着去唱K的事情。路云笑语嫣然,明宇沮丧莫名,这就是他期待日久的重逢,谈谈的内容与他预期的相距千万里,而他想念的,纯净如水滴的路云,变得有点陌生。她好象忽然变得很成熟懂应对了。从前,明宇常叹息路云不通人情不知进退,如今她知了分寸雍容大方明宇却怅然若失。后来结帐买单,明宇沉着脸,径自付现,路云没再争。明宇沉默着拦车,送路云回家,一路无话。
  这几日,明宇回医附院上班,适应良好。穿着合体高贵的黑西装,拎着他的全皮公文包站在电梯口等电梯。医大附院有闲人统计,谢医生上班或下班的时间内,电梯超载的几率会比平时高,因为总有护士小姐忍不住找机会同行一段路,看看谢医生打理到比广告模特还顺滑的栗色碎发,浓密整齐无一丝杂乱的长眉和漂亮到另人窒息的大眼睛。不过,如果医大附院的护士知道他正为情所困,苦无出路,不知道会不会晕倒,这样出色的男人也沦落至此,可见人生有多无望。
  有同事来约晚上打桥牌,明宇欣然答应,揶揄人家,“你输了不要不高兴哦。”他说话声音不大,从不高声喧哗也不喜欢别人大了嗓门嚷嚷。同事边换制服边回他一句,“不高兴也正常的啊,知道你牌品好,从来不会不高兴。”
  明宇不会不高兴,桥牌,象棋,麻将,桌球,跳舞,唱K,乃至高尔夫之类所有的消闲的方式他都手到擒来,玩的颇好,不过他不会痴迷,如果不能全情投入,就不会浪费喜怒哀乐,自然心平气和,自然比别人好风度,大部分得意的人物风度总是特别好。
  除了路云,除了路云能让他心情不好。这些日子,每顿饭都是接风饭,包括早餐,如果是出去早茶的话,可以早茶接风到中午12点,然后就吃中午的接风饭,谢母帮儿子统计,如无意外,他可以在两个月内一直被接风,明宇并不觉得这样有多奇怪,他可以应酬的很好,不过一闪神就会失控的想到路云,如果路云在,不知道会不会拿野店的健身卡给自己,说,“去健身吧,不然血液会被XO换掉。”
  大年初六,明宇去参加一个婚礼,应该是谢母去的,可谢妈妈实在是有应酬走不开,只得明宇代劳。其实谢妈妈都不想儿子去,因为对方是路家的亲戚,路云就是被他们介绍给儿子的,谢妈妈有气,气儿子被路云耽误了大好年华。明宇和路云的亲事不成,两家多少有点隔阂,谢母虽然不喜路云,可也不想就破坏和人家一直来保持的关系,说穿了,就是觉得对方尚有利用价值,否则花这心思干嘛?交代明宇。“早去早回,让人家知道你去了就好。”
  明宇应付性点点头,拿毛笔往红包上写吉祥词。路云的表姨妈家姓曹,明宇记得很清楚,好像路家的事情,他总记得特别清楚。差点,他就要用毛笔去写一堆请柬,请那些亲戚来喝自己和路云的喜酒,今天,明宇不打算早点回家。
  酒席设在酒店七楼宴会厅,明宇从电梯出来,就看到路云,虽然心情有点茫然,却被她那身打扮逗笑。站在一身雪白的新娘旁边,她穿套红色的小凤仙装,象只土土的无锡大阿福,但是土的很漂亮。剪裁合体的上装裹在路云身上,衬的她纤巧的腰肢不盈一握,或者说,是路云让衣服变得可爱。她没嫌弃小凤仙装象大阿福,兴头头的,把走在明宇前面的一对夫妇搞错了名字,人家明明姓安,路云却招呼:“陈先生陈太太好,欢迎欢迎。”明宇骇异。
  新郎是老外,只管傻笑,没反应。明宇看到新娘和伴郎都快哭了,新娘一定后悔找了这样的帮手,明宇寻思,不知道云云是怎样在电视台混到现在的,哪天被解雇了绝对不是新闻。路云似乎发现弄错了,忙着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安先生安太太,安先生长的好象电视里的陈家洛哦,所以弄错了,莫怪莫怪。”明宇长叹,这个理由……?真丢人!
  安先生安太太确实未怪,笑了半天,“路经理好福气,生个闺女够伶俐的,下次陪你爸来我家玩,我请你吃自家烤的蛋糕,不过不可以再认错人哦。”
  路云居然可以没心没肺的乐,明宇都想替她找个地缝钻进去。走上前,颔首向新郎新娘,“恭喜。”
  路云笑盈盈脆生生:“请进,多吃点,这里的翠簪石斑卷和杏圆水鱼特别棒。”
  啊,这丫头除了吃和破坏还真是别无所长啊,明宇想进去,忍不住又倒退两步,双手抱胸,礼貌文雅的对路云讲,“有必要提醒你一下,我名字叫谢明宇,是你的未婚夫,你不可以忘了。”说完,也没看旁边惊呆的新娘伴郎,径自进去大厅,哗,整云云一次好过瘾,明宇半低头,嘴角挂了抹坏笑。
  路云推荐的那两道菜味道不坏,明宇没少吃,喜宴办的体面热闹,明宇不喜热闹,却希望,有天,自己和路云的喜宴也可以这样进行,如果能更热闹些也好,唉……终究,还是喜欢路云的,仍然希望,她是自己今生的新娘,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其实,目前的路云,不是更符合自己最初的期望吗?明宇开始后悔戒指没带出来。
  路云好像一直跟着新娘东转西转,没得停,明宇要了杯普洱,坐到大厅角落的沙发上等散席,等路云。眼前红色的裙裾摇摆,他等的人出现了,端了一碟子食物坐在他身边,问:“你吃饱了?”
  “嗯 ,吃饱了,”明宇点点头,“你好忙?”
  路云苦恼皱眉,“别提了,又不是我结婚,弄的我比新娘还忙,啊`~什么世界?”
  明宇但笑无语,看着眼前他最爱的女孩。空间沉默,气氛微妙,路云有小小尴尬,明宇则颇享受她的尴尬。
  “刚回来会不会不适应?”路云总算找出一个话题。
  “不会,我在这里长大,怎么可能不适应?就是比较忙,走的太急,好多东西没带回来,不方便,还要找同学帮我邮寄。”
  “干嘛那么赶?想回家过春节吗?”路云专心对付一只虾球,不小心把汤匙掉到地上,明宇弯腰帮她捡,心潮起伏,为什么她可以这样没所谓的问这个问题?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吧,虽然答应等自己,却等的一点都不专心,这样想着,动作就停顿了,仍弯了腰,抓着那只汤匙,转回头,浓黑的长眉轻拢着,深深凝视路云,“我是为了你啊,你都不知道吗?”
  路云不吭声,只是水透的一双眼波,迎着明宇的目光,就是这双眼睛,即使他逃去大洋另端,都没逃得掉,明宇长叹, “云云,你好坏。”站起身,“我去换只汤匙给你。”
  “不用,我饱了。”路云跳起来,冒失依旧,膝盖上的一碟子食物尽数翻到地上,群摆上溅满酱料油渍,明宇吓一跳,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瞪了几秒,路云先反应过来,麻利的叫服务员,“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把这里整理一下好吗?告诉我洗手间哪里走?我要去清理一下。”她只朝明宇歉意的笑笑,就走远。明宇的心象被什么揪紧了,他认识路云以来,从来没象现在这样,觉得路云竟是如此难以掌握。远处,路野和小令和众人哄笑,商量晚上如何闹洞房,估计今天是很难有和路云独处的机会,明宇无心参与,晃出人声鼎沸的宴会厅。
  记得刚认识路云的时候,明宇对女友不算满意,因为路云迷糊,经常忘了钥匙,忘了手机,忘了车票卡,忘了-----总之丢三落四,让人头痛。好在路云不是全无优点,她听话,温婉柔顺,稍有调皮,基本上符合明宇的要求,明宇一星期三次与她约会,一切按部就班,如果一年后相处无意外,明宇会与她结婚。当然,前提条件是路云不能太搞怪。
  有次,明宇与朋友打桥牌,那天本来约好路云的,结果路云依约而来的时候牌局没办法结束,因为明宇的朋友输了,对方是某大公司老总的少爷,与明宇父亲生意上有往来,明宇自然不能得罪,电影不看没所谓,所以,明宇叫路云,:“准备中饭。”
  “怎么准备中饭,让我烧吗?”路云问
  明宇的眼睛从扑克牌后面丢来一瞥,意思你废话,路云不再多言,出门去了。明宇以为她去买菜,结果路小姐拎外卖回来,很丰盛,有汤有饭菜,明宇才想起路云十指不沾阳春水,暗暗叹气,闷头吃饭。突然,对面的少爷大叫一声,捂着喉咙伸着舌头,眼睛里简直在着火,旁边路云定定的递杯水来,少爷喝完又拼命咳嗽,手指着路云,一副快活不下去立马下遗嘱的架势,喉头嘶叫,“你谋害我,饭里有芥末,水里有咸盐,你你你-----”
  明宇那会儿是想笑来着,尤其在见到路云眼睛亮亮兴奋不已的表情后。忍住,呵斥路云,“胡闹。”自己道歉,亲奉白水一杯,然后,牌局继续,明宇把路云指使回家去。
  之后明宇责备路云不该恶搞,对方有身份背景的人,怎能没轻没重?人家路云说:“跟你朋友开个玩笑也要看背景?朋友间不是很随便的吗?我就经常和小令开玩笑的啊。再说谁让他缠着你打牌不肯回家~~”明宇觉得和路云扯不清楚,这丫头什么忙都帮不上。
  不日,明宇又与那少爷见面,想那少爷没被芥末辣够,居然跟明宇说:“你那女友,够劲儿,哪天你们分手,通知我一声。”明宇装没事,强按心头怒火,笑:“不太可能,我们年内结婚。”自此,明宇不肯再带路云出现在自己朋友面前,好在路云生性粗心大意,也没问起过这回事情。
  不过路云的问题不仅是没轻没重,基本上她缺心眼的厉害。一天,明宇接到她电话,说在餐厅等他,明宇前去,路云对着一桌子残汤剩饭发呆,都是川菜,明宇不喜川菜,见了皱眉,路云甜甜笑,“明宇,帮我付帐。”
  这么热天,大中午被叫出来只为付帐?明宇不爽。路云拎起挎包,可怜兮兮:“我挎包破了,钱包没了,连身份证也丢了。”
  明宇买单,气往上冲,冷言,“怎么我的钱包就不会被偷?”
  路云有点怕的意思,小声嘀咕,“因为你凶嘛。”这一说,明宇气不下去了,不但买了单,还送了新的银包给女友。没几天,同去PUB消闲,路野请客,路云和路野的韩国女友瞎扯,明宇无聊,想抽根香烟,他烟瘾不大,想抽烟是被路云嘴里说的那些明星八卦闹的。不小心,明宇打火机掉去地上,低头拣,多捡样东西上来,刚送路云没几天的新银包,明宇不多话,塞自己口袋里了。
  过几日,明宇特别请路云吃饭,路云答应了,准时赴约。明宇诓她,“云云,抱歉,我钱包忘了带,今日劳你买单。”
  路云付帐完,明宇故意问,“干嘛不用我送的银包?不喜欢?”
  路云说的很溜,“不是,我很喜欢啊,不过不小心弄脏,拿去洗了。”
  “哦,我还以为你马大哈又弄丢了,一点都不珍惜我的心意。”明宇故意说。
  路云干笑,“怎么可能?”
  送路云回家的路上,本来两人沉默,好好的明宇突然发笑,糗路云,“你虽然丢三落四,撒谎到是眼睛都不眨。”说着拿出路云的钱包,路云又是尴尬又是好笑,找不到地洞钻就去K明宇的头。明宇自小护头,最讨厌人家摸他的头,那日却认了,任路云拿钱包K了好几下。
  和路云一起,甜蜜的日子不是没有。
  第一次和路云争执后,被路野叫去,心里不免生气,自觉堕落,半夜给女友道歉?这是三流言情剧的桥段,待见了路云面色苍白,泪痕残存,娇怯怯我见犹怜的模样,明宇也就顺顺的说出句对不起。眼看路云的眼泪掉下来,明宇不是不心疼,却又有无力感,天,真太戏剧化,女人都一样,全都要玩恋爱游戏,可是,看着哭的怪可怜的女友,明宇也只好陪着玩了,哄路云,“以后都听你的,这次就算了,我们都不要在记着这件事情吧。”最终,路云开怀而笑。明宇却觉疲累异常,又费精神又费脑细胞,还很费口水和体力,这个游戏不算太好玩,且见路云那么开心,多少也有几分高兴,自己的力量还真大,几句话可以让悲剧变喜剧,明宇挺自得,虽然不免为自己的英明形象不值,当真气数已尽。
  曾为了哄路云开心,明宇捧着鲜花早点等在路云幼稚园门前的树下,只为博其展颜一笑。
  曾午休时间在电话里听路云唧唧呱呱她那些学生的宝事。路云的声音很好听,甜甜的,软软的,不过不腻人,象夏日冰果店的草莓冰 ,可爱的要命
  “明宇,你知道今天我们班的张翼怎样吗?他说昨天他才知道,女生和男生不一样,女生是没有小鸡鸡的,所以他推荐我们班的女生去买,小鸡鸡很便宜,在超市卖到一元钱一个,这样女生和男生就一样了,天啊,我差点笑死,怎么小孩子会这么傻,还有啊,他还说----
  那样的时光很美妙,明宇头一次觉得窗外的蝉鸣不那么鸹噪,办公室里那个一直拧不紧的水龙头不停的滴水声不那么吵,墙壁上因为潮湿留下的霉斑不那么刺眼,炙热的阳光被窗外那棵盘根错节的老树筛成绿色的光影,凉凉的流了满室,明宇开始对眼前那杯清碧的西湖龙井有意见,真希望现在面前有碟草莓冰,在这之前,明宇没觉得草莓冰有多好吃。
  “你干吗不说话?就我一个人罗嗦。”电话那头路云嗔怪,明宇舒适的靠在椅背上,仰头对着天花板,唇边怡然浅笑:“我喜欢听你说,你说的很好听。”
  也曾为了配合路云与她胡扯。冷不防考她英文……一句甩过去:“how have you been getting along?”(最近好不好?)
  路云答:“not so well, i miss you a lot.”(不好,我很想你。)
  明宇胳膊靠在沙发上手撑着头,垂眼看着路云,眼睫毛长长的在脸上投了一小片阴影,感觉不错,女友在用功,比以前强太多:“really? well, if that\'s the case, then how do you miss me?”(哦,怎样想呢?)
  小心的,路云再答:“in a lot of ways; say, i kept wondering whether you would send me an e-mail……”(想很多,想你会不会给我电子邮件。)
  这个很奇怪,明宇笑不出来:“e-mail? how did you come up with that?”(电子邮件,怎么会想到那个?)
  磕磕绊绊的,路云拼命组织词汇:“ust like the way it is in TV, a mail lies in my mailbox by random, like a beautiful mistake.。”(就象电视里的那样,我的邮箱里有一封寄错的电子邮件,象个美丽的错误。”)哗,好难。
  明宇开始确定女人是没有逻辑的:“What? Do you mean that you\'d like to have an e-mail from me, or you prefer to the wrong one sent by somebody unknown?”(“什么?你是想要我给你电邮,还是要寄错的?”)
  “不是不是,”路云不打算用英文了,根本讲不清楚,用中文:“我是说,看日剧里面的情节,女主角是接到一个投寄错了的电邮和男主角开始相恋的,所以希望你寄电邮给我。”
  明宇哭笑不得,天啊,真是混乱,又是爱情游戏里的桥段,揉揉额头,很耐心的问:“你是想说我们目前还没有开始相恋要用电邮来开始,还是想说让我给别人电邮但是应该故意错发给你?又或者我给你电邮然后我错发给别的女人才够浪漫?”
  路云昏头,明宇在说什么?怎么自己听不懂呢?半张着嘴就呆怔在那里。唉,真是傻,不过傻的很可爱,明宇的笑意就在唇边眼底逐渐的加深,伸手把路云拉到怀里:“你可真是笨。”
  路云才说出话来:“明宇,你在说什么?我不过是很想你给我封情书而已啊。”
  明宇不说话,只是把路云搂的更紧点,情书吗?免了吧,二十一世纪了啊,就住在同个城市,还用情书?杀了他也不可能的。
  苦日子也有,和路云吵架,大半夜的追出去,穿着拖鞋和睡衣.,明宇站在街边大口的喘着气,待垂头丧气的回宿舍,发现本来没关的宿舍门,被风吹的关上了,害他不得穿着睡衣回办公室找备用钥匙,被众多医生护士笑闹,丢脸死了。和路云吵架,常常给明宇天下大乱的感觉,一切都不能按照秩序进行,令人厌恶。
  他还失常到为了哄回路云,跑去买宠物衣,宠物衣耶,真是不知所谓到极点的东西,给猫准备的衣服还配备翅膀,这么喜欢翅膀养蜜蜂就好了,干吗养猫?可他又不能不去迁就路云。
  那是争吵后冷战第六天,明宇不想烦,没了路云的空间有点奇怪,象少了什么似的让人牵挂,牵挂这种事情十分讨厌,让人无法安乐,所以明宇决定去向路云道歉。当然道歉不能空手去,明宇记得有次路云在电话里说过她朋友小令家的猫咪很小很可爱,一直想去买宠物衣,明宇不清楚路云买了没有,不过小猫咪多套宠物衣应该是让人开心的事情吧。没有办法,既然已经投入了恋爱游戏,开始经历其中苦乐,虽然游戏不那么好玩,但是明宇不想中途放弃,甚至不想输,他要拿高分。
  和路云在一起,明宇也不是没有委屈,他真的已经很让步了,他的底线为了路云,一再的降低,可路云就是那么任性,那么不懂事,不懂体谅他的心情。
  记得他陪路云逛他最不爱逛的街,忍耐的看她把买罐装咖啡的钱施舍样的在地铁边买老太太的大束白兰花,再后来忍受路云和街边的流浪狗玩了好长时间,心不在焉十分疲累的随着路云走又走错了路,忍不住说了路云几句她就一个人横冲直撞最后把自己陷进条死胡同,明宇不得不继续找路把女友带出去,后来女友慰劳他一罐可乐,明宇打开,被喷了一头一脸,原来不是慰劳,而是惩罚他态度不好,明宇想发脾气的,可看女友笑的好看,忍了。
  去餐厅吃饭,挺高贵的地方,结果旁边一个吃龙虾的客人不知怎的,就把龙虾放生了,龙虾飞去隔壁张台子上,的确,是可笑,可也不用整顿饭都在笑吧?尤其在所有的客人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有路云笑,虽然尽量掩饰,可一样引人注意,明宇想发脾气,看女友笑的好看,忍了。
  路云真的会扶老太太过马路,整得跟电视里公益广告片段似的,跟人家又不认识,自来熟,什么都和老太太说,还问老太太,“我旁边的就是我男朋友,帅不帅?”明宇简直想找地洞钻进去,拜托,不能少说点吗?等老太太走的看不见了明宇和路云争执了十分钟,之后没多少时间,明宇的口袋里多了样东西,滑溜溜,粘乎乎,是……果……冻……,路云就在旁边吃另个果冻,大笑,“叫你冷张脸斜个眼好象全世界人都一肚子坏水要算计你似的,那我不算计你不是很对不起你?”明宇手里抓着一团粘腻的东西,脸都绿了,女友笑的很好看啊,忍……了……
  有次,路云去找明宇,正好遇到明宇送他的朋友出来,一位看上去很是志得意满的中年人,中年人身边又傍了位打扮的端丽高贵的年轻女子。明宇礼节性的给路云介绍,“大宇建设的杜经理----。”
  路云造次,不等明宇话说完就招呼,“杜先生,杜太太好。”
  杜经理没什么表情,他旁边的女子却脸色变了变,路云一向不会察言观色,没看出不对来,只顾说话,“我叫路云。”语气象是和小朋友说:“我是路老师。”明宇对着墙壁,不被察觉的翻了翻眼睛。
  杜经理好风度,与路云招呼,“早听说过明宇和路家的千金即将联姻?今天见了,哈哈……明宇,你好福气,路小姐`,我与令尊同行,经常照面的,虚长你几岁,不要那么生疏,称呼声大哥好了,我和明宇很熟,常一起打高尔夫的,下次你一起来。”
  路云摇头,“我不喜欢玩那个,好闷的。”又问:“杜太太也喜欢玩高尔夫吗?”
  明宇不等人家回话,拦了路云,“你先去我办公室等我吧。”说完送朋友出去。明宇后来数落路云,“你不清楚就不要瞎说好不好?你就知道人家是杜太太,永远这么没分寸,帮不上忙净添乱。”
  路云大奇,“不是杜太太?那样子那么亲密,是杜小姐吗?我弄错了他们可以纠正嘛。”
  “怎么纠正?”明宇简直抓狂,“是见不得光的姨太太,原配不可能那么年轻啦。”
  路云嘴巴张老大,半天说句,“这么明目张胆还叫见不得光?”后来就生气,说明宇,“你怎么净和这样的人混一起,近墨者黑。”
  明宇闭嘴,沉默是金,路云见明宇面孔黑黑,忍了,没说话,忍到半夜没忍下去,凌晨三点电话给明宇,“都快十点了,怎么还没上班?”
  明宇迷迷糊糊起来,想去刷牙洗脸,又瞅瞅外面天光暗暗,怎样也不象早晨十点,瞥眼钟表,气的发昏,去打路云手机,路云关了,若打坐机,势必吵到路家二老,闷声气到天亮,上班时间给路云电话,路云刚挨过批评,她睡晚没起来迟到了,对于凌晨凶铃的解释是,“谁让你和那种人混的,你再混就会和那家伙一样混蛋了,警告你一下。”明宇不能发脾气,女友已经迟到被批,就算是惩罚过了,可是十分不甘心,忍!!!
  他已经一忍再忍了,已经低落到尘埃里了,为什么?为什么还是走到了山穷水尽?
  是不是真的覆水难收,原来爱情是有魔法的游戏,投入其中就无法收兵,不要以为谁就是赢家,其实每个人都在输。夜里,明宇根本毫无睡意,握着手里的半杯热牛奶,明宇有无力感,热牛奶,应该无法救赎他的睡眠和挫败吧?终于彻底的无聊庸俗了一回,竟无意间仿足了戏文,两处相思两处愁,半点心事半点病酒,不成也不休。

