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语录
《毛主席语录》是毛泽东著作中名言警句的选编本。因为最流行的版本用红色封面包装,又是红色领袖的经典言论,所以文化大革命中被普遍称为“红宝书”。而在文革时期,由于红卫兵随时截查路人,检查他们是否忠于毛主席,于是所有人都“宝书不离手,语录不离口”,表示跟上形势。[来源请求]
“文革”期间,《毛主席语录》被大量发行,更被翻译成多国语言,有估计在全球发行8亿册左右。1969年,还出版了一本《毛泽东思想万岁》。
稿费
稿费是毛泽东的一项主要收入。根据“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所编的《毛泽东遗物事典》(红旗出版社1996年11月版),截至1960年底,毛泽东的稿酬共结余487090.13元。而《毛泽东亿万稿酬的争议》(见2003年10月30日《精品书摘》,此文先后被《党史文苑》、《党史博采》转载)一文指出,在1967年,毛泽东的稿酬已达人民币570余万,到了1976年12月,则累积为7582余万(大部分存于以“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名义开立的户口,毛泽东的个人账户上仅有八九十万元左右),到2001年5月底,稿酬总额共计1.3121亿元[7]。
尽管稿酬数额巨大,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稿酬中仅有很小一部分用于毛泽东及其亲属的个人生活,据记载,其用途包括:
- 1959年至1967年,先后从稿酬中提取32万元,给多名党外知名人士,最著名的是章士钊和程思远;
- 1965年至1976年,先后9次提取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给江青;
- 毛泽东去世后,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给李敏、李讷二人拨款近200万元,让其购买住宅并留作家用
关于稿酬的性质和处理,据同一文章记载,2003年7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就毛泽东稿酬问题,向国务院请示。国务院的批示为(该批示未见载于国务院正式媒体):
- 作为特殊性质、特殊情况处理毛泽东的稿酬、版权费,以不纳税为准
- 作为党的特殊资产处理
- 如果毛泽东的亲属要领取,原则上按照以前的政策办理。
毛泽东去世后,江青多次提出继承毛泽东的稿酬遗产,均被中共中央拒绝。
据统计毛泽东稿酬累计达1.3亿
- 核心提示:近日《党史文苑》文章透露毛泽东著作的稿酬累计加上利息,共有1.3121亿元人民币。毛泽东曾批示将大部分稿酬上缴党费,但此举后来被“中央文革”卡住。中央表示毛泽东著作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稿酬不是留给江青和亲属的。
毛泽东本人对其稿酬的处置
毛泽东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从稿酬中提取22万元,给7名党外知名人士,其中给章士钊10万元(按:1920年4月,章士钊在上海曾赠2万银元给困境中的毛泽东。毛泽东戏称,这是还给章士钊的旧债)。1966年初,又提取了10万元给了程思远。从1965年至1976年2月,毛泽东先后9次提取了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给了江青。从1967年至1976年5月,毛泽东先后5次提取15万元给张玉凤,给护士吴某2.5万元。毛泽东曾先后两次给汪东兴4万元(其中有1.5万元是给汪东兴家属修建房屋用的)。
对毛泽东稿酬遗产处理的争议
毛泽东逝世后,关于他的稿酬遗产如何处理,中国共产党内部是有争议的。据汪东兴说,毛泽东曾讲过,死后都交党费,身边的就分给警卫员。对毛泽东稿酬遗产,中央有个意见:毛泽东是属于全党的,毛泽东著作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留下的稿酬不是留给江青和亲属的。江青曾先后5次声称她有权继承毛泽东的遗产,并提出要提取5000万元给两个女儿和亲属。但她的要求被拒绝了。李敏、李讷也申请过,也被婉拒了,其后由中办先后给她们二人拨下近200万元,购买住宅和留作家用。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