  第五章
  “令,我该怎么办呢?”路云愁了,“当明宇望住我的时候,我仍然会为他感到震动,我是想说的,说我不爱他了,让他不必为我浪费时间,可是我说不出来,我害怕看到他脸上失望的表情。”
  小令问,“那你怕不怕阿旭失望?”
  “我在欺负阿旭,算定他只会宠我,不懂怪我,所以从不控制自己的情绪,从不体谅他的心情。”
  “一物降一物。”
  “阿旭只关心我心情好不好,现在他的心情好不好?”路云裹着大衣,和小令躲在阳台吹冷风,漫无目的的乱扯。路云想,明天再忙一天,后天就可以去找阿旭了,好几天没见到他呢,她那么怀念他温暖的笑容。
  在现实面前,人类有时候显得特别天真,日子惯性的过去,以为自己手里拥有的东西一直都会在,一直不会离开,却忘了,这世界存在的无数变数。
  因今年冬流感肆虐,怡和医院倒下几个医生包括医生家属,内科都快成传染病房了,医院里半数以上的医生护士都戴着大口罩进进出出的。程旭一直在心脏外科呆着,环境也还单纯,见人家戴着口罩就笑闹,“喂,你哪位?早知道混到今天这地步,是不是就把眼睛整成明星那样,好认点。”
  被叫去医大开会,关于这次流感的,其实和程旭专业不对路,既然被叫来也就来之安之。 程旭站在会议室门口,也捏个口罩,琢磨着要不要戴,有人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程旭回头,怎么?谢明宇?!
  “我回来了。”谢明宇斯文安定,似乎踌躇满志。
  程旭沉静相对,略颔首致意,浅浅吊眉,不做回应,没道理自己跟他说欢迎回家吧?走廊上医生护士病人穿梭来去,人声却越来越远。程旭和明宇把医院的走廊当成角斗场,两人面对面,目光交错,眼睛里放出血滴子。
  明宇开门见山:“谢谢你一直那么照顾云云。”
  程旭针锋相对,“你没有替她说谢谢的权利。”
  明宇冷笑,“你应该离云云远一点,现在她已经不需要你。”
  程旭不肯相让,“谢医生真是这样认为吗?是不是需要应该由路云来告诉我。”
  明宇眼神变冷,“程旭,我不会输给你!”
  “我从来没把你当成对手,要和你比什么。”程旭淡淡回应。
  两位修长高大俊帅的医生穿着制服站在走廊过招,虎视眈眈的对视,走遭气流震荡。
  医大的附属医院的会议室,坐了一屋子人,程旭明宇均在座,两人面孔板的象石像。事实上,这次的流感不是流感,它的名字叫sars。这个会议室里的没人开心,主持会议的几家医院的院长也是忧心忡忡,与会的还有市领导,程旭觉得这次的事情真的大条了。谢明宇坐到他身边,小声说:“你也被派加入?”程旭只盯着明宇,用眼神做答,两人面面相觑,竟也顾不得继续你死我活的用眼睛练暗器,心里不由得都乱如丝麻,这一来,不知道能否平安无事,若有意外,路云该怎么办?
  市领导正为大家打气,“我们要众志成城,打赢这场仗,非典可怕吗?可怕,我们都怕,就是因为怕,所以更要好好的保护自己平安,保护家人免受瘟疫的侵害,我们越怕越要赢,赢到这个城市没有SARS的存在--------”
  坐在下面的程旭和明宇却觉迷茫,非典,瘟疫,首发的传染病,尚无疫苗,尚无特效药,尚不清楚确切的传染渠道,尚不知道有多大的危害性,死亡率有多高,甚至不是很清楚其确诊的指标是什么,一切都在摸索中,没有标准,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程旭和明宇只知道目前发现过的类似病患大多死亡,怀疑类似的正在做确诊,已经被确诊的都危在旦夕,还有一大批怀疑可能被传染的,市政府正在成立工作小组,务必将瘟疫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可是没人了解最大有多大,相对的小又是怎样小。
  目前经过会诊被确诊为SARS病患最多的是怡和医院,单纯是本院医院的医生和医生家属在一个星期内就倒下了十个,考虑到怡和医院有栋独立的本想改建的旧楼,干脆放弃改建计划,将旧楼当作专用住院部,把病人集中到那里统一治疗,各医院抽调年轻的医生,给予怡和人力物力的支援,明宇就是被支援过去的。
  是不是被传染了就一定会死?程旭不清楚,他只要确定一件事情,就是自己千万不可以被传染,他还要照顾母亲姐姐,还要用生命里的很多年时光,和路云晒晒太阳,月亮,淋淋雨,吹吹风,生儿育女,享受生命里的每一天。而明宇不由自主的去握口袋里的电话,他发现自己真的很蠢,回来这么多天,却用了那么多的时间去判断路云的变化,而不是当面锣对面鼓的向她求婚,为什么要用那么多的时间去怀疑呢?不过没关系,明宇发誓,很快就会过去的。
  会议期间只休息了五分钟,程旭和明宇上个洗手间,差点撞到,交换个互不相让的眼神,就又去开会,没有机会打电话,无论是给家人还是给情人。
  会议室里有教授交代大家穿防护服,争论要不要戴防护镜,有个医生说,“看着象太空人似的。”
  老教授语重心长,“怡和的感染病例是从ICU的抢救开始,做插管的时候与病人近距离接触,我们可以肯定这是医护人员被传染的重要途径,所以,防护镜要用,一定要端正态度不可以疏忽,请每个一线的医护人员在照顾患者的同时也都加强自我保护,我相信,我们即将面对的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战争。”
  春节后路云上班,只发现电视台好象比平时忙了好几倍,同事阿伦扯住路云开侃,“SARS,非典,知道吗?听说现在得了这病的还没有活着出来的,厉害着呢,医院都撂倒一拨了。嘿呦,现在上街得戴口罩,听说那非典病人从你身边一过,得儿,您也就SARS了,比欧阳锋的毒蛇还毒。”
  路云自不信,一口咬定,“谣传,你瞎吹。”
  阿伦不服气,撇嘴,“我瞎吹?告诉你,可信度起码九成多,没见新闻部已经快崩溃了吗?我们也闲不下来,要不要赌?等会儿我们头儿回来我们就要开会了。”阿伦说完拿叠资料起来,“我开工,喂,你不是有蓝颜知己在医院的吗?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路云无法回答,讪讪一笑,心内不无惶惑,有那么严重吗?假如真的情况紧张,那程旭会怎么样?医生被传染的概率总是比普通人高吧?这样想着就好慌张,忍不住拨电话给程旭,关机!路云觉得不妙,程旭很少会关机的,忽又想到明宇,拨过去,关机!上帝,今天什么日子?路云坐立不安,只好拼命开解自己,好歹,程旭和明宇都是外科医生,和传染科或内科没关系的吧,啊,真是要命,为什么自己要认识两个医生?对了,还有子游,他不是短信里说要去日本旅游了吗?这会儿大概已经到日本了吧,希望他晚些回来。
  回家的公车上,有行人拎满满两袋子白醋,各大商场或小店的白醋都已脱销,因为传说白醋熏屋可以有效预防非典,所以,醋也狠狠的炫了一回,价格飞涨欲比天高,路云抚额,这世界竟在一日内似乎就走到穷途末路,疯了似的,路云继续折磨手机,打给程旭,关机!打给明宇,关机!路云不肯罢休的拨了一通又一通,手机也疯狂。
  明宇开过会回家,晚上与母亲聊了聊,才想起开手机。打开电话就接到路云N多条留言,那种感觉,真是~~不能言传的高兴。电给路云,路云在电话那头念佛,“阿弥托佛,总算找到你了,你好吗?明宇,听说现在有个什么SARS的病很会传染的,你要当心啊。”
  “我知道。”明宇心头发热,到底,她还是最关心我。
  路云本来是在公车上和明宇讲电话,没到家半路下了车,吓得,“什么?你说什么?你和程旭都进隔离区?你们是外科医生啊,医生不够用?就因为打算把病人集中不扩大传染?天啊`~”路云连连喊天,是啊,现在除了喊天还可以喊别的吗?虽然喊天也没用。
  “你放心,我们会互相照顾的。”明宇说的有点违心。
  “真的吗?那就好。”路云这样说的时候,心里可没什么把握。没把握也不能明讲,寻思还是先看看程旭那边怎么样吧。
  在街边,路云有片刻的怔忪,明宇和程旭都进隔离区,这是天意吗?是啊,很扯的天意,拿起手机想打给程旭,手机却没预兆的炸响,路云也没看,以为是明宇又打来的,随口说:“明宇,还有事吗?”
  对方在沉默,路云奇怪,“喂,你说话啊。”对方还是沉默,路云只得,“不说话我挂了哦。”
  终于有了回应,一把磁性声音略带调侃,“云云,是我,认错了吧?完了,这回又白了不是?”
  路云停在街角,双腿发软,张口结舌,“阿旭---”一时间心思百转,这可是个误会,又叫声阿旭,喊的太急,几乎咬到自己的舌头。
  “云云,我妈这里有不少口罩和消毒水,你过来拿点回去,这些日子要小心了,你也知道现在流行的SARS,谁也不知道情况到底有多严重,我把应该注意的事项都写在纸上放在我家,你记得看。”
  路云靠在路边的一棵树上,不能说话,程旭又说:“谢明宇有没有告诉你我和他都要进入隔离区?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他,我们都会毫发无伤的出来。”
  “阿旭,你在哪里?”路云想见他。
  “我在家,今天陪我妈说说话,大概有段时间没办法陪她聊天呢。”程旭硬按捺下被人错认后的失落感伤与思念,按捺下想见路云的念头,这一回,相见争如不见。
  “阿旭,你也放心,我会经常去探望伯母。”
  “那我先谢你,你多保重,再见。”
  夜色阑珊,灯火明灭,路云站在街边很久没动弹,阿旭!阿旭!!阿旭!!!
  程旭去隔离区的消息,另程妈妈暗中垂泪,拉儿子的手,说:“联络一下你姐姐,告诉她,只要你不回家,她也暂时不要回来吧,听说美国那儿还没发现有这个病。”
  程旭替母亲按摩肩膀,信誓旦旦,“妈,相信我,我一定会完好无损,噢,也不是,是完美无缺的回来,回来帮你马沙鸡,给你买糖炒栗子,陪你吃晚饭,顺便夸您象白雪公主一样青春永驻。”
  “你就知道白雪公主青春永驻了?”
  “知道,因为我妈年龄越大越美丽嘛。”
  “那是老妖怪好不好,”程妈妈笑,还没笑完,眼泪又往下掉,她一向从容淡定,这次儿子进入隔离区,却让她深深动容,可那是儿子选择的工作,既然入了这行,就要尽做医生的本分,要怪,只能怪这次的瘟疫。忍不住长长的叹气,“阿旭,你不用担心妈,妈会好好的等你回来。”
  路云很懊恼,她后悔去表姨妈家帮忙什么婚礼,忙到没时间出来见程旭,现在他进去了隔离区,自己可该如何是好?上次见他还是春节前,程旭从怡和医院每年必办的春节聚会上逃出来,为忙翻了的自己送夜宵,他们靠在广电大楼下共享汉堡可乐后,程旭用摩托载路云回家……路云怀念那夜水静河飞的长街,自己坐在程旭慢行的摩托后面,快乐如青草蔓延。
  在程旭面前,路云常常是不讲理的,任性的,很难解释这是为什么,只要见到程旭的笑容,路云就觉得~~没关系,自己多坏都没关系,他不会计较的,那是种肆无忌惮的放松。
  她曾答应亲手为他编织件毛衣当生日礼物,并确实有将这件事情付诸于行动,虽然,她在看着已经编织了两寸高的毛衣上面的大洞的时候,是那么的想说话不算话。
  那件有洞的毛衣程旭看在眼里说:“有洞的T恤是合潮流,有洞的毛衣可能会开创潮流,你就快成开创一潮流的伟人了。”
  路云横他一眼,似乎隐有不满情绪,程旭噤声,拿着茶杯想借倒水遁走,起身时候不小心拌到路云的毛线,棒针上扯下一排线套来, 路云趁机耍赖,“你故意的。”扯着脱落的线套,“你不想要就说啊,这样我怎么织,都弄不上了,你说,怎么办?”
  程旭立马麻溜的替路云收拾起针线,“嗨,急什么,等我学会那天我帮你弄好。”
  事后没人再理会毛衣的事情。
  过些日子路云和程旭共撑一把伞,等街边的糖炒板栗,程旭笑路云,“你大概很早就在设计我,拉我给自己的生日当垫背是不是?”
  路云直认不讳,“没错,我这人就这样,你有意见?”
  程旭没意见,但所有的朋友都说路云不讲理,路云的不讲理还根本无上限
  不日,程旭生日到,路云赶午饭时间,拎了盒生日蛋糕赶去找程旭。
  结果,路云就看到了一个人,曲霞?!
  路云记得这个曲霞,以前在县城时候,这个曲霞是手术室的护士,曲霞和她那粗暴的丈夫感情超级不和,有次曲霞与丈夫争执后气极割脉,被同事发现送到程旭那里急救。那天路云恰巧去找程旭,见程旭在换药室专心处理曲霞的伤口,极温柔,说:“下次不要做傻事了,割一刀不痛吗?幸亏被及时发现,伤口这样深会留疤呢,不过,就象有种叫做冰纹的瓷器,因为有看似伤口的纹路才显得耐人寻味和漂亮,不要难过,一个人如果爱你,就会亲吻你的伤疤-----”
  路云掩在门口,看他微笑着替曲霞缠上纱布,天啊,曲霞的眼睛,看着阿旭的目光简直是……含情脉脉,路云当时很奇怪的就觉得,自己的眼睛看到一种奇怪的幻想,好像哪里有蓝色的火苗突突燃烧,她转身往医院外面跑。晚上程旭回找路云,路云只管不理,程旭颇怨念,堵在她瓷砖店后面的窄走廊上说,“姑奶奶,你又怎么了?有话好好说成不?闹脾气也给我个原因啊?”
  路云就是要闹脾气,从程旭身前檫过去,头上猛一抽痛,发辫上的发丝被什么东西刮住了,程旭的声音在头顶闷闷的响,“不要动,你的头发挂到我的衣服扣子上。”
  气哼哼的,路云从包包翻出把精致的多用小工具包,找出里面的折叠剪刀举在手里,“拿这个剪开头发。”
  “好容易留这么长头发剪一根多可惜,你等等,我慢慢给你弄开,喂,你不要用力。”
  可以感觉到程旭的手指轻巧的动作,挨在他的胸口,闻得见他身上剃须水和来苏水混合的味道,空气静的莫名其妙,还有奇特的尴尬,路云心头突如其来的脾气也被程旭的安然抚平了。
  这一次呢?路云不知道,自己的脾气是不是还能那么容易就被控制。曲霞拎着一个袋子,很漂亮的那种,穿着护士制服,纯白乖巧,站在程旭和子游的面前。路云的脚步不受大脑的支配,隐在棵相思木后面,看曲霞,她她她`……拿块洁白的手绢出来,帮程旭檫掉嘴边可乐渍,最可恶的是,程旭好象没不好意思,笑容可掬,从曲霞手里拿过手绢自己来,好熟练哦,难道曲霞经常给他檫嘴巴?曲霞又从她的漂亮袋子里拿出件……毛衣?她要做什么?路云藏不住了,慢慢走过去,盯着毛衣,听曲霞道,“程医生,我亲手织的,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这样的场面很有点搞笑和尴尬,路云从树后现身,眼光没放松的看牢程旭,程旭一派天真纯良的还问曲霞,“是给我的?”
  曲霞抿着嘴角笑,文静好看,“嗯,是送给你的,试试看合适不合适?”
  子游很紧张,觉得象是要着火,想说两句话灭火,路云比他先开口,蛮好风度,“呀,好漂亮的毛衣,手工真不错啊,这款花样叫什么?”
  曲霞被突兀间冒出来的路云吓一大跳,慌乱接口,“绞棒,很容易的。”脸就红了。
  路云挑条眉毛看程旭,“织毛衣麻烦着呢,你怎么谢人家?”
  路云的醋意太明显太明显,程旭拎着毛衣,瞟着路云,很楞的跟曲霞又说:“谢谢。”
  “不用谢,”曲霞脸更红了,居然还加句,“明年你生日,我再织件给你。”话是对程旭说的,眼睛却看着路云,百分百挑战的意味。
  路云,“那敢情好,您有心了。”摸摸毛衣,挑剔,“虽然这件的绒线质量不够轻软,弹性差了点,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对我们阿旭这样好。”
  这回曲霞的耳朵都红了,路云的脸却是越来越白。子游捧着蛋糕盒子,也不管别人,拆开来边吃边看这出铁达尼号撞冰山。
  路云这次发脾气去飚车,开了老哥路野的宝贝哈雷出去,她前面开,程旭骑着他的笑绵羊在后面追,后来路云就有状况,翻车!倒不是她技术很烂,主要是反应慢,后面有人超车喇叭狂响,斜里又冲出辆车,前面还有车迎头过来,路云就懵了,为什么斜里出来的车不打转向灯还对着自己过来?手不听使唤,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变,幸好她懂得减速,掌握不好龙头左摇右摆,最终,冲到路边的一大片待开发尚未盖起高楼的草地里,人从车上滚出去。程旭惊的魂飞魄散,连滚带爬的跑过去,抱住路云,撕心裂肺,“云云云云-----”
  “我还没死,你鬼叫什么?”路云能说话,那缕逃逸的惊魂在见到程旭的瞬间已经回归七八成,并没觉得如何不适,就是额头很痛。
  程旭满头脸的又是灰又是土,抓住路云,“你怎么样?有没有想晕想吐?来,看那边地方树叶,几片?”
  路云头上被撞了个口子,也不知道伤口深浅,程旭拿手绢给她按住伤口,拨手机叫救护车,路云看到手绢就想起了给程旭擦嘴角可乐的曲霞,一时间怒火中烧,打掉程旭的手机和扶住自己伤口的手,大叫,“几片?TMD,一百八十六片。”
  路云气坏了,又不能说自己是为了曲霞在气,很没道理是不是?也不管地上被撞零碎了的哈雷,一径和程旭闹,“放开我,谁要你管我?好稀罕吗? 你放开我,混蛋,混球,臭鸭蛋。”,挣不脱还做了件河东狮惯常见的事情,干脆去咬他的手腕,程旭吃痛,咬牙苦忍,竟不发一声。后来等路云咬够了,指着手腕上一圈红肿的伤痕说,“你狼人投生的?”路云的脾气被程旭的隐忍打败,程旭问她,“你到底为啥不高兴?我一大早下班来找你,就见你骑你哥摩托往外冲。”路云有苦难言,自己要等明宇,却还要霸着程旭,她快爆炸了,自觉头上白发三千,烦恼长长。
  路云这次发脾气被家人朋友狠狠鄙视,小令说:“还真是没天理,你都在等谢明宇回国,承诺,温柔,没一点给程旭,居然有胆子要求人家对你三贞九烈守身如玉?凭什么啊?”
  路野也说了:“谢明宇的朋友你认识几个?你有真正走进他的生活吗?切`~我要是阿旭我非把你撂路边不可,你根本脑子进水。对了,你赔我摩托的修理费。”
  一家人全倒戈向程旭,路云面壁,是够不可理喻,奇怪当时自己怎么就可以那么理直气壮?汗……当真是脑子进水。
  后来程旭终有所悟,有意无意的说起,曲霞只是来进修的,现在回县城了,那件毛衣他当然没收,不过不管收不收,向人家说句谢谢都是正常的。
  路云明明听进去了,装没事,也有意无意的说,“你那天过生日上班忙,要不要补过一下,骗厨神庄子游烧顿好吃的,我也沾沾光。”
  “想让我出卖朋友,你说我会不会?”程旭嘴里没句正经的,拿手机出来拨号码,“我会!朋友就是拿来出卖的。”
  路云笑,笑着笑着,回转头的一瞬却觉心酸,这就是阿旭,从来都这样,他是从来没对路云说过那句“我爱你”,他只是象把很大很挡雨的伞,默默的为她撑起一块晴天。不让她流泪,不让她难堪,不让她有负担,他宠她,都快把她宠坏了,宠的无法无天。
  路云还记得第一次和程旭吃饭,是在子游宿舍,小令过生日,烧得一手好菜的子游说要弄几个好菜色让小令开心,找路云陪小令,找程旭给他打下手。
  那天,子游故意说,“云云,知道阿旭今天为什么这么卖力不,因为他是想讨好你,我们程旭可是很喜欢很喜欢你的哦,考虑一下啊,他可能比谢明宇更适合你。”
  路云有些惊愕和尴尬,一时不好说话,倒是程旭拎把菜刀,效周星驰般大笑三声,转过身来道,“嘿嘿,被你们看出来了?你们知道的太多了。”
  小令率先哈哈大笑,路云也被逗乐,那本可以挑破的窗户纸就被程旭手段拙劣的又被胡上了。路云曾经以为那只是子游和程旭设计的一个玩笑,后来慢慢知晓他的心思,也就慢慢了解他那些漫不经心的话语下的宽容,他只是为了她而已。
  记得不会跳舞的他带她去跳舞,握着路云的手数着拍子,小心翼翼,跟路云说,“我们医大男生多女生少,怎么跳舞?一直没学会,再说我不是忙着打工吗?诶,你不要和我聊天,我会数错拍子。”
  路云笑,“你抬着头也能数拍子啊,低着头怎么跳舞?”
  程旭继续数拍子,“我看着点就不会踩到你的脚啊,你穿凉鞋,踩到多痛。”
  路云笑不出来了,握住程旭的手忍不住紧了紧,紧到可以感受他掌心温热的脉络,原来,他掌中的宠爱,画的那么那么那么长。
  现在呢?路云掌中缠绕的掌纹,硬生生被剥离,要多久才能再见到他啊,已不知站在街边多久的路云忍不住摊开手掌无助的注视自己的掌心,不得不承认,原来她对程旭的感情,比自己想象的要深得多,深得多。

  第六章
  在进隔离区之前,谢明宇对程旭的印象只限于听路云说。
  第一次听路云谈程旭,是某次路云要求他去参加小令的生日会,明宇那天忙,没去。第二天路云顶着个黑眼圈讲,她晚上和小令都喝多了,是被一个叫程旭的人送回家的。明宇挺气,责怪路云,“你小心点好不好?外面是个疯人院你知道不知道?”
  路云说的好,“人家程旭是百分百的君子,我认识你那天同时认识他。我那天相亲可是一天相了两个哦,上午是你,下午是他。”路云说完还笑,没心没肺。
  明宇那时候根本没放这个程旭在心上,同天相亲怎么了?最后路云还不是乖乖听他谢明宇的话?后来有机会见到程旭本尊,是和路云吵架,一个半路杀出的程旭打了他一拳。明宇记得程旭有张轮廓分明的面孔,眼神阴鹜愤怒。那天他慌乱下反击,差点殃及云云,明宇永远忘不了那一幕,程旭挡住他的拳头,护住路云,无视后背的疼痛,只对了怀里的路云低问:“你没事吧?”那一点温柔,让明宇触目惊心。
  即使那个时候,明宇也未在意程旭,他看上去太平凡了,再说,闹到分手,是他和路云之间的问题,与外人毫无关系。直至他出国后,某次情人节,为了挽回路云,特让母亲代送一大束郁金香。他电话给路云,千山万水相隔,路云没关心他的生活如何,劈头就问,“明宇,程旭是因为打了你才被调离怡和医院发配去县城的吗?”
  “程旭?”明宇拖着长音,一下子没想起这人是谁,“调离原岗位吗?是被调去县城?”
  “是,我听说是因为上次我的任性和不懂事牵连他,所以想问你,你知道吗?”
  “哼,听说?你听谁说?”明宇冷笑,恢复惯常的淡漠讥诮,“怎么可能有人因为这样的原因被发配?如果是医院不可或缺的人物怎样也不会被调出去的。云云,你为什么要问这个,是怀疑我,还是已经认定是我做的在指责我?”
  当时路云平心静气,“明宇,对不起,我无意怀疑什么,更不会指责你,我想是工作需要程旭才被调离吧。哦,对,这个时间你怎么没去上课?”
  “是,就要去了,今天没有第一节课,云云,你还在县城上班,其实,离家那么远没人照顾应该很不习惯吧,不如早点调回来。”明宇那时方才恍悟,声音越来越低,“等等,云云,你也在县城,你有遇到过程旭吗?”
  路云据实相告,“当然,巴掌大的地方,我们陶瓷公司的店面是医院以前的旧门诊部,程旭的宿舍就在后面,很近。”
  “有多近?”
  “阳台中间隔了几棵树,是泡桐,春天的时候开花很香,夏天的时候叶子很绿,大片大片的,秋天落叶,冬天是光秃秃的树枝。”路云不知所谓的描述。
  明宇心上好像被重重捶了一击,竟幽幽长叹,“原来你们一直在一起。”这情人节的电话,就被他立时断线,他连句情人节快乐都没能说出口。
  明宇真的没想到路云会和别的男孩子有交集,虽然她是那么明确的表示和自己之间完了,可是明宇知道她是爱自己的,他一直觉得,两年的时间,够让她们之间的事情沉淀,冷静下来,经常通通电邮,保持联系,再见面,只要自己放低姿态,路云仍然在自己掌握之中。其实,象路云这样的傻丫头也有人欣赏的吗?居然盯她盯的那么死,一路盯到县城去,还要说是因为得罪了自己被发配去的,其心可诛?!云云也是傻,怎么人家说什么她都信?那个程旭,他可从来没真正把一个粗俗无礼的人放在眼里过,除了自己,世界上还可以有人给路云好的环境,好的生活,美好的幸福吗?
  可是明宇的所有自信,在路云的一条短信前土崩瓦解。“婚礼三十一日,给我祝福吧!”
  相信那只是她恶作剧的玩笑,可当时盯着路云发来的讯息,明宇心动过速,眉间轻跳,冲起来去拿电话,撞到日历,看着醒目的数字30,惊醒,六月,没有31日,所以,也不会有三十一日的婚礼。呼口气坐下,有点虚脱的软弱,那种心里空了一块的感觉又来了,任是揉碎额角也挥之不去。明宇害怕,自己暂时不能回去,路云的来信,每每提及程旭。他住在她的对面,他经常与她晨跑,他们在有空的时候去玩篮球,他会吹口琴,他的单车被她丢了---等等等等,明宇不能再不重视这个叫程旭的人,因为他在慢慢渗入路云的生活,说不定自己回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水乳交融,分不开了。
  不要啊,路云是他的绿草茵茵,是他的流水潺潺,是在他黑白革命片旁边放映的那部彩色好来坞大片,生活会因她温暖而灿烂着,明宇不能失去路云。
  他电话给路云,“你今天结婚吗?”
  路云声音清脆依旧,笑呵呵的, “噢,明宇,我开玩笑的,当时是----”
  打断路云,明宇兀自说:“你老早答应嫁我的,当时的分手只是一时激动大家说话说太绝,因此否定我对你的感情对我不公平的,你谁都不可以嫁,谁都不可以爱,你是我不听话的逃妻,乖乖站在原地不要动,等我抓你回来。”
  “谢明宇?你很不讲理诶,我不是你逃妻好不好?我和你婚约已经作废,你没理由要求什么。”
  “你已经不爱我了是不是?”明宇的嗓音沉沉,鼻音重重。
  “明宇,这和爱不爱没关系,我只会给你添麻烦,我们并不适合啊,我不是你要的女孩子。”
  明宇霸道,“我不管,我要你等我,我说适合就适合,云云,你当然是我要的女孩子。”
  “好,我等你回来。”
  是路云说的,等他回来,现在他回来了,尚未来得及与她相叙,却不得不与这只粗糙的大猩猩相处。
  走在怡和医院陌生的走廊上,明宇看到程旭,正和一个头发束在脑后的男同事说话,程旭应该和他很熟,用拳头捶人家胸口捶的熟门熟路.明宇从程旭身边走过,心不甘气不忿,甩一句,“ 上班时间是拿来聊天的吗?”
  “要你管。”程旭不示弱回应。
  “那是谁?我们医院的?样子很欠揍。”和程旭说话的是子游,皱眉头。
  “不是,医大附院派出来的医生,谢明宇啦。”程旭拉好口罩,“子游,我先去忙,等等我们电话联络。”
  庄子游目送程旭走远,还有前面笔挺的象杆标枪样的谢明宇,这次,轮到他眼睛睁老大,不是吧?这两个人搭一块儿?!!!
  程旭和明宇真有点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意思,两人被安排在同一组,真是~~让人无话可说。在ICU抢救的第一个病人是程旭本院同事聂铃,程旭和聂铃也就是半个多月没碰面,再见的聂医生躺在病床上,瘦到脱形,她呼吸窘迫,乍见她痛苦的几乎扭曲的神情,程旭和明宇吓的楞了楞,还是护士先冲上去。上了呼吸机做人工通气,麻醉师插管的时候,眼见着大量分泌物涌出来,程旭蓦然想到李素渔和子游。
  刚刚在走廊上,程旭见到子游没去旅游还挺高兴的。子游告诉他没出去的原因,“素渔生病,我怎么旅游?”
  “怎么了?”
  “发热,她与确诊为SARS的呼吸内科聂医生接触过,现在列为疑似。”
  程旭眼睛睁老大, “那你呢?你没接触过李医生吧?”
  “我有照顾过她,”子游看起来没有太多担忧,“心爱的女人生病我怎么可能袖手旁观?阿旭,给我祝福,等素渔病好了,我会马上和她结婚。”
  “咦?结……婚……?”程旭除了眼睛,连嗓门都大了,“你是说结婚,那就是说,李医生她接受你了?”
  子游扶扶他的眼镜,样子居然很臭屁很臭屁。
  “恭喜恭喜,子游,你守得云开见月明啊。”程旭真心的为子游高兴。问,“渔姐现在怎么样?”
  “热度暂时退了。”子游扬扬手里的X光片,“胸片没有改变,有点干罗音,我想,或者只是普通感冒``````”
  急救聂玲的时候,程旭暗暗祈祷,老天,让素渔感冒就好,哪怕感冒的时间长一点。
  工作非常忙碌,不过是刚运行第一天的隔离区,就接到别家医院转进来的十来个重症,程旭和明宇自然拖延下班时间。后来,隔离区的医护人员,基本上是下午四点吃午饭,晚上十点吃晚饭。有日,程旭看电视新闻,知道,非典已经不只在自己住的这个城市流行,几乎,每个城市都有了。
  报纸上说:救护车的司机运送病人的时候也要穿防护服,因为戴两层口罩不够好用,救护车司机的传染概率偏高。程旭躺在宿舍的床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隔离区外面的新闻。特别拨给隔离区医生的宿舍是老房子,旧而空旷,程旭和明宇竟同一间,这样算不算狭路相逢?
  明宇在抽烟,慵懒的靠在窗户边上,缭缭烟雾里的他看起来有几分疲倦,无意识的玩弄着一只银色打火机。忙了十来天下来,他一向维护保养的滋润顺滑有型有款的头发已经没型了。程旭还好,反正他一直平头的,无所谓有型没型。
  本来明宇平时有空就泡龙井,现在和程旭一样喝白开水,懒得冲茶。平时他会用点古龙水,现在嘛,左右身上全消毒水的味道,古龙水就下岗了。隔离区的医生和护士又分别倒下了一个,人手显得紧张,每天都有大批病人转进来,现在医院正考虑,把病人集中在一起的想法会不会是个烂主意,因为明显的病房不够用。无论怎样,程旭都觉得,当初想的太简单了,以为不过呆个十天半个月就能回家是不慎重的,当然他不会认为自己回不去了,嗯,也不全对,他怕自己回不去,也卯着劲让自己回去,非回去不可。
  程旭放下报纸把关于非典的资料和药学又拿出来翻,看能找出点什么不。目前非典并无特效药,病人分了几组,每组用药不同,希望能找出最有效的方法。
  程旭发旧的药理学,夹了些琐碎的东西:
  一片枯的葵花花瓣,有年夏天,路云从县城回家,再回来的时候带给他了一朵葵花,葵花是开在她家阳台上的。
  一缕乌黑的发丝,那年,她生他的气,从他身边挤过去,留在他纽扣上的。
  一只老旧的护身符,他生日的时候,她送的。
  其实,只要耐心等待,在时间的魔法里,旧旧的药理书也会变成百宝箱。
  宿舍空气里飘着淡淡的烟草气息,程旭瞥眼谢明宇,他坐在窗台上,靠着窗棂,望着月亮的侧面十分清秀。这个样子的明宇静如远山,略有忧郁,很象子游,看上去比盛气凌人的时候让人少讨厌点。很难想象,就是现在这个看上去斯文有涵养的战友,曾经让路云那么那么的伤心欲绝过。
  程旭第一次听说路云伤心了,是从子游口里,子游转述小令的话,有点三八兮兮的,“昨天路云和他男朋友吵架了,被男友丢在路边,她很生气,就去搭公车来来去去的杀时间,一直杀到半夜才回家,你也知道,昨天晚上好大雨。”然后加一句,“好男人不应该把女朋友丢在路边的,也不应该让女朋友孤单一人搭公车去游五个小时的车河。”
  程旭只淡淡说,“每对情侣都会吵架,他们不是已经和好了吗?”
  “哎,程先生,你现在不争取,等路云结婚后发现她根本不幸福你就什么都做不了,悔之晚矣。” 子游不罢休,“女生都很笨的,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眼光奇差,总是找不对珍惜自己的人,你真的可以放心吗?”
  “我不放心,”程旭说:“问题是不放心又怎样?破坏人家感情的事情我做不出来,我妈会打死我。”
  子游对着程旭笑,假假的,呲一口白牙,“可我现在就很想打死你。”
  程旭当然没被子游打死,他只不过也学路云,坐了大半夜的公车而已。傻傻的,搭她可能乘坐的公车,坐她可能坐的位置,走她可能走的路,做她可能做的的事,一路收集她的回忆。昨夜,西风凋碧树,若今夜有雨,是不是可以离她近一点?
  程旭很想找个机会见见路云,偶遇就好。有一次,在鲁瘸子豆花店竟然真的遇到了,路云见到他,从人堆里挤过来,与他同桌共食。
  老板招呼程旭,“你们认识的?那你们聊,我去忙了,阿旭,帮我照顾路云啊。”
  “你和老板很熟?”路云意外,顺手拿过装辣椒油的罐子,想往豆花里倒。
  “嗯,以前在这里打过小工。”
  “在这里打过小工?”路云大大的惊奇,“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打过小工?什么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我还在读高中,住在附近的棚户区,家里比较困难,所以出来打点零工补贴些家用。”
  “哦,难怪呢。”路云道:“难怪我有时候看你就会觉得你眼熟,我一定是在这里见过你,你都不认得我吗?我常在这里吃东西的。”
  程旭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有和不了同吃豆花的一天,不无感伤,盯着路云舀辣油的小调羹,都三匙了,这丫头还是这么爱辣椒,忍不住出言劝:“可以了吧,已经够辣了,吃多了胃里不会难受吗?
  路云笑:“也是,我胃不太好,可又最喜欢吃辣的。喂,你还没说,你没觉得我很眼熟吗?”
  程旭好无奈好无奈:“噢……是觉得`~觉得眼熟。”
  “是吗?真的?”路云故意的,“那你和我相亲的时候怎么没认出来?没诚意!”
  “我不是,”程旭想辩解,有点紧张:“不是的,是那个……对啊……是那个……”
  路云大笑,一口豆花含在嘴里险些呛到,连带着咳嗽:“好啦,跟你开玩笑的,那么久了,认不出来也正常的。我们不说这个,你今天来是怀旧的吗?”
  “不是,我隔段日子就回棚户区去做义诊,有很多人没钱去医院看病的。”
  “义诊哦,你心肠真好,让人佩服。”
  “什么佩服不佩服的,都是以前的老邻居,其实棚户区很快就要拆除了,我也是找机会回去看看。”程旭淡淡的说,心里加一句:顺便也回来这里看看能不能好运的见到你,即使见不到也可以想想你。
  在这个城市里,每每与她相遇,却又每每错过,程旭不得不感叹,缘本无缘,每次想到与路云之间是否有缘的时候,其实是觉得她们之间最是无缘。即使他的到不了就这样坐在他对面,乐哈哈的大口小口十分不淑女的喝着豆花嚼着蛋饼,程旭仍然觉得自己离她好远,远得不得不狠狠的思念。
  没人说话,没人唱歌,什么都是,什么都不是,可不可以象自己一直期盼的那样,在每个清晨都见到她,对她说:早上好。
  “云云,早上好。”程旭听到自己这样说,说完立刻后悔,把眼前一粒剥好了皮的茶叶蛋塞进嘴里。
  路云抬头看着程旭,不明白他干嘛冷不丁的冒这句出来?不过自己也不能没礼貌,脆生生的:“早上好,心情好,吃么么香。”
  再次遇到路云后,程旭确定了一件事情,他这辈子可能无法摆脱她了,每见一次只有更多牵挂,根本没法慢慢忘记,只要想起那句很驴的问候,程旭就很想去撞墙,撞墙的时候大概是笑的,因为听见路云清脆脆的:早上好,心情好,吃么么香。程旭走火入魔,要拼命克制才不会在早上对见到的同事用这个调调。还有,他稍微放心了些。想来情人之间的争吵仿佛豆花里的辣椒油,只是调味,没啥伤害,路云看起来还不错。可惜,他的放心由夏天转到秋天,就又变成担心了。

  第六章
  刚入秋不久,路云和谢明宇之间的争吵有所升级,闹到要分手的地步。路云负气出走,被子游捡到,带回宿舍,宿舍里,等着宋小令,自然,子游也会合时机的拉上程旭。那天,小令义愤填膺,骂声不断,子游隔岸观火,不发一言,事主只管抹泪。
  程旭很难过很难过很难过,她怎么就有那么多眼泪呢?能为一个人流那么多泪,一定是很爱那个人。于是,他说了,“其实,我觉得谢医生没什么错。
  程旭那天晚上替谢明宇说了满谷子满仓的好话,不是他伟大,他只是知道,这是路云希望的结果。后来,他还将路云送到谢明宇宿舍的楼下。 笑对向自己言谢的路云,“不用那么客气的,我们不是一个战壕的战友吗?”
  事实上,那天快半夜了,整条街道水静河飞,少人行走,只有路灯半明半暗的照着,程旭就对着街边一棵柳树又劈又踹的,还骂:“你个白痴,你个神经病,你个傻瓜,你个笨蛋。”程旭骂的很单调,花样不多。又吼又骂又踢又踹的结果是程旭的鞋子开口了,手破了,柳树的叶子落了,花儿哭了,星星冷了,近了远了,堵上耳朵,实在累了。
  是不是有种爱,是一束凉了的灯火,只是孤单的,无声的,伤感的摇曳着,不敢热烈,只能等待,等老天给个机会,等待着最爱的那人路过,等她走来,只要稍稍回首就能看到,她真个路过,手里已经有了一束百合,无暇回顾,等待荒凉成沙漠。曾经风雨散,曾经长星坠,曾经月倾斜,曾经在两眉,曾经缄默如井,曾经一路空空如也。
  空空如也的程旭走回宿舍,子游没睡,一直等他,“为什么那么做?”
  程旭想好一儿才说:“子游,她在叫救命,她还爱他,我不能不帮她眼看着她挣扎着不管,不是我在帮谢明宇说话,我只是帮她把想说的话说出来罢了。”
  “你那不是帮她,是害她。”
  “或者吧,可是,如果她想这样坠落那我就陪她坠落。”
  程旭没想到,有一天,竟真的陪了路云坠落,她和谢明宇真的分手了。对于这个结果,宋小令直话直说,“神灵保佑!”
  为了小令那句神灵保佑,大家去喝酒,路云闷声不吭,一杯再一杯,程旭由着她喝。路云喝多了,摇摇晃晃,冬天的晚上滴水成冰,程旭把自己的厚外套给了路云,背着她送她回家。子游没想顾及兄弟的心情,雪上加霜,“这回你算陪她坠落了,坠落的好玩吗?”程旭颓然无语。坠落不好玩,程旭早已知道,不是不后悔的,悔青了肠子,可若时光倒流,当时的自己可能仍然选择远离。
  路边电影院的广告牌上挂着大幅《花样年华》的海报,海报里的张曼玉和梁朝伟沉在那片晕红暧昧宛如黄昏的色泽里……路云爬在程旭的背上喃喃自语,“谁陪我看这场电影,不玩爱情游戏?”
  “我陪你看电影,”程旭压着自己的心酸,轻言细语,“以后我什么事情都陪你,看电影,逛街,读小说,你喜欢的事情我都陪你做,我会好好陪你,好好爱你,不让你受委屈。”
  “好啊好啊,”路云无意识的答。
  程旭当时真的超级天真,他就把这样子的对白当是自己跟路云表白过了,大早敲子游的门,“起床起床,快点啊。”
  子游来开门,裹着被子,睡眼惶松的开门,“你干嘛?打劫?”
  “对啊对啊,”程旭挺认真的,“我想到了一件事情啊,所以来跟你确定下。喂,我昨天晚上算跟路云表白了对不对?我跟她说了,我会陪她做她喜欢的事情是不?喂,你不要睡,我跟你说话呢,喂……”程旭伸手去拍子游的脸,“不要睡了,你听我说了没有?啊?什么?你要我去买花?在她家楼下等她?不太好吧?一定要这样吗?我试试吧。”
  握着大束纯白的百合,程旭站在路云家的楼下,想,其实她未必就会接受我,不过我只是希望她知道我一直在这里,一直等她,只要她明白,我就有机会。
  比路云先下楼的是路野,他套件Harley的皮装,推着他的摩托,见在楼下冻的脸红红的程旭,笑,甩下额前的刘海,冲着程旭吹了声口哨,“嗨,这边,你等谁?”
  程旭心虚,“没有,没等谁,呃~~早上好。”
  路野摇头,丢句话给程旭,“呆鸟,再等个五分钟,我妹就下来了。”说完,跨上摩托绝尘而去。
  程旭脸更红了,想,现在去照镜子,镜子里倒映出来的一定不是自己而是长了两只长耳朵的驴。没到5分钟,再下来的是路云,下意识的,程旭把花束藏在背后,上前,“路云,早上好。”
  路云明显心不在焉,“是义诊还是过来吃豆花?你都这么早的?”
  程旭本来就紧张,见路云这样误会,干脆顺坡下,“哦,都有。”偷眼看路云,她情绪低落,程旭黯然。
  两人同行,程旭的百合还是藏在背后,他不知道该怎样拿给路云,到了公车站,两人并排站着等公车,程旭出言试探,“昨天晚上你喝了不少,一定很不舒服,睡的好吗?”
  路云淡淡说,“昨天晚上我失态了,我有说什么做什么吗?今天早上醒来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记不得了吗?自己说的忘了,别人说的当然也不会记得,程旭别过头,看见驶来的公车,“没有,你昨晚就是喝酒,什么都没说过。”一直藏在身后握着鲜花的手用了点力道,百合丢在不远的路边。公车进站,程旭护了路云上车,“快点吧,等下班车会来不及的,早上人真是多,挤的跟沙丁鱼罐头似的。”
  到底,那场《花样年华》程旭捏着两张票,自己去看的。他并不知道,其实,那天路云和他在一个影院里,为同样的一场电影落泪。秘密可以说给大树听吗?那结果是什么?是让风把那份不能言语的感情传出去,还是把那棵树移植到心里,让它在自己的身体里长成茂林参天?镜头里白云浮掠,沧海桑田,孤单的程旭坐在光影迷乱的电影院,看着那段天涯错身惆怅的上演,如同他买了两张票却只有一个人来看电影,他跋山涉水的回到原地,走过她的门前,却不知道她一直站在原地从未曾离开,程旭闭上眼睛,回忆不适合在电影院阅读,即使闭着眼睛,也看得到星光的碎片。
  程旭无端感触,想像,或者路云也和自己一样,就伫立在某条喧嚷的路口,自己只要耐心的走过去,耐心的陪她漫步,就能看见远的星空,青的草地,幸福的眉目。可是没多久,路云连工作都辞了,在家闭门不出,连小令都很难约到她出来。再见路云,是举国欢庆的春节,年初一,路云感冒,高热不退。
  程旭被子游和路野抓到医院的时候,路云已经烧的有点脱水。打针血管不好找,新来的实习护士半天吊不上水,路野眼睛盯着护士,煞是不满,护士慌张,情况更糟,路云的手臂,平白多了几个针孔。路妈急出了眼泪,路爸没了平日的洒脱开朗。程旭走过去,把小护士手里的针药拿过来,亲自上了扎条,握住路云的手臂,找着血管的方向,找到了毫不犹豫,一针见血的扎下去,又快又准。
  床上的路云因为高热而神智昏乱,开始有幻觉,错把程旭当成明宇,扯着程旭的衣角,哑了嗓子问:“明宇,我后悔了,你有没有多买张机票,我随你去美国,陪你看星星。”
  程旭心似清秋,一半萧瑟一半甜蜜,温柔回应,“有啊,我有多买张机票,你先把病养好,我们一起去飞,去哪里都可以,看星星,晒太阳,做什么都好。”
  路云安心,沉沉睡去。
  路云住院了三四天,出院后,路家宴客,招待程旭子游。程旭给路云带了点中药来,调理用的,在厨房和路妈熬药。 路云和路野小令翻看报纸上的招聘启示意。子游穿件灰色的中式棉袄,抄个手陪路爸下象棋,说话的口气象程旭的爹,“其实阿旭一直钟情于令爱,虽然现在不是提这个的好时机,不过我还是希望伯父能给她们创造机会。”
  “当然,一定。”路爸举手无悔,“将!”
  电话响,路爸接听,“啊?明宇啊,春节好,春节好,怎么样?你都好吗?在国外过春节会不会想家?--什么?哈哈……---好着呢,这会儿在厨房忙,啊?这几天啊,别提了,云云大年初一生病住院,昨天才出院的,这几天净往医院跑了,所以家里没人,呵呵……多谢你掂记,我都还没空去你家看看呢,嗯~嗯~没事情,找云云,好啊,你等等。--”路爸放了电话,犹豫了下,扬着喉咙叫,“云云,明宇电话。”
  屋子两秒的安静,厨房的路妈停了菜刀,程旭抿着嘴盯着炉子上的药罐,子游手里把玩一颗棋子,路云从卧室出来,拿起电话,“嗨,你好,明宇,新年快乐。”随着路云的声音,一切又按照次序自然进行。
  路野回答小令的问题,“为什么喜欢已婚的女人吗?我不知道啊,反正我就是挺喜欢那个小胖子的,她真好,对着我这等出色的天下第一美男就是不动心,一心扑在丈夫孩子身上,他老公也没多有钱,呕得我啊。”
  程旭把中药熬好了,往碗里倒着晾凉,叮嘱路妈,“可以一次煎好一天的量,存在瓶子里,早晚喝一次,药煎之前用凉水泡一会儿。”
  路爸和子游依旧在棋盘上捉杀,子游手指在膝盖上敲着,谈条件,“伯父果真厉害,让我一子如何?”
  路云,握着听筒,神色安然宁和,程旭只听她说,“流感嘛~~没什么~~有运动啊~~嗯,嗯,嗯,什么?你那里还能玩帆船哦。”
  听着路云近乎风淡云清的言语,程旭却有种半身不遂的感觉,一半正常,一半却很想拿过那只话筒骂人。路野和小令移驾到阳台上看路云拿来种葵花的木箱子,路野从口袋里拿出只小纸包,撒葵花籽进去。小令说:“云云已经种过了。”路野拣粒路云种好的种子出来,“我妹妹那天撒进去的种子是熟的葵花籽。”
  程旭拿来中药,装在一个瓶子里,“云云,分两次喝,早一次晚一次。”
  路云接过来喝,温度适合,正好,瓶到药干,猛咳,“好苦啊。”
  程旭递给她一粒蜜饯,“小姐,那是两次的分量。”
  两次的分量的中药啊,那么怕苦的路云,那时候是怎么喝下去的?或者,爱情便是含笑饮毒酒,任是再苦,哪怕会死,也就这么含笑而饮,不觉其苦,不觉其毒。这杯毒酒,柔弱的路云可饮,为何当时明宇却怕苦?
  差不多是上晚班的时候了,明宇从窗台上下来,换衣服,见程旭仍靠在床头,捧着本病理学。明宇搓搓额角,他常觉得程旭是头驴,这家伙超能熬夜,一钻病房就十来个小时,拼得要命,工作上明宇见过最有韧性和耐性的人就是他了,再累也不见他会发谁的脾气。
  不过程旭笨,明宇亲眼见他横冲直撞的跟领导要求免一个民工的医药费,真奇怪,难道领导做事还要谁教不成?程旭还很固执,前天,一个病患没了心跳,他固执无谓的用了N多次电击,累到狗样的才放弃,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曾经他就是不放弃的做多次电击救回了一个人。明宇在心里冷笑,拜托,不是每次都可以成功的好不好?
  最让明宇难以忍受的是有一次,程旭哄一个老人家。那老人家有糖尿病,雪上加霜的SARS让她难以承受,她常嘀咕,给她安乐死,程旭常跟她聊天,哄着,“老人家,您看起来好年轻,跟十八姑娘一样。”老人家笑的还很开心。明宇几乎晕死,这么老土的赞美?
  明宇还觉得程旭不会处理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关系。他对病人投入的感情有些过,他紧张,怕自己治疗的任何一个病人死掉,其实,现在这个时间,真有什么状况也不会有人怪到医生头上,都是非典惹的祸不是吗?当然,明宇只是这样认为,他是最英明睿智,绝不会有任何纰漏的。有糖尿病的老人至今情况还算稳定,不过明宇不认为是程旭的赞美好用。只要想到,和这样笨的人争取一个女人,明宇就觉得难以忍受,有段日子还真高估了他的水准,这程旭哪点好?居然在路云的心中,自己与他平起平坐?跌份,谁优谁劣还要比吗?明宇想不通,也很不很不很不甘心。
  出门前,明宇给自己冲板蓝根喝,现在都把板蓝根当茶喝,他只弄自己的,和程旭除了工作上的事情很少说话, 当然也绝不谈路云。旁边程旭也行动起来冲板蓝根,顺便喝了一堆药片,想是自己配的维他命,明宇也有用这些东西。不过程旭好像还吃些别的,递了点给明宇,“喂,我不勉强你,我是觉得用点抗病毒药做防护是有必要的。”
  明宇看看,有达啡,丙种利巴韦林,剂量是给非典病患的一半,嗯,好象有点道理,问:“每天用?会不会大了点。”
  “不是,五天一个疗程,然后隔5天继续用,这样循环。”
  “没病吃这个会不会有副作用?”明宇有些心动,当然他不会用程旭的药,医院药房有卖的嘛。
  “应该有吧,”程旭叹气,丢药袋子回书桌上,“其实是药都有副作用,可你想想,现在什么没副作用,吃青菜也可能遇到农药超标化肥过量是不是?我们频繁大量用的消毒水和照射紫外线消毒就没有副作用吗?”
  明宇苦着脸咽掉最后一口板蓝根,“那也是,象现在给非典病号用的类固醇和可的松,剂量那么大,以后也可能出现别的情况。”
  “嗯,这是个问题。”程旭同意,仰脖喝光药水,瞥眼明宇,“你也真奇怪,喝个板蓝根也那个表情,又不是毒药。”
  “甜啊,”明宇又喝矿泉水漱口,埋怨,“一个冲剂弄那么甜干嘛?不知道药厂怎么想的。”
  “你也知道它是甜的,反正总要喝,那就心平气和点快乐的接受啊,边喝还边埋怨,人家板蓝根好歹也帮你抵抗病毒,对它客气点好吧?”
  明宇懒得理程旭,和程旭互相交换个白眼。程旭不喜欢明宇,就算没有路云这档子事也不喜欢他,明宇是个超冷超自以为是的家伙,对病人一百零一号表情,对领导谦和恭敬超有礼貌,说话也轻言细语的,对同事不冷不热挑不出毛病,当然他出色,护士都爱他,程旭不爱他,尤其有次一个病人有出的气没进的气眼见没救的时候,他居然意图放弃,让病人去照X光检查可能致死的原因,程旭觉得明宇没温度,从冷库出来的,不过现在人把这个说成是酷,不是冷库的库,是冷酷的酷。程旭甚至认为明宇酷的为祸人间。
  拎外套出门,门背后有镜子,程旭对镜子里的自己笑笑,小声自言自语,“我要打倒SARS,和所有人出去看春天的太阳。”
  明宇也照镜子,对着镜子里的程旭露一丝不易觉察的冷笑,这笨人又开始跟吃了兴奋剂似的,眼睛里的讥诮出卖了他的思想,“当然,笨人都长命。”程旭对着镜子里的扬眉毛笑的略带锋芒,哼哼,笑容里写着,“祸害留千年。”

  第七章
  如路云的同事阿伦说的那样,电视台真的越来越忙了.忙就忙些吧,忙的时候不用想太多事情。瘟疫的情况越来越糟糕,现在每家医院都开始有非典或疑似病人,遇到病情严重的,就转去怡和,路云估计,阿旭和明宇该是忙疯了。最近人人谈SARS色变,非典猛如虎,路云觉得自己在老虎鼻子下面过日子,而明宇和程旭干脆就在老虎嘴巴里拔牙。路云因此而担惊受怕,不能安宁。
  市面上由抢购醋改成抢购口罩和消毒液,到处是消毒水的味道。路云对消毒水的味道有点过敏,总觉得嗓子发干发痒,路妈妈逼女儿戴两副口罩,于是路云又严重缺氧,象条没了水濒临死亡的鱼,晚上回家,头晕目眩,跟路爸讲:“两副口罩的厚度加起来比程旭进ICU戴的还厚吧?”
  路爸摇头,“别问我啊,你爹又没进ICU,怎么知道呢?”
  路妈妈在旁边啐一口,“说什么呢?白说白说。”
  路爸路妈都怕非典,房间里每天拿消毒水檫N遍,不停的洗手,出门口罩换地……路云是觉得爹妈出门时口罩换得好象比呼吸的频率还高,很夸张。不过这一切对路野无任何影响,他稳稳当当的笑,“SARS?我为什么要怕SARS?”亮亮臂上的肌肉,“应该是SARS怕我才对。”。
  那天路云因为工作关系,去了嘉慧幼稚园,这是路云离开这里两年后第一次回来。联系好工作自然去看看小令,小令正在弹着风琴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声音脆亮,路云靠在教室窗外笑。以前,曾经很多次,路云就这样在窗外笑着,往里面看小令。她们喜欢在中午的休息时段讨论哪个牌子的睫毛膏可以把睫毛变长,哪个牌子的护手霜效果最佳。在这里工作的时光,是段没有负担的旋律,现在回想起来,到仿佛那段日子是偷来的时间,买来的欢娱,不真实的梦境。如果没有明宇,自己应该不会离开这里,而小令呢?以后,还有没有子游那样的男人,突兀的出现在她的生命中?
  两年没见的幼稚园有点点变化,大门换了电动的,院子里的滑梯也换了新的,但是,如果不仔细看,很难看出这些变化,时光在幼稚园的院落里,似乎流的更加缓慢和宁静。站在幼稚园的走廊上,能看到看南边墙上的一墙爬墙虎,路云是在离开幼稚园后才知道,再没有比这里的爬墙虎更漂亮的植物,不是说漂亮,而是壮观,好大的一墙啊,风吹过去的时候,就泛起一墙绿色的波浪。在另边的角落里,还有种植物,春来新叶红如火,很象枫叶,衬着白色的院墙,色彩分明,几可入画。
  最快乐单纯的日子,就是在这里工作的日子,不换工作,没比较,路云永远不明白,其实,自己最适合的还是那个给孩子们讲童话的工作。但生活是如此,走出条岔路,就没办法走回头。
  下课钟声响起,小令带着群孩子出来,看到外面的路云楞住几秒,上前惊呼,“哇赛,你怎么会在这里?”
  路云笑对小令,再次和她在这边的走廊重见,竟无法分辨自己的心情,原来,走的最快的,永远是最美的时光。
  记得最初和明宇分手后的那段日子,一直觉得浑身疼痛,好像应该服用点钙片似的,要不脊椎承受不住想闷头砸了一切的冲动。那些日子,很少化妆的路云,突然迷恋上护肤和化妆,是近乎歇斯底里的那种迷恋,不画好一张脸孔,她不敢出门。害怕,害怕哪天谢明宇突然站到她面前,看到她的失恋相。总觉得,身体里什么东西被毁了,破败丑陋,不能见人。
  独自去看电影,《花样年华》,现实里缓慢冗长的的光阴在胶片上浓缩,岁月只留其精华,看戏的痴人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感怀那错身便成千古的的天涯。看着银幕上的半点灯火,一片幽暗,周暮云问苏丽珍,“如果我多了一张船票,你会不会和我走?”,路云心碎,积压了多日的泪水无声的泛滥。琐碎的往事,随着电影的对白在眼前上演,说我爱你的明宇,发脾气的明宇,看星星的明宇,包扎伤口的明宇,电话里的明宇,路云听着电影,泪如雨下。
  那年快放寒假的时候,路云再被家长投诉,因为她给班上的小朋友们放鬼片看,说是要提前教化小朋友们的黑暗面,路云被园长训过之后,简单的撂话,辞职!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不能再干下去,不然会疯掉。
  “你只是失恋,没必要跟全世界作对,”小令气愤,忍不住就找路云谈,“是那个谢明宇混蛋嘛,你要是气不过大可以跑去加利福尼亚砍他去,你拿幼儿园的孩子撒什么气?还把工作给丢了。”
  路云完全不理会小令,靠休息室的椅子径自上涂指甲油,雪肤红甲相衬,竟有种寂寞到极致的鲜艳。
  小令再劝路云,“别这样,还有我啊。”
  路云低头说,“没关系,我想这世界,谁离了谁都一样过吧。”
  小令喊,“喂,我觉得你失恋后变混蛋了。”
  路云不语,再次回归沉默。还是子游很妙的安慰,“云云,说不定你会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世界有你的柳暗花明,碧海蓝天,老天有老天的安排,你一定会遇到那个最爱你的男人,弥补你的心碎。”
  路云也不晓得子游预言的那个碧海蓝天在哪里,她一贯浑浑噩噩度日。失业的她滚回家里,依然是路家的公主。路老爷子说,“干的不开心就休息段日子吧,能把你们拉扯到这么大就能拉扯到老,放心,天塌下来爸在这儿撑着呢。”
  路野拿了一堆的旅游资料来,“出去旅游吗?哥今年店里生意好,给你大红包,还可以陪你去旅游,要不要去?”
  面对家人最大限度的宽容和纵容,路云突然明白,其实自己这些日子掩饰的不够成功,再多的脂粉也掩盖不住脸上的失意,心里的空洞,感情的千疮百孔,自己无意展览,尽量掩藏,还是有人看到了自己的失恋相。
  镇日无心镇日闲,路云就此闲在家里,索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什么都不做,由着性子对着窗外发呆,起风了,下雨了,天晴了,天暗了,阳台角落里那个大木箱子里有几根光秃秃的杆子,是什么植物来的?路云辨认了半天才想起,春天的时候,曾经在那里撒下过几颗葵花籽,后来,还长出过绿叶子开过花。大冷天,路云只着了件薄毛衫,站在阳台上,往玻璃上呵了雾气,描朵葵花的样子,然后傻呵呵对着窗户恍惚发笑,今年也可以种些梦想吧?哦,不,不要做梦,不要做梦,有份工作就可以了
  春节后,刚生病完嗓子仍哑着的路云出门找工作。其实她没有找工作的任何经验,出学校大门后的工作是父亲联系的,现在她想自己来,要份陌生的工作,周围是陌生的人,能让自己藏形敛迹,不被人发现的去修炼,最好练就一身铜皮铁骨金刚内脏,刀枪不入,百毒不侵。以后的岁月,她不要再天真,不要再童话,不要再做梦,更不要再被打败,不要再受伤,不要再丢盔弃甲,落荒而逃。路云发誓,要变成一个出色和骄傲的女人。
  还不错,她找到了,挺容易的,齐亚瓷砖,接受封闭培训一个月后,路云暂时忘记了一个叫谢明宇的男人,全情投入她四四方方的瓷砖世界,逢人必谈的就是瓷砖。以至于后来路野不敢和妹子聊天,见到路云只用手掏耳朵,伸出食指给妹妹看,“耳油,看到没有?是被你那瓷砖闹的。”
  培训后,路云竟被委以重任,派去县城筹备分店开张,天知道,路云从未有类似工作经验,不过,她答应了。路云去县城只带了些简单轻便的衣物,再来就是一把很旧很旧的雨伞,脱了墨绿伞套,旋开尘封的记忆,往日重现,一天急雨,风满衣袖,送伞的少年,隔着雨帘看不清楚的眉目,依稀仍在眼前。路云是想,去陌生的地方,带着这样一把雨伞,日子大概会温暖一点吧。
  县城的分店店址,是原县医院的门诊楼,面积很大,路云要做的是找工人将店铺一楼打通,一半营业一半当仓库,二楼改成宿舍住宿。新建的医院在后街,路云站在二楼的阳台上,能看到对面医生们的宿舍楼。
  其实,当路云一个人面对那栋孤单的需要改建的旧楼时,不是不怕的,可她又觉得天地茫茫,无处可去,还是咬牙留了下来。当然,刚开始时候她做的并不好,日子水深火热,但也并不是全无进步,她学会了很多以前不会的事情,比如说怎么换灯泡,怎么通下水道,怎么买五金用品。就是,暂时还没学会如何忘记。夜里回去乱七八糟的房间休息,按亮点灯开关的刹那光亮间,总会看到明宇的脸,干净整齐的碎发,浓黑的眉毛,玻璃珠样的眸子,淡漠的表情,带几分讥诮的嘴角。他经常会这样,毫无预兆,猝不及防的出现。路云总是要轻轻拍拍自己的脸颊,对自己说:回来,回来,什么都没看见。这是场战争吗?战场是感情,对手是思念,路云疲惫,战争要几时才可以结束?夜里,闭着眼镜想起明宇的时候,心里堆着雪,时已春季,路云仍住在冬天。
  记得有天路云很倒霉,刚被一个不知从哪里出现的流浪汉抢了包裹,本身气到不行,六神无主。偏路老爷子因不放心女儿,来看她。见了自家闺女倒抽口凉气,怎么这副德行,牛仔裤,脏球鞋,一件不知道哪里找来的卡其布外套,头上戴了顶帽子,头发全塞进帽子里,看起来象个小男生,灰扑扑的脸色,这孩子哪里是路家水灵清秀的二小姐?一时间又心痛又着急,扫了眼乱七八糟的店铺,二话不说拉起女儿的手就往外走,“行了,这工作是人干的吗?咱回家,不受这累。”
  路云惊魂稍定,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是她觉得自己不能不负责任就这样放手不管,固执,“我不要现在回家。”
  “不回家?”路爸吼,“不回家你在这想怎样?你会干这活吗?懂又不懂,留在这里你能做什么?”
  路爸的态度让路云的拗脾气发作,“对,我是不懂,不懂就要学啊,学的狼狈点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回家那这时间的心思不是都白花了吗?我不要回家。”
  路爸怒气冲天,又无可奈何,最后钻进小车,绝尘而去。
  路云等老父走后,猛然醒觉,自己身上没几块钱银两,忘了跟爹爹借钱。想回宿舍拿存折取,才想起钥匙放在包包里,一起被贼抢了,然后,因为连日来饮食不调,她的胃病发作了~~
  那天暮蔼沉沉里,淅沥沥下起小雨,路云撑着她那把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旧伞,跑去药店买药,想不到收藏件旧物也有好处,自己最狼狈的时候,救自己的还是这把破伞。
  可惜路云行至灯火通明的小广场就走不动了,胃痛得她直不起腰。也不管广场的石凳是不是湿的,一屁股坐下去,程旭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路云只听到头顶有人问,“小姐,你哪里不舒服,需要帮忙吗?”
  “不要帮忙,谢谢。”路云忙不迭的拒绝,生怕自己遇上坏蛋,待抬头看到程旭的一瞬,惊诧外竟是种异常的安心,知道天塌了都没关系,立时改口,“阿旭,怎么是你?我需要帮忙,啊哟,我胃痛死了,还有我没带钱哦,你要帮我买药。”
  程旭的表情还挺怪的,愣怔着看了路云好半那种眼神表情,有点小惊心,弄的路云以为自己头上是不是长了角。
  程旭练了半天眼神和表情后的第一句话很没爆点, “你胃痛?要去买药?”路云点头。
  “光买药有什么用?”程旭说“我们去看医生。”
  “我没钱。”
  “我有,来,我背你去。”程旭蹲下,拉住路云的胳膊,不由分说,背了她就走,还收走了路云的那把烂伞,将自己手里的大黑伞塞给她,“用这个吧,真是的,现在谁用这么老古董的东西?”
  路云靠在程旭背上,问,“阿旭,为什么你在这里?”
  “工作需要,刚调过来。”程旭说,“那你怎么会来这里?不是说你有了新工作吗?你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你想哪里去了?我的新工作就在这里啊,公司新店铺开张,我过来筹备。”路云打了个哈欠,胃还是痛的,或是因为遇到熟人,感觉上没那么孤苦,舒服些了。程旭的后背温暖牢靠,路云简直想睡,不过这样比较过分,忍着下个哈欠,跟程旭道谢,“谢谢你哦,不好意思,今天晚上麻烦你,其实现在真的没那么痛了,你可以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先这样吧,”程旭语气平淡,“喂,你用的伞又土又旧,哪个年月的?”
  路云一个哈欠没忍住,还是很不淑女的打了出来,道:“还是中学的时候,有一天,放学路上突然下很大的暴雨,我没伞,就躲在树下,有个个子瘦高男生给了我这把伞,自己却淋了雨走了,本来,我是想第二天把伞还回去的,在那条路上等了几天没等到他,我就把伞收起来,想等哪天与他再次偶遇就把伞还给他,其实希望渺茫,那天雨比今天大多了,我根本没看清楚他长什么样子,伞一直收藏到今天,我带在身边,是觉得很这件事情很温暖,让我知道,这个世界有那么善良的人。”
  或是因为路云的哈欠打得频率太密,程旭问,“很疲倦了是不是?坚持一下,医院就在前面了。”
  路云觉得不好意思,“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去可以的,不累吗?”
  “不累。”
  很熟悉的一问一答,记得个天高云淡的秋日,路云任性的冲下大坡,摔破了手,明宇背着自己找医生,也是这样说不累。伏在程旭的背上,路云无可救药的想起了明宇,温柔又霸道的,冷漠又细心的明宇。还以为自己的身体里已经塞满了瓷砖和瓦砾,原来每个不经意,都会不能自控的想起,原来把自己折腾到这般狼狈和暗淡也不能忘记。
  要感谢程旭,在县城那些日子,幸亏他找的医生给的药很有用,还有,他那看似平淡实则无微不至的陪伴也很有用。
  他就住在她对面的阳台,两个阳台之间距离不远,隔了两棵高大的泡桐。时已四月,泡桐开了一树浅紫的花朵,融在一天一地柔柔的雨帘里,糯湿的空气中浮着安静幽淡的花香,偶尔,路云能在自家宿舍的阳台上听程旭喊,“路云,要不要去跑跑?”
  夏天,会和程旭及她的同事朋友去游泳,程旭给她弄来一个丑丑的黑轮胎,样子不漂亮,但是浮力超好,她们不紧不慢,从那条还没怎么被污染的河的下游逆游到上游,再累得屁滚尿流的回来,吃掉大锅绿豆粥或者冷面。
  相处愈久,路云愈觉得与程旭认识不是一年两年,他那么熟悉她,似乎认识了几辈子一样。
  程旭会告诉路云买豆花的时候不要用塑料袋装回来,而是带个小钢精锅去买,因为如果塑料袋有破掉路云一定会不小心吃掉那块碎料。
  再如果一起上街,程旭会叮嘱路云检查鞋带,免得走在路上鞋带散了自己把自己绊倒,又或者。总之,诸如此类的事情很多。路云也会奇怪,程旭怎么会那么了解她的缺心眼和没心没肺?问他,程旭淡然微笑,“你说过的啊。”路云不能和一个看书过目不忘记忆力出色的医生比记性,尤其在她成功的丢掉第五辆单车(单车是程旭的)之后,她只得相信程旭的记忆而不是自己的记忆。
  有次,路云见出门跑步带个MPS听英文歌曲练习英语的程旭,忽然想起以前读书时候学校附近酒吧的酒保。那个酒保就是一边听英文一边工作的,就跟程旭说,“酒吧的老板有次就在背后说酒保工作不专心,我们好多同学都帮酒保说话哦,因为那个酒保有双好耳朵,不但能听英语还能听我们班上失恋的男生唠叨诉苦,又不多话的人,特别可信,我们就跟老板讲,这个酒保要留着等圣诞节的时候我用,们可以奖励他大大的拥抱。可惜没等到过圣诞,他就辞工不做了。说起来,你和那酒保长的还蛮象的。”
  还有一次,路云又说,“其实你看起来和我以前公车上给我让坐的男生好象哦,有次我上车很急,没站稳,他还拉过我一把,不过只见过两次,后来就没见了。”程旭坐在自己的宿舍的电脑前查论文资料,嚼路云切成小块装在碟子里的西瓜,面目恬静,道,“你总说我和你遇见的谁谁长的象,太含蓄了,你直接说我妈把我生的太大众不就结了?”
  路云哈哈哈的大笑。事实上,程旭相貌不大众,他的脸很瘦,弧线优雅,皮肤健康光滑,下巴尖尖的,额头宽阔饱满,眉毛浓密,眉骨有点高呢,是不是因为这样他的轮廓才看起来清晰而立体,棱角分明呢?清秀的五官融合在一起并不给人柔弱感,反而有几分粗犷和坚毅。他笑起来的时候,左颊的酒涡就深深的,一双眼睛尤其生动,朗若晨星,纯净,明澈,深邃。是混在县城的那些日子,路云发现,程旭长了张帅而个性的面孔。
  慢慢的,路云恢复了一些旧日爱好,听音乐,套碟片,看小说,关于男女俗爱的。以前啊,刚和明宇相恋时,路云以为明宇和自己一样喜欢酸溜溜的散文,于是,就念段关于星星的文字给他听:“远远的欣赏也是我的冷漠,远远那颗星闪烁的也许是冷漠,如果有云梯而上,摘下那颗星,摘下的也是冷漠-------”当时明宇合上路云手上的书卷,有点不耐烦的表示,这段文字浅薄幼稚,而路云的喜好总是关乎男女俗爱,实在不够深刻。再次捧起闲书猛看,路云有种很痛快酣畅甚至是解气的感觉,终究,仍然不明白什么叫深刻,想,自己可能这辈子无法变得象明宇那样深刻,无法成为他的骄傲。
  去年吧,好像就是这个时间,和程旭相约了去钓鱼。微风拂面,白云浅阳,满目青山,春已将尽,落了泡桐,开的就是女贞,黄绿细碎的花朵藏在叶底,街道山路上,都浮着一层女贞花的香气,郁结如网,伸出手,却又摸不着。路云坐在程旭的摩托后面,抬眼看目光穿过飞掠而过的树梢,上面是湛蓝湛蓝的天。
  一带清流,水面光点无数,山痕水迹,云朵在山顶缭绕。程旭不太熟练的放饵,抛钩,架竿,边做还自己笑。路云用程旭拿来挡风的牛仔外套蒙在头上遮太阳,忽然想起,这件外套十分眼熟,灰绿的颜色,粗糙的质地,穿在身上安稳舒适的感觉,是路云喜欢的那种,好像初见程旭,他用的就是这件外套。于是,路云问程旭了一个迟到了很久的问题,“阿旭,你外套哪里买的?”
  为什么,会迟了那么久呢?

  第八章
  李素渔由疑似确诊为sars,转进ICU。
  子游快疯了,守在隔离区门口,固执的要求,“让我进去,让我进去。”
  大家苦劝,“不可以,里面很危险,你不能进去。”
  “那我要是偏要进去呢?”子游不讲理,耍横.
  程旭拦住抱住他,“喂,你冷静点好不好?在外面等着~~”
  “我--不---要--等--,我---要---进---去---看。”子游吼,长发披面,挣脱程旭,一拳挥向他的下巴。程旭撞向墙壁,捂着下巴,惊讶的望向子游着火的眼睛,他看起来不好,比挨了一拳的程旭更象受了伤,越是这样,程旭越是不会让他进去,索性也一拳飞过去,叫,“不许进去。”这次撞向墙壁的是子游。
  明宇在一边皱眉头。人以群分,笨蛋的朋友也是笨蛋,话不说清楚就知道动拳头。
  “让他进去吧。”过来发话的是院长,院长身先士卒,一样参与值班。他走过来顺手拉了子游一把,帮他站起来,嘱咐,“你不可以进ICU,只能站在外面看。好了,大家马上开始工作,今天晚上可能还要转二十个病人过来,加油了。”
  二十个?明宇暗暗叹气,这次的SARS根本就是场灾难,龙卷风都没这么厉害。
  程旭走到子游面前,用他们相识近十年来的习惯动作,右拳捶捶他的肩膀,说:“有点信心,素渔一定会好起来,我发誓,我们不会让她有事的,一定让你娶个最完美的新娘回家。”
  明宇听了斜眼看了看子游,思忖,怎么?原来他的未婚妻染上SARS在里面吗?
  一起穿防护服进隔离区的时候,程旭拿了两个棉球塞在子游的鼻梁上,嫌口罩捂的不那么严实,再帮他戴上眼镜。又揪两团棉球,迟疑几秒,当机立断拉过明宇,要给明宇弄上。明宇皱眉抗议,“做什么?”
  “安全防护。”程旭不由分说的硬帮明宇塞好,“这是跟救护车的护士长发明的办法,非常好用。”
  程旭吓坏了,他可不能再让任何人有事,尤其是谢明宇,这家伙若有个三长两短,路云还不去了半条命?他会拼了命的盯着明宇,讨厌他归讨厌他,反正他得活着,还得活的结结实实没灾没痛。
  转进ICU的素渔情况糟糕,早上拍片还显示右上有个阴影,下午已经两肺全白,感染吓人的迅速。程旭已经习惯了ICU的急救,面对面反复帮呼吸窘迫的素渔做分泌物清除,支纤镜吸痰的时候,吸出来的痰是带血的,甚至全都是血,有一刻,程旭对着素渔,鼻酸的想哭。素渔很虚弱,毫无色彩的躺在那里,命悬一线,这就是子游不懈守侯守到的未来吗?老天在开怎样的玩笑?程旭不敢回头,窗外就站着他的挚友,他是那么的不安且无助,却不得不保持着耐心。如果,是说如果素渔有意外,子游会怎样?他真有那个能力还他个完美无缺的新娘吗? 程旭觉得有汗珠在帽子底下淌。
  这日子最让人崩溃的是,疲倦到流尽汗水,还得苦撑着过下去。程旭和明宇每天走出隔离区第一件事情是洗手洗脸,然后喝水。他们现已练就出本事,可以在一分钟内干掉一瓶矿泉水。要知道隔离区里面是没办喝水的,再说,也不能上厕所,脱穿防护服就要两个钟头,所以,他们缺水,好象连内分泌都在失调。
  这天晚饭时间,夜十点,程旭的手机进条短信,“不要挑食。”是路云发来的。程旭寻思,我不挑食啊,一秒后恍然,递自己手机给旁边细嚼慢咽,吃的温良恭俭让的明宇,“喂,云云让你不要挑食。”
  明宇看了看手机屏幕,客气的说:“谢谢。”暗暗着恼,为什么要找个笨女人喜欢?鬼迷心窍。
  程旭装不知道明宇在暗里生气,他那人就那么难搞。谢明宇确实挑食,那家伙碰到味道差点的菜脸上就很欠揍的流露出一副嫌恶的表情。程旭觉得食堂饭菜其实很可口啊,实在搞不懂他在嫌什么,只管吃自己的。
  前几天路云短信给明宇,“去看望过伯母,一切均好,勿念。”明宇似有喜出望外,电话过去,路云在那边支吾着道歉,说发错了。明宇再不能无动于衷,脸上的表情变幻不定。后来路云重新电话给程旭,程旭只笑着说知道知道,让她注意卫生和休息,勤洗手多运动,没事不用瞎琢磨,大家都挺好的。
  程旭现在害怕和路云多说话,虽然他是那么渴望听她的声音,渴望坐在她的身边,看到她笑容。可每次听到路云的声音,便觉时间难过,一寸相思一寸灰,过一分,老一分,索性,程旭只和她短信,这样的结果,就有了许多发错的短信。程旭明白她,明白她是怎样提心吊胆的煎熬着,担心自己,担心明宇,晕头涨脑,大乱方寸。
  怡和医院的小花坛里几树蔷薇开到正好的时候,素渔却再也无法用她修长的手指去抚弄那些花朵娇嫩粉白的花瓣了。程旭跌跌撞撞从走廊那头的病房跑到走廊这头的ICU,看到终于被院长带进来的子游,与素渔话别。
  素渔气息奄奄,她连撑着眼皮都觉吃力,“对不起。”几乎声不可闻,只对子游道歉,“对不起。”
  子游竟万分平静的握起她的手,隔着口罩,放在面颊上,道:“我爱你。”
  素渔目光涣散,没有焦点,对着天花板,喃喃,“好想看看你的脸,我舍不得,时间不够----”最终油尽灯枯,一只手从子游的手里滑落,在爱人身边耗尽缠绵,自此天人永隔。
  病床上的素渔瘦到脱形,子游替她理顺头发,擦净脸,蒙好白床单,转身走出ICU,没看任何人一眼。 室内静无人声,程旭瞪着眼睛,喉咙被什么堵住一样,不能发音,只觉心脏剧痛,舌麻喉哑,动弹不得。
  目睹这段生离死别的还有明宇,他见过呼天抢地的病人家属,也见过被遗忘在医院孤独死去的老人,见惯了死亡,明宇自诩可以冷静相对,可他从没见过这样心平气和的死别,远行的无限依依,送行的深情款款,仿佛在订一个平淡无奇的约会,平淡的如此悲凉,悲凉到明宇不得不动容。之前,明宇偶尔会听些护士唧唧喳喳的谈庄李的事情,并不关心,因为对自己没有帮助,可这会儿,明宇很想抓个护士来问问,眼前这死去的女人和男人中间到底有什么故事?
  走廊里脚步声急,有医生要求帮忙,平时反应最快的程旭此刻却没了反应。明宇上前,拍拍他的肩膀,“程医生,节哀顺变。”口气好的出乎自己意料,幸亏太空人样的装束掩饰了他瞬间别扭的表情,也幸亏程旭悲痛不已并未关注他的态度。几乎带着愤怒的情绪,程旭跑去病房开始又一轮忙碌,发誓,SARS,非和这病毒拼个到底,它死我活。
  不过,在这场瘟疫面前,誓言竟显得如此苍白无力。素渔离去没几日,倒下的是子游。路云电话问起子游的情况,程旭说:“目前还只是单纯的发热,用药可以控制,主要是看下个星期他的各项指标怎么样。子游有一点拉肚子,胸片没变化,我想,或者他只是肠炎,现在发现的病例里没有腹泻症状的。”
  “那一定是肠炎,”路云说的比医生还肯定,“阿旭,你要相信那是肠炎,主要是要让子游相信他得的是肠炎,信心和心理暗示也很重要的,我们相信的话,就一定不会生病。”
  “对啊对啊,”程旭被路云近乎迷信的热情蛊惑,“肯定,子游是肠炎,等等我去看他,就这样告诉他。”
  明宇在写字台那头研究病例做总结,喝着难以下咽的板蓝根,不易觉察的瞟程旭一眼。他有多不希望和这白痴程旭说话的人是路云啊,因为根据内容推测,通话的两人智商低到弱智的底线。明宇控制不住的想挖苦几句,大家接受现实不好吗?子游99%可能是非典,他与素渔的接触太多,有可能会双重感染,根本就是在劫难逃。咬牙忍住想说话的冲动,明宇盯住手中的资料,目不斜视,罢也,这些日子程旭已经够辛苦了。
  程旭之后探望跟子游时真就说:“你一定是肠炎,隔壁25床已经出院了,就是肠胃炎来着,你宽心,再说,就算确诊了也没关系,我们医院呼吸内科的齐医生你知道吗?前些天还很危险的,现在被他熬过来,聂医生,病得多厉害啊,现在已经好多了,还有麻醉科的臭贫林,躺了几天也没事,根本虚惊一场。所以,事实证明,SARS不可怕。”
  “谁信你的话,你还保证过不会让素渔有事,还完美的新娘给我。”子游淡淡提醒。
  说起这个,程旭就觉得难过,“子游,对不起。”
  “干嘛?这还要道歉?”子游的眼睛里含着笑意,“医生是这样啦,明明病人是绝症,活不了几个月,也要尽量让他们相信世上有奇迹存在,虽然也知道相信奇迹比较笨蛋;有时候明明看见的是绝望,总会说其实绝望离希望不远。阿旭,我也是这样告诉病人过,可惜今天自己成了病人。”
  程旭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低头无话。子游坐起来,手握空拳,习惯的捶捶他的肩膀,“怎么不说话?”又收回拳头,在自己眼前晃晃,“可能过几天,我连这样捶你都不行了。”
  程旭终于抬起头来,一颗泪珠顺着鼻梁往下滑到口罩里,他可怜兮兮,“答应我别放弃斗志好不好?释加摩尼说过,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人牵挂你,我们都要为那个人好好活下去。子游,我们虽非同胞,却一向亲如兄弟,你若无法坚持,我会觉得当医生很没用,这样的感觉很不好。”
  子游打开抽屉,拿包没开封的消毒纸巾给程旭,“传染病房里不能哭,你怎么那么爱哭?”
  “我替你哭啊,”程旭小声嘀咕,他宁愿子游多点情绪,他现在的平静让他害怕。拿纸巾小心的擦眼睛,催,“你还没答应我。”
  “释加摩尼说过那句话吗?”
  “没有,可他老人家活到现在一定会这样说。”
  子游笑,“我答应你,虽然会很辛苦。”沉思一秒又道,“阿旭,其实,做医生很没用是不是?”
  “不是,”程旭坚定,“我们可以帮助很多人的。”
  “可最想救的那个人总是救不到。”子游扭过头,看着隔离病房外悠悠春光,夕阳欲落,小声说:“阿旭,我很牵挂素渔。”
  程旭狠心纠正,“子游,我无意与素渔争宠,可是,素渔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你可不可以多多牵挂我?”
  子游浅浅一笑,所答非问,“她这样也好,撑的那么辛苦,总算解脱了。”
  从子游病房出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程旭觉得,他会失去他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尽管他用手耙了好几次自己的头发,努力想将这样的念头丢诸脑后,但是非常不成功。换衣服进隔离区的时候,他难过的快流泪了~~好想路云,好想她啊,想告诉她,他快累死了,他还有点受伤,她那里还有没有OK绷来疗他的伤?
  那年秋天,路云拼了回业绩,领到红包,没吝啬,拿出来请客。恰值金秋,天高云淡,霜清露冷,菊飘寒香,她约了程旭,还有几个店员,大家坐在一起吃菊花锅。大朵的菊花撕了花瓣烫到锅里,整个房间香气袭人,其乐融融。
  路云看到程旭的手臂上有个小小的疤痕,问其来历。
  “小时候做工烫伤的。”对于幼时的辛苦和坎坷,程旭从不觉嫌弃,甚至觉得是珍贵无比的财富,他说,“小时候不讨厌做工的,我和我姐姐都觉得拿到工钱的感觉特别快乐,因为这代表我们就有饭吃有书读,那时候,甚至梦想我们只要这样努力赚钱和工作,有一天说不定可以去哪个漂亮的,有山有树有草地流水的地方买个大大的牧场。小时候不知道原来物价和地皮的价钱是用光速来飞涨的,我们赚钱的速度跟不上我们的梦想,结果,人年龄越活越大,腰却越弯越低,梦越做越小,不过还好,虽然没大惊喜,快乐的事情还是很多很多的。”
  本来也只是聊聊就算了,程旭后来帮忙收碗时不小心打碎碟子,碎瓷片划破了手指,路云用OK绷帮他包扎,道:“医生的手怎么可以随便受伤呢?”然后,路云还干了件很糊涂的事情,她竟把一个OK绷也贴到程旭手臂上的旧疤痕上去,“顺便也包扎下这里吧,旧疤痕也不痛了。”
  看着那块显得多余的OK绷,程旭心里滚热,真是傻丫头,哪有十几年前的旧伤口还需要OK绷的?忍不住笑,笑得脸颊上的酒涡一跳一跳的,后来就不笑了,停止处理那些碎瓷片,抬头看着路云发怔。他们的距离很近,鼻息几欲相闻,如果不是有店员闯进厨房,程旭也不能保证,自己是不是就冲动的对着那朵动人的红唇吻下去。
  深夜的隔离病区,程旭隔着防护服,摸到疤痕的位置,好像路云娇憨的笑容就晃在眼前,身上仍飘着菊花的香郁。天知道,很要命,她的身边的身边总是可以围着一大票人,以前虽然天天见面,但他们就是没机会独处。现在呢,同住一城,却咫尺天涯,未来吗?还不知道。似乎路云于程旭,是画中人物,在古老的画布上,年深日久的相持,永远相隔,不能接触,也不能忘记。是不是一直这样,仓促流光里,一直远远的看着,她从不知道,也就无动于衷,他死心塌地,却从不说明。
  夜半时候,谢明宇接到路云的电话,他没问她为何这么晚了还没睡,那个理由大家都心照不宣。路云问起程旭,她经常在给明宇的电话里问起程旭,和程旭电话里却又从不敢透露她的担心。
  路云问明宇,阿旭每顿饭吃几碗?
  明宇说,他饭量大,什么都吃,不挑食,水果也爱。
  那他精神好不好?
  好,跟上了发条似的。
  睡眠好吗?
  不错,猪样的倒头就睡,公鸡样的天亮打鸣。
  到底没忍住,抱怨,云云,为什么你都不问我,我每顿吃多少?睡的好不好?
  路云笑说,明宇,你每顿饭小碗两晚,大碗一碗,肉适量鱼多点,蛋黄不要只取蛋白,不挑剔青菜,每三天吃一次海带,与面条米粉有仇,排挤云吞,吃包子水饺一定要配稀粥,你喜喝龙井不爱饮料,明宇,你最会照顾自己了。
  明宇靠着窗户无言长叹,自己出国两年,条件限制,许多习惯已经改变,现在忙到翻,与龙井久未谋面。唉……该喜悦吗?自己的爱好,她都还记得那么清楚,该悲哀吗?因为会照顾自己,所以竟不再得她眷顾。或者,她根本就是关心程旭比关心自己多,她心中的天平,早就称出谁轻谁重了是吗?即使是这样,明宇也不要放弃,他会把路云追回来的,他只是输给了两年的时间,但对路云的感情他不输程旭。眼下,明宇更不能输给一场严酷的传染病,要无恙的出去,活着才什么都有希望。

  第九章
  路家的人最近都不怎么出门,闲暇在自家客厅唱K。因为最爱唱K的那个宋小令家被隔离了,小令无家可归,必须借宿路家,她现在的身份是路野的女朋友,路野唯一一个交往八个月以上的女朋友,自然,有权利做路家的麦霸,且霸得气壮山河,心安理得。
  小令并非第一次在路家过夜,偶尔,玩累了,小令也会寄宿路家,与路云并榻长谈。可自从接到李素渔的死讯,子游生病的消息后,路云再不敢与小令长谈,每日谎称困倦,早早躲进房间先睡。
  路云知道不该瞒小令,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她一直都是笨的,不懂得怎样安慰人,怎样面对别人的眼泪。当然,主要也是因为在路云之前的人生里,一向都是她扮演着被别人照顾和安慰的角色,所以,现在她手足无措,只得藏于房内,眼睁睁对着黑暗满心凄凉。
  路云固然担心子游,挂念明宇,对程旭却……。她很少给程旭电话,只因为,听到他的声音就难以克制的委屈,那是份想拼命号啕的心情。他已渗透于她的岁月,象阳台上那棵,每日睁开眼就能看到的向日葵。如今路云看不到,所以怕听到,听到是不能满足路云的,最怕的是听不到。路云怕死了,她从未离开过程旭,没离开过,就觉得有他在身边一切都理所当然,也从未曾知,见不到他,竟是件那么那么可怕的事情。悲莫悲兮生别离,眼下景况,何止是悲?这别离是种恐惧。生离尚如此,遑论死别?啊,不不不不不不不----没有死别,没有没有没有。路云一头冷汗,把自己深深的埋进被子里。
  人是不是应该每天都活得象明日是末日一样,才物超所值呢?沉在室内幽暗的灯光里,路云突然觉得以前的自己太奢侈了,好像把很多很多的时间,都浪费掉了。
  在县城的时候,曾经有段日子很烦恼。即使程旭在身边照顾着,即使家人那么宠爱着,即使工作还算顺利着,仍然烦恼。一直没去剪头发,何况为着失去的爱情,又添了段心事,密发从生,三千烦恼丝没办法束成马尾的俏丽,被路云编成根油松辫子,沉沉垂在脑后。
  “这么烦恼,是为了那个远在加州的男人?”程旭问她
  路云叹气,“不是吗?”
  程旭径自舔着冰激凌,说,“只是因为失去吧,曾经那么热烈投入的爱过,结果竟好像毫无痕迹的消逝了,于是发现爱原来什么都不是,就觉得无能为力,软弱的想哭。”
  被程旭一说,路云眼眶又红红。
  程旭却笑,“你哭啊,哭完还得相信,爱情这事,总是存在的。”
  “真的吗?”
  “真的真的,吃点冰激凌吧,哭完吃点甜的,你就会觉得活着还挺有乐趣的,还能继续爱,就象从来没受过伤害。其实过日子就这么回事,反正你哭死了,太阳还不一样天天升起?所以不用太较真。”程旭把最后一口甜桶塞进嘴里,指着街口的雪糕车,“那里有卖,麻烦你再买个给我。”
  路云眼睛里要冒出来的液体就被程旭的冰激凌给打回去了。必须承认,街口的那辆雪糕车,是很好的失恋者补给站。
  还是小令提醒路云,“你不会真的以为,有个很不错的男人花大把时间陪你跑步,游泳,和你聊天解闷,只因为他是你的战友?喂,你别忘了,他和你相亲过一次。你从来没问过他,他为什么要和你相亲吗?”
  得小令点拨,路云记起子游曾说的,“你会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是啊,那家伙为什么可以预言她路云的桑榆?想问程旭,当初为何答应相亲,可每次见了程旭,反问不出了。或者说,是有点紧张,害怕自己不知道该怎样处理,问出来的那个答案。
  明宇离开后的那年夏天,继路云失恋后,小令和子游闹起分手,分手的理由竟是李素渔?!
  小令说:“龙龙下半年要上小学了,子游,或者你应该找个小学老师来当女友?”
  “什么意思?”路云不明所以。
  “意思是,我和庄子游可以结束了。”小令口气平淡。
  子游微笑,温雅依旧,“小令,谢谢你。”
  “谢我放过你?”
  “不是,谢谢你成全我。”子游站起来,隔着桌子去亲吻小令的额头,宽厚一如兄长,“你会过得很好,对不起,遇到你,是我的错。”语毕,不回头的走了。
  “什么叫成全?”路云的脸发白,抓住小令的手。
  “李素渔。”小令清楚的念出那个名字。
  “他并非故意,”程旭笨拙的,似在为好友辩解,也似在安慰小令,“他是喜欢你的,只是喜欢和爱总差那么点,他尝试爱上你,奈何力不从心。”
  “你知道?你全知道?早就知道?”路云激气,对程旭怒目而视,“你知道居然可以瞒到现在,于心何忍?”
  程旭为难又沮丧,看着泪水泫然欲滴的小令,满怀歉意,“小令,对不起,我只是觉得,这件事情不应该由第三者来告诉你。”
  “没什么,”小令强笑,“这不是你的错,与你无关。”
  “你要是觉得难过,哭出来会舒服点。“程旭温言劝慰。
  路云控制不住,小宇宙爆发,子游落跑,她一肚子鸟气全撒到程旭头上,“哭什么哭?到这个份上还指望我们能舒服?想怎地?要看哭到嚎啕或是绝望晕倒就去电影院,我们这会有这心情也没这义务请你看戏,你最好和你那损友一起消失,你们这帮混蛋,吃饭的时候应该被米饭塞住鼻孔,家里每双鞋子都夹脚。”
  坦白讲,路云不会骂人,她生气起来说的话常常幼稚到不行。后来,还得自己去跟程旭道歉。剪了几枝自家阳台上的葵花巴巴的带回县城去给程旭。跟小令说:“多新鲜,这年月变成女人送花给男人。”
  小令,“可我觉得,程旭值得
  “啊?什么?”路云没听清
  小令清楚的告诉路云,“云云,程旭值得,你该换个梦做了。你知道不知道,你和明宇闹分手的晚上,你喝醉了,他背了你一路,送你回家,还和你说。”
  路云回去县城,竟不敢马上去见程旭,那几朵葵花,被安置在在他宿舍的窗台上。太阳即将下山的傍晚,路云独自跑到医院后面的露天小球场拍篮球,试着投篮,基本上没成功过。她仍在犹豫,要不要去找程旭谈谈,就说,对不起,不该因为小令的事情跟他发脾气。还有,要告诉他,不要再对一个不爱他的女孩子浪费时间,他的好她会记得。没办法,她的心里装了另个人,不能回应他对她的好。
  又投一球,照例没进,球滚出去,路云捡球时,发现地上多了条长长的影子,影子的主人双手抱胸,站在夕阳的光晕里看着她,似笑非笑。
  蓦然,路云想起小令告诉她的,“他说以后什么事情都陪你,看电影,逛街,读小说,上网聊天,你喜欢的事情他都陪你做,会好好陪你,好好爱你,不让你受委屈。”
  心跳有点点不规则,路云朝着程旭乱乱的笑,“嘿嘿,你好。呃,那个,对不起,前天不该跟你乱发脾气,呃,你知道啦,我是有点不可理喻,嗯……”看着程旭带点研究的目光,路云说不下去了。或许是那天的黄昏太美好,反正对着不远处程旭笃定的笑容,路云完全没办法按照底稿说话,没办法让他不要浪费时间,私心里,对他的温柔,竟是不无贪恋。
  捧着球,路云说的话没经过大脑过滤,与她真实心意无关,“这样,不如,我来投球,如果球进了,我以后都不跟你发脾气,怎样?”说完,路云简直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这算什么?打赌?约定?什么事情?什么原因?哪儿跟哪儿啊,一时间,傻站在那里,全无动作。
  落日的光辉,橘红色的,梦幻般的洒在程旭身上,今天的他看上去有点不一样,似乎有浅浅熏然清柔的情愫,在他的眉梢眼底流转抿。他嘴角抿着的那丝微笑让路云慌乱。“喂,你看我投球。”路云咧着嘴,刻意忽略那点微妙的气氛,不自然的笑,又想,投球?一定投不中。
  没预兆的,迈前一步,程旭走到路云的后面,他身上医院特有的来苏水味道,飘进路云的鼻端,她的身形罩在程旭高大的影子里,投球的手掌被程旭稳稳的托住,球飞出去,准确的投进球蓝,在球蓝边缘打了转,掉下来。路云的心,也打了转~~其实,她还真有点怕他不肯浪费时间在自己身上,路云觉得自己坏,明明心里还有个人的影子,眼里还巴巴的妄图把另个人的心霸占。身后的程旭松开扶着她手臂的手,去捡从球蓝里掉下来的篮球。看着落日余晖里轻松跳跃,修长挺拔的背影,路云有满心的歉疚,对着程旭叫,“阿旭,对不起。”
  转过头来的程旭,温暖而明亮的笑脸,“为什么对不起?”
  “因为……因为……”路云磕磕绊绊,“因为我不应该对你发脾气,所以……道歉,以后如果我再乱发脾气的话,我,我就在这里罚球。”
  “好啊,下次你罚球,我陪你。”程旭说的轻松自然,灵巧的手臂一扬,又进一球。
  有那么一刻,路云想,希望今后都没什么机会,被他陪伴着一起罚球,她不太能受得了,这种微妙的气氛。谁料到,冬天的时候,是她陪他罚球。
  圣诞将至,街上的落叶还来不及被工人清扫,一脚踩上去,漫地破碎如诗的声响。算起来,在明宇离开这个城市差不多有一年后,通过互联网的便利,反与路云渐渐恢复了一些联络。她和他偶尔传个电邮,在Q上遇到了也聊一点生活近况。
  和明宇聊天写信不会觉得多快乐,他敲出的每段话都如同学术报告样用词精准,连标点符号都冷静的没有差错,平淡的字眼后是无法揣测的表情和思绪。
  其实路云常常不知道和明宇说什么,甚至她都没提自己换工作的事情,不晓得他会不会否定卖瓷砖的工作,如同以前他并不喜欢她教小孩子。也不能说怎样的想念他,又拼命的希望忘记他。更不能写的有情绪有温度,明宇不喜欢抒情的字眼,他一向把抒情和矫情等同。似乎也没办法搞笑和幽默,搞不好谢先生会嫌弃她把肉麻当了有趣。于是,路云也只好写写报告,她问明宇对京剧了解多少,她的死党宋小令最近在学京剧,是程派的----
  当然,如果不是刻意想起,明宇也不会特别的出现,只要把一切交给时间,所有的伤痕都可以慢慢变浅变淡,熟悉的面孔,曾经的快乐,真如云烟。虽然县城的民众没有过圣诞的习惯,不过,为了增加点气氛,齐亚瓷砖的店里还是添了棵小雪松。路云还约了程旭一起晚饭。
  买了些漂亮可爱的装饰,她在晚饭前,装饰那棵圣诞树。程旭准时前来,半旧的蓝毛衫,黑色的双排扣外套,气宇轩昂,笑笑的,说那些小玩意可爱。空气里飘着好闻的饭菜香,店员在二楼叫开饭,路云唤程旭,“喂,上去了。”没预兆一剑西来,电脑DIDI召唤,路云又叫走在后面的程旭,“帮我看下,一定是小令的Q,看她什么事情,等等我给她短信。”
  程旭依言查看,念Q上那条朴素的留言,“云云,你好吗?圣诞节了,我这里的节日气氛浓厚,满眼看去,都是挂了装饰物的圣诞树,在加洲看装饰了雪花的圣诞树比较奇怪,因为窗外日日艳阳高挂,你那里怎样呢?我马上去上课了,上来说句圣诞快乐。”
  程旭念完补充:“ALEX,是个叫ALEX的人祝你圣诞快乐。”
  路云很直接的反应,“哦,是明宇啊,替我----”路云是想让程旭敲几个字替自己问他好,又很快把下面的话咽下去了,怔怔的瞅着脸色倏然变色的程旭,脑子里突然就一团混乱,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充满犯罪感,可是,为什么自己要有犯罪感?一时间无法分析,路云胡乱挣扎出一个笑容,“呃……可以不用管他,我们去用饭。”
  程旭不动,隔了大厅明亮的灯火,炯炯双目盯着路云,足有半分钟,两人就那么双目的互望,各怀心事。后来,程旭略笑笑,在电脑前一坐说,“要不要跟他说圣诞快乐?告诉他等等跟他联络吗?”
  路云一脸茫然,惊慌无措,眼看着程旭笃定的敲了几行字上去,又说,“好像回的有点晚,他已经下线了,不过我有转告你的意思。”末了,程旭走到楼梯边,如同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拍拍路云肩膀,“是不是可以去吃饭了,我好饿,能吞掉一头牛。”结果,那顿饭,程旭没怎样,路云却一脑门子官司,吃的没滋没味,她突然好怕程旭生气。
  事实上,他好像是生气了,不,准确说过,是受伤了,他有颇长~~嗯,大概是四五天吧,路云是觉得够长时间没找过路云。没电话,没问候,没玩笑,甚至没巧遇,好像他的热情突然就被一条Q给消耗殆尽,多不寻常?!直觉,她可能被他讨厌了,她不想要这样的结果。路云苦恼,觉得自己脑细胞明显不够用。或者,她的脑细胞一直是不够用的,所以,落得如此下场。
  曾经,试过解释,给程旭短信,“你误会了,我和明宇没什么的---”写了一半,路云见鬼样飞快删除,神经病嘛,有必要和程旭解释吗?不是越解释越乱?又想,或者,程旭就此误会下去不再管自己了,那就什么都不用再说,各过各的,清楚明白,不是正好?可念及此处,却鼻子酸酸想哭,要是以后都清楚明白了,其实,很凄凉很凄凉。
  元旦过后,路云寂寞至极,还没等夜幕完全降临,就敷她的脸。靠在椅背上,不知不觉睡着。做梦,梦里有对新人结婚,新郎高大,新娘高挑,路云跟在一对新人背后,好奇他们的模样,也很奇怪,为何礼堂这般空旷?新郎回头,怎么……是程旭?他表情冷峻,路云在梦里震惊得心动过速,怎么程旭要结婚了吗?那新娘是谁?掉转视线,天啊,明宇,居然是明宇?!他一身雪白,静如玄冰,路云喘不过气,阵阵晕厥,想说话,又用不上力气,所以拼命用力气,力气用不对路,她整个人从椅子上摔了出去,头狠狠的碰到桌子腿上,好痛啊,路云惊呼,终于清醒,坐在地上,深呼吸,哇靠,这梦会不会太诡异???
  有人敲门,路云喘息梢定,大声,“请进。”现在无论什么东西来敲门她都欢迎,是人是鬼是神全OK,她不敢一个人呆着了。扶着桌角还没等站起来,却被门外闪进来的人又吓的跌回去,程旭?怎么是他呢?
  程旭看起来没什么变化?也是,才几天能有什么变化?皱着眉头?满脸惊诧,象看怪物一样看路云,“云云,你干嘛?大呼小叫的?为什么坐在地上?”
  路云有一秒的错乱,去看程旭的衣服,还好,那件黑色双排口外套,不是礼服,稳了惊魂,又忘了站起来,困难的吞口口水,“我刚才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做恶梦,吓醒的,从椅子上掉下来。”
  程旭蹲在路云面前,高大的身形掩了灯影,他在笑,笑里带了几分无奈和懊恼,“做恶梦?你还会做恶梦,你现在看起来比较象个恶梦。”
  路云有点气,这人凭地可恶?!口气不好,“几天没见你人影,不用一露面就说我象恶梦吧?”
  程旭半咬着嘴唇,忍笑,“起来吧,坐地上不冷吗?”伸出他的手,路云没迟疑,拉住那只手站起来立定。程旭双手抱胸,半低头,抿着嘴唇,仔细看看路云,大言不惭,“我几天没露面你有没有点想我?”
  路云窘,没好气,冲口而出,“想啊,特想你?想在你的饭菜里下毒。”
  程旭还是个笑,路云不明白何以他打从进来就一直笑?很好笑吗?不过,看他这样的笑容……心里到定了。程旭拿起桌子上自己的小镜子,打开,送到路云眼前,很诚恳很诚恳的笑说:“你也别生气,我只不过是说事实而已,你今天真的很象恶梦。”
  于是路云就看到了镜子里恶梦的自己,一张敷着白色面膜的脸,白白的,象张大饼,突兀的露出眼睛和嘴巴,真的真的与鬼无异,程旭没鬼叫出来真是奇迹。他还问,“你做的恶梦比现在的恐怖?吓成那个样子?你做了什么梦?”
  没什么比女人做面膜的境况被男人看到更尴尬的了,路云被梦吓完又被自己惊到,倒抽口冷气,呆了呆,从程旭手里抢过镜子,不说话,抓住程旭,把他推出房间,关上门,沮丧的跌进椅子里。新年不是已经来了吗?为何她的倒霉却没随旧年而去?
  撕掉那张闯祸的面膜,她失眠到天亮,一想到那个梦就心惊肉跳,当然,她知道明宇绝对不会和程旭结婚,隐约是害怕,说不定,这两个男人可能都会变得如梦中那般冷漠,自己哪个都抓不住,全部都失去。
  不能免俗的,有了烦恼就去找死党,小令分析,“你比较担心失去哪个?”
  路云筋鼻子瞪眼的为难很久,答案,“不知道!”崩溃~~

  第九章
  连日阴雨,子游踏雨翩翩而来,灰色的中式棉衣,黑色的大雨伞,披肩的长发,儒雅的微笑。其实路云比较抵触男孩子蓄长发,可是子游的长发她却极其欣赏,因为真的很合他淡如秋风的气质,他就是那么个淡如秋风的人物。
  看见子游路云挺高兴的。虽然他对不起小令,可是他对不起的理由又那么辛苦,路云没办法一直气他,招呼子游进来,“好久没看到你了,最近好不好?”
  “还好,不错,你呢?好不好?”
  “好,还好,不错。”路云的还好不错说的和子游一样牵强,给他倒杯茶,“怎么拐到我这边来?没去看你兄弟?”
  子游捏着茶杯喝茶,“不是早说好今天晚上在你这里给阿旭过生日吗?”
  “啊?”路云盯着子游,下巴几乎掉到地上,对啊,对啊,早就说好的,要聚餐啊。忙乱捡起地上的下巴装好,随手抓个店员问,“你为什么不提醒我今天晚上程医生过生日?”
  轮到店员瞪眼睛,“你蓝颜知己的生日却要我提醒?店长,你没事吧?我们可都有给程医生准备礼物哦。”
  对,礼物,路云再次被打击,她没准备~~
  子游明察秋毫,“别告诉我你忘了阿旭生日又没准备礼物。”
  路云沉默,眼睛表情给子游的答案是他说中了。子游仰天长叹,“我苦命的兄弟,苦比黄连。”遂又看表,面目狰狞,“我不管,我和阿旭约好的,二十分钟后他过来,你给我变出桩礼物。”
  路云大脑当机,本来就满肚子没处消化打发自己很不愿意承认的犯罪感,这回雪上加霜,礼物?上哪里去变?说:“我去厨房烧菜好了,可以吗?”
  子游摇头。
  “那我出去买点什么?”
  子游目光凛凛,指指腕表。
  “手表?那好,我去买块手表回来,超市就在附近。”
  子游冷笑,“你还真有诚意。”
  路云没辙,“那怎样才算有诚意?”
  子游表情很坏的挑着眉毛,正想说话,门外程旭进来,路云对着那张灿烂的笑脸,心虚气短,完了,这关怎么过?
  不能承认没准备礼物,忘了人家生日,所以路云借口换衣服躲回房间去翻箱倒柜。她的小玩意很多,音乐盒?不适合男孩子。漂亮瓷杯?用过的。书签?不成一套。该死的子游,为什么出去买的手表就不是诚意?现下什么东西不都是买回来的?连护身符也都是买回来的。啊,护身符?路云握着抽屉里那张小小的护身符,是哪年买的?一时记不起了,但完全可以给程旭,虽不值钱,不过好在程旭从来不是很看重这个的。
  晚饭的气氛很好,子游的礼物拿出来,路云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能送手表了,因为子游送了块漂亮的手表。连路云的店员们看起来都比她有诚意。
  “程医生,谢谢你上次介绍我爸去看医生,他病最近好太多了,送条领带给你,不要嫌弃不高贵哦。”
  “程医生,有领带就要有领带夹,喏,我的礼物,下次还要帮我问治痘痘的偏方哦。”
  “程医生-----”
  路云开始冒汗了,好像一张护身符特愚蠢,老天,忽略掉我,千万不要提起我的名字。路云希望自己是透明,大气不出,安静细碎的吃东西。可惜她的店员不善察言观色,“店长,你的礼物呢?不会是想私下给吧,不行,我们要看,不要不好意思,拿出来吧。”
  几双眼睛齐刷刷的射向路云,尤其程旭的眼睛,亮闪闪的,还有子游,他那个表情哦,还真TMD……让路云怕,这家伙万一出什么怪招坑自己就惨了~~硬着头皮,扯出笑脸,捧出护身符,“这个给你,不值钱,虽然旧了点,不过寓意很好,祝你安泰顺利,健康如意。”
  屋子里静了小会儿,大概这个礼物出人意料,全部人楞住了。路云尴尬,程旭只在一桌子饭菜蒸腾的热气后专注的盯着自己,也忘了去接护身符,路云的手臂就僵在那里。后来有个店员一幅超感动的样子,“好浪漫啊。”啊?路云摸不着头脑,浪漫?这些人怎么想的?手里轻了一下,程旭拿去了护身符,“谢谢你。”
  子游带头,落力鼓掌,路云晕死啊,这个也要鼓掌?不过看样子自己过关,礼物是送对了,而且对的超乎预期的好,可这样的结果会不会让情况变得更复杂?路云忍不住又忧心忡忡。
  那天晚上,程旭醉掉,主要是帮路云挡酒的关系,他生怕路云的胃被酒精伤害,结果他越挡,大家就越灌,整个人就喝茫掉。
  子游晚上在程旭那里留宿,下雨,路云打伞,陪子游送程旭回去。替程旭绞块热毛巾让他檫脸,又去床边看看那床不厚的被褥,问正泡浓茶醒酒一样没少喝的子游,“床也不宽你们两个这么大个子睡得开吗?怎么冬天了还用这么薄的被子啊。”
  有人从路云身后袭来,路云毫无防备的被他从背后抱住,拥进一个宽厚的怀抱里,熟悉的来苏水味道夹着浓郁的酒气,烈烈的冲进路云的鼻孔,程旭?他怎么了?路云想挣脱,却被拥的更紧,狼狈不堪,扭头叫子游,“喂,他耍酒疯,帮我拉开他。”
  子游也觉惊异,看着路云和程旭,瞪大眼睛,路云觉得他的眼球在抽筋。
  热热的气息就在路云的耳边,路云可以感受到身后程旭濡湿的嘴唇轻碰着自己耳垂,一下下,好温柔的吻着,路云浑身发软,完全瘫痪,头发都在冒火,如果现在看自己的脚指甲,一定是红色的。居然,是在子游的目光下,程旭与自己耳鬓厮磨的暧昧,他的鼻子摩挲着自己的面颊,充满磁性的声音说:“给我次机会,让我好好爱你,连明宇对你的那份,一起爱进去,好不好?”
  “阿旭,阿旭。”路云喃喃低吟,已不知身在何处,头晕脑胀,有热热的液体不受控制的冲进眼眶,胸口的空气似乎全部被逼了出去,不能呼吸,无法动弹,腿脚麻痹,支撑不住肩头程旭的重量。他一头栽下,路云被带滚到床上。一瞬的感天动地后路云方省起房间里还有个子游,死命挣扎起来,就看到子游站在房间里,笑的阳光明媚,对路云道:“对不起,外面雨大,我不能出去挨冻淋雨。”他的眼睛终于不抽筋了。
  路云心内百味杂陈,所有情绪在胸口纠缠的全无章法,她已无力抽离任何一根神经应付调侃自己的子游,倒在床上的程旭嗓音沉沉的唤了句云云,再没声音,沉沉睡去。路云想说点什么,很奇怪,有东西哽在喉咙,声带暂时失灵,遂放弃,越过子游,找路回家。
  “喂,拿伞啊,外面那么大雨。”子游在后面叫。
  路云木然接过雨伞,听子游,“还犹豫什么?这份感情你不珍惜,日后一定会后悔,阿旭不够好吗?”
  “不是不够好。”尽力咽下喉咙里压着的硬块,路云振作自己的声带,“不是他不好,而是他太好。”
  子游嘘口长气,扬眉毛,“你什么逻辑?”
  路云无言以对。
  整整一夜,路云的耳朵整整热了一夜。早上起来,眼圈黑的,右耳居然还是红的。路云一夜寻根究底的结果,想,都是那只护身符没送对,程旭有误会,所以说些醉话。哦~~,这个答案可真鸵鸟。对着镜子,路云用冰箱里取出来的碎冰冰镇自己的耳朵,很奇怪,怎么会无法降温呢?几近冰点的温度,竟无法冷冻和驱逐昨夜炙热的痕迹和带着酒意的告白,努力冰扯着耳朵,路云认为,自己有必要去罚球,天啊,以后要怎样面对他?头痛,痛的要死掉了。
  冬日的夜来的特别早,六时以后天色全暗。白天有点点太阳,球场水泥地已经干了,不见昨夜大雨的痕迹。路云站在干燥又清冷,灯光半明半暗的球场边,却看到程旭轻巧的带球,奔跑,投篮,接球,转身。见鬼咧,身手这么矫健,和他的神采飞扬相比,她混乱惨淡的象是在守丧。
  见到路云,程旭微笑,眼波清澈一如既往,招呼,“你也来玩球?”
  路云的耳朵早上费神费力的冰好,这会儿又开始发热,除了耳朵,还有脸颊,可是,真的不能再逃避,真的要跟他说清楚,深呼吸间,雾气成霜,口条极不利落,“我跟你坦白一件事情,其实我把你的生日忘了,也没买礼物给你,子游来的时候我才记起来你的生日。”停下,看程旭,没什么反应,球从他左手运到右手。
  路云咬咬牙,一鼓作气,“本来我想去给你买件礼物,可是子游嫌我没诚意,时间又来不及,我只好回房间找啊找的,就找到了护身符,我高考时候买的,考完就放到书里夹着,自己都忘记了。其实它一点都不珍贵,就觉得那是个吉祥物,所以拿来送你充数,实在不算有诚意,跟他们说的那个浪漫也没关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程旭继续折腾手里的球,气定神闲,“明白,还有吗?”
  是还有,路云零乱不堪,“我跟你讲,真的不用对我太好的,我很坏,我应该早点跟你说不要跟我浪费时间,结果我什么都没说,害大家误会我们,也让你误会我,我现在一点都不想谈恋爱,我也没和明宇在一起,我们偶尔会电邮来往,不过只谈些很普通的事情,其实我也不想和明宇有联系,想早点忘掉他,偏越想忘掉越忘不掉,我觉得自己没用,该记住的记不住,不该记那么清楚的却都记得那么牢,明宇是有时候会给我来个电邮,不过他只是跟我谈谈加利福尼亚秃鹫之类的------”
  路云好容易停了口,眼巴巴看着程旭,意思是我都招供完毕。程旭点点头,抛抛手里的球,“说完了?”
  “是。”路云嗫嗫,“说完了。”
  “好,我们来打球,今天早上有去跑步吗?”
  “啊?没有。”奇怪怎么就打球了?“喂,就这样?你没话跟我说吗?”
  “说什么?”程旭耸耸肩,“不就是希望我对你不要太好,其实你也误会了,你我性子直,对朋友一向掏心掏肺的。我对你,没要求,你也不要想太多给自己压力。我们以前怎样相处,以后也一样,酒后失态,很抱歉,没冒犯你吧?”
  “没~~没有。”看到程旭态度轻松,路云也就没那么尴尬。是觉得自己有被冒犯啦,所以那句没有好勉强。
  程旭搓搓鼻梁,一脸不耐烦,“喂,用得着那副地球要毁灭了的嘴脸吗?我好歹也是个帅哥,不用那么委屈吧?要不你冒犯回来给我,看在你是清秀佳人的份上我不介意好不好?”
  咦~~?路云被激得精气神全回来,抓过程旭手里的球砸去他身上,“你还敢消遣我?我跟你讲,惹怒了我,我就跟你妈说你怎么喝醉酒怎么欺侮女生。”
  程旭一路躲一路回嘴,“我那不是欺侮你,是用英勇就义的方式赞美你。”
  “英勇就义?你去死~~”
  错了,若时光可倒流,路云不会再跟程旭说什么你去死之类的话,开玩笑都不可以。跌在旧日的回忆里,路云悲恸莫名,泪流满面。
  房门被推开,没礼貌的一定是小令,趁灯光昏暗,路云迅速抹掉泪水,“半夜了还不睡?”
  “睡不着,”小令径自躺在路云旁边,拉被子来盖,她根本没注意到路云脸上泪痕,神不守舍,“我刚才做梦,云云,我梦到子游,他孤单的走在一他条路上,路边全是萤火虫,不是,是星星,他看起来挺心急,一边走一边找什么似的,我想跑过去跟他打个招呼,却怎么都跑不动,就醒了。我醒过来想想就怕,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打他手机不通,发他短信也不回。云云,你最近有没有听到过子游的消息?阿旭没和你提过吗?”
  路云不能再有期瞒,终于全盘托出,“令,还记得李素渔吗,感染sars,已经离开了,子游之前一直在照顾她,现在疑似,目前人在医院。”
  小令缓缓回头,晶亮双眸盯着路云,过了好半天,问一句,“他还能不能活?”
  “能,一定能。”路云和小令抱在一起。
  子游被确诊为非典转进非典病房的那天,是明宇给路云的消息。程旭只忙着照顾子游,在病房一呆六个小时,无暇他顾。路云再转告给小令,小令捂着脸,泪水在指缝里流出,哭的乱七八糟,全无章法。路野坐在她身边,拍着她的背,无言安抚。路云心慌意乱,她担心素渔一去,子游毫无斗志,少了求生的意念,还有,传染率那么高,程旭日日与病人相对,又贴身照顾子游,万一~~-,神啊,天上诸佛~~
  “我要去见子游,”小令呜咽,“让我去见子游。”
  路云言不由衷,“我们根本进不去那地方,”
  小令固执的摇头,“我要见子游,云云,我一定要见他一面的,说不定,以后我都见不到他了,求求你,打电话给阿旭和明宇,让我见子游。”
  路云电话给程旭,给理由先,不是自己要不懂事给阿旭添麻烦,是替朋友求情,反正,只要小令能进去,自己就能进去看阿旭。很诚恳的,“阿旭,我们可不可以进去看看子游?”
  程旭的声音冷酷阴骛的响在电话里,“不可以!想都不要想!!”说完就断线,没半分温柔,路云气到想操刀。
  小令只管哭,路云从没见小令这么个哭法,那是一贯明朗活泼的小令啊,似乎她认定子游活不成,说:“连死,他都要跟了素渔去。”
  路野劝女友,“令,好歹给我几分面子,你现在是我女友诶,居然为前男友哭成这样,一点都不管我吃不吃醋?”
  小令道,“野店,多宠我点,让我哭好不好?”
  路野心疼的拥着她,帮她拭泪,“好,你哭,你哭,想见子游是不?他们不让你见我来想办法。”
  路云感恩的盯着哥哥,有路野这样的兄长真的好幸福。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满怀希望等路野的办法。结果,路野带回家的是一套登山设备,他自信,“放心,我们戴好口罩穿好外套,也弄的跟太空人似的就会安全,我们先进医院,然后利用工具顺着下水管道往上爬,爬到楼上去。”
  异想天开的路野,小令和路云哭笑不得的看着一堆绳子钩子,路野兀自碎碎念,极力让妹子和女友相信这个办法可行。路云竟很心动,简直想立马就走。倒是小令,眨巴眨巴眼睛,眨巴下一串泪珠,上前抱住路野,“不用了,不用了,野店,我不去了,我真的不去了。”
  “怎么不去了?”
  小令柔肠寸断,“野店,我不能让你也被传染。”
  路云觉得好可惜,真不应该这样放弃,如果明宇和程旭那么长时间都没被传染,那自己只去一次一定不会被传染。
  路野拥紧小令,感慨,“知道吗?以前我的女朋友有了新的男友,就当我透明了。我想小令你如果不会轻易忘记子游,也一定不会轻易忘记我。令,子游没眼光,放弃你。幸亏他放弃了,因为,你是我一直在找的好女人,等你不那么为他伤心的时候,请你嫁给我。”
  小令痛哭失声,一时也辩不出是为了子游,还是为了路野。路云继续盯住一堆绳索,路妈过来收走,横了她一眼。路爸加句,“虽然得了非典未必就没命,不过,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路云不想死心,她还是要找机会进去看看的。

  第十章
  明宇接到美国同学的电邮,说明宇匆忙回国来不及带回家的一些杂物,他们委托住他楼下的moony程回国时候给他带回去。那同学叫大刘,以前就很多事现在依然很多事的一个人,跟明宇说,“到时候记得好好谢谢人家moony哦。”
  明宇对着电脑不易觉察的翻眼睛,敲过去两个字说谢谢,心里呼天抢地的叫救命,为什么是moony程?不过好像也没办法,那里只有他和她是来自于同个城市,但是他实在不喜欢这个住二楼A的邻居啊,明宇不喜欢她眼里带了点戏谑的精光,不喜欢她锱铢必较的刻薄,不喜欢她一副随时打算上阵厮杀天下舍我其谁的气质,虽然偶尔那样看起来满精神的,明宇第一次见到moony程就非常之不喜欢,并没打算回国后还要应酬那女人,烦~~
  程旭也很烦,他硬抓着明宇一起听无线电,“我有点歌给云云,算了你一份。”
  点歌?天啊~~那土到西伯利亚的事情,明宇拧眉头,“算我一份?谁要你算我?”
  “我问你的时候你说随便的嘛。”程旭振振有辞。
  明宇糊涂,“你什么时候问过我?”
  “就是回来抢厕所的时候啊,”程旭惊诧,“你撒尿也撒那么专心?就忘了?你说了随便的。”
  明宇憋口气,没吭声。他是还蛮专心~~撒尿的,另外也是累得根本没听清楚那笨蛋在说什么。算了,点都点了,问题是~~当无线电夜间节目播放点播歌曲的时候,明宇彻底崩溃,他瞪大眼睛叫,“程旭,解释一下,这是什么?”
  “《金刚葫芦娃》,”程旭稳当当的,“不好吗?”
  明宇气死,眼珠翻的就差没晕在眼眶里。真不懂,为什么程旭连做这么丢脸的事情都能那么理直气壮???
  “不然点什么?”程旭问。
  明宇懒得理他。程旭嘿嘿笑,追了句,“让你点你也点不出什么来,还不如我这《金刚葫芦娃》呢。”唧唧哝哝话音没落,先睡着了。
  明宇疲倦透,却又被程旭一句话激得再也睡不着。让他选首歌来点他会选不出?怎么可能?他又不是没选过。
  那首歌叫《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加洲的雨季好长好长哦,长到他真的觉得寂寞了。他是谢明宇诶,以前有人说,他是强人,都不会觉得孤独和寂寞的,明宇也曾那么骄傲过,他可以将自己安排的很好,不会给自己机会闹情绪,可是,挨着那长长的雨季,听到邻室不知哪个不开眼的家伙播放着的这首《亲爱的,为什么你不在我身边》,明宇终于遭报应,他都快哭了~~于是,他将这首歌下载来,E给路云。记得和路云在一起时,路云说,想看到明宇给她的电邮,彼时,明宇只觉那念头可笑,结果,待他也沦落到可笑的程度,他和路云竟各自天涯。
  那两年郁闷时,喜欢开着他的二手别克穿行于史丹佛的街道,车窗外流动的街景,如河,河里倒映出的全是路云的笑颜。奈何,两年的空挡是他自己选择的,没得怨,明宇有他的骄傲,为了这份骄傲,他好好的双人舞蹈,变成了一个人在跳,一个人跳也是双人舞蹈,不是独舞,明宇这样认为。
  他是爱她的,他对她说过,“我爱你。”
  那年出国前夕,十二月底,一雨成冬。明宇去大使馆等签证,路云相陪。看着前面长长的人龙,路云问明宇:“现在出国的人好多啊,不知道国外装得下装不下。”
  明宇笑路云的孩子气,“这不用你操心。”低头闲闲看手里的那份报纸。
  路云爷不吭声,一会儿瞅瞅明宇,一会儿揪揪手套,就跟明宇说:“你等我,我去买吃的。”明宇也就随她去。
  路云买回来的是面包和热咖啡。明宇表示不饿,路云不依,非让明宇吃,明宇只得吃几口。把面包外面那层撕掉,只吃里面绵白柔软的一块面包芯。
  路云望着明宇,突然伸手与他相握,红了眼眶:“明宇,我好后悔以前没把你喂的胖一点。”
  “啊?你怎么了,好好的又伤心什么?”面对路云突如其来的伤感,明宇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安慰,揽着路云的肩膀:“你又想到什么?”
  路云摇头不说话,拿起块面包,撕掉外面一层,只留里面一块面包芯,塞进明宇嘴里。明宇回神寻思,却又明白他的心意,知道她是担心自己在小节处一向挑剔,没法应付出国后的饮食起居。见她泪光盈然,心下感动,原来她竟待自己这般的好。扫扫四下里无人注意,忍不住低头香了香路云的面颊,轻轻的说:“我爱你。”
  这句话,本是明宇极不屑于出口的,他嫌弃这三个字肉麻,也嫌弃这三个字被世人用滥,可在那时,发现哪句话都没这句能表达他的心情。明宇不由得感叹,明白为何他一向并不热衷的恋爱游戏,总是有人前仆后继,不断以身试练,只因这眼前可人,别有动人心处。
  原来,不是只要说得出口,就会得到回应,尤其,是一段隔了天涯的爱情。
  如同,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得到辉煌的结果,特别是,在你努力过,却发现一切都是徒劳的时候。
  子游没熬过最困难的那几天,他的肝脏逐渐衰竭,终于在一个天气绝好的清晨撒手人寰,走的时候没留话给谁。他枕边有幅图画,子游病情不太严重的时候信笔涂鸦,画了一男一女,笑哈哈的样子,因为子游的画功实在不敢恭维,比儿童简笔画尚不如,所以,也不知道那对笑哈哈的男女是谁。他的MPS里还有首诡异到不行的《金刚葫芦娃》。离开这个世界的SARS病人的遗物都不允许带出病房的,全部火化,所以无论是子游,还是那幅画,包括那只MPS皆尸骨无存。
  程旭没能替子游送行,其实他只是在休息室眯了会儿眼睛,等被护士叫去ICU,子游已经没了呼吸心跳,回天乏术。他安静的躺在病床,憔悴冷清。程旭怔忪在ICU的门口,居然毫无情绪,甚至没了感觉,冷静的上前帮子游摘掉氧气罩,关掉呼吸机,为他蒙上白床单,忽然间明白子游当时送素渔的心情,那种悲哀如海的万念俱灰,原来,即使帮了再多的人,最想救的人却救不了,是如此的绝望伤痛。
  惶急跑进来明宇,粗鲁的抓住程旭到窗边,离子游远了点,把两团棉球塞到他鼻梁两侧,很快的给他戴上防护镜。明宇,居然指着外面的蓝天,很清澈很清澈的蓝的没丝云彩的天空,用手指着,并强迫程旭看,甚少高声说话语调保持低分贝一如恒温25度旧金山的他扯着喉咙,用很大的声音说:“看,今天天气真好,是最适合出外郊游的天气,也适合远行。”
  程旭看天空的样子很机械,无反应,包裹严密的脸上也看不到表情。有护士进来叫医生,“26床呼吸困难,要不要急救?”
  程旭回头答应,“好,马上来。”没多看子游一眼,偕同明宇继续工作。如果SARS继续流行下去,至爱至亲的人难免受伤害,下一个倒下的是谁呢?程旭什么都不敢想了,拼吧,把所有的人都救活,或许只有那样,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朋友,爱人,亲人。
  路云早上起来洗脸漱口那会儿,小令帮她接到条手机短信。短信是明宇发来的,内容:“子游去了。”小令握着手机好久,重复短信说给路云听,“子游去了。”四周很静,洗脸盆里的水漫出来,滴到地上,听到静悄悄的水滴声。路妈叹气,声音飘渺,关了水龙头,悄没声拿拖把拖地。路爸做完晨练回来,哗棱棱拿他大一大串钥匙开门,笑盈盈心情不错的说:“今天的天气真好,大概是一年里最适合郊游的一天。”小令这次没哭,也没唱K,她什么都没做,安然沉默。
  很突然的,好天气的后面,接了场大雨。路云披着雨衣在车水马龙里穿行,人海无声,川流不息。很郁闷的想,人与人相识一场是为了什么?这个答案本无解,逝去的子游却给了个另类的诠释,所有的相聚只是在准备一次死离,所有的欢笑只是为让我们哭的更彻底 。雨丝如网,路云被困于那如网天地,竟觉前所未有的孤独,孤独到只能向自己问好,向电线杆致意。自语:“阿旭,此刻的我尚且如此,你呢?你好不好?”
  路云翘班了,她坐上了去县城的火车,车票不贵,手续却烦琐,等着验体温等很久。路云等的很有耐心,反正人活一辈子总是会花N多时间等,等上班下班,等睡觉吃饭,等春去春回,等四季交换,等爱,等不爱,等着奇迹,也等着沦陷。
  小县城安静如昔,远离喧嚣。路边的泡桐还没开花,浅紫的花苞落满枝干,路云轻车熟路,去找那片稻田,还未插秧开着紫色野花,大片大片紫色野花怒放张扬交错成锦缎看不到头的稻田。程旭说过,只要对着稻田大声的喊,就能喊出太阳,喊出晴天。路云对着稻田,放声狂喊,“啊啊啊啊 ……,阿旭,你好不好?我很想你,我好想你啊啊啊啊----”
  路云长啸当哭,引人侧目,有农人牵牛而来,问:“闺女,你没事吧,嗓子要喊哑了。”
  路云不怕嗓子哑,她是怕失去子游的程旭伤心,他伤心的时候为什么不来电话和她谈谈,非要独自苦撑呢?
  两年前,刚流落到这个县城的时候,初见这片稻田,是程旭带路云来的。那时候,程旭每天都叫路云出来晨跑,完全视死如归的坚持,根本不管路云高兴不高兴。
  路云当时也是希望能够持之以恒,可是几天后就吃不消了。有时候就想偷懒,尤其在下雨天。可程旭没打算放过她,拎了两件雨披,站在对楼阳台,“路云,去跑步,起床啦。”声音夹在哗啦啦的雨声里,路云窝在被子中,哭笑不得,避无可避没完没了的听程旭喊,“路云,路云……”
  清早雨急无行人,路云和程旭的脸上水淋淋,跑的跌跌撞撞.路云又气又笑,问程旭,雨声大,半喊着,“我们用不用这么风雨无阻?”
  “用,用的啊,”程旭也大着嗓门,“你不觉很过瘾吗?”
  “过瘾?坦白讲,”路云承认,“是有那么点过瘾。”
  “我们可以更过瘾点。”程旭带头,加快步子,跑去那片野花退尽,青苗初翠的稻田。跑的太快,路云大口的喘气,肺里的空气好像全部被挤出来了,听程旭对着那大片的绿,放大了嗓门用力的吼叫,“哈啊啊啊啊啊……”
  四野无人,狂雨如注,路云用手捶程旭,“喂,你鬼叫做什么啊。”
  程旭拉住路云,站在自己身边,“来,你也学我这样,很大声的喊出来,很过瘾的,试一下嘛。”
  “我不要,神经兮兮的,”路云拒绝。“我又没疯。”
  “偶尔疯下有什么关系?”程旭扭头看路云,“你就陪我疯一回能怎样?”
  雨帘后程旭的脸看起来有几分熟悉,隐约的,路云脑子里有流光闪过,闪的太快,路云抓不住,望着程旭,怔忪在雨里。
  程旭笑,笑的有几分孩子气,露一口整齐漂亮到让人嫉妒的白牙齿,脸上还有两个浅浅的笑涡,说:“来,跟我一起喊,我的梦想,是做个稻草人,就那样,一直一直站在层层的稻田边,看得见青空坠长星,闻得到十里稻花香,下雨的时候披一蓑烟雨,有风的时候见杨花飞雪,在阳光灿烂的天空下,我可以懒洋洋的晒着太阳,感受我身上的每一茎脉络在阳光的温暖里变得轻盈,丰盛,我是暖暖的,幸福的稻草人,就可以那样,自由的唱—”
  路云完全傻住了,那是自己刻意忽略和忘记的梦想,震撼的盯着程旭“为什么你会知道?知道这个近乎愚蠢和可笑的梦想?”
  程旭答非所问,冲着大片绿油油的稻田,指给路云看,“知道那边是什么?”
  “是什么?”路云觉得被蛊惑,只会顺着程旭的思路走。
  “是太阳啊,你只要对着那边用力喊,说不定天就晴了。”
  “怎么可能?”
  “你试看看嘛。”
  路云试了,学着程旭那样乱叫,“哈啊啊啊啊啊啊……。”没错,这样喊真的很过瘾。
  程旭的声音伴着雨声,响在而畔,“想喊什么,说什么,都可以,这里没有人,只有你,有雨,有稻田,还有藏在云后的太阳,你可以尽情呼唤,说你最想说的,没人知道,没人听见。”
  被蛊惑的路云发泄样的对着稻田,“谢明宇,谢明宇,谢明宇,我要忘掉你,你不许再出现—”
  后来,程旭陪着路云喊,“谢明宇,你好不好?你好不好?----”
  或许因为这样的晨跑太过另类,又或者不是第一次在程旭面前狼狈,路云没为自己的失态尴尬,率性之后反而坦然。两人鬼哭狼嚎的嚣叫淹没在一片雨声里,结果,嗓子喊哑了,力气也用的差不多了,冒着大雨往回走,路云忍不住笑起来,“神经病,我怎么会上你的当,用脚指头想也知道喊不出太阳来。”
  “那是当然,用喊的就能喊出来,不是想晴有晴,想雨有雨,可以不要天气预报了。”程旭嗓子哑哑的。
  “你怎么会知道我那篇作文?”路云疑惑。
  程旭一脸淡然,“记得你那时候跟明宇吵架,后来喝醉了,喝醉以后就念叨这个,所以我知道。”
  路云大惊,“上次你说我喝醉以后什么都没讲过。”
  “是啊,你是没讲过啊,”程旭耸耸肩,“我看不出你那个梦想代表什么,说了和没说没差啊。”
  路云苦笑,“也是,这个梦想愚不可及,如果明宇现在看我们两个这般乱叫,鼻孔里肯定哼出一个四声音节,然后说我们戏剧化,而且很无聊。”
  “你觉得刚才的无聊和戏剧化能不能让你快乐点?”前面有车开过来,程旭拉过路云靠边站站,避过四溅的积水。“其实,只要能让自己开心,在不给大家造成困扰的情况下,做什么样的梦,用什么方式让自己快乐点减轻压力,是愚蠢或无聊又或者戏剧化有什么关系呢?”
  天光大亮,雨小了些,一家早点档有卖热气腾腾的豆浆和豆花,程旭带路云过去,要了两碗热豆花,程旭只给了路云一匙辣油,道:“云云,早上好,心情好,吃么么香。”
  路云被程旭逗乐,笑容后又觉心酸,“阿旭,我会换个梦想,换个可以上档次点的梦想,做个可以让家人朋友骄傲,能以我为荣的女人。”
  “哇,你是想做撒切尔夫人吗?现在的你够好了,做你的朋友,我就觉得骄傲,以你为荣。”程旭很真诚。
  “真会哄人。”
  程旭装出副无辜的样子“拜托,本人一向忠厚,籍贯老实省实惠县,从来不哄女生。”
  路云大笑,“扯淡……”
  真的很扯淡,回城的火车上,路云伤感不已,为什么这个出身老实省实惠县的人在难过的时候,不肯依靠她呢?忍不住给程旭电话,电话里的男人平静没情绪的声音:“我很好,你不用担心,照顾自己,没事不要乱跑,我去忙了。”匆匆挂断。
  路云握着电话终于痛哭出来,原来受伤的男人不需要所爱的怀抱,对女人来说是件很委屈的事情,路云觉得自己不被程旭所需要。车厢里疏落的坐了几个乘客,都怕非典传染,每个人之间坐的很远,没人管哭的颠三倒四的路云,乘务员有过来问路云,“小姐,我可以帮你什么?”路云泪眼婆娑,泣不成声,拼命摇头,现在谁都帮不到她。
  回家已经是傍晚,雨停了,依然阴霭四垂的天空,路云又冷又饿,才想起来自己一天没吃饭,回家路爸问,“你好好的翘班去了哪里?”
  路云靠在沙发上,扯掉马尾上的皮筋,垂头丧气,“我去找阿旭。”
  “你去隔离区?”路野惊。
  “不是,我去县城了,因为我进不去隔离区。”路云又觉难过,一时间牵愁动恨,再次落泪。
  路妈拿热毛巾给女儿檫脸,嘀咕句,“去县城找不是犯混吗?”话是这样说,忍不住红了眼眶,这一闹,弄的全家人都不舒服,为逝去的人伤感,为活着的人担忧,压抑日久的情绪,终于酝酿成泪水滔滔,一次奔流。

  第十一章
  在隔离区,能有次哭出来的经验是很幸运的,程旭和明宇忙的没时间流泪伤感,没空求救。传染继续扩大,将病人集中的说法早就不可用了,即使上面有规定说病人原地救治,依然有病号被转来怡和,毕竟,怡和无论从设备还是技术包括经验都走在前面。明宇有空会打电话给路云,路云会在电话里千篇一律的问,“阿旭怎么样?”明宇很无奈的会把程旭的情况讲些给路云听,路云也千篇一律说:“你们要互相照顾。”明宇觉得路云过分,因为她好象就是在说,明宇,照顾阿旭。不过明宇累到爆,没精神跟路云计较了。
  一日夜里,累到不行的两人回宿舍,程旭让明宇先洗澡,接着就听明宇在里面讲电话,讲讲没了声音,可又没听到水声,程旭等的不耐烦,抬脚小踹洗手间的门,门没锁的,开条缝,看明宇坐在马桶上,手机是正常的贴着耳朵,不过人已经阖着眼皮,去会了周公。程旭用手耙头发,倒死,怎么这样啊。上前去叫明宇回床上睡,听得手机里隐约有声音,是路云在那边喊,“喂,我说话你听到没有?我口水都快干了你没反应的?”
  “他睡着了。”程旭说。
  那边半晌沉默,路云嗓音颤抖,“阿旭,是你,你好不好?”
  “好,你每次都这么问。”
  “我担心你。”
  “请你相信我,”程旭的声音沉厚温柔,“你多点相信,少些担心。”程旭边说边去推明宇的肩膀,他皱眉头晃下脑袋没动,程旭只好去拍他的脸,怎么……好热啊。
  路云在电话里说,“阿旭,你春秋天穿的薄外套没带进去吧,我给你送去?”
  程旭的心已经提到嗓子眼,无意识的答应,“好,很晚了,早点休息吧。”断然收线。程旭先去戴口罩,给明宇也戴了口罩,背他去检查。满心凄惶,轮到明宇倒下吗?不要,不要啊。
  明宇被抬进疑似病房,程旭没告诉路云,自己寸步不离的守在床边。明宇醒过来他先劈头盖脸一顿凶,“你给我马上好起来,大家都忙得要命你少给我在这里装死。”
  明宇几乎气厥过去,喃喃重复,“我装死?”冷笑,“我装不装死与你何干?你守这里又为什么?”懒洋洋靠在床头,忍了浑身无力的酸痛,抬着眼睛问程旭,“你其实很怕我死是不?”
  “对,”程旭冷然答应,“你死了,云云会很难过,一定不肯嫁我,我和她的幸福全毁你手上,你这心思险恶的家伙,该不是故意生病来拆散我和她吧?”
  “拆散?你会不会想太多,”明宇鼻子冒火,转而精神十足,哪儿都不痛了,一味逞口舌之快,“你和云云在一起了吗?她根本就是忘不了我好不好?你记好了,臭白痴,她是我的未婚妻!我告诉你,我不过是累了点,休息好一定爬起来,想云云嫁你,少做梦!!!”
  “她是你的未婚妻?笑话,是不是你心里最清楚,哼,不肯承认现实的家伙,来喝水。”
  “我不要你倒的水。”
  “你最好给我喝了,还有药。”
  “不要你管,我自己拿,你把药给我放下。”
  “我非要拿给你,靠,我用灌的哦,你最好给我马上喝掉。”程旭作势要捏明宇的鼻子,明宇好汉不吃眼前亏,现在确实没什么力气,嘴里不饶人,“你拿过的东西和你的人一样讨厌,经手变酸。
  “讨厌?天下最让人讨厌的人就是你了,除非你好了。后天,我跟你说谢明宇,后天你要是不退热我把你腿毛剃下来当胸毛粘你胸口去。”
  “哼,你不用担心我死掉,我包准比你长寿,最后和云云白头偕老,你适合娶个倭瓜脸香肠嘴肚子空空和你一样白痴的烂女人。”
  有护士进来给明宇打针,明宇发热晕头胀脑是以措辞不当,叫,“我自己来,你把这个人给我撵出去,他对我意图不轨。”其实明宇是想说意图谋杀。
  程旭拿过针药亲自动手,叫护士按住明宇,“谢医生热度太高,烧出幻觉,我没特殊癖好不会对男人不轨。”
  明宇想,我生病这人非来刺激我,气骂,“卑鄙小人----”
  门外走过巡房的主任院长,都说谢明宇状态甚佳,程旭也不错,医生间用这种方式派遣压力也是可以的,当然此法不值得效仿。
  明宇发誓要把程旭从自己病房撵出去,因为没人帮他忙,还烂嚼舌头鼓吹两位医生兄弟情真,明宇已经气到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与程旭冷眼相对,恨恨盯着他的大口罩,吃掉他送来的六个菜肉大包一小瓷盆稀粥外加小碟脆青瓜。
  斜眼瞟程旭,哼,又固执又笨,哪里好了,问:“你能给云云什么?”
  程旭一脸陶醉的说,“自由飞舞的天,奔跑追逐的地,温暖的阳光,无拘束的空气。”
  明宇傻半天,狂笑,“这些本来就存在的东西用你给?你当作诗啊,这么说,其实你什么都给不了她,那你何苦绊住她?”
  “那你能给云云什么?”程旭反问。
  “最好的一切,”明宇自信十足,膨胀到不行,“衣食住行都要最好的,我要她象个公主样生活。”
  程旭才不吃明宇这套,“你家豪华到哪里去?无非是普通的有钱,尚未有钱到把家中多余的围巾折叠来当浴巾卖是吗?最好的衣食住行是什么?个人心中有标准,云云已经说,她是最受宠爱的公主,不需要你另外替她加封号。其实,你能给的,也不多。”末了,程旭恶毒的加一句,“看你胃口不错,一定死不掉的,我和云云未来必然坦途无限,谢医生,多谢你成全。”
  明宇一字一顿,“用心良苦,程医生。阴险,只怕是想等我死了你才拼得坦途无限,没,可,能。我岂会让你如愿!?”
  程旭和明宇在疑似病房死来死去,百无禁忌,歇斯底里斗了一个多星期。明宇热度已退,只是担心会反复,所以多观察了五六天,确诊是感冒,没事!虚惊一场后投入工作,精神振奋。有知道点内情的护士背后说:想打倒SARS,简单,请在病床边安放情敌一个,效果不错。
  路云心心念念要进去隔离区,终于感天动地,有个机会给她。她出去联系工作搭电视台的车,上车后才知道是去怡和医院的隔离区进行采访,新闻组的同事紧张又兴奋。然后一位同事家里来电话,说孩子发高烧,一车的人脸色大变,谁敢在这个时候发高烧啊,当即准假让其回家。新闻组因人手不够,回去电视台调浪费时间,于是,临阵抓丁,问路云,“你的事情紧不紧,过来帮个忙好吗?我们也知道进隔离区有点危险,你可以不答应-----”
  “好,没问题,”路云几近感激零涕,仿佛人家送她座金山,只差跪地道谢,语无伦次,“谢谢,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路云就这样到了隔离区。新闻组和医院是老早联络好的,院长亲自接待,到底新闻组的人说什么路云没听到,她帮忙拎着设备,东张西望,程旭在里面吧,明宇呢?他们不是一个班吗?上次给程旭送衣服人家只让送到门口,传达室的老师傅帮忙送进去,根本没看到程旭人。
  穿隔离衣穿了起码一个小时多,路云憋闷难言,皮肤快不能呼吸,程旭和明宇每天都这样的吗?好辛苦。走廊里的医生和路云一样全身防护,脚步匆匆,路云简直快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只管盯着个头高点的医生看过去,防护镜后的眼睛没有哪个是程旭,也不象明宇。
  采访进行的很顺利,主要是采访病人,专业方面的事情由院长和一位来会诊的教授回答,本来安排被采访的医生护士忙着工作,只拍到了忙碌的身影,路云有点绝望了,寻思两分钟后如果再没看到程旭,就放下新闻组不管,索性跑到每间病房里面去找人。听陪同的院长说等等可以去采访正在轮休的医生和护士,路云立刻又满怀希望,说不定他们在轮休,等等也可以见到。
  前面有两位高个医生,拿着胸片,边走边看,匆匆而过,步履激昂。路云心悸,回头大叫,“阿旭,阿旭。”
  程旭和明宇是在研究胸片,危重病人的胸片有时候改变迅速,上午和下午都不一样。乍听熟悉的声音呼唤,全都心惊惊。眼前跌跌撞撞跑来一个小人儿,穿着套了几层的鞋子能走好路的不多,防护镜后面的一双眼睛睁的大大,那是路云?程旭感慨一秒想当年,与这丫头相亲前一日曾街头偶遇,她没心没肺再见面全无印象,如今自己裹头裹脸的一声没吭,她却轻易认取。
  “你来这里做什么?”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明宇,口气冷淡,有点凶。
  “我工作---”-路云没说完明宇先打断,“电视台的?”路云后面跟来几个人扛摄象机。有院长在,明宇尽量克制,压低声音,大眼睛里的不满却是很明显。责问,“你不是少儿节目组的吗?”
  “新闻组正好临时少个人手?”路云解释。
  “那也轮不到你来啊,这里多危险,该不是故意拿你顶缸人家临阵逃脱?”
  “你神经外科的不是也混来这里?见别人临阵逃脱了?”
  “我们是医生诶,你恼什么?我关心你才这么说。”
  “医生了不起,你混那么久都没事我进来一会儿就有事?”
  “我跟你不一样-----。”
  “好了,不要吵了。”程旭开口,路云定定看他,寻思,他见到我应该铁高兴的,他会拥抱我。
  程旭没拥抱她,好冷静的拍拍她的肩膀,“尽量快点做完事情,出去多照会儿紫外线,洗手后拿消毒纸巾擦眼睛。好了,我去忙。”说完就要走。
  路云失望透顶,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是多想见他吗?这么无情,该不是和哪个小护士相处日久动了情吧。忍不住唤,“阿旭---”
  “我知道,”程旭似乎在笑,可是,隔着防护镜口罩看不到他脸上的酒窝,程旭说,“记得,你要相信我,对我要有信心。”
  程旭和明宇真的继续去忙,明宇一路还碎碎念,“电视台搞什么?人员乱调动的。喂,你说,我们继续给他用利巴韦林吗?另组临床不是用阿洛昔韦效果比较显著吗?或者换----”
  路云呆立原地未动,要怎样,才能让信心凌驾于担心?阿旭,你的伤心不是要停在我的怀里才放心吗?
  程旭打开病房的门,罔顾身后的路云,如果没有一身的病毒,满肚子被压抑的伤感,他会拥住最爱的女孩,可是,爱人的的拥抱总是太温暖,多贪恋一丝温柔,自己的脚步就会停顿,等等吧,等哪天出去隔离区,他会和她说很多很多的话,告诉她,失去子游,他有多伤心。
  隔离区的工作量太大,整一个晚上,先是帮助病号清痰,又做了一个人工通气,和明宇出ICU的时候,程旭脚一软,头发晕,浑身冷汗,值完夜班,终于累倒。被送去做检查,结果,心肌劳损。当然,这件事情也默契的没告诉路云。这回,轮到明宇照顾程旭,帮他拎了饭菜回宿舍,外加一壶鸡汤,说:“鸡汤我家给我送来的,看你可怜,分你一半。”
  程旭厚脸皮接受,累这么惨不和靓汤过不去。吃饭喝汤的当明宇也忘不了损他,老调重弹,“瞧你脆弱的,心肌劳损,心脏的毛病最难治的,你一定不长寿,趁早放弃云云,免得她以后做寡妇。”
  一句话捅到程旭的痛处,若不是父亲因为心脏病辞世,母亲也不会多年守寡,一家人风雨挣扎着活到现在。忍不住正色回应明宇,“心脏病人活到100岁的也有,何况我不是心脏病,我的目标是活到120岁,一定和路云举案齐眉,白头到老,过神仙日子。”
  新一轮舌战开始,两人都没注意到门口被吓走了的来探望程旭的同事。
  你哪儿配得起云云?我家大屋两层,装修典雅。
  我家房小便于打理。
  我比你学历高收入多。
  我很快就与你一般收入同等学历。
  我比你有风度。
  我比你更谦虚。
  我比你有前途。
  我前途更光明。
  我比你人际关系好。
  我比你心地善良朋友多。
  明宇暂时卡壳,是,明宇没朋友,他不需要朋友,以前是这样认为的,可是,当他看到子游和程旭的时候,发现,其实没朋友的日子有点点缺憾
  程旭忽然念,“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筝声淫。”明宇惊讶,不明其意。程旭淡然微笑,“有一年,我在医大附院的休息室见到你,你就在宣纸上小试身手,写这段句子,那时,你身上没半点灰尘,皮鞋都比别人干净太多,脖子上的领带是我一个月的薪水,这样仪表堂堂才华横溢的你对路云似乎也很珍惜。当时的我十分自卑,我想,没有人比你更适合云云,你能给的东西,是我给不起的。也认定,路云和你在一起一定幸福,可是,我没想到,你会让她一次次哭。不管她落泪的原因是什么,事情对错如何,明宇,让她哭,就是你的不对你的错。所以,我绝不退让。现在,你的优越性已经不能让我自卑,因为你拥有的东西之前不能让云云更幸福,那我的小屋就可以是她的天堂。其实我应该感谢你,明宇,你用两年前的放弃,成就我今天的自信,你认为,我会给你收复失地的机会?没可能的。”
  程旭站起来,欲去洗碗筷。明宇突然说,“你的话90%是对的,剩下的10%我会用我的努力证明你是错的,我回来就是收复失地,我会杀的你片甲不留,溃不成军。”
  “你的敌人不是我,你想征服的是路云的心,跟我宣战做什么?”程旭洗碗。
  明宇无语,盯着悬在窗外的半弯月亮,心里突然没了底气。两年前的离开,成就别人一团锦绣,不是不悲哀的,想用那10%重新要路云,真能如愿?不管怎么说,如果是败在程旭的手上……唉,想说服气,好勉强,这人虽不是一无事处,可是很驴。
  程旭真的有点驴,他最驴的一件事情被隔离区传为笑谈,却没能让明宇笑出来。一天,程旭热心帮护士扛氧气瓶,其实那天他也比较累,不过看个头小小的护士独个处理沉重的氧气瓶总是于心不忍,所以他累毙了也要帮忙。结果,跨楼梯的时候居然很天才的一步踏空,连下了三阶楼梯,连人带瓶子的翻下去,幸好是底层,没大碍。明宇恰巧在旁边,听到过来看,程旭一把抱住他的头,护他在身子下面,鬼哭狼嚎的,“当心,会爆炸的。”明宇信以为真会爆炸,没动,半分钟后还是护士下来说:“不用担心啊程医生,氧气瓶是空的。”
  “啊?是空的啊,”程旭仍抱着明宇,隔着口罩嘘口长气,“警报解除。”
  明宇迅速从程旭怀里挣扎起来,心里连珠价叫了几百句倒霉,自己这英明形象一朝尽毁,等护士走了,踹程旭腿骨一脚,“爆炸?我现在看你就爆炸。”话是这样说,晚上寻思程旭那个保护自己的动作,明宇不得不感叹,他这样做,大半是为了路云吧,他不要她伤心,不要她不快乐。
  程旭最近已经快铜皮铁骨了,他似乎忘记了子游的离开,休息时间一味的吃,睡,工作时用了兴奋剂样的玩命,别的什么都不管,到是心思单纯。靠在配药室的窗口看人家用杀毒软件给电脑杀毒,眼睛里全是笑意,没人知道他笑什么。其实程旭只是想到路云,路云用的也是瑞星系统,每次杀毒,路云特别喜欢用鼠标去点屏幕右下角的小狮子,她说是不让小狮子睡觉。明宇没程旭好命,他偶有失眠,有雨的夜里,听不尽窗外点滴到天明。

  第十二章
  路云在全城非典猖獗的时候接到邮件,去参加大学校友举办的“不怕杀死”同学会,其实就是不怕SARS。小令也接到了邀请,不过,她暂时没从伤痛里缓和过来,做什么都有点半机械,不唱歌不做梦,少了一半灵魂。小令说不想去,路云只好独去。最近路云在调整心态,生死攸关的时候,想办法做到少担心,有信心。她希望自己能做个坚强快乐的女生,具备可以被人依靠的能力。
  路云出门前路妈交代她,“回来的时候记得去买套细点的棒针,你现在用的那套拿来编织毛衣袖口和领口不好看。”路云答应。现在她空下来的时间编织毛衣,就是曾经想送给阿旭的生日礼物。路云觉得一定是她之前的人生活的太过分,所以老天才罚她这么长时间见不到阿旭,她得快快努力来赎罪。再说编织毛衣的时候可以定神宁气,时间一针一线里寸寸流走,想他,在一呼一吸间。
  同学聚会在学校附近的酒吧进行,说起聚会的理由,就是因为SARS横行,到处放假,时间突然闲下来,闲的跟中世纪的阳光一样悠长,这样的时光不拿来喝酒聊天聚会可太对不起SARS了。世面上许多餐馆酒家被勒令停业,学校附近的酒吧却幸免于难。原因是这间酒吧设计不太一样,三面墙上全都是可以拉开的大玻璃窗,通风好,卫生情况也合乎标准。街边的树木高大,绿意悠然,含着雨季的雨水,挡了初夏的阳光。酒吧外面还有个古色古香的小院子,花少藤蔓多,一年四季绿潇潇挂满撑架,一条石槽里汪着蚕豆大小的点点浮萍,水缸里养着碧森森的几只田螺, 半旧的玻璃门,门边土不土洋不洋挂了对联,水底月为天上月,眼中人是面前人,无横批。
  路云读书的时候很喜欢这个酒吧,但也确实觉得这个酒吧更适合当茶社来用,可惜这里不卖茶,也不是,卖奶茶和柠檬红,乌龙和绿茶没有地。以前啊,老板很搞怪的,对联和现在的不一样,那时候写,“花落知多少,一剑江湖老,”酸的来,也是没横批。坦白讲那不应该是副对联,对仗不工整,但那效果,出奇好,路云每次过来,看那对联先笑。
  酒吧老板没换,依然是那个散漫的胖叔叔,卖的最好的是可乐和啤酒,供应最多的是薯片花生米烤肉腰果,散在小桌子上的书,杂志,总是被人偷偷带走或里面缺了图片少了页数,这间不伦不类的酒吧,滋润着路云一段悠然淡然的学生岁月。
  散漫的老板拿出相册,叫,“聚会保留节目,看相片,我开店的另个爱好,就是偷拍,嘿嘿,有些相片很可爱哦,来看看,有没有你们的?”
  众人哄闹,去抢相册,又一起嘘老板,“你没钱吗?怎么全是黑白相片?”
  “黑白相片才好看。”老板笑呵呵。
  有路云的相片,扶喝多的同学去厕所,喝多的人是小令。有张是某个同学拿吉他去砸另个人的脑袋,老板在相片旁边的空白页面上加批注,叫泰山压顶。
  “这个酒保我记得,”有个男同学喊,“我那个月失恋,失恋大过天嘛,所以借酒浇愁咯,每次喝完都抱着这个酒保哭,这家伙穷,医学院的,每天打几份工,不过有次我很穷的时候他居然帮我垫酒钱,哎,其实我欠他人民币80元呢。”
  路云探头去看那张相片,相片里的酒保站在柜台前擦玻璃杯,还戴着耳机听……应该是英语吧?让路云震撼的是,那张熟悉的面孔,浓黑的眉毛,双目如星,牙齿轻咬着薄润的下唇,盯着酒杯的表情专注认真,老天,阿旭?居然是程旭?!
  有人在旁边说:“那个酒保很上进,他一直自学德语。”路云抢过一本相册,猛翻,还有没有阿旭别的相片了?这本没有,再拿一本。胖老板奇怪,“你慌慌张张翻什么?”
  “还有没有?”路云拿着那张阿旭的相片,急喊,“还有他的相片吗?”
  胖老板挠头想,“应该还有吧,我也不知道,你干嘛?和他很熟吗?”
  “是啊,他是我男朋友,一个很好的医生,人在隔离区,我在等着他向我求婚。”路云简直要哭了,“你想想,还有没有他的相片?”
  “有,还有,我这本有一张。”戴眼镜的男同学递相片给路云。黑白相片里的程旭依然戴着耳机,檫着酒杯,不过不够专心,他含笑看吧台前面坐着的女生,眼神温柔动人。吧台前的女生梳着马尾,小心翼翼,做贼样的,拿剪刀剪酒吧免费供应看的杂志里的图片,那是路云。为什么相片是老旧的黑白色?如果是彩色的,路云就可以看到当时到底是怎样的情形,天是蓝的还是下着雨?风是透明的吗?树是绿的吗?阳光是金色的吗?桌子上摆放的雏菊是白色的还是黄色的?当时的程旭是怎样的心情?
  戴眼镜的男同学给路云读相册里的注解,“可爱的小偷,你在偷东西的时候,也顺手牵羊偷了我的心,为何你毫不知情?到哪一天,你才会读得懂,我望着你的一刻,眼里的内容?”
  胖老板有点抱歉,“不好意思,我自己都忘了,那个,嘿嘿……,注解是我写的,嘿嘿……还有没有?来,大家再找找。”
  再没有了,大家找了半天发现只有两张相片,胖老板把相片送给了路云。回家的时候,路云站在街边等绿灯。想起曾经,阿旭牵着她的手,在街边等红灯落,绿灯升,叮嘱,“不要那么急,每次绿灯亮了半分钟再走,万一有司机闯红灯呢?”路云每次都会嫌程旭罗嗦太过小心。后来知道,他穷,穷到不敢有意外,不能生病。是不是也因为穷到疲于奔命应付生计,所以,他一直不说?一直观望,一直等待?阿旭,阿旭,到底和你认识有多少年了?在街道的转角,在城市的高架桥,在某处小店,在公车,在地铁,是不是和他就这样一次次错过,是错过吗?还是路过?
  路妈问回家的女儿,“针呢?”
  路云恍惚,“哦,我忘了。”魂不守舍,“我再去买。”说完又出门。
  路妈在后面叫。“快吃饭了,明天再买吧。”路云没听见。真就去买了棒针,路云步行经过三联书屋,店里的伙计叫住他,“路小姐,你的单车在这边,我帮你锁着看好几天了,你要不要现在骑回家?”
  唉`……也是,前几天出来买杂志,把单车丢这里,后来是坐路野的车回家的,忘了。今天受刺激多,有点没精神,路云蔫蔫的,道谢,“辛苦你了。”
  书店伙计递路云一罐咖啡,“请你喝,明天我就不在这边打工,大学毕业,找到新工作,这些年承您照顾,多谢。”
  路云替伙计高兴,“找到新工作了?要多努力哦。”难得的惭愧,“谢我什么,这些年是你照顾我才对,帮我找书,帮我保存忘拿的找零,甚至还帮我照顾单车。”想到自己丢三落四的迷糊个性,路云第一次因此沮丧,叹气,“我总稀里糊涂的,好讨厌。”
  “糊涂有糊涂福,”三联的伙计引用实例,“你要是不稀里糊涂的丢单车,也不会认识现在的男朋友程医生啊。”
  路云奇怪,“我什么时候说我和阿旭是因为丢单车认识的啊?”
  “那年你单车丢在街上人走掉,是程医生捡到交给我们店里的,过了一年你们就会一起来这里买书看书了,我以为是单车情缘呢。”
  “你怎么知道是程医生拣到我的单车?”路云依旧很白痴的问,“你认识他?”
  三联伙计晕一个,“很容易认吧?程医生,瘦高个,渔夫帽,双肩包,白牙齿,笑起来有酒窝。”
  路云蓦然记起,那年春天,母亲让自己去相亲,她郁闷,在街上闲晃,想去买本杂志翻看,却找不到那家常逛的三联,看了一圈,又找一圈……,没有? 骑着单车,在那条不长的街上晃到第四圈的时候,路云不得不拦住一位个子瘦高的男性公民:“对不起,打扰一下,三联书社搬家了吗?怎么没见到呢?”
  那男人有张年轻帅气的面孔,戴顶渔夫帽,帽子下的浓密的长眉挑着,看住路云,不无诧异。路云尴尬,仍冒着傻性继续追问:“搬了吗?三联搬了吗?搬去哪里了?”
  戴渔夫帽的男孩子笑了,露一口整齐漂亮到让人嫉妒的白牙齿,脸上还有两个浅浅的笑涡,他指指路云旁边那家店:“在那里,你身边就是,没搬家。”
  路云扭头,真的,蓝白两色的招牌端端正正的挂着,那为什么自己一直没看到?是了,今天在店门口摆了块超大的促销牌子,写了花花绿绿的优惠条件,所以路云一直错过,还真离谱。 不好意思,回头跟人家道谢:“谢谢你,我刚才没看清楚。”
  “不客气。”渔夫帽看看路云:“你找书店找很久?”路云脸红,好丢人~~
  那位好心的路人,是阿旭!
  骑车回家,路过瘸子豆花。路云记起阿旭说过,他曾经在豆花店打工过,自己还逗他,“既然觉得眼熟,为什么相亲时没认出我?”是啊,经常觉得他眼熟,为什么没想起过?哦,阿旭,为何你不说,从来都不说?一滴泪滑过嘴角,路云用被阿旭握过的那只手抹掉,原来,他是挂在她头顶天空的一粒星子,她每日经过,他闪闪烁烁。
  信不信呢?人与人之间的相遇,从来都不会是无缘无故,人生每一个转角,每一个交集都是一个个秘密的记号,经过岁月的沉淀后,所有的脉络一一浮现,历历在目。她是他某个早晨听到的一段文字,是他某个大雨天遇见的一只蝴蝶,是他在豆花店心疼过的任性孩子,是他在PUB里凝视过的一滴露珠。而他于她,是无数次擦肩而过的邂逅,是她无意路过的那棵开满鲜花的树,是珍藏在记忆深处的一片绿叶,是她的山高水远,天涯海角,是她芳菲的人间四月天。他是最熟悉她的陌生人,可他从未说起。
  瘟疫的流行由低走高,最后终于转弱。路边的凤凰花如火的时候,程旭和明宇被调出隔离区,不过他们和另外一批医生还需要到医院安排的地方度过十天的隔离期,终于不用工作,安心睡觉。话是这样说,程旭自带的闹钟准时早上七点鸣叫,很不幸仍然与程旭共处一室的明宇痛苦的把自己埋进被子里,程旭起来,迷迷糊糊的,半闭着眼睛,利索的掀掉明宇的被子,熟门熟路,拍他屁股,粗着嗓子,叫:“起来了啦,每次起床都要人叫的,快点,等下穿防护服穿那么久没时间交接的。”
  明宇又困又怒,忍无可忍,骂,“你白痴啊你,我们已经不用去隔离区上班了嘛。”
  程旭努力睁开眼睛看清楚周围,讪笑两声,倒回自己被窝,继续苦睡,明宇可怜被折腾醒,半天睡不回去,忍不住肚子里骂了千百句白痴,中午的时候,他冷着脸去弄程旭的闹钟,让闹钟不闹,变哑巴。
  程旭在旁边好脾气任他由他,看一套明宇最恨的综艺节目,里面一个胖男生学麦克.杰克逊,程旭咬着半个苹果,笑的前仰后合,说:“子游喜欢这套节目的,他说他下次报名学小鹿斑比跳。”
  程旭现在由闭口不替子游变成经常提起子游,比如,他会在吃饭的时候说子游喜欢哪道菜,哪道菜又烧的最好。看电视的时候他说子游看的电影都很闷,看的书也比较闷。明宇偶尔会想,程旭会不会已经忘记庄子游死了,以为离开隔离区,就能见到他。明宇很想提醒程旭,其实,子游根本不在这个世界了。
  程旭当然知道子游已经离开了,他只是常常会想起而已。比如,大早喝着一碗稀粥的时候,程旭就想起那年在县城,子游含着口粥,口齿不清的质问,“为什么啊阿旭?为什么?为什么你每次示爱都搞成这样,要么是路云喝醉了不记得,就是你喝醉了不记得?你们能不能在清醒的时候做点正常人能做的事?”
  程旭根本不能相信,自己居然在自己的生日小宴之后,乘了酒性唐突佳人,抵死不认,“哦哦哦,子游,你骗我,我才不会那样。”
  子游笑,很诈的那种,“来,看过来,看我的眼睛,我象骗你吗?我没骗你,你真有。”
  “那你呢?一直在旁边看?”
  “对啊,外面那么大雨,你让我去哪里?再说,我留在那里可以阻止你们犯错误啊。”
  程旭大是尴尬,隔桌子去揪子游的衣领,“你才会犯错误好不好?你出去一会儿会死啊,这样云云多难为情?”又懊恼得挠头长叹,愁眉苦脸,“完了,她一定被吓死,说不定就此离我远远的。”
  “可是我觉得这是个机会,你牢牢把握,逼她表态。”
  程旭闷头喝粥,他知道,这也许是个机会,但是他并不想给路云压力。他知道她的死心眼,一段带着伤痕的旧情一直抛不掉,可是,这就是路云对不对?如果能轻易忘记她就不是他喜欢的路云啊。
  子游心情却是不错,又捡个包子来啃,飞快的吃光早饭去赶车,劲头十足,叮嘱程旭,“记得把握机会,我们一起努力。”
  看着子游迈着长腿走远,程旭莫名其妙,“努力?努力什么?这哥们想干嘛?”后来,程旭在听子游说,他是去向李素渔求婚,但是被拒绝了。这就是子游,除非是撑不住了才向朋友诉苦,不然,他总是风淡云清的微笑,让人看不到他笑容后的伤痕。
  不知道是不是在隔离区住太久的关系,程旭偶尔会觉得,只要他离开这里,过回寻常日月,就能看见子游,那个有点唠叨,有点八卦,还有点多愁善感的朋友。那个爱损他,又帮他,且爱护他的朋友。
  程旭明宇终于回家那天,天上下起了些小雨,他们一起等车。明宇要叫的士,程旭搭公车,还念明宇,“你啊,跟子游一样,享受派的,喝红茶要加糖加奶,出门要打车。”
  明宇懒得理这只吝啬鬼,径自拦车。忽然又想,这白痴动不动就子游子游的,该不会神经错乱真当子游没死,还是提点他一下吧。站定,咳嗽声,瞥眼程旭,官方语气,“有件事情一直想说,不过之前怕打扰你工作,那现在时机比较好,嗯,其实对于庄医生和李医生的去世我也深表遗憾,你也不要想太多,嗯,节哀顺变。”
  程旭笑,眼神清亮,“谢谢你。”明宇放行李上车欲走, 程旭拉住,“喂,就这样走很过分吧?”明宇扬条眉毛,意思那想怎样?程旭右手握空拳,轻轻捶在明宇的肩上,顺手给他一个拥抱,“明天早上起来,我一睁开眼睛看不到你,可能会想你的。”
  明宇大力挣脱,忙不迭退后坐到车里,冷淡嫌恶的表情,“我觉得脱离苦海,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难忍受,希望永不再见。”程旭不以为意,谢明宇外表比心里凶。关上车门,明宇又放下车窗,自负的对程旭说:“我们都平安的出来了,可以继续公平竞争,程旭,我不打算放弃云云。”程旭笑不多言,向明宇挥手,“再见。”
  回家的路上下着雨,暮色渐浓,路灯昏黄的亮着。程旭回来没提前招呼,是想给母亲一个惊喜。下雨天,母亲的风湿痛不知道犯了没有,程旭很细心的替母亲拿了药。
  远远迎面而来的女孩子撑着把过时的旧伞,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竟是路云?!她又来看望自己的母亲~~这一番劫后余生复又相逢,程旭百感交集,往事纷至沓来。这把旧伞,伞下的女子,竟似与他纠缠几世又今生再见。白云苍狗,流年偷换,一直以为那段曾经的从前,是浪漫美丽的故事,仿佛朵晶莹剔透的雨花,孤单的存活于自己的记忆,却原来当年的大雨一直没停,无声的,漫长的,丰盛的,贯穿一生的滂沱在两个人的记忆里。程旭一时间心中千头万绪,想说的想问的几千几百句,话挤在喉咙压在舌尖,对着路云,踱步上前,只唤了句,“云云。”很辛苦,似乎是走了千山万水才走到她身边,程旭又长长叹息,“云云。”
  猛听那句熟悉的低唤,路云片刻呆楞和惊奇,半截身子木了样的傻傻站在当地。程旭瘦好多,路云琢磨,以后要努力些,把他养胖一点。啊……真是要得,和程旭还有好多好多的以后,这样想着,眼里,慢慢汪了两泓湖水,淹没了程旭淹没了远近的楼台树影,听程旭说:“我们结婚吧。”
  “好啊,我们结婚,”路云没片刻犹豫,眼中泪痕未退,唇边已然挂笑,此刻她心满意足,终于,她的掌纹,又缠绕回自己的掌心。程旭的眼里,有星光点点,那是天堂的色彩,人间的温暖。 一时间,路云只觉得安详平静,到巴不得这般站在雨里过一辈子也好。
  程旭握住伞柄,转动,伞柄上的“禾”字安然无恙,程旭指给路云看,“我姓的偏旁。”
  也是他吗?大雨里送伞的少年?路云倒没再意外,原来,寻觅又寻觅,他一直在这里,眼中的泪珠,轻轻滑落,“阿旭,你认识我有多少年?”
  “最少一百年,你呢?认识我多久?”程旭伸手,替路云檫掉脸上的泪水,同时也意外她怎么没意外。
  路云心事婉转千回,这男人之前什么都没说,只因不想自己因为他长久来的关注而感激,他看似柔和,却委实骄傲,难免耿耿于怀,打压,“阿旭,其实我不太清楚现在印象里的你,是现在的,或是以前的。”
  与至爱分离日久,程旭本是柔情万斛,这会儿被路云一句玄乎乎的话弄得很奇怪,一下子竟意趣全无,望路云发呆沉吟半晌,程旭索性结束话题,“你出来做什么的?”
  路云才想起来,自己下来是为程妈妈买治疗风湿痛的药膏的。
  “那回家吧,药我带回来了。”程旭拎地上的旅行袋,说:“你干嘛又把这破伞拎出来用?”
  “哦哦哦,别提了,”路云懊恼,“我这段时间快把我家的伞丢光了,天气好讨厌,一下子有雨一下子又没雨的。”

  第十三章
  路妈妈一早就开始打电话,不是一通电话,是一通一通的电话。路云刚起床,听母亲宣扬,“来喝喜酒,来喝喜酒,就是说啊,我家小野要结婚了,哈哈哈~~我也没想到嘛,太意外呢,我就要熬出头了,还有哦,我家云云喜事也要办,哎哟,当然是先娶再嫁嘛……”吃惊!
  “我哥要结婚?跟小令?妈,你没弄错吧?”路云刷牙洗脸出出近近N次之后,终于等个空挡,逮住刚撂下电话的娘亲问。
  路妈答,“你哥今天大早说的。”又去拨通电话,顺便叮嘱女儿,“你快点梳洗,马上到点上班了,晚上带阿旭回来晚饭。”
  哥哥就和小令结婚吗?前些日子小令不是还在为子游伤心?这么快就忘了吗?路云迷惑。抬头看钟,是,要到上班时间了。这个时间阿旭也回医院上班了吧?现在的他应该在去医院的路上,稳健身影,经过一排花木,习惯的路过儿科,啊……儿科,子游……
  路云拎起背包,飞速换鞋,叫,“糟糕糟糕,要命了啦。”开门向外跑,差点撞到端一锅热豆浆的路野。这次换路野叫,“你跑什么?赶着结婚啊。”路野满脑子都是结婚的事情。
  很久没这样回医院了,闭着眼睛,也能绕过大门,走另一边的林荫路。路边花草交杂,一带篱笆上爬满开着粉白花朵的蔷薇,经过一只长椅,这样走上50米,从边门拐进去,是位于一楼的儿科。程旭一路听着一长排病房中传来的小孩子的哭声,笑声,哑哑学语声,慢悠悠前行。再前一间,就是医生办公室。程旭想,推开门,或者,他能见到子游。他知道子游离开这个世界了,不过,很奇怪的,很多时候就是会那么固执的认为,只要出了隔离区,回到医院,经过儿科的走廊,推开办公室的门,一定能看到子游束着马尾,披着白制服的背影,他还会转回头,对着自己笑。
  汗湿的额角和手心,程旭紧张莫名,带着种等待裁判的心情,推开医生办公室的门。是有个穿着白制服的背影,可惜他没有束在脑后的马尾。没有马尾也好,程旭近乎错乱的想,可能子游剪短了头发,请让我看看他的笑容?那人回头,微笑,“程医生,早上好。”啊,不是子游?居然不是子游?真的不是子游?程旭僵硬的回个笑容,机械退后。子游,他真的离开了,如此绝情,连再见都没说一声。在隔离区,拼命撑了两个多月的程旭,崩溃在怡和医院的走廊,心如刀割,积压多日的泪汹涌。
  胸外的老主任见到程旭倍觉亲厚,“阿旭阿旭,你回来太好了。咦,你怎么了?见到我干啥要哭?”程旭无语。
  门外踉跄着闪进来满头是汗的路云,气喘吁吁。经常晨跑不是没好处,街上塞车,路云半路下车跑来的。这次她跑的很快,是想挡在程旭前面,请他不要经过子游住过的地方。可是,这个城市,这坐医院,对程旭来说,留着太多往日痕迹,路云根本挡不住让程旭不受伤。
  是冲到程旭怀里去的,忘乎所以,路云哽着喉咙,“我发誓,我会好好的学做菜,手艺练的象子游一样好。我会学吉他,我会好好唱歌,我会冲奶茶,我会博览群书,偶尔也给你拽文,阿旭,子游会的我都会去学会,要是有办法,把我的灵魂换成子游的也可以,阿旭,你不要哭了好不好?”
  程旭只管摇头,抱着路云,痛哭失声。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时。今后,还会不会有那样的朋友,捶他一记拳头,再说句吊儿郎当的话来暖他的心?
  程旭路云这一哭,哭湿了怡和几多医生的手帕纸巾。套段张爱玲《倾城之恋》,一场瘟疫颠覆下来,许多人死去和痛苦,独独成全了一个糊里糊涂的路云,让她认清自己的心意,抓住了自己想要的人。这个世界多少有点不可理喻,不知道何为因,何为果,若非如此,程旭和路云之间,或不知道还要拖到几时去?
  程旭说要去买礼物拜访路家,偕同路云逛商场买礼物,嘴里唠叨的事情却与求婚无关。路云说的是兄长和小令,“你看嘛,我哥很奇怪,为什么不多给小令点时间?现在小令心情不平复,做决定会草率会冲动啊。”
  “我觉得很好,我对他们有信心。”
  “为什么你会有信心?我总怕他们结婚没三个月就离婚。小令任性,我哥没责任感。这是错误的决定。”
  “错有错的美丽。”
  “美丽?天啊。”路云鬼叫,“搞不好会离婚诶你还来说美丽?”
  “不是的,”程旭心平气和,牵着路云的手,问她:“我们假设,如果两年前你做了错误的决定嫁我,现在你会不会后悔?那个时候,你并不爱我。”
  “我不会后悔。”路云思索片刻给出答案。“可小令和我哥跟我们不一样啊。”
  “有什么不一样呢?”程旭指指前面几个戴口罩的人,道:“云云,你觉得不觉得,其实生命很脆弱,旦夕祸福,无法预测,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等着我们的是什么。所以,有时候,一些事情想做就去做,不要总以为有的是明天和机会。说不定,一个午觉醒来,这个城市就倾塌了,从此那些熟悉的面孔和声音,就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既然我们永远无法预知未来,那就应该好好把握现在,不要浪费时间。云云,其实我很后悔,没在两年前向你求婚,虽然那时候,你一定不会答应。”
  路云又要哭了,嘴巴硬不饶人,“你不是应该后悔没在一个下着大雨的下午撑把烂伞送我回家吗?”
  程旭浅浅笑,温柔流转,没预兆的突然低头,大庭广众下,吻住路云的唇。隔壁柜台有试用的数码摄象机,对着大厅,连着十来台大大小小的电视,接吻的画面无意间摄录成十来个特写,在路云和程旭身后回放,每个镜头里都读得到那份甜蜜,是路云想要的甜蜜。不是不感慨的,从前,路云想在明宇身上要求到百分百的爱情,无果,当路云已经不希翼白百分百的时候,程旭却给了她百分百的爱情。
  再去见明宇,路云买了各色茶叶,茶包,甚至花茶。那种小小的玫瑰花,一朵朵泡在水里,慢慢的花瓣舒展,芬芳四溢。路云知道明宇未必喜欢喝,不过,或者会喜欢看,喜欢闻。
  等在医大附近,明宇下班会经过的路边。医大附院旁边的建筑物被拆了,听说是要建一个大的传染病房,这次的SARS总算被扛过去了,谁知道会不会卷土重来呢?路云站在废墟旁边,拎着一大袋茶叶茶包,对着一地的瓦砾和瓦砾下面挣扎出翠绿的一株植物发呆。把废墟消灭,重建大厦,是需要点时间的吧?
  “你怎么在这里?”明宇在对面车站盯了路云三分钟后,指望她先发现自己的想法破灭,上前询问。
  路云吓了一跳,猛回头。明宇道歉,“对不起,吓到你。”
  “没关系,我因为有话跟你说,所以到这边找你。”路云发现,明宇看起来和程旭一样,瘦了一大圈。不过路云不能很感性的关心这些,明宇一向认为这种说法暧昧俗气,象长剧对白。
  看着路云,俏丽的马尾,自然下垂的几绺刘海,明媚的眼睛,粉红精巧的唇,明宇没来由觉得悲伤。那年初夏,路云就是这样,穿过半个城市,来找明宇。有风吹过,路云的连衣裙被风吹的裙裾轻扬,似欲随风而去,明宇忽然说:“和上次见比,你瘦了好多。
  路云低头,鼻腔酸涩,明宇,到底,是我辜负了你。缓慢坚定的开口,“明宇,我~~阿旭向我求婚,我答应了,我们近期会结婚。所以,明宇,我来跟你说再见。”
  “看着我的眼睛说,让我知道,你是如何与我说再见。”明宇不相信,她是在逃避吧?一定是撒谎,“云云,你已经不爱我了吗?”
  路云凝视明宇的眼睛,清楚重复,“明宇,是,我已经不爱你了。”
  “即使我仍然爱你,你也不在乎?”
  路云眼波澄如秋水,“我不能在乎,谢谢你爱我那么多。”
  明宇胸口被什么锤了一下,很痛,他再也无法伪装平静,忍不住提了点声音,茫然问路云,“为什么你选择他?他哪里有我好?”
  “他没你好,”路云承认,“他冲动,傻气,不够有才情,不是最聪明,他不会八面玲珑,没有天赋异秉,不懂经营之道。可是,明宇,我就是最爱他,最想保护他。其实,我没有选择他,是他选择了我,老早老早就选择了我。”
  谁知道这是哪国的逻辑?“他没我好,你还选他?还最爱他?愿意保护他?”明宇脸都快气变形了,“这个理由,你让我怎么接受啊云云?有没有再好一点的,让我输的心服口服?”
  “没有什么理由,”路云有几分无措的搓搓手,定定神,说,“明宇,其实,看着你眼睛的时候,我仍然会为你心动。可是,我知道自己的,留在你身边,我怕我会改变,变成一直以来我讨厌的那种样子,我可能会越来越不喜欢自己。时间越久,越会觉得,活了那么多年,好像被谁骗了似的,我不想要这种感觉,这样的成长,会让我枯萎。我这样说,你懂吗?”
  又来了,明宇好崩溃。每次,他都很怕路云认真的讲事情,她越认真,他越摸不到头脑。只得很认真的哀求,“云云,拜,托~~这次不要跟我扯那些有的没的,说点我能听懂的好不好?”
  这就是明宇啊,他和她到底不是同一国的。路云望住明宇,笑了,“我是说,王子殿下,你应该等你的灰姑娘,我是公主哦,我得跟牧童去私奔了。”
  “云云~~。”明宇嘘口长气,闭上眼睛,以手抚额,一副快晕死过去的样子。
  “好了,不和你乱扯,说正经的。”路云把手里一袋子茶叶茶包交给明宇,“喏,什么茶叶都有。我知道,可能你未必喜欢喝,不过拿来闻味道也好。偶尔兴致来了,换个口味调剂一下,或者,能换个心情。其实,世界上没什么难喝的茶,难看的颜色,每种味道都很美好。”
  “谢谢。”明宇木然接过。
  “我要走了。”路云说。明宇冷淡镇定,没有表情,没有言语。他还是受伤了,路云想,可是,他是如此出色的男人,没理由不幸福。相信,会有个与他匹配的人在某个路口,等着与他相见。终究,我只是路过,路过他的美丽,路过他的冷漠,路过他的城堡和天空,在他的眉目间,留下一个记号。时间会过去,那记号,会被岁月消磨掉。
  “明宇,再见,你珍重。”路云微笑与明宇相别,那笑容,映在明宇眼里,灿烂一如天边的霞。她与他错身而过,自此后,她的一切,只怕与他再无关系。
  失去你,我要这些茶香何用,富丽堂皇的味道,只会让我更痛苦。
  明宇路过废墟,这样想着。鬼使神差又走回医院,明宇路过同事,问好,微笑,闲扯几句,心头呻吟,云云,失去你,我要这些茶香何用?
  迎面来的实习生客气的给明宇让路,问好,微笑,明宇路过恭维,云云,失去你,我要这些茶香何用?
  谁要留下这些缤纷的色彩味道来衬托我的冷清?明宇路过垃圾桶,恨恨的把茶包茶叶丢了进去。继续漫步在一片荒芜,走前一段,又反悔,跑到垃圾桶边,还是舍不得,真是舍不得,可是可是,绝情的女人,如果你舍得下我,我何苦非要你不可?
  明宇对着垃圾桶里包装的精致无匹的茶叶盒子筒子满心痛楚,他路过一个女人的温暖和眼泪,给自己留下漫无止境的寒冷和孤单。
  掉头又走掉,爱情这个游戏果真无聊好笑,谢明宇堂堂顶天立地的人物,竟被爱情耍的团团转,以后,若再信了感情这物事,明宇重誓,他的姓倒了写。

  第十四章
  程月学成回国,在机场见到来接机的程旭和路云,不无调侃,“阿旭,我从来不知道,象你这么笨的孩子也可以娶这么漂亮的太太。”
  程旭呲着口白牙戏说:“那是因为这个城市最笨的那个被我捡到。”程月大笑。
  而程旭推着姐姐那一车六七个大小箱子时,也少不得摇头一叹,“姐,你果然不负众望,没有豪情万丈的出去,空空行囊的回来。这可就是衣锦还乡?”
  程月辩解,“有一件行李不是我的,我替人带回来。”
  那也有六件行李嘛~~这老姐,真是,程旭无奈。
  程月替人带的行李是件望远镜,她不想答应,怕出了问题又要赔钱。可扛不住楼上alex的同学左拜托又拜托,说托运不安全,会碰坏零件,程月只得带了回来。那只该死的望远镜啊~~程月觉得她这辈子都不能明白,又不是搞天文的,有事没事干嘛要看星星?
  说起Alex谢,程月那不是一般的有意见。程月对他最初的记忆,是那年在大使馆等签证的时候,见一油头粉面的惨绿青年吃面包~~相信吗?这个世界上有种人吃面包象吃香蕉一样,把皮剥了吃。程月当时很想揍他一顿然后把那些地上的面包屑都塞进他嘴里,再告诉他该怎样爱护食物,娘地,教一句,给一巴掌。
  当然,程月没啥机会这样做。后来,签证办好她拎了行李,山长水远的飞去加州晒她的太阳,也晒晒月亮。没多久,她为了赶上课冲下楼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人,还把那个人抱着的望远镜撞坏了。程月当时甚是汗颜,连声道歉。
  结果那人还是脸黑黑,翻检着包裹里那些显然没办法复原的零件,硬邦邦一句,“讲点比道歉有用的。”
  程月安静下来,跟事主对视两秒,“多少钱?”话说,这厮看上去真是眼熟。
  事主说了价位,程月不接受,“先生,你应该把折旧打进去吧。”
  事主耸耸肩,“没有折旧,许多配件是新的。”
  “那旧的配件呢?你口说无凭,又没有发票,再说撞到你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你也没看路对不对?对不起,我不能按照你说的价位赔偿。”
  事主也算是个干脆爽快人,居然打个七折。程月赶时间上课,也就很爽快的应允,“我叫MOONY,住二楼,我没办法在最近一个月内还清欠款,三个月分摊可以吗?把你的地址电话和姓名告诉我。”
  事主掏出纸笔写给她:“ALEX,谢明宇,四楼A。”
  那年加州的雨季真是长,长得让程月以为,是不是太阳睡到海里再也无法升起了。第一次给谢明宇还钱是刚从打工的PUB回来,身上淋的半干半湿。
  明宇很客气的把程月让进来,招待咖啡,“外边雨很大吗?等我拿块毛巾给你。”
  程月摇头,“哦,不用,这样就可以了。”从挎包里拿出信封,“喏,说好分期给你的,这是这个月的,估计再两个月你可以买新的望远镜。”
  明宇端起咖啡,轻啜口道,“其实不用这样急,我已经买了新望远镜。再说拿现金不是很不方便吗?你可以等手头宽裕的时候把帐一起转进我户头。”
  程月坦白告诉明宇,“我喜欢现金,感觉很好。”
  明宇坚持,“这是习惯的问题,其实这样既不安全也不实用,平时购物用卡不是很快吗?”
  程月保持沉默,跟这优越感十足的家伙谈现金和现金的感觉如同与夏虫语冰。抬眼看窗户前那架崭新的望远镜,只好换个话题,“你天文系的?”
  “不是,我学医的,”明宇随手取过桌上小竹筐里的面包,撕了外面一层皮,他晚饭没吃饱问程月,“你呢?”
  “我学生物。”程月看着明宇的动作,蓦地记起,大使馆外那个吃面包只吃面包芯的家伙。难怪那天在楼下撞到他的时候觉得眼熟,原来他和自己来自一个城市。对面的明宇正把一截面包芯塞进嘴里,小竹筐推到程月面前,程月婉拒,“我不饿。”继续喝咖啡。这厮虽一脸虚伪的假客气,人品很差的样子,但冲泡咖啡的手艺真不错,害程月不喝完都不想告辞。继续闲扯, “又不是学天文的,干嘛买望远镜?”
  “爱好,”明宇很百无聊赖的死样子吃完面包,真让人看不下去。
  “这个爱好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多无聊。”或许因为不喜欢眼前这个精致优雅的浮夸公子,程月索性大放厥词,“用望远镜看天空对生活有帮助吗?一点建设性都没有。”
  谢明宇却是好修养,并不动怒,“爱好就是爱好,没什么道理好讲的。MOONY平时有什么爱好吗?”
  “我?没什么爱好。”程月爱钱,不过这个爱好不适合跟眼前的ALEX说。喝干杯子里的咖啡,站起来,“谢谢你的招待,今天晚上打扰了。”
  明宇送她到门口,极绅士的为她拉门,“不用客气,欢迎有空来坐坐。”
  程月临出门向明宇要了账号,还是转帐吧,她一点都不想再和这家伙喝咖啡,虽然他咖啡冲的不错。
  事实上,真要问程月爱好什么,有点难为程月。她爱钱,只爱钱,取之有道的那种钱。赚钱是程月今生唯一的目标。撞坏别人的望远镜是程月人生中的意外,她必须要把她最爱的银子拿去给别人,程月本已十分心痛。若那个拿了她钱的人可爱点也就算了,偏又是个不尊重食物,十分虚伪十分可恶十分自以为是十分骄傲的人物,简直十恶不赦。程月这辈子最讨厌此类人种,所以,决定以后把这个ALEX当透明。程月寻思,自己呆的那个城市明明好山好水,人民勤劳可爱,怎么能养出ALEX那样的败类呢?百思不解。
  那年夏天的一次聚会上,程月见到明宇。席间,他亮出招牌的温文笑容,与物理系同期讨论融资和股市,但程月能看到他笑容下的无聊与不耐。这种人很惹人厌对不对?做作的那叫一个天昏地暗。
  有同学叫明宇,“ALEX,怎么不和MOONY喝酒?你们好像是同个城市出来的是吗?以前见过没有?”
  明宇浅浅笑,“之前没有。”对程月举杯,再无多言,一杯满干。程月觉得谢明宇也不喜欢自己,不过,幸亏如此,今后省得应酬他。
  和谢明宇同住一栋公寓的那些日子,她打工上课,他上课逛街,出出进进,数不清多少次遇见时,两人相互对视一秒,一式的淡定表情,颔首致意后为对方在心里冷笑数声,然后擦肩而过,生活继续,这是两个来自故乡的年轻人在异乡的唯一交集。听人说过,明宇私下里称moony程为疯狂的现金迷。而程月,背地里称Alex为沙文猪。
  比较让程月不能理解的是,谢明宇那种沙文猪也会有女生喜欢?!她曾见过有女孩子为了请明宇去跳舞,在公寓楼下等他很久,恐怖!人的兴趣真奇怪,偏有人把披着人皮的青蛙当王子看,全TM毛病,这年月没男人不能活是不是?何况那青蛙还是个自以为是的败类。程月不要男人,她赚钱攒钱已经成瘾,要多亏那败类的望远镜成全,她才发现其实美国的银子超好赚。程月神采奕奕,真是,男人哪有美金可爱?
  想不到与谢明宇做一年多邻居后,有日轮到程月等他。当然,如果不是因为程月的同学找上门来,程月断不会干这蠢事。
  程月的同学叫Rebecca,漂亮尤物,身材那叫一个玲珑有致,蜜色肌肤,栗色长发直长到腰际,眼珠子碧绿碧绿的,沉沉如一汪湖水,相貌出众也就算了,还是大珠宝商的掌珠,果然是备受上帝宠爱的女生。其实程月与之交情不深,那天,很意外的Rebecca请她喝咖啡,拿张米白宣纸给程月看,“亲爱的MOONY,可以介绍我跟你的邻居ALEX吗?我想请他教我学习中国书法。”
  纸上的字锋芒隐藏,词却轻盈飘逸:独立小桥风满袖,平林新月人归后。程月不懂字,这样瞧好像还不错吧,反正现在只要能玩点臭墨就算一雅人了。哪怕写字的人是具僵尸呢?装着很有兴趣的问Rebecca,“是ALEX的作品吗?好棒啊,我都不知道他会写这样好的书法诶。”程月觉得自己够虚伪,不过中华儿女之间再不和是自家事情,热闹不能让外人看了去。问, “你是在哪里得来的?”
  “上次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正好他在,当众写下的。哦,他真是出色,好有才华,我太惊讶了。本请他教我,可是他来的晚走的早,我没等到机会。听说你和他是邻居,所以我来拜托你,MOONY,可以吗?” Rebecca热烈的盯住程月,一双绿眸亮如猫眼。
  问题是哪有这样拜托人的?不说薪水问题吗?程月挺直腰杆,公事公办,“不如你先说一下你的条件,比如说你什么时间方便学,还有就是时薪的问题,我跟他提起来的时候也好说话。”
  Rebecca笑,样子十分诱惑,“什么时间学都可以,至于时薪看他的要求,多少都没问题。”
  程月表情暖如春风,“OK,我帮你问,三天内给你回音。”回头却去找她朋友里那些看起来能写点字的,专写那句“独立小桥风满袖,平林新月人归后。”反正,程月是打定注意不让谢明宇有这便宜占。拜托,他已经很有钱了好不好,现在穷人那么多,没道理好事全落他头上嘛。
  可惜没人写的字象谢明宇,不象就不好回人家Rebecca吧?到了第二天半的时候,程月有点火大,抓一平时对自己有点意思的愤青问,“你不是高干子弟吗?怎么可以不会书法呢?”
  愤青答:“我会小提琴。”
  程月怒,“有屁用?拉的跟驴叫似的。”
  别无选择,程月只好去等谢明宇。见到远远开来的那辆黑色别克,忍不住心里奚落,真是大少爷脾气,连买二手车都要买名牌。其实也不算过分,只不过程月就见不得这号人,明明狂到谁都不瞧在眼里偏装出份谦逊温良的样子。下车的ALEX戴了幅茶色太阳镜,灰T恤,米白休闲裤,干净的身上找不出一星灰尘,程月半挡条道,颔首,“午安,可以占用你两分钟时间吗?”
  明宇摘下眼镜,点点头,没什么表情,抱着一叠书本,安静的等MOONY说话,嘴里连半个字都吝啬吐出来。
  程月硬着头皮讲了Rebecca的情况。靠,TNND,自己当时怎么能想到趟这趟混水的?头壳坏了,这烂人银子多银子少跟自己有甚关系,何必看不下去呢?利落的在两分钟内讲完,等ALEX的答复,估计这眼高于顶的家伙不会答应。谁晓得~~
  “可以,我每个礼拜教两次,每次两小时,时薪100美金,我电话你知道的是吗?有问题打给我。”
  程月傻楞楞看ALEX丢下话从自己身边走过,暂时脑震荡,只剩一个数字100美金时薪的残存记忆,眼前晃动的全是美金符号,半分钟后悔到肠子青,怎么可以有人赚钱赚的这样容易?苍天无眼!定定神,程月电话给Rebecca,100美金诶,没道理漂亮宝贝会答应吧?
  “他连见都没见我就答应了吗?太好了,时薪100元?哦,没问题没问题,上帝,我的MOONY甜心,你真是好人,我爱死你。”Rebecca似乎心情靓到月球上去了。程月心情不好,老天,世界上没有什么才艺比写书法更美好的了,100美金的时薪,Rebecca怎么答应得下去的?家财万贯也不是这样糟蹋的吧?手机里Rebecca那么那么热切的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见他?”
  程月恍悟,靠,整拧了,这猫眼女人醉翁之意,根本志不在字而在人啊,几乎就能看到那双碧绿晶亮的眸子闪闪发光,挖出来镶到戒指上还有没有这么亮?不过……不过……程月又乐了,似乎已预见狂人宇被性骚扰时不胜其烦的样子了,妙也,这分明是介绍只老虎给他嘛,这样不玩的话就是辜负上帝了。程月没来由的确定,ALEX绝不会喜欢猫眼女Rebecca,心情瞬间大好,语调欢快,“没问题,Rebecca,我来帮你们约时间。”
  谢明宇就那么去赚他的美金去了。有次程月按捺不住好奇心,偷偷去看谢明宇怎么教书法,
  竟看到Rebecca手抚上狂人宇的面颊,说:“ALEX,我爱你----”
  程月当时眼珠子险些瞪出来,这是妖精要吃唐三藏了吗?吃惊之余极想暴笑。转眼却见谢明宇捏毛笔的手故意斜了斜,Rebecca的一件漂亮裙子毁了。这男人~~。
  没过多久,圣诞节前夕,程月收到谢明宇的短信,约她在楼下清淡片刻。清谈?太坏了,好歹喝个咖啡之类的吧?一时间心情不漂亮,程月也懒得短信应他。下班回公寓时,仍见到撑着把伞等在楼下的谢明宇。他还真守时,象他这类自命不凡的人种,也只剩下守时的好品德了。
  程月放好摩托摘下安全帽,抬头却见ALEX露出微笑的面孔,噫~~,很少见他笑,原来这烂人笑起来还人模人样的。
  ALEX说,“moony,很准时,象你这么自命不凡的小姐,大概也只剩下守时的好品德了。”程月不由得暗叹,他们讨厌对方的程度真是一致,空前默契。接着谢明宇又损她,“你的摩托和雨衣的搭配真是天衣无缝,够俏皮。”程月知道,这厮是嘲笑自己的那辆火红摩托和绿雨披。哈,这狂人与自己打招呼的方式凭地真刻薄。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程月暂不计较。走上前去,拉好自己的雨帽,知道沙文猪的那柄黑色大雨伞不会遮到自己的头上。“下午好,找我什么事情?”程月开门见山。
  “关于Rebecca,”明宇也简单明了,“她是你介绍给我的,你应该知道她学书法的初衷。”
  程月条件反射,先用眼飞快在明宇身上扫瞄一遍,说:“知道。”
  明宇冷言,“我若有损失你用眼又看不出来。”
  程月认定明宇已有损失,挺乐,“我看不看得出来有什么关系?”
  “有啊,你害我损失很多钱,中国人都不帮中国人。你要是早告诉我Rebecca另有所图,我把时薪叫到八百美金,她会答应。”明宇笃定。
  程月报刚才的仇,一脸鄙夷,“你这么想卖自己?那你可以让她给你加时薪嘛,对了,你还来真的啊。”
  明宇不怒,半抗议:“喂---。”音拖的长长的,接着又说:“这不叫卖自己,你不要想太歪了,就是不能要求加时薪,所以找你帮忙。”
  程月耸耸肩,“好吧,我能帮你什么?”
  “你介绍她来学写字,没得什么好处吧?不如你跟她讨个人情。”
  “死老外哪里认人情?”
  “你试试看啊,不试怎么知道?”
  “那我跟她试什么人情?”
  “我看中她家店里一款蓝宝石戒指,不如你就跟Rebecca说你想要,问她肯不肯打折卖给你。”
  程月奇怪,“你为何不与她明言,中间拐这个弯?”略加琢磨,心内了然,他是不想和他的学生牵扯不清。
  明宇说:“这个跟你没关系,怎样?要不要补偿我?”
  程月简直背过气去,敢情现在是自己补偿他而不是在帮忙?这不是胡搅蛮缠吗?不过,她也不想同胞被老外迫害(是迫害吗?),就在一种很不情愿却又没有拒绝~~颇难分析的心情下,“好~~吧,我试试看。”程月答应了。
  明宇浅笑,帅气迷人,“那先谢了。”
  程月没表情,“不客气,诶,你一大男人要宝石戒指做什么?”
  “这个跟你没关系。”明宇还是那句,朝程月颔首道别,“我还有事,回见。”撑伞离去。那把大黑伞始终都没罩到程月头上过,这男人真是太小器了。
  程月后来想,戒指当然是给女人的,儿女对母亲一般没这份心思,多数是给女朋友。惊讶,怎么这样的沙文猪也有女人肯嫁吗?那女人眼光还真差啊。
  过了圣诞,程月去敲谢明宇的房门,带去那颗完美无缺的蓝宝石戒指。明宇在灯下对着戒指微笑,程月没见过他笑的那么好看过,似乎他未来的幸福甜蜜就在眼前了。接着他笑容收敛,“你会不会藏了真的换了假的给我?”
  程月一口咖啡喷出来,几乎被呛死,只恨手里没刀不能直接砍过去。明宇笃悠悠喝咖啡,“开个玩笑,何苦那么大反应。”他感谢程月帮忙,所以送香水一瓶。程月拒绝香水,“这个对我没用。”甜蜜温柔的请求,“ALEX,麻烦折现。”没有比现金更安全的东西了。
  程月没料到明宇拿到戒指第二天就不再教Rebecca书法,天下伤情皆一般,碧眼美女借酒交愁,对程月哭诉,“我就那么没魅力?该死的ALEX多看我一眼都不肯。”其实,左右看Rebecca,都是个有魅力的小狐狸,反正她小姐不过是找个看得入眼的男人,谈场好聚好散的恋爱,是男人都不应该拒绝啊。之前,程月不懂ALEX为何效仿柳下惠,视诱惑如浮云,之后却多少明白一点,大概是因为那个蓝宝石戒指的受领者,住在他心里的女人。程月感叹,那女人,算好运。

  第十四章
  为了答谢程月,谢明宇在邮件里说请她吃饭。那是家看起来很不错的餐厅,谢明宇准时前来,依旧斯文淡漠,笑的时候也感觉不到温度。程月递给他磁碟和厚厚一叠资料文件,“望远镜下次拿给你或者你亲自去我那里取,好重,再说我刚才去研究院不方便带。”
  明宇道谢,“辛苦了,我去你那里取吧。”拿过伺应手里的菜单,没情没绪的研究。“想吃什么?”
  明宇叫了一桌子菜,程月劝阻,“可以了,我们两个人吃不完啊,这么浪费不好吧?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呢。”
  明宇冷冷道,“我浪费是我的事情,没理由我吃饭的时候还要想想索马里的难民?”
  “你何必去想难民?”程月讽刺,“爱国点,你只要想想自己住的这个城市里仍然有人为三餐奔波就好了。”
  “为三餐奔波的人是他没用,这个社会给每个人的机会均等,”明宇瞥眼程月,刻薄,“你什么时候变得慈悲?做这种姿态也分人的,唐僧可以,耶酥可以,你不可以,因为样子实在做作。”
  程月极优雅的吃掉面前一盅乌龙茶香鳗,道,“同理,装酷也分人的,木村拓哉可以,周润发可以,你装酷就很罪恶,身段不合,东施效颦。”
  MD,这面孔精致的男人是株骄傲的水仙,此类水仙现在到处开花。程月心里狠狠骂,猪,他们都是猪。他们都把自己当个人物,眼里除了自己没别人。他们要的世界,谁都要围着他转。他们要的女人,上得厅堂,入得厅堂,没学问他们当你是白痴, 有学问的他们又嫌意见太多,听话说你软弱没主意,不听话就皱起眉头说你不够贤良淑德。爱这样的男人是自讨苦吃,女人的付出他们看不见,权当是理所当然。再高学历的包装也藏不住他们骨子里的自私自利,嘴角是斯文的微笑,肚子里却鄙夷的讥诮。
  程月的讽刺明宇只一笑而过,他一向不屑于与不相干人等说那么多,适可而止。明宇对面前的食物没兴趣,坐在那里玩弄着一只打火机,倦殆,疏离,无所谓。他大多沉默,长睫毛垂着,眼睛不知道看什么地方。只不过他风度很好,对程月也不算太冷落。与在美国的时候相比,他显得心不在焉,意兴阑珊。
  虽然明宇没食欲,程月却吃的很尽兴,天崩地陷了也是食字为大,没什么事情可以让程月失去好胃口的。明宇看着据案大嚼的程月,不得不感叹,同样是吃东西,路云的无拘无束看起来自然天真,程月就粗鲁丑陋。免不得心里冷笑,这样的女人他真是见多了,最是可恶。男人大度了不计较,她们把男人当傻瓜。男人若稍有算计,她们又嫌弃男人没风度。还没涉险江湖,先购置了软猬甲,练了金钟罩 ,自诩已经刀枪不入,任是情天恨海放在眼前也不为所动,还没付出已经在计算成本,你约她出门她预算已经开好。再多的学识再高的学位也隐藏不住骨子里的色厉内荏张牙舞爪。她们最常骂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是猪,私下闲谈的内容又离不开男人,嘴里挂着,心里吊着,眼里瞟着。
  这是moony程与Alex谢相识两年来第一次单独吃饭,却吃的各自心怀叵测,同桌异梦,但好歹是酒足饭饱。临别前程月给了明宇她家里的地址,方便他来拿望远镜。
  程月当然没那美国时间计较谢明宇干嘛不开心,只管一门心思忙弟弟的婚礼。她喜欢未来的弟媳路云,如今这样简单善良,宜家宜室的女孩子不多,能进程家门是程家的运气,所以,爱屋及乌,程月卯着劲对路云好。平时不爱花钱的她把在美国攒的那些银两大方的用去路云身上,还订了件华丽的婚纱给路云,午后时光,十八道金牌令箭发出去,把路云和弟弟召回家,让路云换婚纱自己看。
  谁晓得明宇偏巧赶这个时间来敲门,他来拿望远镜。前去开门的是程妈妈,明宇很礼貌的问,“您好,我找MOONY程。”
  “摸你程?”程妈妈重复一句,看着门外模样漂亮的年轻人,怎么他说话自己听不懂?
  回应,“这里没有摸你程。”
  听到声音程旭跟过来,瞪着门外的明宇,吓坏,半晌:“你认识我姐?!”
  明宇也吓坏,“Moony程是你姐姐?”程旭点头,世界真细小,明宇苦笑,“我来拿令姐帮我带回来的望远镜,我同她是在加洲留学时期的邻居,她住二楼,我四楼。”
  “哦,是这样啊,”程旭好意外,连忙请明宇进来坐,“你等一下,我姐在房间里。”程旭没说姐姐在房间里是陪路云换婚纱,怎么说呢?
  程家客厅扑面而来的是一团喜气,满坑满谷的大红喜字砸进明宇的眼里,还有新的家具,被面,床单,各色包装盒子,糖果,衣物,程家,在准备办喜事,给谁办的?程旭和路云?明宇被充斥在周围的热闹繁华压迫到无法呼吸。
  有扇门打开,出来身穿婚纱的路云和程月。路云笑的灿烂无比,裹在一团轻烟素雾里。她好美,象朵轻云,明宇痛心地听她叫程旭,“阿旭,看,你觉得怎么样?”
  她曾经是我的新娘,明宇悲哀的想,知道她会嫁于别人,可是蓦然见她穿着婚纱,新郎不是自己,仍然甚有落差,原来眼睛看到的和想象中的感觉,不一样。
  路云抬头看到明宇的一瞬,笑容凝固在脸上。
  程月看着明宇见到路云后倏然变白的脸,不明所以,又似有所悟。
  程旭是了解的,他知道他的伤痛。如果今天自己的位置与明宇互换,此中依然,这一羽孤单,细思量,凄凉是一般样。
  客厅里除了走去里间接电话的程妈妈,四个年轻人心思徊异,面面相觑。
  明宇眼深如井,直视路云,“不要指望我恭喜,”明宇任性的不给祝福,“不要给我喜贴,我不会去喝你的喜酒。”
  可以的,不给祝福,不喝喜酒,都可以,路云知道明宇不开心,可是她也知道不能对他的心情,表示怜悯和歉意,因为他是那样骄傲的谢明宇。
  程月迅速分析情况,自己的弟媳,难道是蓝宝石戒指的受领者?应该戴蓝宝石戒指的女人,嫁给自己的弟弟,戴了白金戒指,有点……亏,对不对?
  明宇掉转目光,对着程月,“我来拿望远镜。”程月把装望远镜的盒子递给他。明宇嘟哝句谢谢,心情差,差到不想掩饰。他甚至不愿意和程月多话,并且不愿再与她有联系和纠缠,他只希望以后再也不要见到和程旭路云有关联的人,不要!
  再凝视路云一眼,明宇的眼里浮了层水雾,闪着几星脆弱的光点,想说再见,可那句再见,竟也无法出口,这间喜气洋洋的屋子,明宇呆不下去,没有道别,退出。外面的阳光好刺眼,明宇眼里那层水光,在阳光下融化成滴晶莹的水珠,他的灵魂失控。
  “ALEX,ALEX,”后面追来程月,“我帮你叫车,你搬着东西不方便。”
  “不用。”明宇看都不看她,绕过挡在身前的程月,抱着望远镜独自前行。从今后,明宇的生活里只有望远镜和星星。程月惊在当地,因为明宇眼角那颗泪珠,老天啊,他居然会哭?!!!
  程家的客厅,程旭站在窗口,看着远走的明宇,对路云说:“他很难过。”
  “我知道,”路云靠在阿旭旁边,“可是我想,一切会过去的,他是好人,一定会幸福。”
  程旭拥路云到怀里,抵着她的额头,说:“是的,就象我们一样。”
  窗外,明宇的背影渐行渐远。路云还记得初见明宇,是在家咖啡馆的落地常窗前。她很不情愿前去相亲,却意外的见到一个王子,是路云最喜欢的那种漫画里的王子。他穿着件米白色暗条纹衬衣,黑长裤,头发不长不短,打成时下流行的薄碎发,额前的刘海没遮到他浓长的眉毛,春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他身上,有种打了朦胧光出来的效果,他目光幽深,神情安静,整个人清朗到不像话。路云头一次,因为贪看王子,而忘了干掉面前碟子里的水果蛋糕。那是很美丽的从前啊。
  Sars终于过去了,新闻里播报非典的死亡率接近零,出院的康复者越来越多。程旭看这些新闻的时候,表情平静。可是,在一些可以安然休息的夜晚,程旭却会莫名的醒转,一头是汗,再也不能入睡。有次和路云一起散步,程旭突然说:“你知道吗?我们医院的一个护士,一病下来就高烧,喘的连话都不能说,喝水吃东西也没力气,医院人手紧,没人贴身照顾她们,好可怜。后来子游生病的时候,我不敢离开他,谁知道我不过眯了会儿眼睛,他就走了。要是我不休息的话,可能他还好好活着。”说着说着,程旭就眼眶红红。
  路云知道,她的阿旭因为那些日子压力太大,心理不堪负荷,而这些她都愿意分担。所以,每次她都靠着他,好好倾听,款言安慰。“阿旭,你没做错什么,你最棒了。你不知道,我多庆幸,幸亏,你仍然活着。因为你活着,我才觉得,我之前二十多年的岁月,是值得的。我所相信的,是存在的。我的梦想不是个玩笑,是能够被人珍惜的。我的未来也是可以期待的。”
  程旭搓搓鼻梁,很难以置信的,“是不是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当然当然。“路云连连保证,程旭宠溺的笑。
  路云还没忘记那个赌约,若后悔了当初选择等明宇回国的决定,她要请阿旭吃海鲜大餐。当然,她并不后悔当时的决定,不过,她觉得有必要请程旭吃那顿海鲜大餐。那天,路云去程旭宿舍等他下班,顺便帮他整理东西。他的宿舍有段日子没住人了,很乱,还堆着些子游的CD,书籍,包括制服。程旭说要好好收着,想子游的时候,就穿他的制服去上班。
  用一下午时间整理好杂务,开大窗户,雨后的空气干净清爽,路云烧壶开水,冲奶茶,用子惯常用的那种方法,冲好放在桌上晾凉,等程旭回来。
  随手翻阅一本杂志,静静看一段句子,“他给了我整片的星空,好让我自由地来去,我知道 ,我享有的,是一份深沉宽广的爱,在快乐的角落里,才能,从容地写诗,流泪。而日耀的园中,他将我栽成 一株,恣意生成的向日葵,而我的幸福还不止如此,在他强壮温柔的护翼下,我知道,我很知道啊,我是一个,受纵容的女子。”
  啊,我就是个受纵容的女子啊,路云对自己说。在这个安静的午后,白窗帘被风鼓起,一波一浪,在窗前荡来荡去,空气里有着开水沸腾过那股特别的水蒸气味道,混合着茶香奶香,闲闲的看一段文字,等自己心爱的人,幸福无形无状,不过如此,路云几乎想流泪。
  门口钥匙声响,是程旭,大着嗓门,“我回来了。哇,好热,有没有凉白开?”
  路云没说话,坐在窗前,听着程旭的声音,眼眶湿润。程旭径自灌奶茶下肚,终似有所觉,低头看路云,“你怎么了?”
  路云擦擦眼睛,问,“阿旭,你从来没对我说过我爱你三个字是不是?
  程旭脸红,支吾,“对啊,对,没说过,那个----”
  路云上前,环住程旭的腰,脸贴在他的胸口,“没关系,不说也没关系。”
  哦,程旭放松点,他一向觉得那三个字肉麻,不好意思讲。再说,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没道理老婆不知道啊。拍拍老婆的肩膀,“你不至于为这个不开心吗?好啦,我一定说,不过你得让我先去洗个澡,我一身人情味咧,等下再抱抱。”
  “人情味是什么?”
  “就是---”程旭尴尬,“夫人,我忙一天了,浑身臭汗。”
  路云含泪微笑,更紧的抱住程旭“没关系,没关系,你浑身臭汗没关系,不说也没关系,我来说,阿旭,我爱你,我爱你,很爱很爱很爱你。”
  程旭楞住,良久,伸长胳膊,拥紧路云,“老婆,我向你保证,虽然,不是每天都是大晴天,不过,大部分的日子,都有阳光,可能,我会很忙,可是,稻草人,我一定都会有时间,陪你晒晒太阳。”
  路云半抬头,看着眼前这个宽容的给了自己整片天空,可以自由飞舞,发傻做梦,宁可自己淋雨也要护得自己周全的男人。记得好久好久前的一个雨季,他借了把伞给自己,他话语容貌隐在雨帘后面,看不清楚,无法记取。感谢上苍,即使岁月经年,终于,自己可以把那把伞还到他手里。而他温柔生动的面孔,落满星光的眼睛,离自己那么那么近,眉目清晰。
  他是程旭,这个名字,这个人,刻骨铭心,记住了,就不敢忘记。
  当一切尘埃落定,繁华渐退,发现,原来,你一直住在这里,只要转个身,就看得到你。

  尾声

  沉默的走在每日经过的林荫路,大厅,走廊,穿着白制服,明宇过自己一成不变的人生。念来去,如水流,徘徊久,叹息浓,明宇到不了他的路云,到不了她的笑容,到不了她的温柔,他虽没牵住路云的手,却不能阻挡,偶尔,在一成不变的时光里想起路云,想起她的的小恶搞,米饭里埋着的芥末,杯子里的盐水,口袋里的果冻,不过,也就是想想,想想,到底,到底,到底是意难平……
  程月的新工作在医大的生物研究室,离谢明宇比较近。都是生活守时有规律的两个人,经常,他们在早晨的医大门口不期而遇,如同加利福尼亚的学生宿舍,他们淡淡的颔首招呼,不同的是,他们会一前一后在林荫路下同行段路,无人说话,明宇基本上当程月透明。而在程月眼里,明宇安静如路边的木棉,一树夺目的绚烂,燃烧无声。
  程月曾有意无意向弟媳打听过谢明宇这个人。路云这样介绍,“是个温柔的王子,等灰姑娘出现的王子。”
  程月却觉得,谢明宇象是怀念公主的王子。最终,是知道的,有一种舞蹈,灰姑娘不能跳。其实,现实里的灰姑娘穿着玻璃鞋,站在晚风中等王子,等了很久很久,最后,轻轻对疲倦的南瓜车说,“我们回家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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